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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合同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 (Name 、 Quality 、 Quantity and Packing). 本章摘要 : 掌握买卖合同中订立品质条款的重要性和基本方法,掌握数量条款的订立方法,学习包装条款包含的基本内容,从总体上把握关于商品的一般描述。 第一节:合同的品名 第二节:商品的品质 第三节:商品的数量 第四节:商品的包装. 第一节:合同的品名. 一、列明合同品名条款的意义 二、品名条款的基本内容 三、规定品名条款的注意事项. 第二节:商品的品质. 一、商品品质的含义及重要性 二、对品质的要求 对出口商品质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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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合同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Name、 Quality、 Quantity and Packing) • 本章摘要: 掌握买卖合同中订立品质条款的重要性和基本方法,掌握数量条款的订立方法,学习包装条款包含的基本内容,从总体上把握关于商品的一般描述。 • 第一节:合同的品名 • 第二节:商品的品质 • 第三节:商品的数量 • 第四节:商品的包装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第一节:合同的品名 • 一、列明合同品名条款的意义 • 二、品名条款的基本内容 • 三、规定品名条款的注意事项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第二节:商品的品质 • 一、商品品质的含义及重要性 • 二、对品质的要求 • 对出口商品质量的要求 • 交货品质必须符合合同规定。 (1)若交货品质低于合同要求显然是违约行为。(2)而若交货品质高于合同要求也有可能构成违约。原因有多方面,如:品质过高,买方办理进口手续时可能会多交税;另外品质过高,可能会使货物不能适应买方的使用目的,买方需重新加工后使用,从而会增加买方的额外费用。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三、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 (一)以实物表示商品质量 1、看货买卖 • 多用于寄售、拍卖和展卖业务中 2、凭样品买卖(Sale by sample ) (1)凭卖方样品成交(Sale by seller,s Sample) • 卖方提供的样品要具有代表性 • 卖方向买方寄出样品时,要保留“复样”(Duplicate Sample)或“留样”(Keep Sample)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2)凭买方样品成交(来样成交或来样制作)(2)凭买方样品成交(来样成交或来样制作) • 卖方要制作“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或“确认样品”(Confirming Sample)或“回样”(Return Sample ) • 对工业产权问题做出规定 《公约》第42条规定:若卖方按照买方的提供的技术图纸、规格等进行生产和交货,而第三方根据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要求任何权利或其他要求时,卖方可不负责任。 (3)参考样品(Reference Sample)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4)凭样品成交需注意的问题: • 案例分析: 我与越南某客商凭样品成交达成一笔出口镰刀的交易。合同中规定复验有效期为货物到达目的港 后的60天。货物到目的港经越商复验后,未提出任何异议。但事隔半年,越商来电称:镰刀全部生锈,只能降价出售,越商因此要求我方按成交价格的40%赔偿其损失。我方接电后立即查看我方留存的复样,也发现类似情况。 问:我方应否同意对方的要求,为什么?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二)凭说明表示商品质量 1、凭规格买卖(Sale by specification) • 凭规格买卖的技巧:卖方只需在合同中列入主要指标,而对商品品质不起重大影响的次要指标不要过多罗列。 • 例:我国出口大豆的规格:水分(max)15%,含油量(min)17%,杂质(max)1%,不完善粒(max)7% 2、凭等级买卖(Sale by grade) • 卖方应按规定等级交货,不能以次充好,也不能以好充次 3、凭标准买卖(Sale by standard)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援引某个标准时,应载明采用的版本年份 • FAQ(良好平均品质)(适用于农副产品),俗称“大路货” • GMQ(上好可销品质)(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适用于木材、冷冻鱼虾等商品) 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Sale by descriptions and illustrations) 5、凭商标或牌号买卖(Sale by trade mark or brand name) 6、凭产地名称买卖(Sale by name of origin)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四、品质条款的规定 (一)可规定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Quality Latitude) 1、交货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或类似条款 2、品质公差(Quality Tolerance) 3、品质机动幅度(适用于初级产品) • 当使用品质机动幅度时,为体现按质论价,对农副产品可订立品质增减价条款.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二)正确运用各种表示品质的方法 • 能用一种方法表示品质的,一般不要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来表示 • 案例分析: 我某公司出口纺织原料一批,合同规定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但在成交前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到后,买方提出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7%的检验证明,并要求我方赔偿损失。问:我方是否该赔?为什么? • (三)品质条件要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第三节:商品的数量 • 一、约定商品数量的意义(见《公约》第52条) • 选择题:某公司向国外某客商出口50吨小麦,卖方实际交货时多交了2吨,买方可做出如下( )的决定。 • A、收取52吨货物 B、收取多交货物中的1吨 • C、 拒收52吨货物 D、拒收多交的2吨货物 • 二、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一)计量单位(Measuring Unit) 1、计量单位的确定方法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2、国际贸易中的度量衡制度(Measuring System) • 通常采用的有四种度量衡制度:公制、英制、美制和国际单位制 (二)计算重量的方法 1、毛重(Gross Weight) 2、净重(Net Weight) • 对于价值较低的农产品和因包装关系不便分别计算皮、净重的商品,可采取“以毛作净” (Gross for Net)的做法。 • 计算皮重(Tare Weight)的方法:实际皮重、平均皮重、习惯皮重和约定皮重。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3、公量(Conditioned Weight) • 公量的计算公式: • 例题:内蒙古某出口公司向韩国出口10公吨羊毛,标准回潮率为11%,经抽样证明10公斤纯羊毛用科学方法抽干水后净重8公斤干羊毛,求用公量计算的交货重量为多少? 4、理论重量(Theoretical Weight) 5、法定重量(Legal Weight)和实物净重(Net Net Weight)。 相关链接:《公约》第56条:如果价格是按货物的重量规定的,如有疑问,应按净重确定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三、数量条款的规定 (一)正确掌握成交数量 (二)数量条款应当明确具体 1、若成交数量前使用“大约”、“近似”等字眼,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以下简称UCP500)的规定,这个约数可解释为交货数量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 案例分析: 我某公司出口布匹以信用证结算,买方银行来证规定,数量大约为5000码,每码1美元,但金额注明为不超过总额5000美元,则我某公司如何掌握装运数量?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2、《UCP500》第39条B款规定:除非信用证规定货物的指定数量不得有增减外,在所支付款项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货物数量准许有5%的增减幅度,但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记数时不适用。2、《UCP500》第39条B款规定:除非信用证规定货物的指定数量不得有增减外,在所支付款项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货物数量准许有5%的增减幅度,但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记数时不适用。 • 案例分析: 黑龙江某贸易出口公司与俄罗斯某公司成交一笔黄豆出口交易。合同的数量条款规定:每袋黄豆净重100公斤,共1000袋,合计100吨,但货物运抵俄罗斯后,经俄罗斯海关检查,每袋黄豆净重只有96公斤,1000袋共96吨,当时正遇市场黄豆价格下跌,俄罗斯公司以单货不符为由,提出降价5%的要求,否则拒收。请问:俄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方应采取什么补救措施?另问:若该例黄豆不是用袋装而是散装,则结果又如何?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三)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数量增减条款或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 1、数量机动幅度的大小要适当 2、机动幅度选择权的规定要合理 • 机动幅度的选择权可以由卖方、买方或船方行使。 3、计价方法要公平合理 • 合同中若未明确规定按何种价格计算,按照国际惯例,应按合同价格计算。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第四节 商品的包装 • 一、包装的重要性 • 除散装货(Cargo in bulk)和裸装货(Nude Cargo)外,大多数为包装货物(Packed goods)。 • 二、运输包装(Shipping Package) (一)对运输包装的要求 (二)运输包装的分类 (三)运输包装的标志(按照用途分类) 1、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 • 标准运输标志的内容:四部分内容 2、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 Mark) 3、警告性标志(Warning Mark)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三、销售包装(Sales Package) (一)对销售包装的要求 (二)销售包装的分类 (三)销售包装的装潢和文字说明 • (四)条形码(Bar code) • 国际通用的条形码有两种:UPC码和EAN码 • 四、中性包装和定牌 (一)中性包装(Neutral Packing) 1、中性包装的含义及分类 2、中性包装的作用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二)定牌(Brand Designated by the buyer) • 注意定牌中性包装与定牌的区别。定牌中性包装的商品未注明生产国别和厂商;而定牌的商品通常需注明生产国别和厂商。 • 五、包装条款的规定 • 一般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规格、包装标志和包装费用的负担等内容。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本章小结 • 本章主要学习了合同中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条款的规定方法,尤其注意《公约》和《UCP500》中对上述条款的相关规定。 • 本章重点:表示品质方法的合理选用、唛头 • 本章难点: 《公约》对数量的相关规定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本章思考题 • 1、基本概念: • 对等样品(或回样、确认样品)、良好平均品质(FAQ)、溢短装条款、中性包装、定牌 • 2、如何结合商品的特点,合理选择和运用各种表示品质的方法? • 3、约定溢短装条款需注意哪些方面? • 4、标准运输标志包括哪些内容? • 5、国际贸易中为何会出现中性包装?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