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6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小组成员: 李正茶、李志成、梁灿炉、梁凤贞、梁殷婷、刘驹、刘润佳、刘雪瑜、刘裕文、刘远文、 卢智健、蒙羿帆、邱佳成 演讲人:卢智健、李志成.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基础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教育规章;制订各项教育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和上级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制订和实施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三)管理和监督教育经费的使用,监督预算外收支情况统筹本区教育系统的基建工作;指导学校基本建设,依法审查所辖单位教育经费运用情况。.

Download Presentation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 小组成员:李正茶、李志成、梁灿炉、梁凤贞、梁殷婷、刘驹、刘润佳、刘雪瑜、刘裕文、刘远文、卢智健、蒙羿帆、邱佳成 • 演讲人:卢智健、李志成

  2.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基础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教育规章;制订各项教育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 (二)根据国家和上级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制订和实施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 (三)管理和监督教育经费的使用,监督预算外收支情况统筹本区教育系统的基建工作;指导学校基本建设,依法审查所辖单位教育经费运用情况。

  3. (四)按照上级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规定,对各镇(街)的教育工作和区属各级各类学校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评估。(四)按照上级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规定,对各镇(街)的教育工作和区属各级各类学校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评估。 • (五)规划本区学校布局按教育管理权限负责本区教育机构的开办、管理、撤销、合并及专业设置的审核、审批工作,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区成人教育、幼儿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 (六)按照管理权限,对所属干部、教师进行管理;对区属学校领导人员进行考察、任免;协助镇(街)党委对所属学校领导人员进行考察,并提出任免建议;统筹规划教育行政干部的配备和师资队伍的建设;负责培训、调配干部和教师;组织教师的职称评定,教师资格证认定审核工作;负责教师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 (七)根据有关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按权限制订本区和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并按规定组织本区的普通高考,中考、成人招生考试和自学考试。

  4. (八)指导本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国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指导学校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八)指导本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国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指导学校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 (九)管理各类学校、组织指导学校业务工作及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 (十)负责局属单位干部和管理人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及本系统所属支部的党建和干部管理工作。 • (十一)领导区教育系统的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据法律、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自作用。 • (十二)承办区政府及上级教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5. 内设机构------组织人事科 • 负责本系统所属单位的党建和干部管理工作,协助各镇党委对教办及所属单位领导干部、后备干部的管理、培训、考察;指导校长、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职工的规划、核编、录用、奖惩、调动的具体工作,组织、指导对机关干部、教职工的考核;负责教师职称的申报,评审和教师资格的审核工作;负责教职工的劳资福利工作;负责教师队伍管理和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负责离休及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和学生出境及前往边境地区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公办学校的设立、撤销、合并的人员编制核定等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行政监察工作,处理教师队伍的违纪事件;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教师和中小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普法、法制教育。

  6.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简介 • 组织人事科是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组织人事工作和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管科室,是局机关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岗”科室。主要职能是: • 负责局党委管理本系统所属单位的党建和干部管理工作,协助局党委、行政对镇教育指导中心及所属中小学校领导干部、后备干部的管理、培训、考察工作; • 负责指导校长、教师的继续教育、培养、培训工作; • 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职工的配备规划、编制核定、录用、奖惩、调动、管理和公办学校的设立、撤销、合并的人员编制核定等审核呈报工作;

  7. 负责组织、指导对机关干部、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教师职称的申报、评审和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对机关干部、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教师职称的申报、评审和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 负责教职工的劳资福利、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 • 负责教职工和学生因公出境及前往边境地区的审核、呈报工作; • 负责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 负责教职工和中小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

  8. 组织人事科有工作人员6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2名,副主任科员2名,为老干服务干部1名。组织人事科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宗旨,秉承“以人为本,服务基层,营造教职工和谐之家”的服务承诺,为构建和谐的番禺教育添砖加瓦。组织人事科有工作人员6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2名,副主任科员2名,为老干服务干部1名。组织人事科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宗旨,秉承“以人为本,服务基层,营造教职工和谐之家”的服务承诺,为构建和谐的番禺教育添砖加瓦。

  9. 办事指南:人事调动条件、程序 • 人事调动条件、程序: • (一)接收师范类应届的毕业生条件、程序: • 条件 :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本地生源或紧缺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的应届师范毕业生。

  10. 程序 : • 1、 毕业生持本人的 个人自荐材料、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英语四级或以上证书、普通话考级证书 到我局组织人事科、教育指导中 心或学校 (幼儿园)求职; • 2、 组织人事科、教育指导中心或学校(幼儿园)将根据我区、镇、校(园)当年的各类专业师资需求状况,结合毕业生本人自身的素质推荐面试、试教; • 3、 教育指导中心或学校(幼儿园)经过试教后,如同意接收,则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出具同意接收函; • 4、 毕业生本人凭 《同意接收函》 及上述证件原件到组织人事科进行初步审查,合格者则由组织人事科出具“能力倾向测试介绍信”到区人才交流中心(市桥平康路德胜广场)进行能力倾向测试; • 5、 毕业生 凭 同意 接收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英语四级或以上证书、普通话考级证书、体检结果、能力倾向测试结果等 原件到组织人事科办理签订协议手续; • 6、 区教育局、区人事局、广州市人事局审批; • 7、 办理毕业生接收的编制申请和上网审批手续; • 8、 毕业生毕业后凭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证件到我局报到并接受工作安排。

  11. (二)区外现职教师调入条件、程序: • 条件 : • 1、 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在 40周岁以下的区外现职公办教师; • 2、 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学位或中级职称,年龄在 35周岁以下的区外现职公办教师; • 3、 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年龄在 35周岁以下的区外现职公办教师。

  12. 程序 : • 1、求职 者带备 本人的简历、学历、职称及其它获奖证书原件到我局人事科、学校(幼儿园)、教育指导中心求职、面谈、核对资料。经过对求职材料进行甄别、筛选后,对符合调入条件的教师进行推荐试教; • 2、经学校(幼儿园)、教育指导中心试教合格后的,应聘教师 带备学校 (幼儿园)、教育指导中心出具的同意接收函、毕业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到组织人事科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 2、 审核合格者, 凭组织 人事科出具的介绍信到区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能力倾向测试、毕业证验证和体检(区人民医院);

  13. 3、 求职者递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待审批: • 4、 区教育局、区人事局、广州市人事局审批; • 5、 我局出具 调档函到商调人员原单位 主管部门调档; • 6、 审查调入人员个人档案; • 7、 送区 人事局审档 、办理调动手续

  14. 3、 求职者递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待审批: • ( 1)《广州市引进人才呈报表》一式三份; • ( 2)《拟调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 • ( 3)原单位的同意调出函; • ( 4)本人的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等证书和户口本; • ( 5)计划生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 6)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户口本等材料;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丧偶人员,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 ( 7)体检、测试、毕业证验证结果

  15. 3、 求职者递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待审批 • 4、 区教育局、区人事局、广州市人事局审批; • 5、 我局出具 调档函到商调人员原单位 主管部门调档; • 6、 审查调入人员个人档案; • 7、 送区 人事局审档 、办理调动手续

  16. THE END!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