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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資合諧,共創雙贏 】 勞動條件解說 報告人:許禹錦專員 日 期: 102 年 8 月 27 日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

【 勞資合諧,共創雙贏 】 勞動條件解說 報告人:許禹錦專員 日 期: 102 年 8 月 27 日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 102 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 法律保護懂得法律的人,不要讓權利睡著了。 】 自我介紹 姓名:許禹錦 電話: 06-6322231 轉 5106 電子信箱: lab@mail.taina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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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資合諧,共創雙贏 】 勞動條件解說 報告人:許禹錦專員 日 期: 102 年 8 月 27 日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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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勞資合諧,共創雙贏】 勞動條件解說 報告人:許禹錦專員 日 期:102年8月27日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2. 【法律保護懂得法律的人,不要讓權利睡著了。】【法律保護懂得法律的人,不要讓權利睡著了。】 自我介紹 姓名:許禹錦 電話:06-6322231轉5106 電子信箱:lab@mail.tainan.gov.tw 地址:台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3.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工作經歷 ◎三星五金研究開發部 ◎台灣省菸酒公賣局隆田酒廠 ◎中國石油公司高雄煉油總廠 ◎中國石油公司煉製研究所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

  4.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 專業證照 ●7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及格。 ●81年專技高考工業安全技師及格。 ●8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及格。 ●87年專技高考工礦衛生技師及格。 ●國立高雄第一科大環安研究所。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

  5.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課程內容: 一、前言。 二、勞基法及勞動條件解說。 三、職業災害案例與權益。 四、勞工局業務簡介。 五、結論。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

  6.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7. 企業主要違法情形~引自101.06.25蘋果日報 註:同一廠商可能違反超過1項,表列為前10名。統計時間為2011年7/1至2012年6/24

  8.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台灣上班族職場壓力來源前三名: 根據1111人力銀行今年發佈的網路調查顯示,上班族壓力來源前3名依序為 1.「薪水太少」(56.40%)、 2.「工作本身壓力大」(41.87%) 3.「工時太長」(31.03%)。 薪水太少,台灣上班族胸口第1痛!

  9.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何謂法律 ●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實施。 ●可命名為:法、律、條例、通則。 ●條、項、款、目。 ●中央法規標準法。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

  10. 憲法 法律 法規命令 行政規則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法律之位階

  11.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法律用語參考: ● 核定 ●申請 ● 備查 ●申報 ● 核備 ●補償 ● 罰金 ●賠償 ● 罰鍰●會同 ●陪同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

  12. 合法的圖利是便民, 非法的便民是圖利。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13.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壹、勞動基準法 73年7月30日 【最低標準】 第1章 總則 第7章 職業災害補償 第2章 勞動契約 第8章 技術生 第3章 工資 第9章 工作規則 第4章 工作時間、 第10章 監督與檢查 休息休假 第11章 罰則 第5章 童工、女工 第12章 附則 第6章 退休

  14.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勞動條件說明簡表102.1.17

  15.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勞動契約 約定勞雇關係之契約,係契約 的一種,凡適用勞動基準法之 事業單位,其與勞工間依勞動 契約成立勞動關係。基本上應 受民法有關契約規定之約束。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

  16.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是否有試用期間? 試用期間的長短-勞資雙方 自行協商。 勞動條件-應受勞動基準法規範。 年資保障-合併計算。 試用不合格-應發給資遣費。

  17. 嘉義縣102年度教保人員服務倫理與勞動權益保障研習嘉義縣102年度教保人員服務倫理與勞動權益保障研習 契約期間的意義 勞動契約,分為: 1.定期契約 【例外】 2.不定期契約【常態】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

  18. 何謂有繼續性工作? 非繼續性工作係指雇主非有意 持續之經濟活動,而欲達成此 經濟活動所衍生之相關職務工 作而言。實務上當視事業單位 職務﹝工作﹞說明書等相關文 件載明供參。反之則為繼續性 工作。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19.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定期契約 臨時性工作 短期性工作 季節性工作 特定性工作 得為定期契約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

  20.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 臨時性工作: • 無法預期之非繼續性 • 工作,其工作期間在 • 六個月以內者。

  21. 短期性工作: 係指可預期於六個月 以內完成之非繼續性 工作。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22. 季節性工作: 係指受季節性原料、材料 來源或市場銷售影響之非 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 在九個月以內者。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23.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特定性工作: 係指可在特定期間完成 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 作期間超過一年者,應 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24. 申報參加勞保- 僱用勞工5人以上之公民營單位。 申報參加健保- 公民營事業、機構之受僱者。 設立「勞工退休金之個人專戶」。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25.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26.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工資是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雇主應全額、定期、直接給付,不得預扣勞工工資做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雇主給付勞工之工資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

  27. 基本工資: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 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21-1)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28.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現行基本工資 月薪: ﹝不得低於19,047元/月﹞ 日薪、時薪: ﹝不得低於109元/時﹞

  29.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勞工請假被扣 全勤獎金致低 於基本工資疑義

  30. 扣發工資以 未出勤時段為限 不能多扣或倒扣 例如:請假1天扣 2天工資。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31. 事業單位被主管機關勒令停工或依法處分停工停工期間之工資發給疑義事業單位被主管機關勒令停工或依法處分停工停工期間之工資發給疑義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32.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工作中故意或過失損害產品或物品不得逕自扣發工資。

  33.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排除工資 1.紅利 2.獎金 3.三節獎金 4.醫療補助費 5.顧客服務費 6.婚喪喜慶賀禮或奠儀 7.職業災害補償費 8.差旅費、交際費 9.勞保或商業險之保險費 10.工作服、作業用品及其代金 11.其他

  34. 工資給付的原則 法定通用貨幣給付原則(§22-1) 全額給付原則(§22-2) 直接給付原則(§22-2) 定期給付的原則(§23-1) 同工同酬的原則(§25) 不得預扣工資的原則(§26) 主管機關得限期雇主給付(§27)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35.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延長工時的工資【加班費】 1.延長2小時以內者加給1/3。 2.再延長2小時以內者加給2/3。 3.例、休、特休假日 工作者加倍發給。

  36.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加班費計算實例: 基本工資-月薪19047元,時薪109元(102年1月1日起) 1.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每小時加班費:  月薪制:79.36元×4/3=105.8元。  時薪制:109元×4/3=145.3元。 2.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上者,每小時加班費:  月薪制:79.36元×5/3=132.3元。  時薪制:109元×5/3=181.7元。 3.休假日加班費,依規定加倍發給:  月薪制:即日薪635元,再另加給635元。  時薪制:109元×8=872元,再另加給872元。

  37.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假日出勤以日計價 勞工於假日工作,即使未滿 八小時,亦已無法充分運用 假期之故。

  38. 成就退休條件被資遣如何計算? 舊制年資以退休方式計給 新制年資以資遣方式計給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39.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退休金 1.勞退舊制: 前15年每年2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 數。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 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 四十五個基數為限。 2.勞退新制: 按月提撥6%在個人專戶。

  40.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41.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工作時間 • 一、定義: • 工作時間:勞基法未定義,一般而言為勞工在 • 雇主的指揮監督下從事工作的時間。 • 休息時間:不受雇主指揮監督,可依自已意思活動。 • 待命時間:仍屬工作時間。例:司機。

  42.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工作時間 • ◎準備與整頓時間: • 為工作之延伸,仍屬工作時間。 • ◎教育訓練時間: • 若屬強制性,應視為工作時間。 • ◎出差時間: • 以正常工作時間為其工作時間。

  43.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工作時間 標準工時:二週84小時 延長工時: 連同正常工時每日 不得超過12小時, 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 但如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例外規定。

  44. 工作時間:勞基法未定義,一般而言為勞工在雇主的指揮監督下從事工作的時間。工作時間:勞基法未定義,一般而言為勞工在雇主的指揮監督下從事工作的時間。 休息時間:不受雇主指揮監督,可依自已意思活動。 待命時間:仍屬工作時間。例:司機。 準備與整頓時間:為工作之延伸,仍屬工作時間。 教育訓練時間:若屬強制性,應視為工作時間。 出差時間:以正常工作時間為其工作時間。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45. 延長工作時間(§32) 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 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 連同正常工時1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46.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休息、例假、休假、特別休假、請假 1.休息: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 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 2.例假:每7日至少應有1日。  3.休假:紀念節日、勞動節日及 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 4.特休假:依年資核給。 5.請假:依勞工請假規則。

  47.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特別休假: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 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 給予特別休假: 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 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 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 加至三十日為止。

  48. 部分工時員工是否有特別休假?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49.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特休假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50. 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中華民國泥水建築職業總會102年度工會幹部教育研討會 休息、例假、休假、特別休假、請假 1.休息、例假:強制性 休息,除緊急事故等 外不可出勤。 2.休假、特別休假等可 徵詢勞工同意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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