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0 likes | 621 Views
第七章 租船业务 内容:租船市场 租船经营方式 租船合同 航次租船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 重点与难点 : 掌握租船运输的经营方式 掌握租船业务流程并能够模拟 熟悉租船运输的特点 了解租船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七章 第一节 租船市场. 一、租船运输定义及特点: 1 、定义:又称不定期船运输,指包租整船或部分舱位进行运输。租船系指根据租船合同 (Charter Party) ,船东将船舶出租给租船人使用,以完成特定的货物运输任务,租船人按合同规定的运价支付运费。.
E N D
第七章 租船业务 内容:租船市场 租船经营方式 租船合同 航次租船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
重点与难点: • 掌握租船运输的经营方式 • 掌握租船业务流程并能够模拟 • 熟悉租船运输的特点 • 了解租船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七章 第一节 租船市场 • 一、租船运输定义及特点: • 1、定义:又称不定期船运输,指包租整船或部分舱位进行运输。租船系指根据租船合同(Charter Party),船东将船舶出租给租船人使用,以完成特定的货物运输任务,租船人按合同规定的运价支付运费。
租船运输又称为不定期船运输,是指船舶所有人为了赚取运费,把船舶按照事先商定的条件,租给租船人,租船人支付租金,以完成特定的海上货运任务。我国大宗货物的进出口通常采用租船运输方式。
第七章 第一节 租船市场 • 一、租船运输定义及特点: • 2、特点: • (1)属不定期船,没有固定的航线,装卸港及航期。 • (2)租船主要是用来运输国际贸易中的大宗货,没有固定的运价,相对班轮运价较低。租船是竞争性运价,班轮是垄断性运价。 • (3)租船运输中的提单不是一个独立的文件。船方出具的提单一般为只有正面内容的简式提单,并注明“ALL TERMS ANDCONDITIONS AS PER CHARTER PARTY”,或“FREIGHT PAYABLE AS PER CHARTER PARTY”。这种提单要受租船契约约束,银行不乐意接受这类提单,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 • (4)租船运输中的船舶港口使用费,装卸费及船期延误按租船合同规定划分及计算,而班轮运输中船舶中的一切正常营运支出均由船方负担。
( 1)不定航线,不定船期; • (2)租船运输适宜大宗货; • (3)租金率或运费率是根据租船市场行情来决定; • (4)装卸率的分担据租船合同商定的条款决定何方支付; • (5)一般通过船东的经纪人和租船人的代理人洽谈交租业务; • (6)各种租船方式均有相应的标准合同格式; • (7)租船合同条款由船东和租船人双方自由商定; • (8)租船合同条款涉及法律的较少,大多数为技术性的条款。
第七章 第一节 租船市场 • 二、租船市场的作用: • 租船业务是通过租船市场进行的。 • 其作用在于: • (1)为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提供开展各种租船业务的交易机会。 • (2)租船市场拥有分布在世界各地的船东、承租人、租船经纪人,组成了庞大的业务网络,加强了信息沟通 • (3)调整世界航运市场 • (4)为承租人和船舶所有人积累、搜集、整理了大量的租船市场信息,掌握着市场的行情动态和发展趋势。
第七章 第一节 租船市场 • 三、世界主要租船市场: • 1)英国伦敦租船市场 • 2)美国纽约租船市场 • 3)北欧租船市场 • 4)亚洲租船市场
第七章 第二节 租船经营方式 • 租船方式有:程租船、定期租船、光船租船、包运租船四种。 • 一、程租船方式: • 1、定义:它是船舶所有人按双方事先议定的运价与条件向租船人提供船舶全部或部分仓位,在指定的港口之间进行一个或多个航次运输指定货物的租船业务。定程租船(Voyage Charter),简称程租,又称航次租船,是以航程为基础的一种租船方式,适用于运输单一的大宗货物。船方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条件(船名、受载日期、装卸时间等)按时到装货港口装货,运往卸货港。在程租情况下,船、租双方的责任与权利以合同规定的条件为准。通常租船人除负担运费、滞期费和交付货物外,其他一切营运费和管理均由船东负责。所以,这种租船方式对租方来说简单易行,在国际上用得较为普遍。
2、特点: • ⑴船长及船员由船舶所有人指派并听从船舶所有人的指挥。 • ⑵船舶所有人负责船舶的营运,船东负责营运费用,除装卸费双方协商外,所有营运费用都由船东负担。 • ⑶以出租整船或部分舱位的形式从事货物运输,并按实际装船的货物数量或整船包干计收运费。 • ⑷租金由双方商定,一般在租约中订有装卸及滞期和速遣条款。
第七章 第二节 租船经营方式 • 一、程租船方式: • 3、种类: • (1)单航次程租,只租一个航次的租船。船舶所有人负责将指定货物由一港口运往另一港口,货物运到目的港卸货完毕后,合同即告终止。 • (2)来回航次租船,洽租往返航次的租船,一艘船在完成一个单航次后,紧接着在上一航次的卸货港(或其附近港口)装货,驶返原装货港(或其附近港口)卸货,货物卸毕合同即告终止。 • (3)连续航次租船,即洽租连续完成几个单航次或几个往返航次的租船。在这种方式下,同一艘船舶,在同方向,同航线上,连续完成规定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航次,合同才告结束。
第七章 第二节 租船经营方式 • 二、期租船方式: • 1、定义: • 是船舶所有人把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一定时期的租船方式,在这期限内,承运人可以利用船舶的运载能力来安排货运。 • 定期租船简称期租船,就是由船舶出租人将船舶租给租船人使用一定期限,在期限内由租船人自行调度和经营管理。
第七章 第二节 租船经营方式 • 二、期租船方式: • 2、特点:定期租船实质上是一种租赁船舶财产用于货物运输的租船形式。主要特点如下: • 在租赁期内,船舶由租船人负责经营和管理;一般只规定船舶航行区域而不规定航线和装卸港;除另有规定外,可以装运各种合法货物;船东负责船舶的维修和机械的正常运转;不规定装卸率和滞期速遣条款;租金按租期每月(或30天)每载重吨计算;船东和租船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期租船合同为依据。
(1)租船人在租期内拥有使用船舶运输的权利,负责船舶的调度和营运 • (2)船东通过自己配备船员对船舶行使占有权控制权 • (3)租金率的确定以船舶的装载能力为基础,结合市场行情等因素洽谈
第七章 第二节 租船经营方式 • 小结: • 定程租船与定期租船的比较: • 定程租船 定期租船 • 1、按航程租用船舶; 按期限租用船 • 2、舶船方负责船舶 租船方负责 • 的经营管理; 调度和运营 • 3、运费按照数量计算 租期内每月每吨若干金额4、计算滞期和速遣费 不计算滞期和速遣费
第七章 第二节 租船经营方式 • 三、光船租船方式: • 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租船方式,也是按一定的期限租船,但与期租不同的是船东不提供船员,光一条船交租船人使用,由租船人自行配备船员,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和航行各项事宜。在租赁其间,租船人实际上对船舶有着支配权和占有权。 • 光船租船(Bare Boat Charter)是期租的一种,所不同的是船东不提供船员,仅将船交给租方使用,由租方配备船员,并负责经营管理。船主仅拥有船舶财产所有权,而无对船舶的控制权和占有权。是一种财产租赁方式,不具有运输承揽性质,如同房主将空房出租给房客一样。
第七章 第二节 租船经营方式 • 四、包运租船方式: • 1、定义:包运合同(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COA)又称大合同。即只确定承运货物的数量及完成期限,不具体规定航次数和船舶艘数的一种租船方式。 • 2、特点:包运租船实质上有“连续航次租船”的特征。包运租船运输时,船舶每个航次的货物运输除受包运合同的限制,还受其中明确规定的每航次租船合同的限制。
第七章 第二节 租船经营方式 • 几种租船方式的比较: • 区别主要体现在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对船舶的支配权、占有权不同,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不同。 • 航次租船:船舶所有人有占有和支配权。 • 包运租船:船舶所有人有占有和支配权。船舶所有人有更大的经营调度权 • 定期租船:船舶所有人有占有权,并通过船长支配权,承租人有经营调度权 • 光船租船:承租人有占有权支配权经营调度权
四、租船一般程序 • 1、询租(询盘) • 询盘的目的和作用是让对方知道发盘人的意向和需要的大致情况,因此内容除包括必须让对方知道的项目外,一般内容简单扼要。询盘可由租船人发出,也可由船东发出。 • 2、报价(报盘Offer) • 船东收到租船人询价后,经过估算或对照其他询价条件,认为可以考虑,便通过经纪人向租船人报价,报出所能提供的船舶\运费率或租金等条件.报价又称发盘.
3、还盘。 • 还盘(Counter Offer)是指对报盘中的实质内容作出了修改,并提出自己的不同条件。在还盘时,要仔细审查对方报盘的内容,决定哪些可以接受,哪些不能接受,或要经修改和补充并逐一提出。在还盘中提到的条件都是不同意或否定或修助补充对方报盘中的条件,凡是还盘中没有提到的对方报盘中的条件,都被认为是已接受的条件。 • 4、接受。 • 经报盘、还盘多次的讨价还价,直到最后一次还实盘的全部内容被双方接受,就算成交。有效的接受必须在报盘或还盘的时限内且不能附有保留条件,若时限已过,则欲接受的一方必须要求另一方再次确认才能生效。 • 5、签约。 • 经双方协商一致,谈妥租船合同各项条款后就要办理最后签约手续。签约有两种形式:一是租船人或船东自己签约;二是授权租船代理人签约。租船合同通常缮制正本两份,签署后由当事人双方各持一份存档备用。
五、租船应注意的问题 • 1、租前必须了解和熟悉贸易合同中的有关贸易条件,要做到租船条款与贸易条款相衔接。 • 2、弄清装卸港口的地理位置,是海港还是河港,港口情况等等。 • 3、要选租船龄较小、质量较好的船。 • 4、要考虑船东的信誉和财务情况。 • 5、正式报价前要了解市场行情。 • 6、对外要内紧外松,争取按较为有利的条件达成交易。
第七章 第三节 租船合同 • 租船合同:又称租约,是载有租船订约双方权利和义务条款的一种运输合同。 • 一、标准航次租船合同格式 : • 程租使用较广的有“标准杂货租船合同”简称金康合同。 • 程租合同的主要条款有:1.合同当事人; 2.船名和船旗;3.货物; 4.装卸港; 5.受载日和解约日; 6.运费;7.装卸费用的划分;8.许可装卸时间;9.滞期费和速谴费 。
1.程租(航次)租船合同 • 是指货主或货运代理人以承租人的身份向船舶所有人租用船舶或舱位运输约定货物,明确船舶提供、货运条件、要求以及运费支付,规定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与责任的书面契约。租船实务中,为加快合同谈判进程、简化条款审核程序、节省签订合同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在合同条款中体现和保障当事人的利益,常常选用格式合同作为洽谈合同条款的基础。
航次租船合同格式很多,当事人根据运输货物、航线等情况,可以选用不同的合同格式。目前,实际业务中使用较多的航次租船合同格式有以下几种。 • “统一杂货租船合同”(Uniform General Charter,GENCON),相约代号“金康’’(GENCON)。是由国际著名的船东组织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IMCO)1922年制定,经1939\1950\1966\1976\1994年的多次修改的标准航次租船合同格式
谷物泊位租船合同,巴尔的摩C式(BALTIME FORM C)等. 航次租船最大的特点是货物装卸责任及其费用要由当事人在合同中予以规定,常用的装卸费用条款主要有: • 承租人负担装卸费条款(FIO free in and out)指承租人负担装货费和卸货费. • 承租人负担装卸费、平舱费和积载费条款(FIOST free in and out ,stowed and trimmed)指承租人除承担装卸费外,还承担平舱费和积载费。在涉及货物绑扎费用时,为避免引起双方争议,合同通常采用(FIOST lashed)承租人负担工班、装卸作业及货物绑扎及材料费以及相关费用。
2、运费的支付方式 • 凡在船舶到达目的港前支付运费,都属于预付运费的范畴。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常见的预付运费的规定方法有以下几种: • ①签发提单时全部预付 • ②签发提单时付90%,10%于目的地卸货时支付 • ③签发提单七天内预付
(7)装卸时间 • 航次租船合同中船舶的时间损失是由船东承担的,因此船东期望能尽量缩短每个航次的时间,以便提高船舶的营运效率。 • 1、装卸时间的起算 • 一般而言船舶只有满足到达装卸货地点、船舶在各方面已做好装卸货准备和已递交准备就绪通知书(notice of readiness)NOR 这三个条件后才开始起算装卸时间。 • 1)船舶到达装卸货地点 • 2)各方面准备就绪3)准备就绪通知书NOR • 2、装卸时间的中断与终止1)装卸时间的中断2)装卸时间的终止
3、确定装卸时间的方法1)规定装卸日数或小时数,或者规定船舶装卸定额,具体的规定方法有: A 规定装货若干日(小时)和卸货若干日(小时) B 规定装货和卸货共若干日(小时) C 规定每日装货和卸货若干吨 D 规定每日每舱口装货和卸货若干吨 2)规定按港口习惯尽快装货和卸货(cargo to be loaded and discharged according to the customary quick dispatch- C.Q.D.)。
装卸时间以“日”计算时,对“日”的含义在合同中应加以明确。在航运业务中,“日”算法有下面几种: ①日历日(Calendar Day) ②连续日(Running or Consecutive Days ③工作日(Working Days ④良好天气工作日(Weather Working Days-W.W.D.) ⑤累计8小时工作日(Working Days of 8 hours) ⑥累计24小时工作日(Working Days of 24 hours) ⑦连续24小时良好天气工作日(Weather working days of 24 consecutive hours)
(8)滞期费和速遣费 • (9)代理人 • (10)佣金 • (11)船舶绕行条款 • (12)货物贸置权 • (13)补偿 • (14)共同海损 • (15)罢工条款 • (16)战争风险条款
滞期费:如果承租人未能在约定的装卸时间将货物装完和卸完,延长了船舶在港停泊时间,从而增加了船舶港口费用的开支,并因航次时间的延长而相对减少了船舶所有人的营运收入,对于这种损失,船舶所有人可以要求承租人给予赔偿或补偿,该赔偿或补偿金就是滞期费。滞期费:如果承租人未能在约定的装卸时间将货物装完和卸完,延长了船舶在港停泊时间,从而增加了船舶港口费用的开支,并因航次时间的延长而相对减少了船舶所有人的营运收入,对于这种损失,船舶所有人可以要求承租人给予赔偿或补偿,该赔偿或补偿金就是滞期费。 • 速遣费:如果承租人在约定的装卸时间之前将货物装完和卸完,缩短了船舶在港停泊时间,使船舶所有人更早的将船舶投入到下一个航次的营运,取得新的运费收入。船舶所有人须支付承租人相应的奖金或补偿,该奖金或补偿金就是速遣费,速遣费通常是滞期费率的50%
例题: • 外轮在天津新港每一晴天工作日装卸袋装花生米的标准为1000M/T。现有一艘登记吨为20,000的轮船,按晴天工作节假日除外的标准装运袋装花生米7200M/T出口,具体装运情况如下: • 日期 工作时间 实际工作时间 • 8月18日 14∶00—24∶00 10小时 • 8月19日 0∶00—24∶00 24小时 • 8月20日 0∶00—24∶00 14小时 • (下雨10小时) • 试计算速遣费或滞期费(速遣费每一登记吨为RMB¥0.14,滞期费为每一登记吨为RMB¥0.28,天津新港采用的是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方法进行装卸作业
装运期限: 7200/1000 = 7.2天 • 实际装运天数: (10 + 24 + 14)/ 24 = 2天 • 节约的天数: 7.2 – 2 =5.2天 • 产生速遣费: 20000 X 0.14 X 5.2 = 14560元
例题一: • 某公司出口水泥,租船合同对装卸条件规定如下: • 1、6WWD星期六、日除外,用了则计算 • 2、滞期费:6000元/天 • 3、船长递交NOR后24小时生效 • 4、装卸记录为: • 8.13四上午10:00递交NOR8.14五10:00—24:008.15六0:00—18:008.16日0:00-24:00(其中4小时候下雨)8.17一0:00-24:00(其中3小时候下雨)8.18二12:00装完
解: • 8.138.148.158.168.178.18四五六七一二上午10:00递交NOR10:00—24:000:00—18:00:00-24:000:00-24:00(0:00—12:00实际141824-424-312应计入1418202112可用天数:6*24 • 实际计入时间:14+18+20+21+12=85小时 • 速遣天数:6-(14+18+20+21+12)/24=59/24=2天11小时 • 速遣费:3000*59/24
二、定期租船合同标准格式 : • 期租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 期租船的合同格式: • 使用较多的是“巴尔的摩定期租船合同” (Uniform Time Charter Party),简称BALTIME • ”纽约土产交易所定期租船合同”(TIME CHARTER-NEW YORK PRODUCE EXCHANGE,)简称。此合同条款在维护船舶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的权益上,比较公正。 • 现普遍使用纽约土产NYPE93格式, 是我国航运公司使用较多的范本之一
第七章 第三节 租船合同 二、定期租船合同标准格式 : 目前,国际上常用的定期租船合同范本主要有以下三种: 1.纽约土产交易所期租合同: 简称为“土产格式”(NYPE Form),由美国纽约土产交易所于1913年制定,现行使用版本为NYPE 93。有人认为NYPE是租船人格式,但大多数人认为NYPE对租船人和船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订得较为合理的,并没有偏袒任何一方。
第七章 第三节 租船合同 二、定期租船合同标准格式 : 2.统一定期租船合同(Uniformtime Charter) 租约代号为BALTIME。此格式由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于1909年制定,最后修订于1939年。 BALTIME由于是船东组织制定的,所以在很多条款上比较维护船东的利益。
第七章 第三节 租船合同 二、定期租船合同标准格式 : 3.中国定期租船合同标准格式(China National Chartering Corporation Time Charter Party) 租约代号为SINO-TIME1980,由于中国租船公司制定,此格式较多地维护租船人的利益。 期租合同的主要条款:1.船舶说明;2.租期;3.交船; 4.租金; 5.停租与复租;6.还船;7.转租
第七章 第四节 航次租船合同 一、 航次租船合同的定义和特点: (一)航次租船合同的定义 航次租船合同又称为程租(voyage charter),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
第七章 第四节 航次租船合同 一、 航次租船合同的定义和特点: (一)航次租船合同的特点1)与班轮运输相同,提单都具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性质 2)运输合同成立后船舶所有人全面负责船舶营运及管理 3)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
第七章 第四节 航次租船合同 二、航次租船合同条款的主要条款: (一)合同当事人。 (二)船舶概况位置及装卸港口 (三)船舶受载期及解约日。是租船的重要条件。受载日是租方可以接受船舶的最早装货日期。解约日是 租方可以接受船舶的最晚装货日期。从受载日至解约日称为船舶的受载期。在这个期间,船方必须 准备好装货,租方必须按时装货。
第七章 第四节 航次租船合同 二、航次租船合同条款的主要条款: (四).货物种类及数量。 1,货物的类别。合同中应规定货物的货类、货名、包装等内容。如承租人提供的货物与合同不符,出租人有权拒装货物。2,货物的数量。在租船合同中,对于货物的数量通常只规定一个约量。3,积载因数。积载因数是每公吨货物所占的立方英尺的空间
第七章 第四节 航次租船合同 二、航次租船合同条款的主要条款: (五).运费及支付办法。运费表现形式:A.运费率(pro-rate freight)。即按所载货物的每单位重量或单位容积所表现的金额。例:35美元/公吨或每40立方英尺35美元。B.整船包价。按提供的船,定一笔整船运费。适用于轻泡货物。其特点是只要船上有惯常可供装货的空间,或载重吨充分可让租船人使用,货物装多装少均与船方无关,运费均需支付,因此也没有亏舱费的问题。 运费支付时间:A.运费预付。在签发提单时支付。B.运费到付。在船到目的港后支付。
第七章 第四节 航次租船合同 二、航次租船合同条款的主要条款: (六).装卸费分担条款。 航次租船合同有关装卸费用的分担可以采用下列的几种方法:1)船方负担货物的装卸费用(Gross Terms)。2)船方不负担装货费用(Free In 简称 FI)。3)船方不负担卸货费用(Free Out 简称 FO)。4)船方不负担装卸费用(Free In and Out 简称 FIO)。5)船方不负责装卸和积载费用(Free in and out and stow 简称:FIOS)。6)船方不负责装卸和平舱费用(Free in and out and trim 简称:FIOT)。7)船方负担装费和卸费。"LINERTERMS"。不适用于散货
第七章 第四节 航次租船合同 二、航次租船合同条款的主要条款: (七).装卸时间条款。 1、装卸时间的起算 装卸期间的起算应自接受准备就绪通知书若干小时后起至装/卸完毕止,但排除合同中订明不计算装卸时间的事件所用的时间。例如,金康合同规定,如准备就绪通知在中午之前递交,装卸期间从下午一时起算;如通知书在下午办公时间递交,装卸期间从下一个工作日上午六时起算。准备就绪通知(Notice of Readiness 简称:NOR) 是船方通知租船人船舶已准备就绪,可以开始装货或卸货的通知。该通知书的递交须满足两个条件:(1)抵达。(2)准备就绪。 准备就绪包括两方面的含意: 第一,船舶在物理上准备就绪,指货舱适合装载合同中指定的货物。 第二,船舶在法律上准备就绪,指已办完了各项法律上的手续。
第七章 第四节 航次租船合同 二、航次租船合同条款的主要条款: (七).装卸时间条款。 2、装卸时间的计算和止算装卸期间(Laytime):是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货物装船或卸船而无须在运费之外支付附加费的期间。A装卸时间的确定方法 租船合同约定装卸时间的方法主要有三种:(1)在合同中规定装卸时间的具体日数或若干时。(2)规定装卸率,从而求得装卸时间。例如,交运的货物共40,000公吨,装率为每天2,000公吨,则装货时间为20天。(3)按习惯尽快装卸 (Customary quick despatch )。在合同中订明装卸时间时,装卸时间的损失风险在租船人。如果是由于航方违约造成时间损失,租船人可向船东索赔。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或第三方等外来原因引起时间损失,则应由承担时间损失风险一方自负。
第七章 第四节 航次租船合同 二、航次租船合同条款的主要条款: (七).装卸时间条款。 2、装卸时间的计算和止算装卸期间(Laytime): B装卸时间的表达方法 在用装卸率的方法确定装卸时间时,通常采用下列方法进行描述,例如,“每工作日1,000公吨”,“每工作日”是条件,表明仅计算工作日,星期日及假日不计,“1,000公吨”是数量。 C装卸时间的扣除 如果在合同中没有关于装卸时间扣除的规定,则装卸时间的计算是连续的,不管是否有星期日或假日。租船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通常会在合同中加入有关装卸时间扣除的规定。装卸时间一般扣除星期日、假日及非晴天工作日。此外,依港口的具体情况,有时租船人还会加入其它的扣除,例如,扣除噪音污染管制的时间等。
第七章 第四节 航次租船合同 二、航次租船合同条款的主要条款: (七).装卸时间条款。 2、装卸时间的计算和止算装卸期间(Laytime): • D滞期费 • 采用程租船运输时,船方为了加速船舶周转。促使租方尽快装卸,一般都在租船合同中订有滞期、速遣条款。一旦滞期或速遣发生,以此获得滞期费或支付速遣费。由于此原因,买卖双方在签订大宗货物的买卖合同中。负责租船的一方,为了约束对方,使其按时完成装卸任务,以免因对方延误船船期而使自己蒙受损失,故在合同中应规定滞期、速遣条款。但定期租合同就没有此规定。 • 按惯例,速遣费通常为滞期费的一半。
第七章 第四节 航次租船合同 二、航次租船合同条款的主要条款: (八)船舶所有人责任条款。租船合同不受《海牙规则》的管辖,因此,航次租船合同中有关货物损害责任的条款,得由出租人和租船人双方协商确定,法律上无强制的规定。 (九)绕航条款 金康合同中有关于绕航的免责条款,又称“自由绕航条款”,其第3条规定:船舶有权为任何目的以任何顺序挂靠任何港口。该条款的措词看似广泛,而以往的案例还是有一定限制的,如只允许沿着航线的港口挂靠,而不能严重偏离,次序也不应过于颠倒。另外,绕航也不是为了“任何事情”,应只限于为修理、加油、装卸其他货物等原因而绕航,即这些事情须与航次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