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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凡出生 二十八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 ,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第四条 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和开始领取日 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 五十五周岁和六十周岁两种 , 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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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投保范围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第三条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第四条 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和开始领取日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周岁和六十周岁两种,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第五条 保险责任一、特别生存金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本合同首次交纳的保险费的1%给付特别生存金。二、关爱金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关爱金。
三、福寿金自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福寿金。四、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福寿金自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福寿金。四、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六、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上述第五款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再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0%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六、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上述第五款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再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0%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七条 红利事项一、现金领取;二、累积生息:第八条 保险费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和十年两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第十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 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于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投保人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但已给付特别生存金和关爱金的,本公司有权扣除已给付的特别生存金和关爱金。
产品特色 • 即交即领 高额返还 • 福寿年龄 自由选择 • 多重领取 惊喜连连 • 全面保障 倍加呵护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费率表 (每1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适合人群 • 国寿福满一生适合社保比较全面,基础保障完善,经济比较富裕。 • 这款产品适合于家庭收入不错的中年人规划养老方面!大约年收入10万以上,家庭压力不很大的家庭!
张先生,今年30周岁,为自己投保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年交保险费50000元,10年交费,基本保险金额为92954元,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为60周岁,张先生,今年30周岁,为自己投保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年交保险费50000元,10年交费,基本保险金额为92954元,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为6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