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5

桃園縣學校午餐 現況檢討

桃園縣學校午餐 現況檢討. 報告單位 : 教育局 體健課 報 告 人:蔡聖賢 課長.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簡報綱要. 壹、本縣營養午餐辦理情形 貳、辦理營養午餐注意事項 參、營養午餐未來計劃 肆、結語. 壹、本縣營養午餐辦理情形. 一、辦理型態 -- 依校數別. 壹、本縣營養午餐辦理情形 ( 續 ). 二、 辦理型態 -- 依人數別. 壹、本縣營養午餐辦理情形 ( 續 ). 三、本府編列相關補助經費. ( 一 ). 廚工薪金補助: 每校補助一名,每月 4,000 元,偏遠 地區及復興鄉學校每人每月補助

carnig
Download Presentation

桃園縣學校午餐 現況檢討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桃園縣學校午餐 現況檢討 報告單位:教育局體健課 報 告 人:蔡聖賢 課長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2. 簡報綱要 壹、本縣營養午餐辦理情形 貳、辦理營養午餐注意事項 參、營養午餐未來計劃 肆、結語

  3. 壹、本縣營養午餐辦理情形 一、辦理型態--依校數別

  4. 壹、本縣營養午餐辦理情形(續) 二、辦理型態--依人數別

  5. 壹、本縣營養午餐辦理情形(續) 三、本府編列相關補助經費 (一).廚工薪金補助: 每校補助一名,每月4,000元,偏遠 地區及復興鄉學校每人每月補助 8,000元〈每年度以9個月編列〉。 (二).導師指導費補助: 每班補助一名,每月200元, 〈每年度以9個月編列〉

  6. (三).95年度編列3000萬,補助廚房設備更新 1.94補助重點-全面設置截油槽 2.95補助重點-增設環保水洗式油煙機 (四).95年度補助無力支付午餐費學生 8500萬元(95年上-13,010人、下-13,364 人,合計:26374人次/年)

  7. 貳、辦理營養午餐注意事項 一、辦理無力支付午餐費補助注意原則 1.依據「本縣自辦午餐學校學生午餐費補 助實施要 點」規定,補助對象為: ( 1).社政機關列冊有案之低收入戶學生。 ( 2).家庭突遭重大變故之學生。 ( 3).家境清寒(需備有鄰里長證明或導師證明無力支 付午餐費)。

  8. 二、請各校嚴格把關: 無力支付補助對象除「社政機關列冊有案 之低收入戶者」外,倘申請補助對象為「家境 清寒、家庭突遭變故」者,須經學校導師進 行實訪,並由校方「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 者,始得申請補助。 三、重申補助款不得重覆請領。

  9. 四、午餐費用須專款專用 (一).不可支應午餐教育相關經費(委外學校除外)。 (二).不可用於辦理畢業餐會之需。 (三).每學年午餐收支表需報府備查。 (四).燃料費擬研議修正提高收費標準。 (五).無力支付午餐費學生,基本費和燃料費可由午 餐結餘款支應。

  10. 五、學校午餐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 (一).各校供餐應依「學校午餐食物內容及營養 基準」。 (二).午餐供應飲品依據教育部及衛生署頒發 「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為限。 (三).不可供應養樂多等食品。 (四).一星期至少供應牛奶二份以上。

  11. 六、午餐採購 (一).按政府採購法第56條第三項規定:機關採「最 有利標決標者,應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 (二).另倘採「準用最有利標」、「取最有利標之精 神」者,則毋需報縣府核准。 (三).委外學校採用糧食局之米糧,所需金額應於招 標須知敘明並扣除。 (四).副食品採購。 (五).委外辦理。

  12. 七、廚工 (一).每年規劃在職研習訓練8小時。 (二).廚工88年1月1日起適用勞基法。 (三).94年7月「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啟用。 1.勞保局申請個人退休金專戶。 2.前舊制需提撥足(按月於5年內足額提撥) 3.精算後可至中信局辦理停撥。 (四).「勞動基準法 」舊制。 1.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提撥率於2%至15%範圍內) 2.按工作年資,每滿1年給與2個基數,超過15年之工作 年資每滿1年給與1個基數。 (1).15年、55歲。 (2).25年。 (3).60歲(15年)。

  13. 八、午餐執行秘書 (一).須參加32小時餐飲衛生講習。 (二).每年午秘更替率居高不下。 (三).經驗無法成承傳。 七、學校午餐工作手冊 (一).95.5月已提供各校2本在案。 (二).95年6月7日辦理「學校午餐工作手冊說 明研習會」。 (三).請各午餐學校確依該手冊執行。

  14. 參、營養午餐未來計劃 一.午餐輔導考核自95學年度改起採線上 填報及1/3學校實地考核,以減輕學校 負擔。 二.為確保本縣學童吃的衛生及安全,自 96年度起將對本縣各午餐食材進行農 藥殘留抽驗。

  15. 肆、結語 讓我們齊心努力, 全面照護學生健康, 不要讓學生輸在人生的終點。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