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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女人的哀與愁 — 性別平等與人身安全問題的探討

完美女人的哀與愁 — 性別平等與人身安全問題的探討. 現代婦女基金會 姚淑文 執行長. 何謂性別主流化?. 性別主流化並不是要求「性別考量」獨大,而是希望 從性別的角度,觀察到不同性別的差異,甚至考量到相同性別者間,因為階級、族群、身分不同而有不同的處境。 「性別主流化」作為一種追求性別平等的策略,是希望建構台灣為一個尊重多元文化價值、尊重差異並追求公平正義的社會,打造台灣為一個兩性平等參與及共治共決的國家。. 性別主流化的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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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女人的哀與愁 — 性別平等與人身安全問題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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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完美女人的哀與愁—性別平等與人身安全問題的探討完美女人的哀與愁—性別平等與人身安全問題的探討 現代婦女基金會 姚淑文 執行長

  2. 何謂性別主流化? • 性別主流化並不是要求「性別考量」獨大,而是希望從性別的角度,觀察到不同性別的差異,甚至考量到相同性別者間,因為階級、族群、身分不同而有不同的處境。「性別主流化」作為一種追求性別平等的策略,是希望建構台灣為一個尊重多元文化價值、尊重差異並追求公平正義的社會,打造台灣為一個兩性平等參與及共治共決的國家。

  3. 性別主流化的推動 • 源自1995年北京世界婦女會議議決「北京行動綱領〈BPFA〉」,性別主流化(gender mainstreaming)成為推動社會性別平等主要的全球性策略 • 聯合國秘書長科菲安南曾說: 女性培力意味的不只是為女人爭取較好的生活品質,而是爭取所有人類較好的生活品質

  4. 性別主流化的意涵 • 任何計畫性活動(包括各方面、各階層的立法、政策或策劃等)對女人和男人影響的一個評量過程 • 是一個讓女人和男人關心並體驗政治、經濟和社會層面中的設計、執行、監督和評估等主要面向的策略 • 使女人和男人成為平等的受益者,而非延續過去的不平等 • 最終目的達到性別平等 (gender equality)

  5. 性別主流化的基本要素 • 足夠權力和資源的婦女國家機制 包括政策 立法 政府相關措施 • 國家行動策略 包括政府組織(GO)與非政府組織(NGO)

  6. 性別主流化的目標 • 不同性別者(男性、女性或中性者)應享有平等權利 • 不同性別者都可成為改變的行動者與受益者 • 給予不同性別者擁有更多選擇自由

  7. 性別主流化的基本概念 • 是一種促進性別平等的策略 • 性別平等是一種價值,而非特定人口的福利 • 對於性別主流化想像的可能

  8. 2004年行政院通過的婦女政策綱領 • 透過2004年1月9日行政院通過之婦女政策綱領,希望參與此一課程者,瞭解在行政體系上,我國如何推動性別主流化。在婦女政策綱領中,基本理念已經提出「兩性平等參與及共治共決」的觀念,這就是落實性別平等,實施「性別主流化」策略的一種思考。雖然,在婦女政策綱領的內涵中,主要仍以婦女權益的保障角度出發,但是,我們可以在某些政策中看到性別主流化的思考痕跡。

  9. 例如: • 在婦女教育與文化中,當時強調儘速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目前此一法律已經於2004年6月23日公布),落實性別平等意識。 • 在婦女健康醫療政策中,要求:「制訂具有性別意識之健康政策,建立有性別意識的醫學倫理與醫療教育」、「強化性教育,提昇女性身體及性自主權」、;「落實對婦女友善的醫療環境,並充分尊重女性的就醫權益及其自主性」、「全民健康保險制度之決策及資源分配,應力求地區、階級、族群及性別的平衡」、「肯定女性對促進及維護健康之貢獻,對家庭及職場的女性照顧者提供充分的資源及報酬」等,均在在顯現出我國在性別主流化的發展趨勢。

  10. 跨世紀婦女政策藍圖 • 充分保障婦女人權,促使社會正視婦女人權為基本人權,也是公共人權。 • 增進女性參與決策的管道和機會,建構兩性平等參與的社會。 • 提供女性全人發展的教育機會,促進女性在經濟與社會面的實質發展,增強女性的自主性與獨立性。 • 增進女性健康照護,並增強其健康管理能力。 • 建立一個沒有性別暴力的社會,保障婦女基本人身安全環境

  11. 開發婦女的潛能,增強女性就業能力,確保女性平等參與工作的機會。 • 減輕婦女的家庭照顧角色壓力,提昇婦女家中地位及其應有的生活品質。 • 強化家庭、學校、社會與媒體的性別教育角色與功能,推動性別教育,建立兩性平權與相互尊重的性別與文化。。 • 加強弱勢及原住民婦女的福利,發展具有女性觀點與政策品質的婦女政策。 • 鼓勵婦女團體的自發及多元發展,建立市民社會應有的婦女團體與婦女網絡。

  12. 加強政府與民間部門在婦女工作上的夥伴關係,充分發揮婦女權益的整體資源。 • 健全中央到地方的婦女政策組織,合理編列推動婦女政策預算,並建立跨部會的預算審查機制。

  13. 總行動綱領 • 一、以性別尊重和人格尊嚴為基礎,積極推動各項女性人身安全保障措施 • 二、成立中央級的婦女政策組織;積極提供女性社會參與的機會。 • 三、推動「無性別歧視」的人事任用風氣,創造「免於性騷擾」的工作環境,並積極推動女性的二度就業。 • 四、婚姻與家庭之減壓方案及互助管道的提供。

  14. 五、防治並預防家庭暴力事件。 • 六、辦理各項教育宣導活動,以提供女性人身安全之必須資訊。 • 七、強化正確性教育及平權教育,以推動兩性平等及相互尊重的兩性文化

  15. 婦女政策--婦女人身安全篇 • 性侵害防治方面: (行動綱領) • 強化性侵害防治委員會之功能,以積極推展相關究課題,監督地方性侵害被害人庇護、諮商與輔導或社會工作之推展,並於全國推廣相關教育,,積極推動各行政措施,具體保護婦女。 • 強化研修相關法規,以確實保障婦女人身安全之功能。 • 強化國民之相關教育(性教育、反暴教育),增強其對於異性間相互尊重、兩性平等、國民自我防衛技巧等概念,減少被害人之機率。

  16. 整合政府相關機關 (醫療、警政、社政及教育單位)的力量,加強工作橫向配合機制,確保當事人權益。 • 加強地方性侵害防治中心組織功能,建構保護扶助網絡,落實保障性侵害被害人之權益。 • 建立性侵害加害人身心治療及教育輔導模式,並落實加害人建檔工作。 • 加強宣導性侵害防治觀念,並結合民間組織,形成全國性防護救援網絡。 • 改善性侵害被害人在檢察機關應詢情境,避免二度傷害。

  17. 婚姻(家庭)暴力 • 強化中央「家庭暴力防治委員會」功能,以積極規劃並推展家庭暴力防治政策,監督地方婚姻暴力庇護、諮商與輔導或社會工作之推展。 • 確實落實「家庭暴力防治法」,並積極研訂「家庭暴力防治法」之各項相關法規,以落實家庭暴力之防治工作。 • 強化兩性教育、婚姻教育和家庭教育,減少性別權力迷失,增強夫妻間使用平等而非暴力方法以解決問題的能力。 • 加強地方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之功能,以減少家庭暴力受害婦女之傷害。 • 整合政府相關機關 (醫療、警政、社政及教育單位) 和資源,並獎勵民問團體共同防治婚姻 (家庭) 暴力,以減少被害婦女之二度傷害,確實保障當事人權益。

  18. 性騷擾 (行動綱領) • 國家於中央及地方設置「就業機會均等」專責機制,以積極推展保障婦女之工作權。 • 制訂「兩性工作平等法」,明定職場性騷擾的定義,宣示性騷擾為性別歧視且妨害婦女人格尊嚴和個人工作權之違法行為。 • 於家庭教育、國家正式性教育課程與社區教育中,強化全國國民反性騷擾之基本概念。 • 頒佈國家反性騷擾政策,並制定性騷擾防治相關法令,要求各機關對監督管理階層與一般職工之反性騷擾觀念,強化工作場所之反性騷擾教育。

  19. 何謂性別主流化? • 性別主流化並不是要求「性別考量」獨大,而是希望從性別的角度,觀察到不同性別的差異,甚至考量到相同性別者間,因為階級、族群、身分不同而有不同的處境。「性別主流化」作為一種追求性別平等的策略,是希望建構台灣為一個尊重多元文化價值、尊重差異並追求公平正義的社會,打造台灣為一個兩性平等參與及共治共決的國家。

  20. 性別數據會說話?資料來源: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性別數據會說話?資料來源: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 性別與人口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 台灣男性總人口數高於女性總人口數(男性11,541,585人、女性11,147,537人)。2004年,全體人口性比例為104:100,青壯年勞動人口(15-64歲)性比例為102:100,但14歲以下人口性比例則高達109:100,顯示低年齡層者男多女少失衡問題仍未改善 。 • 65-79歲人口性比例仍維持102,屬於男性人口較多,與其他國家不同,但隨高齡化人口程度加深,男性人口數相對減少,80歲以上人口性比例為98,女性較男性多,因此女性老年人口的安養、經濟及醫療問題應更為重視。

  21. 性別與健康 • 2004年台灣女性平均餘命79.4歲,高於男性的73.6歲。死亡率方面,女性每十萬人458人、男性每十萬人718人,男性是女性的1.57倍。 • 2004年台灣15歲以上人口的婚姻狀況,女性人口中有偶的比例為54.3%,男性略高一些為55.2%;但男性人口中未婚的比例就比女性高出許多,分別為37.3%、30.9%。

  22. 2004年台灣男、女性主要死亡原因,以惡性腫瘤最多,且除肺炎、自殺及高血壓性疾病外,其他排名順序男女均不相同。就死亡率而言,除糖尿病外,男性死亡率均高於女性,其中差距最高者為事故傷害,男性死亡率為女性之2.9倍,顯示工作性質的差異與戶外活動頻繁度,形成男性死亡率遠較女性為高的原因。

  23. 性別與就業概況 • 2004年台灣女性勞動力427萬人,約占15歲以上女性人口47.7%,除分別低於亞洲鄰近國家約1到7個百分點外,更與美國勞參率差距約12個百分點,顯示我國女性勞動參與率仍有進步提升的空間。 • 以2004年為例,所有非農業部門的女性受雇者其每月平均薪資為37,104元,僅占男性47,836元的78%。

  24. 整體而言,因女性就業總人數低於男性,所以2004年除行政事務人員及服務銷售人員等具輔助特質之職務外,其餘均有男多於女的現象。此外,民意代表及企業主管經理人員、生產操作及體力工作等等,具管理能力或體力特質之工作,則大部分為男性,顯示我國職場上仍存有「性別刻板印象」與「性別職業隔離」現象。整體而言,因女性就業總人數低於男性,所以2004年除行政事務人員及服務銷售人員等具輔助特質之職務外,其餘均有男多於女的現象。此外,民意代表及企業主管經理人員、生產操作及體力工作等等,具管理能力或體力特質之工作,則大部分為男性,顯示我國職場上仍存有「性別刻板印象」與「性別職業隔離」現象。

  25. 台灣15歲至64歲已婚女性中,曾經在婚後離職者計286萬7千人,離職率為54.72%,在這些婚後離職之女性中,因結婚而離職之比例為28.73%,因生育而離職比例為15.49%;與歷年資料相較,離職率呈逐年升高之趨勢。台灣15歲至64歲已婚女性中,曾經在婚後離職者計286萬7千人,離職率為54.72%,在這些婚後離職之女性中,因結婚而離職之比例為28.73%,因生育而離職比例為15.49%;與歷年資料相較,離職率呈逐年升高之趨勢。

  26. 除大專院校外,各教育階段的女性教師人數均多於男性教師人數。尤其在幼稚園階段,女性教師占該階段總教師人數的98.4%除大專院校外,各教育階段的女性教師人數均多於男性教師人數。尤其在幼稚園階段,女性教師占該階段總教師人數的98.4%

  27. 2004年,15歲以上人口做家事照顧與教養子女方面,無論平日、週六或週日,女性參與率均在75%以上,而男性參與率為31-35%,女性仍是家務主要負責者;相較2000年,男女家事參與並無明顯變化2004年,15歲以上人口做家事照顧與教養子女方面,無論平日、週六或週日,女性參與率均在75%以上,而男性參與率為31-35%,女性仍是家務主要負責者;相較2000年,男女家事參與並無明顯變化

  28. 性別與政治、社會參與 • 社會參與: • 2004年為例,登記志工的女性人數為4.5萬人,約占總志工人數的68.8%,為男性人數的兩倍。 • 政治參與: • 最近一次公職選舉女性當選者所佔的比例分別為:縣市長有2人(佔8.7%),縣市議員有234人(佔26%),鄉鎮市長中有25人(佔7.8%),2004年立法委員中有32人(佔18.2%),2002年台北市議員中有17名(佔32.7%),高雄市議員中有10名(佔22.7%),然而直轄市至今尚未有女性首長出任。

  29. 性別與教育 • 2004學年度各級教育學生性比例,以大學以上碩士、博士階段性別差距益形懸殊,未來應進一步檢視博、碩士入學或學習之性別阻礙,俾提升女性深造機會。

  30. 女性教師雖然是高中職(含以下)各級教育之校園工作的主力,不過在人事結構上,學校的領導者卻以男性占多數(均占各該階段75%以上),呈現出校園性別權力關係明顯失衡的現象女性教師雖然是高中職(含以下)各級教育之校園工作的主力,不過在人事結構上,學校的領導者卻以男性占多數(均占各該階段75%以上),呈現出校園性別權力關係明顯失衡的現象

  31. 性別與人身安全 • 004年暴力犯罪被害人女性占74.2%,男性25.8%;暴力犯罪男性嫌疑人則高達94.6%。女性主要被害類型為強制性交及搶奪案件,各占該類案件的97.7%、91.5%,男性被害人則以重大恐嚇取財及故意殺人、重傷害為最多。 • 2004年性侵害犯罪事件通報案件數為5,207件,其中女性通報被害人為4,130人(占通報被害人92.2%),其中18歲以下佔57.8%,並以12-17歲年齡層為最多(48.3%)。家庭暴力事件方面,2004年被通報家庭暴力事件之女性被害人有38,881人(占通報被害人85.4%),遠高於男性被害人數6,632人

  32. 社會性別觀念 兩性權力關係、 支配與服務被強化 男女社會家庭角色 責任分配 社會性別 體制化 規範化 決定權的分析 用於完成角色責任的分配 與角色相關的能力特長的發展 對兩性的評價 社會性別動力關係運作圖資料來源:卜衛等 <社會性別與發展培訓手冊>

  33. 何謂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 • 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內容依部會業務狀況全面性或個別業務來推動性別主流化 • 1.性別統計:透過區分性別的統計資料呈現,瞭解不同性別者的社會處境。  • 2.性別分析:針對性別統計資料及相關資訊,從具有性別意識之觀點來分析性別處境及現象。 • 3.性別預算:預算編列優先考量對於不同性別者的友善環淨建制。

  34. 4.性別影響評估:在制訂方案、計畫、政策、立法時,考量不同性別觀點,對於不同性別者的影響及受益程度進行評估檢討。4.性別影響評估:在制訂方案、計畫、政策、立法時,考量不同性別觀點,對於不同性別者的影響及受益程度進行評估檢討。 • 5.性別意識培力:透過性別主流化策略及性別意識相關研習訓練等,更瞭解不同性別者觀點與處境,提昇個人追求並落實性別平等之能力。 • 6.組織再教育:透過組織內部性別主流化課程、研習或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執行,讓組織內部人員產生性別主流化意識,並在其工作場域中加以落實。

  35. 性別與婦女人身安全議題的執法探討 • 何謂生理性別(sex)?社會性別(gender)?是生物決定論?還是社會建構論? • 生理性別:是指兩性生理方面的差異,是先天的,不可變更的。 • 社會性別:是指社會對兩性或兩性關係的期待、要求與期待的差異,是後天學習的。 • 生理性別不是造成兩性各會社會差異的直接依據。 • 社會性別是個人在社會化(家庭、學校、職場)過程中建構與傳遞的。

  36. 社會建構下的完美女人 • 社會性別的制度化、規範化建構,讓社會性別間的權力(參與)與權利(資源)產生性別不平等的關係。 • 『完美女人』的樣態,如何被要求?

  37. 家庭中的『完美女人』? • 好媽媽、好太太、好媳婦………. • 中國傳統文化裡,婦德有三,即『在家從父,出嫁從夫,老來從子』。這樣文化訴求下,女性是依附著男性而生存,以男性為中心。兩性在家庭角色上更有著鮮明的對比,『男主外、女主內』,『慈母嚴父』等扼要地把兩性在家庭內的不同角色,清楚地被勾劃

  38. 女性在性別角色的核心成分包括 • 女人生命重心集中在婚姻、家庭和小孩。 • 仰賴男人提供的物質與地位。 • 強調女人的撫育功能,如愛與照顧等人際取向的特質,以及母親、老師、護士等助人的角色。 • 鼓勵女人為他人而存在,而不是為自己而存在。鼓勵從丈夫及孩子處獲得替代性成就,而非直接來自她自己的成就滿足。 • 強調女人的美麗、性感及其他取悅男人的特徵。 • 壓抑並處罰女人的主動性、肯定性、攻擊性以及對權力的追求。

  39. 完美女人在性侵害事件中的壓力 • Lorrine和 Debra主張,『對強暴的恐懼,影響了每個女人。這種恐懼抑制她們的行動,侷限她們的自由,影響她們的穿著方式,她們能掌握的時間,以及她們行走的路線,這樣的恐懼的效果無遠弗屆,因為沒有一個女人能免除被強暴的恐懼』 • 傳統文化中,有著強烈歧視強暴受害者的態度;例如女人是喜歡被強暴的,女人說『不』就是『要』,女性被強暴是咎由自取的。這些迷思觀念充斥在我們的社會,在兩性互動的生活中,因此一旦女性受到強暴時,社會大眾就會傾向指責受害者的不是。

  40. 完美女人是性騷擾下的玩物? • 在父權體制的性別社會化,通常對女性進行下列的「消音」歷程︰ • 1.藉由性化及物化女性,造成女性在性騷擾經驗中社會真實與個人真實的斷裂,目的為分裂女性的自我意識, • 2.藉由鼓勵「自我犧牲」的美德及「謙卑」「不足」的心態,減低女性的動力,目的為強調女性的「配合與寬容」。此外,女性在因應性騷擾情事上,通常缺乏公領域的角色模範。因此,女性在面對性騷擾時,多以「習得的沉默」作為抗拒策略

  41. 性騷擾迷思 一、她一定做了什麼(穿了什麼、說了什麼),才會被性騷擾; 二、她/他沒有當場言詞拒絕,所以不算性騷擾; 三、她/他事隔多日才申訴,內情恐怕不單純; 四、他是個好老師、好先生,怎可能騷擾別人? 五、會不會是誣告?為了報復或權力鬥爭? 六、男性會被騷擾嗎? 七、同性之間也會性騷擾嗎? 八、她/他被性騷擾,怎麼還能笑?(能上學、吃得下飯?…...) 九、她長得這麼「安全」,你相信他被騷擾嗎? 十、這是女生太過敏感?缺乏幽默感? 十一、又沒少塊肉,有這麼嚴重嗎? 十二、他/她們本來關係那麼好(好朋友、男女朋友、得力幫手),怎    可能是性騷擾? 十三、這是追求、挑逗、試探,怎算性騷擾?

  42. 性別與執法—家庭暴力 • 全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通報案件,九十五年高達六萬六千多件,有62.3%是婚姻暴力案件,從受害人性別來看,80%為女性受害者;婚姻暴力案件中,女性受害比例更高達91.89%

  43. 婚姻暴力發生的原因探討 • 性別刻板印象的教育下,男人從小被教導以武裝自己表示強悍來處理事情,這樣的教導是被激發的,而當害怕自覺無法掌握狀況時,往往是以氣憤的情緒表達出來,男性的情緒不易掌控下,往往以暴力的形式出現。而女性更被以順從他人的要求下長大,面對丈夫的暴力威脅,更難以脫離暴力的窒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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