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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大学生就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主讲人:宋权予 电话: 13790324631 ( 664631 ) QQ:382033345. 第一部分:就业政策.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 虽然有点讽刺当今中国的官僚作风和形式主义,但是还是从侧面说明:政策是具有主导性的,政策的影响是很大的,我们可以结合政策作出合适的对策!.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沿革. ※ 经济发展:计划经济→市场经济 ※ 制度变革:统包统分→自主择业 派遣证→报到证 10 多万→近 800 万 被分配 → 被就业 新时期的就业政策导向为: 原 则 :“公开、公正、择优、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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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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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学生就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主讲人:宋权予 电话:13790324631(664631) QQ:382033345

  2. 第一部分:就业政策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虽然有点讽刺当今中国的官僚作风和形式主义,但是还是从侧面说明:政策是具有主导性的,政策的影响是很大的,我们可以结合政策作出合适的对策!

  3.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沿革 ※ 经济发展:计划经济→市场经济 ※ 制度变革:统包统分→自主择业派遣证→报到证 10多万→近800万 被分配→ 被就业 新时期的就业政策导向为: 原 则:“公开、公正、择优、自愿。” 机 制:“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 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对 策:做淡定帝,不做围观帝

  4. 政策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简称“西部计划”) ☆背景资料:2003年6月8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和原人事部联衔下发《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决定从2003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高职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开展志愿服务。服务期为1—3年。 ☆工作内容: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为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基层检察院、基层司法援助、农村文化建设等各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基本不限制专业) 相关网站:http://xibu.youth.cn/

  5. ☆西部计划的相关内容 1、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 2、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3、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4、报考研究生和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给予加分(3—10分,视具体情况而定)和优先录取。 5、对志愿者作出鉴定 ,颁发证书 ,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银奖奖章 或金奖奖章 ;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6. ☆西部计划的补贴问题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越偏远补贴越多,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省项目办与本省财政厅联系后做相关解释。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

  7. 政策2: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 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 ☆背景资料:2006年2月25日,原人事部、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和团中央联衔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决定从2006年起连续五年(2011年是最后一年,这个政策是否继续,拭目以待),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2万数量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高职毕业生),安排到乡镇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一般2—3年。

  8. “三支一扶”的相关内容 1、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大学生户口保留在原学校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应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2、服务期间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事部门,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 3、广东省财政对省招募派遣并在“三支一扶”岗位上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统一支付每人每月生活补贴800元,按月发。每人每年交通补贴、医疗费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2000元。有条件的市、县(区)可从实际出发,对到本地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适当增加生活补贴。 4、每年的5月份左右开始招募与选拔。

  9. 广东省"三支一扶"有什么优惠条件? • 1. 公务员加分或专门招考: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省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3分;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参加地级以上市、省直及中央驻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 • 2.代为偿还助学贷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镇(乡)以下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教育厅在省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中帮助归还。

  10. 3.工龄得到肯定:服务期照算工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3.工龄得到肯定:服务期照算工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 • 4.创业有优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费用。 • 5.考研可加分:专升本、考研可加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省内高校专升本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参加省内高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广东方面的具体规定,参见网站:http://www.gdrst.gov.cn/qita01info.asp

  11. 政策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简称“特岗计划”) ☆背景资料:2006年5月15日,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和中央编办联衔下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决定从2006年开始,用5年的时间公开招募毕业生(含专科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为3年。 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要求是高等师范院校及其他院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教师资格和实践经验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 “特岗计划”教师主要安排在县以下的农村乡镇初中,可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小学。 据我所知,广东省内不招募特岗计划教师 !!!

  12. ☆ “特岗计划”的相关内容 1、中央财政核拨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中央财政补助:每人每年1.5万元)。特设岗位教师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凡“特岗计划”教师工资性收入水平高于1.5万元的,其高出部分由地方财政负担。 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2、享受面向基层就业和“三支一扶”各项优惠政策。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必须连人带编落实到具体学校,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 4、“特岗计划”的实施可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计划”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岗计划”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13. 政策4: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计划 (简称“村官计划”) ◇背景资料: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党政干部后备人才,2008年4月10日,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出《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2008〕18号),决定以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从2008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选聘2万名专科以上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主要担任村党组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以及村团组织书记和副书记等职务。服务期为2—3年。 选聘工作一般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14. 大学生村官的的有关内容 1、财政保障:人均每年15000元生活补贴和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 2、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从2010年起,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每年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时,主要面向任职满2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的选聘人员考录;自治区、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时,拿出一定的比例面向任职期满2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的选聘人员考录。

  15. 4、对选聘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4、对选聘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5、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享受适当放宽报名条件、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国家代偿助学贷款。 7、《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规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要按时拨付到位,保证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及时发放。 主要网站:http://www.54cunguan.cn/

  16. 政策5:农村教育硕士 • 2004年教育部启动实施。先由教育厅安排到签约的农村学校任教3年。第4年,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到培养学校(中大、深大、华师大、广大)注册入学,脱产学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第5年,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在任教学校工作岗位上,边工作、边学习,通过现代远程教育等方式完成课程学习。通过论文答辩后,由学校按规定授予教育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 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必须履行规定的服务义务,从本科毕业到农村学校报到任教开始,服务期至少5年(包括在培养学校的1年学习时间)。规定服务期结束后,鼓励其继续在农村学校任教。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在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照在校研究生缴费办法执行;按照在职教师脱产学习的规定,带薪并享受相关待遇。往返交通费按照当地教师脱产学习的有关规定执行。

  17. 广东农村教育硕士计划的内容 • 1.范围包括汕头、韶关、湛江、肇庆、茂名、惠州、梅州、汕尾、河源、阳江、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4个地级市及江门恩平市的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广东省内不发达地区)。 • 2.选拔时间:每年的10-11月;去年没开展。 • 3.在学期间按照在职教师脱产学习的规定,带薪并享受相关待遇,边工作边读书; • 4.代还助学贷款:对符合《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偿助暂行办法》条件要求的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3年后其在校本科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 5.待遇由省统一发800元,当地适当补贴。

  18. 掌握: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计划 与西部计划的区别?? • 开展工作的主要目的 • 牵头单位及实施主体 • “入口”条件及程序 • 数量规模及其身份 • 报酬待遇及经费来源 • 聘用期限及期满“出口”

  19. 政策6:选调生 选调生是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这批毕业生简称“选调生”(历史悠久,高官之路)。 特点:选调生与各单位招录的国家公务员都是国家公务员。但选调生由组织部负责,目标是党政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机关。待遇和普通公务员一样。各地都不定期招聘,请留意人事网。 选调生是先人后岗,公务员是先岗后人

  20. ☆选调生和公务员的区别 一是报名条件不同。选调生的报名条件更严格,除了除符合国家公务员的报名条件外,还要求是学生干部或中共党员、院校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部分省市准许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选调生报名更为严格; 二是培养目标不同。选调生的培养方向主要是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 三是选拔程序不同。选调生的选拔包括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考核等程序,一般都要求校方进行重点推荐和审查。而且“选调生”通常还会有年龄上(本科25岁左右)的要求。 四是培养管理的措施不同。选调生到基层工作后,组织部门将通过举办培训班、抽调到上级党政机关跟班学习,鼓励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得力措施进行重点跟踪培养,帮助选调生脱颖而出。 晋升机会比普通公务员大和快。 “大学生村官”不属于国家公务员! 选调生是公务员!

  21. 政策6:大学生自主创业 1.个人经营费用有优惠: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按照规定,大学生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可享受免收2年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费用和各项服务收费。 高校毕业生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生产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或从事农林牧渔业,符合现行税法规定条件的,均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2.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

  22. 【南方都市报】华农女生靠组合投资 大学5年挣出50万创业金

  23. 大学生创业的优惠 • 3.大学生登记设立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经投资者共同申请并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可免缴首期注册资本,但须在法定期限内缴足。 • 4.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招用本省户籍大学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创业大学生本人可同等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 5.各个地方对大学毕业生的自主创业有优惠政策,到当地的工商局咨询! (每年的政策有所调整!)

  24. 政策7:国家公务员考试 中央考(国考)每年11-12月,行测+申论,较难,内容涉及面广,报名人数多,要求工作经验的比例很高。 省地方考(省考、单考) 省 考:每年3-5月,行测+申论(部分增加:公安知识),内容有广东特色,较为大胆,相对没国考那么难。招募较多应届生(2012开始较少招应届生) 市 考:广州、深圳、东莞等地市都有招募,不定期,1月或10月偏多。招募内容更体现地方特色,难度和省考差不多,但有户籍要求,职位较少报考要求比省考高一些,竞争激烈,一般要求本地生源。行测+申论。 一些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会参照公务员考试形式!但是难度有高有低(逢招必考、基层经验是未来的趋势!!) 注意:所有的公务员考试都叫国考(国家公务员考试)!

  25. 众多政策:大学生该如何选择? • 哪些人适合到基层服务(三支一扶、教育硕士、西部计划等)工作? 个人认为:有助学贷款的学生,有志于往农村发展的,喜欢教育事业的,以及志存高远、曲线救国的。 • 哪些人适合参与选调生? 个人认为: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成绩优异,有较好家庭背景,喜欢从事公务员和党政工作。 (这是一个“拼爹拼娘拼导师”的时代)

  26. 哪些人适合创业? 个人认为:有激情,不安于现状,敢于面对异己意见,有创意和人际关系,家境比较好。 (创业有风险,诸位需谨慎) • 哪些人适合公务员? 个人认为:比较喜欢稳定而高收入工作,文笔、综合素质较高,喜欢从政,有一定的社会关系。 • 哪些人适合企业? 个人认为:喜欢从事各类挑战性工作,特别是想从事管理和策划方面,有先企业后创业的想法,而家庭经济一般的。

  27. 对各种大学生就业政策的评价 怎么看各个政策的利与弊? • (1)政策不是个人对策,适合的才是最好。 • (2)政策虽然不是举措,但是要认识到位。 • (3)政策没有绝对完美,不要过高要求。 • (4)依据政策,但是不要依赖政策。 • (5)选择了就不要后悔,大胆走下去。 • 纯理论角度而言,个人认为优劣如下: • 选调生——公务员——村官——西部政策——三支一扶——农村教育硕士——就业——出国、考研——创业——待业

  28. 第二部分:劳动合同法选读(常见就业问题介绍)第二部分:劳动合同法选读(常见就业问题介绍) 依法治国虽然还在路上,但是,法制建设的健全的确是事实,神马都是浮云,如何合理合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才是最重要的!

  29. 有理走遍天下? 谁是就业的弱势群体? 如何应对就业陷进? 你被潜规则了吗? 五险一金?劳动合同?试用期? 霸王条款?毁约?毁约金? 。。。。。。。。

  30. 劳动合同VS就业协议 ◎ 什么叫就业协议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是学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为了确定录用或就业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俗称三方协议)它是合同的一种形式,但不等同于劳动合同。◎ 什么叫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于本法。”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在法律上确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

  31. ◎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均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但它们是不同类型的协议,其主要区别在于: 1.两者的主体不同 就业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而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双方之间,与学校无关。

  32. 2.两者的内容不同 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初次工作协议,其主要意义在于将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互相选择的关系确定下来,一般并没有详细规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而劳动合同则指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确定工作关系之后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具体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目前的实际情况是,通常毕业生到单位工作之后,双方才签订劳动合同。

  33. 3.两者出现问题时的处理部门不同 在毕业生就业协议发生问题、需要处理时,一般首先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取得一致意见,则报送学校主管部门,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省就业指导中心)批准,予以调整。 若劳动合同发生问题,则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报送,请求处理。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处理劳动纠纷(起诉)。

  34. 劳动合同效力比三方协议高(法律PK协议) 4.两者的效力不同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关系,就业协议不是证明劳动关系的凭证,不能替代劳动合同。一旦劳动合同签订并生效, 就业协议也就相应终止。

  35. 试用期的那些事儿 1.试用期的长度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6. 2.试用期炒人的问题: • 依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方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承担的是完全的举证责任。(有理由才能炒人) 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要“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台同,无须提供任何理由。(不需理由可走人)

  37. 试用期的有效、失效 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而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定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先试用,然后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将被认定为违法 。

  38. 试用期的期限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9. 实习期、试用期、见习期 1、实习期:在实习期间,不能和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也不受劳动法调整。 (实习期没有时间规定) 2、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见习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后,实行的一年期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后,就需由上级人事主管部门为毕业生办理转正及相应的工资及职称评定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见习期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之内,因此劳动争议仲裁厅不予受理这方面的争议。

  40. 劳动合同的建立: 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1个月内签订书面合同,否则被处罚支付双倍工资。同时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劳动者就不用担心是否签合同的问题了,如果单位不和你签合同,一年后,你就直接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这样的法律规定将促使企业更主动地与学生签订劳动合同。

  41. 合同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五项条款,除去双方当事人情况是合同必备要件外,实际增加了三条: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

  42. 经济补偿金条款: 在劳动合同法中,除了劳动者没有过错被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也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43.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 1、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 • 2、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确立后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即可为需方提供劳动,双方之间的法律地位从始至终是平等的。

  44. 3、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由于在劳动关系确立后具有隶属关系,因此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动,因此劳动风险责任自行承担。3、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由于在劳动关系确立后具有隶属关系,因此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动,因此劳动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 4、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具有按劳分配性质,工资除当事人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如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都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支付方式等,国家法律不过分干涉。 

  45.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注意,劳动者主动提出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符合法定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九种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46. 未毕业大学生可以签署劳动合同吗? 未毕业的大学生同单位签订的是就业协议,毕业后办理派遣手续,单位根据派遣证、就业协议、毕业证等资料为其办理落户、档案转移等手续,人事关系办理完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是在企业就业,也是可以签劳动协议的,因大学毕业生已年满16周岁,已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公司在与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其基本情况进行了审查和考核(面试),其至正式毕业时间情况也完全知晓,在此基础之上,双方就应聘、录用达成一致意见而签订的劳动合同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隐瞒事实或威胁等情形,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劳动合同应当有效,应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47. 但是,全日制学校学生入学时需要将档案转入学校,如果是外地学生,甚至连户籍都需要转入就读学校。通俗地说,大学生的“坑”就在学校了,不能在读书期间校外又扎“坑”,无法在外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诸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是基于劳动关系的,缺乏这一基础,社会保险也无法缴纳。但是,全日制学校学生入学时需要将档案转入学校,如果是外地学生,甚至连户籍都需要转入就读学校。通俗地说,大学生的“坑”就在学校了,不能在读书期间校外又扎“坑”,无法在外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诸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是基于劳动关系的,缺乏这一基础,社会保险也无法缴纳。 • 《劳动部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48. 签劳动合同要“三看” 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要“三看”: 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合同无效。 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 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如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 对策:签合同前可以上网查询以及找机会问企业里的员工,而且要养成保存证据的习惯!

  49. 试用期要不要签合同? 要!! 在实践中,有不少用人单位口头与劳动者约定3个月或6个月试用期,但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认为试用合格,就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解除劳动关系。 实际上用人单位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用人单位只约定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不存在试用期,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将按照事实劳动关系进行处理,单位往往要“吃亏”。 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保 。

  50. 无效合同的判断标准 第一,主体不适格。劳动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劳动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具体讲,劳动者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达到法定年龄,二是身体健康。 第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包括受欺诈和受胁迫两种情况。(善于保存材料,留下证据!) 第三,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第四,显失公平。即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的劳动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哪怕是你情我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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