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8

CHAPTER

5. CHAPTER. 語意變數與模糊 若 — 則規則. 定義 5.1. 如果一個變數能以自然語言的文字來代替它的值,它被稱為語意變數 (linguistic variable) ,其中這個文字在論域中能被模糊集合歸納定義。. 範例 5.1.

abel-black
Download Presentation

CHAPTER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5 CHAPTER 語意變數與模糊若—則規則

  2. 定義 5.1 • 如果一個變數能以自然語言的文字來代替它的值,它被稱為語意變數 (linguistic variable),其中這個文字在論域中能被模糊集合歸納定義。

  3. 範例 5.1 車速是變數x在區間[0,Vmax]上取值,其中Vmax是車速的最大值。我們現在要定義如圖5.1所示在[0,Vmax]上三個模糊集合「慢」、「中」,與「快」。如果我們視x為語意變數,則它以「慢」、「中」,與「快」來代表它的值。也就是我們稱「 x是慢」、「 x是中」與「 x是快」。當然, x也可以在區間[0,Vmax]上取它的值,例如,x=時速50哩、35哩等等。

  4. 定義 5.2 • 一個語意變數 (linguistic variable) 被(X,T,U,M)特性化,其中: • X是語意變數的名稱;在範例5.1中X是車速。 • T是X能代表的語意值的集合;在範例5.1中,T={慢,中,快}。 • U是實際物理範圍,而其語意變數代表它的量(明確)值;在範例5.1中,U=[0, Vmax]。 • M是一個語意的規則關連在T上的每一個語意值且具有U上的模糊集合;在範例5.1中,M關連「慢」、「中」與「快」,且具有如圖5.1所示的歸屬函數。

  5. 5.1 車速為語意變數能在模糊集合中取「快」、「中」5.1 車速為語意變數能在模糊集合中取「快」、「中」 與「慢」當成它的值。 5.1 從數字變數到語意變數

  6. 5.2 從數值變數到語意變數 5.1 從數字變數到語意變數

  7. 5.2 語意藩籬 • 一般而言,一個語意變數的值是一個合成項x=x1x2…xn是一連串的最小項x1, x2,…, xn。這些最小項 (atomic term) 可歸納為三組: • 主要項,而其是模糊集合的標籤;在範例5.1中,它們是「慢」、「中」與「快」。 • 補數「非」與連接詞「與」以及「或」。 • 藩籬,例如「非常」、「輕微」、「恰好」等等。

  8. 定義 5.3 • 令A是在U上的模糊集合,則非常A被定義為在U上的模糊集合,其歸屬函數為 (5.1) 以及恰好A是在U上的模糊集合,其歸屬函數為 (5.2)

  9. 範例 5.2 • 令U={1, 2, …, 5}以及模糊集合小被定義為 (5.3) 則根據 (5.1) 與 (5.2) 式,我們得到 (5.4) (5.5) (5.6)

  10. 5.3 模糊若—則規則 • 在第1章中我們提到在模糊系統與控制中,人類知識是以模糊若—則規則來表示。一個模糊若—則規則 (fuzzy IF-THEN rule) 是附有條件的陳述,且表示為 若<模糊命題>,則<模糊命題> (5.7)

  11. 5.3 模糊若—則規則 • 5.3.1 模糊命題 • 模糊命題有二種類型:極小模糊陳述與混合模糊陳述。一個極小模糊命題 (atomic fuzzy proposition) 是一個單個陳述 x是A (5.8) 其中x是語意變數,以及A是x的語意值(也就是A是一個模糊集合定義在x的物理範圍上)。

  12. 5.3 模糊若—則規則 x是S (5.9) x是M (5.10) x是F (5.11) x是S或x不是M (5.12) x不是S與x不是F (5.13) (x不是S與x不是F)或x是M (5.14)

  13. 5.3 模糊若—則規則 • 混合模糊命題必須如模糊關係般能夠被瞭解。如何決定這些模糊關係的歸屬函數呢? • 對連接詞「與」使用模糊交集:特別是令x與y分別是在物理範圍U與V上的語意變數,以及A與B分別是U與V上的模糊集合,則混合模糊命題是 x是A與y是B(5.15) 被解釋為在U×V上的模糊關係A∩B,而其歸屬函數為 (5.16) 其中t:[0,1]×[0,1]→[0,1]是任意t-基準。

  14. 5.3 模糊若—則規則 • 對連接詞「或」使用模糊聯集:特別是混合模糊命題 x是A或y是B(5.17) 被解釋為在U×V上的模糊關係A∪B,而其歸屬 函數為 (5.18) 其中s:[0,1]×[0,1]→[0,1]是任意s-基準。 • 對連接詞「非」使用模糊補集:也就是以 取代非A,而其是根據第3章的補數運算子定義。

  15. 範例 5.3 模糊命題 (FP) (5.14) 式,也就是 (5.19) 是在乘積空間[0, Vmax]3上的模糊關係,而其歸屬函數 (5.20) 其中s, t與c分別是s-基準、t-基準與模糊補數運算子,模糊集合s=小、M=中與F=快定義於圖5.1,並且x1=x2=x3=x。

  16. 5.3 模糊若—則規則 • 5.3.2 模糊若—則規則的解釋 • 從表5.1我們看到如果p與q二者皆為真或假時,則p→q為真;如果p為真與q為假時,則p→q為假;並且如果p為假與q為真時,則p→q為真。因此,p→q等效於 (5.21) 與 (5.22) 就某方面來說,它們共同相同的真值表(表5.1)為p→q,其中 、 與 分別代表(古典的)邏輯運算「非」、「或」以及「與」。

  17. 5.1針對p→q的真值表 5.3 模糊若—則規則

  18. 5.3 模糊若—則規則 • Dienes-Rescher蘊涵:如果我們以基本模糊補集 (3.1) 以及基本模糊聯集 (3.2) 分別取代 (5.21) 式的邏輯運算子 以及 ,則我們得到稱為Dienes-Rescher蘊涵。特別地,模糊若—則規則若<FP1>則<FP2>被解釋為在U×V上的模糊關係QD,而其歸屬函數為 (5.23)

  19. 5.3 模糊若—則規則 • Lukasiewecz蘊涵:如果我們使用 (3.10) 式的Yager s-基準,對 取w=1以及對 (5.21) 式的 取基本模糊補集 (3.1),我們得到Lukasiewicz蘊涵。特別地,模糊若—則規則若<FP1>則<FP2>被解釋為在上U×V的一個模糊關係QL,而其歸屬函數為 (5.24)

  20. 5.3 模糊若—則規則 • Zadeh蘊涵:這邊的模糊若—則規則若<FP1>則<FP2>被解釋為在U×V上的模糊關係QZ,而其歸屬函數為 (5.25) 明顯地,分別對 、 與 藉由使用基本模糊補集 (3.1)、基本模糊聯集 (3.2) 以及基本模糊交集 (3.3),從 (5.22) 可以得到 (5.25)。

  21. 5.3 模糊若—則規則 • Gödel蘊涵:Gödel蘊涵在古典邏輯是聞名的蘊涵公式。藉由歸納它到模糊命題,我們得到下列:模糊若—則規則若<FP1>則<FP2>被解釋為在U×V的一個模糊關係QG,而其歸屬函數為 (5.26)

  22. 引理 5.1 • 對所有 ,下列為真 (5.27)

  23. 5.3 模糊若—則規則 (5.28) (5.29) (5.30)

  24. 5.3 模糊若—則規則 • Mamdani蘊涵:(5.28) 的模糊若—則規則被解釋為在U×V上的一個模糊關係QMM或QMP,而其歸屬函數為 (5.31) 或 (5.32)

  25. 範例 5.4 令x1是車速、x2是加速度以及y是用於油門的力量。考慮下列的模糊若—則規則: 若x1是慢的與x2是小的,則y是大的 (5.33) 其中「慢的」是定義於圖5.1的模糊集合,也就是 (5.34) 「小的」是在加速度範圍內的模糊集合,而其歸屬函數為 (5.35)

  26. 範例 5.4 以及「大的」是施加於油門力量範圍內的模糊集合,而其歸屬函數為 (5.36) 令x1,x2與y的範圍分別是U1=[0,100], U2 =[0,30]以及V=[0,3]。如果我們使用 (5.16) 式中的t-基準的代數乘積,則模糊命題為 FP1=x1是慢的與x2是小的 (5.37)

  27. 範例 5.4 是一個在U1×U2上的模糊關係,而其歸屬函數為 (5.38) 圖5.3圖解說明如何計算 。

  28. 5.3圖解說明範例5.4如何去計算 範例 5.4

  29. 範例 5.4 如果我們使用 (5.23) 式的Dienes-Rescher蘊涵,則 (5.33) 式的模糊若—則規則被解釋為在U1×U2×V上的模糊關係QD(x1,x2,y),而其歸屬函數為 (5.39) 從 (5.38) 式我們得到 (5.40)

  30. 範例 5.4 為了要幫助我們結合 (5.40) 式的 且具有 (5.36) 式使用max運算子的μ大的(y),我們以圖5.4來圖解說明與的範圍分界與它們的結合。從圖5.4,我們得到 (5.41) 對於Lukasiewicz, Zadeh與Mamdani蘊涵,我們能使用相同的程序來決定歸屬函數。

  31. 5.4範例5.4中 與 的範圍分界與其合成 範例 5.4

  32. 範例 5.4(續) 假設我們使用 (5.42) 來近似 (5.34) 式中的μ慢的(x1), (5.43) 來近似 (5.35) 式中μ小的(x2),以及 (5.44)

  33. 範例 5.4(續) 來近似 (5.36) 式中的μ大的(y)。現在如果我們使用 (5.32) 式中的Mamdani乘積蘊涵與 (5.16) 式中對t-基準的代數乘積,則歸屬函數μQMP(x1,x2,y)可被簡單計算為 (5.45)

  34. 範例 5.5 令U={1,2,3,4}以及V={1,2,3}。假若我們知道 與 成反比。要公式化這個知識,我們可以使用下列的模糊若—則規則: 若x是大的,則y是小的 (5.46) 其中模糊集合「大的」與「小的」定義為 (5.47) (5.48)

  35. 範例 5.5 如果我們使用 (5.23) 式中的Dienes-Rescher蘊涵,則 (5.46) 式的模糊若—則規則被解釋為下列在U×V上的模糊關係QD: (5.49) 如果我們使用 (5.24) 式的Lukasiewicz蘊涵,則規則 (5.46) 變為: (5.50)

  36. 範例 5.5 對於 (5.25) 式的Zadeh蘊涵以及 (5.26) 式的Gödel蘊涵,我們得到 (5.51) 以及 (5.52)

  37. 範例 5.5 最後,如果我們使用 (5.31) 與 (5.32) 式的Mamdani蘊涵,則 (5.46) 的模糊若—則規則變成 (5.53) 以及 (5.54)

  38. 5.4 總結與更多的閱讀 • 語意變數的概念與藩籬的特性化。 • 模糊命題與模糊若—則規則的概念。 • 模糊若—則規則的不同解釋,包含Dienes-Rescher, Lukasiewicz, Zadeh, Gödel以及Mamdani蘊涵。 • 這些蘊涵的特性與計算。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