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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意外事故傷害

兒童意外事故傷害. 課程名稱:幼兒教育趨勢與議題 指導老師:陳志盛 老師 組員: 496I0076 林羽珊 496I0078 黃雅鈺 496I0082 鄭詩穎 496I0084 林己雁 496I0087 蕭宇涵 496I0102 鄭瑞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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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意外事故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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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兒童意外事故傷害 課程名稱:幼兒教育趨勢與議題 指導老師:陳志盛 老師 組員:496I0076林羽珊 496I0078黃雅鈺 496I0082鄭詩穎 496I0084林己雁 496I0087蕭宇涵 496I0102鄭瑞綺 496I0907吳怡萱

  2. 十大主要死因順位 十大主要死因順位依序及死亡人數佔率,分別為 (1)惡性腫瘤38,913人 (2)心臟疾病15,762人 (3)腦血管疾病10,663人 (4)肺炎8,661人 (5)糖尿病8,036人 (6)意外事故 7,077人 (7)慢性下呼吸道疾病 5,374人 (8)慢性肝病及肝硬化4,917人 (9)自殺4,128人 (10) 腎炎、腎徵症候群及腎性病變4,012人

  3. 國人十大死因之首為惡性腫瘤,但在一歲以上、三五歲以下的統計資料,卻顯示意外事故才是最可怕的殺手。 意外死亡事故種類,以運輸事故及溺水淹死最多。而因事故傷害送急診的十大原因,分別是意外墜落、交通事故、器具切穿、火燙傷、物體或人撞擊、動物咬傷、器物絆夾、落物擊中、異物傷害及中毒。其中除了交通事故和動物傷害發生於戶外,其餘都在室內或家中。

  4. 意外傷害的起因 自民國七十七年起,兒童跌倒墜落死亡率開始逐年上升,民國八十五至八十八年,台灣地區十四歲以下因跌倒墜落而死亡者有一百九十二人,但實際上因為跌倒墜落而受傷的兒童更多,因此而住院的人次是死亡人數的九十三倍,門診人次更是死亡人數的三百四十倍。 根據指出,意外傷害的發生不限特定場所,意外傷害也不全然發生在室外,居家安全和戶外安全一樣重要。兒童各方面發展都不完全,對危險的認知、警覺性與反應能力都比較差,但精力充沛、好奇又好動,處在一個成人規劃、以成人為主的世界時,暴露在危險中的機會自然比成人多得多,也比成人更容易成為事故傷害的犧牲者。

  5. 一到四歲幼童死亡原因佔事故傷害的40%,其中以跌倒和墜落最常見,而樓梯是最容易發生跌倒或墜落的區域。一到四歲幼童死亡原因佔事故傷害的40%,其中以跌倒和墜落最常見,而樓梯是最容易發生跌倒或墜落的區域。 統計中指出,0-6歲兒童意外事件中以跌落最多,其中又以2歲兒童比例最高,性別中,則以男孩多於女孩。 兒童意外死亡率已從平均每天3.8個孩子(14歲以下/年)上升到4.6個,有63.1%的兒童意外事件發生地點在室內,其中6成的幼兒(5歲以下) 因跌倒、高速墜落、燒燙傷、溺水、窒息的意外事件而受傷,甚至失去性命。

  6. 意外傷害的定義 兒童意外事件可分為外傷性和非外傷性意外

  7. 外傷性意外傷害 • 跌落傷:不當跳躍, 模仿動作。 • 碰撞傷:擦傷,裂傷,頭部外傷,骨折。 • 燒燙傷:住宅火災,玩火,洗澡,熱水、熱湯,電熱器。 外傷性意外事件指的是因外傷而造成身體的創傷,例如跌傷、割傷、頭部撞擊、骨折、燒燙傷、過度搖晃嬰兒而致顱內出血…等等。

  8. 非外傷性意外傷害 非外傷性意外事件則包括了誤食藥物、家用化學物質、異物等,或吸入有毒氣體、溺水、窒息等。 • 中毒:清潔劑、殺蟲劑、蟑腦丸、化妝品、藥物…等家用化學物質。 • 誤食:硬幣、玩具、 鈕釦、訂書針、戒指、別針、水銀電池。 • 溺水:海邊、游泳池、池塘、浴盆。

  9. 意外傷害發生的原因 • 好奇心強,又不知危險。 • 被大人疏忽(如弟妹的出生,或父母認為已會自我照顧等)。 • 暴露於外面環境機會增加。 • 情緒不穩定。 • 容易游離、愛表現。 • 發展特徵:在五歲以下,因頭大、身體小,步伐並不穩…等自然發育狀況。

  10. 意外事故傷害–居家環境 家,是嬰幼兒主要的活動空間,但是卻處處潛藏著危險,想要避免意外傷害發生,事先預防為重。 幼兒最常發生的事故傷害種類為跌倒、跌落、墜落;最主要發生時段為下午,晚上居次;發生地點則以家中客廳為主,其次則是運動場或遊戲區、使用或離開椅子、沙發、或床以及上下樓梯。

  11. 居家生活中的潛在危機 將分為五個面向來探討,並著重在跌倒、墜落之危機。

  12. 意外墜落的危害-跌墜、碰撞

  13. 環境因素的危害-燒燙傷、觸電

  14. 誤食異物的危害-梗塞、窒息

  15. 尖銳物品的危害-割刺夾壓傷

  16. 化學物品的危害-中毒

  17. 意外傷害預防原則 • 絕不可將嬰幼兒獨自留在家中,即使大人有事需短時間外出,也不可將嬰幼兒單獨鎖在家中。 • 妥當地保護嬰幼兒,不使其暴露在危險中,但不可過分的保護,而妨礙其潛能的發展及自信心的建立。 • 幼兒很容易忘記他似乎已經懂得的事物,因此要一再教育,使其牢記安全守則。 • 不愉快或正遭受壓力時易引起意外,應設法平息,冷靜後再理智地解決問題。 • 仔細找出家中可能發生意外的事物,並設法排除。 • 萬一事故傷害發生,應盡心盡力加以處理。

  18. 電話旁備有小兒科醫師、醫院急診處、救護車、計程車等電話號碼。電話旁備有小兒科醫師、醫院急診處、救護車、計程車等電話號碼。 • 應予禁止在樓梯玩耍的危險行為。 • 樓梯應注意照明,並保持整潔通暢。 • 樓梯口應設有柵欄門。 • 窗口、走道均應有防止跌落的設置。 • 指導小孩正確行走方法。 • 爬樹、攀高是危險行為,應予以勸阻。 • 地板打蠟,不要太滑並且避免有水。 • 養成餐桌前進食的習慣。 • 教導小孩不可口銜餐具,追逐嬉戲、奔跑。

  19. 意外傷害預防措施 針對幼兒居家環境安全及防止幼兒墜落的正確觀念外,提出兩個口訣八個重點: 「家裡環境避免:小、尖、長、濕」 「家裡環境加強:軟、窄、高、乾」 並著重在客廳房間與浴室廁所提出「四不一沒有」及預防措施。

  20. 「小、尖、長、濕」 小:小東西要收好。硬幣、小電池、扣子、小橡皮、直徑小於三點一七公分,且長度小於五點一七公分的玩具和積木、打火機、迴紋針等小物品,應收藏於幼兒不易看見和不易拿取的地方,以免幼兒吞入口中、塞入鼻孔,造成梗塞及窒息。 尖:尖銳物品要收好。小刀、剪刀、指甲刀、刮鬍刀、刀叉等利器,應妥善收藏,以免幼兒玩取或造成割、刺傷。 長:超過卅公分長的細繩、電線及延長線、玩具電線應妥善收藏,或固定於牆面、地面,以免幼兒絆倒或纏繞幼兒導致窒息。 濕:客廳、浴室門外、浴缸、廚房地面、樓梯階面應鋪設防滑墊或其他防滑處理,避免滑倒。

  21. 「軟、窄、高、乾」 軟:家裡客廳、樓梯、地板應鋪上地毯、海綿地磚、防滑墊等,避免幼兒跌倒後受傷。 窄:樓梯扶手、窗子欄杆間隔應保持十公分以下,避免幼兒不慎穿過而墜落。 高:窗子應加裝高度六十分以上,樓梯應加裝高度八十五公分以上的堅固欄杆,以防意外。 乾:時時保持客廳、浴室、廚房、樓梯地面乾燥,避免孩子滑倒 。

  22. 客廳房間 「四不一沒有」: 不「尖」:家具避免出現尖角,尖銳物品收到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不「硬」:如果幼兒活動空間的地板是瓷磚或磨石子等堅硬的材質,可鋪設軟墊。 不「長」:電線或延長線妥善收集固定,窗簾拉繩不垂掛,不要鋪設長垂的桌巾。 不「低」:可能造成危險的物品應收妥不讓幼兒拿到,開飲機應放置在幼兒搆不到的高度,陽台欄杆高度不可低於85公分。 沒有「小物品」:直徑小於幼兒嘴巴的物品,儘量收到 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23. 預防墜落 • 樓梯、走廊、陽台、露臺的圍牆或欄杆高度要在85公分以上,欄杆間距10公分以內。 • 窗戶加裝60公分以上的欄杆或鐵窗,柵欄間距應10公分以內,加裝鐵窗,縫隙應小於6公分 。 • 樓梯邊的空隙較寬,應加裝安全繩網。 • 陽台不要放置垃圾桶、椅子、花盆等雜物,以免幼兒攀爬。 • 窗戶旁邊不要放置床鋪、沙發、椅子等,以免幼兒攀爬靠近窗戶。 • 注意鐵窗及陽台、樓梯之欄杆是否穩固,應定期檢修保養,若有生鏽脫落的現象,應立即維修改善。

  24. 預防跌倒 • 地板避免使用光滑而堅硬的材質,最好以霧面、噴沙處理或使用止滑墊,或選用軟性材質或加鋪軟墊,並避免地面油漬、潮濕或散置物品。 • 踏墊應具有防滑功能或另加止滑底襯墊。 • 減少室內高低落差、儘量降低門檻高度,且地上最好不要有電線,避免絆倒。 • 樓梯階面可貼止滑條,並以對比易見的顏色區隔,以增加安全性。 • 可在樓梯、走道等空間裝設扶手。 • 欄杆與扶手,九層樓以下不能矮於110公分,十層樓以上不可矮於120公分。 • 欄杆設計非橫向,以免誤導學童攀爬 。 • 階梯的階面寬度要在二十八公分以上,階高要小於十八公分。

  25. 浴室與廁所 「四不一沒有」: 不「密」:浴室門扇下方應有通風口或浴室應有小窗,以保持浴室的空氣流通。 不「閉」:浴室門鎖若由內反鎖,應可由外打開,避免幼兒將自己反鎖於浴室內。 不「滑」:浴室地板應保持乾燥,採乾濕分離設施或地板加設防滑設施。 不「氣」:瓦斯熱水器不應置於室內,應置於室外通風良好之處;若瓦斯熱水器必須置於室內,應該設置強制排氣設施,將燃燒後的氣體引導排出室外。 沒有「水」:浴缸、洗臉盆或水桶避免儲水,平日應將 水桶、洗臉盆等儲水容器倒扣瀝乾。

  26. 浴室施工規劃 • 採用乾濕分離的空間規劃方式,並使用防滑地磚。 • 在浴缸、馬桶及洗臉盆旁邊,加裝高度適合的安全扶手。 • 妥善處理排水坡度與排水孔位置,以避免產生積水。 • 若浴室沒有窗戶,最好安裝抽風機或除濕機等設備,保持適當通風與地面乾爽。 • 浴室的門自內反鎖後,需可從外面打開,以免發生意外時家人無法進入協助。

  27. 浴室使用注意事項 • 用水時盡量不要潑灑到地面,無法變更浴室配置者,可在浴缸加裝浴簾或拉門。 • 地磚防滑性若不足,可貼止滑片、塗防滑漆、或鋪防滑墊;浴缸底部亦可加鋪防滑墊。 • 進出浴缸避免以洗臉盆為支撐,也應避免將幼兒放在臉盆中或讓兒童站在臉盆上。

  28. 意外事故傷害–交通安全 九十年交通部修訂幼童車車體規格後,靖娟基金會統計媒體曝光之幼童車事故案例發現,由九十年至九十八年,除人為疏失導致兒童死亡之案例外,其他車禍案件多導致兒童輕傷,與八十三年至八十九年所發生的三十四起車禍案件相比,共造成4死65重傷之嚴重情形看來,提升車體保護力確實有效降低相關死傷。因此靖娟基金會主張,擴大對於幼童專用車路權之保障,嚴法懲戒因違規使幼童車遭遇事故之案件。

  29. 造成意外的種類 分為幼童專用車與兒童安全座椅兩部份: • 幼童專用車 • 園所幼童專用車是否符合規定? • 下車時,是否確實檢查幼兒有完全下車? • 兒童安全座椅 • 兒童安全座椅是否符合規定? • 兒童安全座椅是否安置正確的位置?

  30. 幼童專用車之預防及處理方式 首先需檢視園所是否重視幼童專用車,有以下幾點 提供參考檢視。 • 備有合格的幼童專用車、聘用合格的駕駛員及每台車配有隨車人員。 • 確實調查搭乘幼童專用車幼兒的詳細資料及地址,並且妥善的規劃路線。 • 規劃路線時會考量搭乘幼童專用車幼童的通勤時間,避免因通勤時間過長導致幼童過於疲倦。

  31. 將幼童專用車行駛路線妥善規劃,並印發接送時間表、路線圖給隨車人員及家長。將幼童專用車行駛路線妥善規劃,並印發接送時間表、路線圖給隨車人員及家長。 • 經常演練緊急事件發生時之處理與應變,增進幼童專用車相關人員及幼童之應變能力。 • 重視幼童專用車之安全,對於促進幼童專用車安全相關之意見與建議均能虛心接受並妥善處理。 • 不聘用每日駕駛時間過長導致身心俱疲之兼職駕駛員。

  32. 幼童專用車的使用安全標準 • 幼童專用車為獨立車種,根據規定在幼稚園、托兒所之幼童專用車以供載送幼童為限,不得以他種車輛替代。 • 幼童專用車車齡限制:幼稚園、托兒所購置幼童專用車應以新車為限,車齡超過十年者,應即淘汰,不得拼湊改裝後繼續使用。 • 幼童專用車工作人員:根據規定,幼稚園、托兒所之幼童專用車限由合格駕駛員駕駛,且須派有專人(即「隨車人員」)隨車妥善照顧孩童。 • 幼童專用車之配置:各園所5班以下需配置1部、6~10班需2部、11~15班需3部、16班以上需4部(每班三十人計依需要而增減數量)。

  33. 娃娃車的外觀: • 車身兩側與後方車身標示之到三角形深紅、深黃相間,黃色部分應具有反光材質。 • 車窗玻璃不得黏貼不透明之色紙或隔熱紙。車窗玻璃不得黏貼不透明之色紙或隔熱紙,以避免無法從車外觀察車內幼童狀況。 • 娃娃車內: • 應於出入口設置階梯,以方便幼童上下車。 • 出入口地板及階梯踏板應有防滑功能,踏板前緣應有明顯辨識界線,以避免幼童滑倒。 • 應於出入口設置上下車扶手,以便幼童上下車時一方面可握住上下車扶手,另一方面由隨車人員攙扶,以便幼童安全上下車。

  34. 兒童安全座椅之預防及處理方式 • 選擇每個年齡層適合的安全座椅: • 年齡在一歲以下或體重未達十公斤的嬰兒,應該放置在車輛「後座」之「嬰兒用座椅或臥床」。 • 年齡在一歲至四歲以下,且體重在十至十八公斤之間的幼童,應該坐在「車輛後座」之兒童用座椅,每一安全椅以乘坐一位幼童為限,以維護兒童乘車安全。 • 年齡在四歲至十二歲以下,或體重在十八至三十六公斤之間的兒童,應該坐在「車輛後座」並妥適使用「安全帶」,保障兒童乘車安全。

  35. 選購安全座椅的注意事項: • 選擇貼有國內「商品檢驗合格」標識的產品。 • 選擇適合兒童體型、年齡的產品。 • 椅背高度須比幼童背部高,最好能試坐或是高度在57公分高以上,才能保護頭部和頸部。 • 出生6個月內的嬰兒,頭部和頸部脆弱,必須使用「平躺式」的車用嬰兒座椅。 • 座椅是否有保護頭部的護墊。

  36. 肩帶是否可隨兒童成長調整高低。

  37. 椅墊或椅面布料最好選擇「可拆式」,以便於拆卸清洗。椅墊或椅面布料最好選擇「可拆式」,以便於拆卸清洗。 • 要確定是否安裝簡單且保證牢固,能當場試裝最好。 • 如果您的愛車座椅符合ISOFIX或是LATCH的國際標準安裝規範,當然最好指名購買符合這個標準的安全椅,可直接卡住內建在車輛後座上的專屬卡鎨。 • 路邊攤或來路不明的兒童安全座椅應敬而遠之。

  38. 幼童專用車相關新聞 娃娃車悶死兒童 台中市立欣托兒所張姓女童疑似被悶死在娃娃車案,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張桂芳十三日上午前往相驗,初步研判,女童是長時間待在高溫密閉空間,造成休克而死,且因女童在昏迷後,倒臥在灼熱的娃娃車底面,四肢都呈現二度以上的燙傷。檢察官要警方全天候以溫度計測量車內溫度,每半個小時測量一次,發現中午最高溫可達到五十多度,且因車內溫度過高,屍體腐爛速度加快,且應是死亡後三個小時才被發現,所以發現時已經出現粉紅色屍斑。

  39. 個案分析 依本案新聞,隨車的老師有義務注意搭乘娃娃車兒童的安全,隨車老師雖然不是故意將女童留置在車內,但應該知道學童留至於車內,會造成學童受到傷害,故隨車老師應注意是否學童有全部都下車,並且今日娃娃車上只有四位學童,應該不難注意到是否全部下車,應可以認定隨車老師主觀上有過失責任,又因隨車老師的過失造成女童的死亡,其行為與女童之死亡有因果關係,綜上所述,隨車老師可能有觸犯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第一項過失致死罪,「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且娃娃車司機,開娃娃車接送學童上下課是他的職業,基於其職責,除了載學童上下課,應該要注意學童安全,今日因為司機業務的過失造成女童的死亡,所以娃娃車司機應另外成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第二項加重過失致死,「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40. 補充資料

  41. 意外事故傷害–摺疊桌椅 案例: 3歲男童的母親晚上與牌友打過麻將後,未將麻將桌收拾好,男童於次日起床後爬到麻將桌下玩耍,結果被麻將桌腳架夾住小脖子而被活活夾死。

  42. 折疊式桌椅應注意事項 家有幼兒者不要購買沒有安全設計的折疊桌椅。 家中已購買折疊桌椅使用者,應以鐵絲(繩索)固定支架、桌腳,使桌面無法折疊,避免發生意外。 折疊收起來的桌椅都有可能發生危險性,儘管立於家中一角,但因重心不穩,很可能會張開或翻覆,壓(夾)傷幼兒。

  43. 修訂「分板折合椅」國家標準 標檢局增訂新標準重點項目: • 「警告標示」:可提醒使用者在使用折合椅時應注意事項,以避免發生夾傷頭及手腳之情形。 • 「安全要求」、「安全設計」:可有效防止孩童使用折合椅時發生夾傷手指、割傷手之情形。 • 「穩定性試驗」、「耐用性試驗」、「椅背強度試驗」:可確保折合椅長期使用後之狀況。 • 「可觸及孔洞、間隙之試驗」:可防止孩童手指意外伸入折合椅之孔洞、間隙內造成手指無法拔出之情形。 • 「甲醛釋出量試驗」:可減少接著劑使用後對人體及環境之破壞。

  44. 意外事故傷害預防宣導影片 「不聽話的小不點」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健康九九網站

  45. 相關網站 美國兒科醫學會─ The Injury Prevention Program 好媽媽及預防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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