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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党建工作实务. 一、企业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 二、企业党务工作原则及规程. 一、企业党组织的 职责和任务. (一)企业党组织的职责 1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 2 、支持股东会 、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 职权。 3 、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4 、 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5 、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 团等 群众组织。. (二)企业党组织的任务 1 、搞好党的思想建设 ( 1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企业在重大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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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 二、企业党务工作原则及规程
一、企业党组织的 职责和任务
(一)企业党组织的职责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 2、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 职权。 3、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4、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5、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 团等群众组织。
(二)企业党组织的任务 1、搞好党的思想建设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企业在重大问题上 与党中央、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做到依法经营。 (2)通过抓学习培训、组织生活和“创先争优”主题实践 活动,加强对党员教育,来提高党员的素质和能力。 教育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正面灌输与自我教育相 结合;坚持教育与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
(3)做好党员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监督(3)做好党员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监督 党员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 利益观,努力培养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 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 (4) 经常开展文体、竞赛和家访活动,切实关心 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来提高企业党组织的凝 聚力和战斗力。
2、搞好党的组织建设 (1)抓好党员管理工作。重点抓好党的组织生活 管理、党员日常监督、党员评议鉴定、党员 处置、党籍党龄、党费收缴、党员档案、党 员统计、组织关系转移等工作。
(2)抓好党员发展工作。一要建立和扩大入党积(2)抓好党员发展工作。一要建立和扩大入党积 极分子队伍;二要加强对积极分子的培养、 考察、管理、政审和培训;三要重视在青年、 高知识群体和生产一线的优秀分子中发展党 员;四要严格党员发展程序。
(3)抓好支部班子建设。一是合理设置或调整基(3)抓好支部班子建设。一是合理设置或调整基 层党组织并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二是围绕“四 好”(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 、作风形象好)目标,把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 领导集体;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决 策程序;四是开好一年一度的民主生活会。
3、搞好党的作风建设 (1)发扬党的三大作风,树立正确的思想作风和 思维模式,善于一切从实际出发。 (2)坚持求真务实作风,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 迫感,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 (3)牢记“两个务必”,注重培养党员健康的生 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4、搞好党的制度建设 (1)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 、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定。 (2)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一是“三会一课” 制度;二是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 民主生活会制度。
(3)完善党员思想汇报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党(3)完善党员思想汇报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党 员的思想情况,以增强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 和监督的自觉性。 (4) 落实党员信息管理制度,全面掌握党员结构 及变动情况,妥善管理档案材料。
5、搞好党的反腐倡廉建设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认真抓好反 腐倡廉教育,增强党员的廉洁意识。 (2)加强对党员的监督,也包括对企业决策程序 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或纠正。 (3)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违犯党 纪的行为,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
(一)企业党务工作原则 1、必须遵循党章规定。 2、必须把加强党的建设与促进企业发展做到有 机结合。 3、必须把关心和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党 建的一项重要工作。 4、必须注重党建工作实效。
(二)组织设置及选举规程 1、党组织的设置 (1)党组织设置原则。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生产、工作、 经营单位及其它组织,都应根据党员人数和需要, 分别设立党委(党员100人以上)、党总支部委员会 (党员50人以上)和党支部委员会(党员7人以上);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 书记1人。
(2)党组织的任期和职数:①基层党委每届3-5年,(2)党组织的任期和职数:①基层党委每届3-5年, 委员职数5-9人。②党总支每届2年或3年,委员 职数5-7人。③党支部每届2年或3年,委员职数 3-5人。
(3)党组织的调整。党员减至不足3人的党支 部,6个月内不能增加党员的,应予撤销, 与邻近单位组建联合党支部。党员数超过 组织设置标准时,应将组织机构升格。企 业改制应同步调整党组织。 (4)新建、撤销或调整党组织,都要报上一级 党组织批准。
2、党组织的选举(差额选举或公推直选) (1)筹备工作:提前1-2个月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党 员大会时间、选举办法(草案),根据多数党员 (群众)意见按20%差额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书记人选),起草《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 行换届选举的请示》报党委审批;党委批准发 文,支部接批复后,搞好会务及通知。
(2)召开党员大会:①清点人数,宣布开会(有选举(2)召开党员大会:①清点人数,宣布开会(有选举 权的党员到会80%以上有效);②报告(工作、 党费收缴);③通过选举办法和候选人;④推选 监计票人;⑤分发填写选票;⑥投票;⑦计票; ⑧宣布结果(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人数半 数,始得当选,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名额;得赞 成票正好半数,不得当选;不足额或遇后几名候 选人同票时应重新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
(3)召开委员会会议:①通过书记候选人;②无(3)召开委员会会议:①通过书记候选人;②无 记名投票选举书记;③委员分工。 (4)报批选举结果:①向党委呈《关于××党支 部选举结果的报告》;②党委批准并发文; ③向全体党员公布新一届支委会成员。 (5)届中委员或书记缺额应补选,书记也可由上 级党委指派。
(三)党员发展工作规程 1、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2、程序: (1)接受申请人申请。 注意把握特殊人员入党问题:①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一般成员可以在不退出原来党派的情况下申请加入共产党,但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级组织中的主委、副主委、秘书长、组织部长,任期内的县市级以上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政协中担任负责人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一般不发展为共产党员。
②外来人员及临时工: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满两年以上的,向现工作单位党组织申请,但要征求原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并公示;工作不满两年的,应向原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申请。③被开除党籍而要求重新入党的人:5年内不得申请入党,如果符合条件的,应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党支部和党委讨论通过,按照发展党员标准和程序进行培养考察,须经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报县级以上党委批准②外来人员及临时工: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满两年以上的,向现工作单位党组织申请,但要征求原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并公示;工作不满两年的,应向原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申请。③被开除党籍而要求重新入党的人:5年内不得申请入党,如果符合条件的,应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党支部和党委讨论通过,按照发展党员标准和程序进行培养考察,须经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报县级以上党委批准
(2)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确定培养人(1-2名)并填写考察表,报党委备案。 (4)进行一年以上的考察培养。考察期内要分配做一些 党的工作,在实际中进行考察。每半年至少要有一 次思想工作汇报。 (5)进行短期(5-7天或40学时)集中培训并考试。
(6)答辩,测评;公示:时间7天,外来人员双公示。 (6)答辩,测评;公示:时间7天,外来人员双公示。 (7)政审。内容:对党的路线态度、政治表现、社会关 系。其方法:与本人谈话、查阅档案、调查了解、函 调或外调(县级或相当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企事业 单位党委及组织部门)。政审后,形成综合材料(本 人简历、调查结果、结论意见)。 (8)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
(9)党委预审,组织委员在考察表上签署意见。(9)党委预审,组织委员在考察表上签署意见。 (10)确定入党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11)召开党员大会表决。①入党申请人汇报(志 愿书);②介绍人表明意见;③支部报告政 审、测评、公示情况;④与会党员发表意见; ⑤申请人对讨论情况表态;⑥进行无记名投票 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 ,赞成票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可 通过。
⑦形成决议,写清基本评价、党员大会时间、 表决情况(党员数、到会党员数、表决票数、 支部名称;支部委员将决议及时填入发展对象 《志愿书》,书记签名盖章,会同其它材料报党 委(1个月内)。 (12)党委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13)党委会集体审批(3个月内),超6个月尚未 批准的志愿书作废。
(14)入党宣誓。由党委或支部举行;会场要庄重(14)入党宣誓。由党委或支部举行;会场要庄重 并悬挂党旗和“入党宣誓大会”会标;程序为 奏国际歌、负责人致词、预备党员向面向党 旗-举右手握拳过肩-跟读誓词、预备党员代表 发言。 (15)预备党员考察。时间一年,也可延长半年至 一年。 (16)预备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
(17)支委会审查转正申请,组织测评和公示。(17)支委会审查转正申请,组织测评和公示。 (18)召开党员大会表决。预备党员汇报;②支 部介绍预备党员表现、测评、公示情况,提出 意见;③介绍人介绍情况、表明态度;④党员 发表意见并无记名投票表决,大会形成决议; ⑤将决议填入《志愿书》,书记签名盖章,及 时报党委。
(19)召开党委会审批,会后,及时通知党支部。(19)召开党委会审批,会后,及时通知党支部。 (20)材料归档。从接收申请书并列为积极分子时 ,党支部就要为其建立党员档案,转正后移交至 党委人事部门存入人事档案。志愿书丢失的,经 查证后,预备期补填志愿书 ,在“支部大会通 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签注补填 原因,报党委审批;正式党员填写党员登记 表,报公司党委审批后,存入个人档案。
(四)党员管理工作规程 党员管理工作主要内容: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管理党员的组织关系、党籍和党龄;收缴和管理党费。 1、党的组织生活管理。 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 党课、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 党员。
(1)党员大会: ① 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也可适当增加会议次数。 ② 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支委会先行研究确定 议题、时间,搞好通知。 ③ 严格把握会议程序。一是签到并统计人数;二 是由书记主持并提出议题;三是讨论并形成决 议(传达学习不需作出决议);四是将表决结 果记入会议记录。
④ 注意事项:一是到会率。表决时有表决权的党 员到会率必须超过50%。但有5种特殊对象(精 神病、卧床不起、出国半年、下派工作学习半 年、服刑)报上级党委同意,经大会通过,可 不列入应到人数。二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表决时赞成票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半数, 决议方可通过。
三是通过决议时不宜采取个别征求意见的方式 。四是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支委会的决定 。五是支部委员不得在党员大会发表反对支委 会的意见。六是党员对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保 留,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2)支部委员会会议: ① 支部书记与有关委员通气,确定会议议题、 时间,使委员做好准备。 ② 宣布开会,提出议题,展开讨论,适时归纳 ,形成决议。 (3)注意事项:一是到会委员必须超过半数,如 遇紧急情况,能到会委员又不到半数时必须 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二是支委会不得修 改或否定党员大会决议。三是做好记录存档
(3)党小组会: ① 党小组的划分由支委会决定,每一小组正式党 员不得少于3名,党员较少的党支部不再划分 党小组。 ②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召开前,党小组长应 与书记或有关支委定好会议议题,并做好通知 ③ 党小组会主要是组织学习、生活会、协助支部 做好党员管理和发展等工作。
(4)党课: ① 党课一般每半年一至二次。党委、党支部年初 应制定党课教育计划,安排好时间、内容、老 师、场地等。 ② 党课形式除了课堂讲授外,还可采取英模报告 会、参观访问、读书演讲、知识竞赛、电化教 育等。
(5)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① 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前应征求意见 ,以提高议题的针对性。 ② 切忌把民主生活会开成工作汇报会。与会人 员应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但要与人为 善。 ③ 搞好记录,归纳汇总,及时上报,落实整改
(6)民主评议党员: ①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一次。分学习教育、自我评 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处理阶段。 ② 评议档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党员。对优秀 党员要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处置(限改、劝 退、除名)。 ③ 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事实材料、支委意见、 党员大会决定、党委审批、宣布、材料归档。
(7)特殊情况下的党员组织生活管理: ① 流动党员:外出6个月以上且地点固定的, 应 转组织关系;地点不固定的,持流动党员活动 证, 参加所去地党组织生活。外出3-6个月, 应持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去地党组织生活。外 出3个月内,可暂时不参加组织生活,回原单位 后,应主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
②受处置的党员:受警告、严重警告 、撤销党内职务、留 党察看、限期改正、缓期登记的党员都要参加组织生活, 但留党察看、缓期登记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 举权。 ③停职反省、立案侦查而没有被收审、逮捕的党员:一般不 停止组织生活,如果错误严重,应停止组织生活。 ④被劳教、缓刑、拘役、管制而未开除党籍的党员:停止组 织生活,待刑罚执行结束后恢复
2、党籍、党龄管理: (1)党籍:从党支部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 经上级党委批准)之日起获得党籍。党员被取 消预备党员资格、劝退出党、除名、自行脱党 、自愿退党、不予登记、开除党籍的,就失去 党籍。
① 自行脱党党员党籍处理:一是“三不”认定。 二是支委会提出意见交党员大会讨论表决。会 议应通知本人参加,如长期外出或拒绝参加, 会议仍可决定。决议形成后,将《关于对自行 脱党党员×××除名的决定》报党委审批。除 名时间从党委批准之日算起。
② 自愿退党党员党籍处理:本人写出书面申请, 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除名,报党委备案。 并在志愿书备考栏注明原因时间。将申请和除 名决定存入本人档案。除名时间从支部党员大 会通过之日算起。 ③ 劝退出党党员党籍处理:召开党员大会决定, 报党委批准。劝退时间为党委批准之日。
④ 开除党籍党员的党籍处理:一般必须经支部大会 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党员受处分时间从 上级党委批准之日算起。 ⑤ 违纪后下落不明党员党籍处理:有严重违纪行为 ,党组织应决定开除其党籍;没有明显违纪行为 ,但时间超过6个月的,按党章规定予以除名。
⑥ 出国探亲或办理私事、劳务输出、自费留学的党员党籍处理:应办理保留党籍手续,期间停止组织生活。回国后,即时恢复组织生活;无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国,按自行脱党处理。程序:本人向支部申请,递交入学通知书或劳务合同或邀请信等复印件,经支部初审填表报党委审批,再报上一级党委备案。
⑦出国定居的党员党籍处理:应办理停止党籍手续。⑦出国定居的党员党籍处理:应办理停止党籍手续。 程序:本人向支部申请,递交用于办理护照的有关材料复印件,经支部初审后填表报党委审批(党员领导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批准后,基层党组织将组织关系和档案移交县或县一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以后回国,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确因特殊需要,要由县级组织部门审查,报省委组织部批准。
(2)党龄:是指正式党员的年数。从预备期满转为(2)党龄:是指正式党员的年数。从预备期满转为 正式党员之日算起。①被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党 龄,延长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②留党 察看党员的党龄连续计算。③ 被错误开除党籍 后恢复党籍的党员党龄连续计算。 ④ 重新入党 的党员党龄,从重新入党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 员之日算起,重新入党前的党龄不算。
3、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1)党员组织关系确定:一经入党,就确立了组 织关系。但工作单位变动或外出学习工作时 间在6个月以上且地点固定的,应转移正式组 织关系(介绍信),党员参加转入单位组织 生活,交纳党费。党员外出6个月以内的,应 持党员证明信,但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向 原单位交纳党费,并享有权利。
(2)组织关系接转:①党员需转组织关系时,支(2)组织关系接转:①党员需转组织关系时,支 部开介绍信,再由本人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 理转移手续。②介绍信必须在有效期内接转, 市内10天,省内20天,省外30-90天。超过有 效期6个月的,按自行脱党处理。③中直机关 部门党委、省级机关及金融系统党委组织部, 县级及以上地方党委组织部可在全国范围内 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