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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日 海上航機搜索救難 合作協議. 交通部 102 年 11 月 5 日. 協議背景 (1/2). 依據 1972 年 12 月 26 日簽署之 「 亞東關係協會與財團法人交流協會互設駐外辦事處協議書 」 提升臺日間有關海上航機搜索救難活動之效率 提供 臺日間海域進行失事航機搜索救難 之 作業及協調. 協議背景 (2/2). 符合 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第 12 號附約之精 神 : 為救助可能於海上遇險之航空器及人員,鼓勵各國除完善搜救作業,亦能與鄰近國家合作,提供鄰區適時之緊急救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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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日海上航機搜索救難合作協議 交通部 102 年 11 月 5 日
協議背景 (1/2) • 依據1972年12月26日簽署之「亞東關係協會與財團法人交流協會互設駐外辦事處協議書」 • 提升臺日間有關海上航機搜索救難活動之效率 • 提供臺日間海域進行失事航機搜索救難之作業及協調
協議背景 (2/2) • 符合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第12號附約之精神:為救助可能於海上遇險之航空器及人員,鼓勵各國除完善搜救作業,亦能與鄰近國家合作,提供鄰區適時之緊急救援服務。 • 目前臺日間航班(含過境)每週約飛航3千餘架次,為使雙方於所屬海域上發生航空器意外事件時得以妥善因應,經雙方多次交換意見並達成共識,由亞東關係協會、交流協會正式簽署「臺日海上航機搜索救難合作協議」。
協議內容 (1/2) • 確保兩救難協調單位臺北任務管制中心(簡稱TAMCC)及國土交通省航空局救難調整本部(簡稱東京RCC)在臺日間海域發生航機意外事件時,能密切合作並提供最為適切之緊急救援。 • 我方航空器於我搜救責任區之海域上發生意外事件,由我方啟動搜救作業;如於日方搜救責任區之海域上發生意外事件,則協調日方動用必要之海空搜救資源馳援;反之亦然。
協議內容(2/2) • 為增進相互瞭解及提升雙方搜尋救難作業之效率,兩救難協調單位定期實施聯絡互訪,通訊訓練及其他共同活動。
效益 • 基於人道立場,加強海上搜救能力及與鄰國之搜救合作,以提供尋覓與救助海上遇險人員之適當措施。 • 建立適當訓練計畫,確保搜救人員達到並維持高水準的能力,提升海上搜救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