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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生平

包拯. 包拯是北宋時期的官員。他專任開封府尹 ( 即是首都市長 ) 。他執法嚴明,廉潔正直,曾經多次揭發貴族和高官的惡行。後來又調往地方為官。每到一個地方上任,他都能改革弊政,平反冤獄,懲治腐敗,發展生產,使百姓安居樂業,所以人們都十分愛戴他。 包拯的事跡被後人改編成戲劇、小說、電視、電影等,塑造了一個清官「包青天」。黑面「包青天」的鐵面無私形像深入民心,是公正嚴明、廉潔愛民的典型。. 包拯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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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包拯 包拯是北宋時期的官員。他專任開封府尹(即是首都市長)。他執法嚴明,廉潔正直,曾經多次揭發貴族和高官的惡行。後來又調往地方為官。每到一個地方上任,他都能改革弊政,平反冤獄,懲治腐敗,發展生產,使百姓安居樂業,所以人們都十分愛戴他。 包拯的事跡被後人改編成戲劇、小說、電視、電影等,塑造了一個清官「包青天」。黑面「包青天」的鐵面無私形像深入民心,是公正嚴明、廉潔愛民的典型。

  2. 包拯生平 包拯(999-1062年) ,北宋政治家,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屬安徽合肥)人,天聖五年(1027年)考取進士。中進士後,先後被任命到建昌(今江西永修境)縣、監和州(今安徽和縣)當官,但他都以父母年事已高,不忍遠去為由,辭官歸養。直到雙親相繼去世,守孝完畢,才在親友勸說下為官,這段時間前後達十年之久,故以孝聞於鄉里。 景祐四年(1037年),他出任天長縣(今屬安徽)、端(今廣州高安)等地地方官。因政績卓著,回京升任監察御史。作為「言事官」,他對處事不當、行事不法的官僚,都進行彈劾。慶曆四年(1044年),他向仁宗上疏《乞不用贓吏》,認為清廉是人們的表率,而貪贓則是「民賊」。包拯七次上書彈奏江西轉運使王逵,揭露他殘害百姓,又建議朝廷採取裁汰冗官、選將練兵、輕徭薄賦、抑制貴戚權限等措施。皇祐二年(1050年)至三年間,包拯知諫院,曾三次彈劾外戚張堯佐,審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詐騙案,震動朝野。 至和三年(1056年) 十二月,以龍圖閣直學士權知開封府。他知開封府前後只有年餘,但政績昭著。他因不畏權貴,不徇私情,清正廉潔,而得「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的讚譽。包拯先後出任京東、陜西、河北等路轉運使,每至一地,都改革弊政、發展生產。 宋嘉祐六年(1061年),他官至樞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享年六十四歲。當時「京師吏民,莫不感傷,嘆息之聲,大街小巷都可聽得到。」朝廷贈官吏部尚書,謚孝肅,有《包孝肅公奏議》傳世。

  3. 包拯的政績 嘉祐二年(1057年)夏,京師大水,流經城南半部的惠民河堵塞不通,沖壞城南安上門,毀了官私房屋數萬間,災情非常嚴重。朝廷下詔,要求拆除惠民河沿岸違法的建築,以疏通河道,消除水患。但權貴卻弄虛作假,把沿河官地說成是私有地,反對拆除。於是包拯便派人翻查沿河官地所立的界標,發現權貴虛報地畝。包拯上奏朝廷,堅決拆除,打擊了權貴們的氣焰。    此外,包拯又整飭了開封府吏的驕橫態度。當時,開封府吏六百人,府中一切事務都要通過他們。他們熟悉內情,常欺下瞞上。包拯到任後,府吏便拿來大堆文書來試探他。一般知府看到大堆文書都很少翻閱,但包拯卻仔細審看,結果發現文書中夾雜了不少舊案。經盤問後,府吏承認他們困擾長官的目的,包拯亦將他們嚴懲。自此以後,府吏再不敢從中弄事。 包拯又改善了開封府的制度。以往訴訟人不能直接到開封府大庭自送狀紙,而是由府吏接收狀紙,稱作「牌司」,再由他們呈送長官,長官批下的判詞亦由他們轉給訴訟人。這樣中間經過一些手續,府吏便可從中作弊。包拯上任後,下令打開府衙正門,允許訴訟人直接到大庭下向長官自陳是非曲直,府吏就沒有機會欺壓訴訟人了。

  4. 小歷史 包拯做官清正廉潔,造福人民。有一年,他被調到開封當知府。他上任後,發現府衙有一個很壞的制度。包拯決心要除舊革新。 那時候有一個規定:老百姓要到開封府告狀,必須先寫好狀紙,在門外擊鼓。待公差出來後,把狀紙交給公差,再由公差把狀紙呈給知府。至於受不受理,什麼時候開堂審訊,告狀的人全靠公差通知。 在這個制度下,告狀的人完全不能直接跟知府見面,使一些公差有機會向告狀的人索取金錢。如果給了錢,狀紙就會送到知府手上;不給錢,狀紙就扣着不送。「差大哥,我的狀紙呈上了沒有?」「沒有錢就要等呀!」這樣,沒有錢的人即使有莫大冤情,都無法伸訴。這正是「衙門口,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 因此,包拯廢除了舊規矩,訂立了新措施:要告狀的老百姓,只要寫好狀紙,在門口擊鼓,鼓聲一響,衙門就大開,老百姓就可以進入公堂,把狀紙直接交給知府。 新制度防止了貪污受賄,人人不分貧富,都可投訴申冤。從此,老百姓投訴有門,有冤可伸,再也不愁「未見官先花一大筆金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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