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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化项目申报及评审 工作培训

教育信息化项目申报及评审 工作培训.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 年 9 月 19 日. 提 纲. 评审规则及流程. 评审范围. 技术评审要点. 常见问题和建议. 一、评审原则及流程. (一)评审原则. 关口前置. 9 月至 11 月 集中受理 项目 , 设置 各环节受理评审关口时限. 集中评审. 我委牵头会同主管部门、市财政局以 专家会形式 集中评审. 共享 问题. 统筹集约. 按照 部门及领域 信息化顶层设计 ,统筹 集约,三方各有侧重. 闭环管理. 抽查方式开展 绩效评估 ,结果与年度项目预算挂钩. (二 ) 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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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化项目申报及评审 工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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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教育信息化项目申报及评审 工作培训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9月19日

  2. 提 纲 评审规则及流程 评审范围 技术评审要点 常见问题和建议

  3. 一、评审原则及流程

  4. (一)评审原则 关口前置 9月至11月集中受理项目,设置各环节受理评审关口时限 集中评审 我委牵头会同主管部门、市财政局以专家会形式集中评审 共享 问题 统筹集约 按照部门及领域信息化顶层设计,统筹集约,三方各有侧重 闭环管理 抽查方式开展绩效评估,结果与年度项目预算挂钩

  5. (二)职责分工 • 教育预算单位统筹做好本单位信息化建设整体工作 • 主管部门负责教育预算单位信息化类项目的申报组织和统筹 •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教育预算单位信息化项目技术方案评审负责项目受理、评审、函复及项目全流程管理工作,配合市教委、市财政局提出教育预算单位信息化类项目立项方案申报要求,组织完成项目技术方案评审、函复等具体工作。 • 市财政局负责教育预算单位信息化类项目的预审核、预算评审及预算下达工作

  6. (三)集中申报流程及程序

  7. 项目受理 经信委项目受理及评审程序要点 组织专家会 • 1.两次关门时间、一次修改机会 • 10月11日前,全部项目报经信委; • 10月31日前,其中退回修改项目可再次申报。 • 2.网上申报 • 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填报,并提供政务外网环境; • 通过“市电子政务项目全流程管理系统”(http://172.26.48.27)申报。 • 3.申报规则 • 本单位2015年度所有项目一次性申报; • 申报材料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修改。 • 4.专家会组织方式 • 每集中一批项目即组织召开专家会 • 每场专家会原则上评审同一单位同批项目 • 5.重大项目沿袭日常评审规程 • 一般为项目申报金额大于1000万元 根据专家意见出具函复意见 市经信委技术审查 意见反馈 主管部门、市财政局 主管部门、市财政局 申报单位

  8. (四)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 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主管部门出具的申报函; 2.信息化项目升级改造申报书、经费明细表; 3.涉及信息资源共享的,应提供信息资源共享方案; 4.等保三级及以上系统应提供安全建设方案和相应的专家论证意见; 5.非国产品牌软硬件产品需提供专家论证意见; 6.与项目有关的专家论证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根据项目内容和预算择取提供) 7.其他可作为项目立项依据或辅助说明的材料。

  9. 二、评审范围

  10. (一)属于我委技术评审的项目类型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校园安防 校园安防监控设备的购置或升级改造、视频监控等 • 图书馆建设项目 图书馆网络基础设施、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或升级改造 • 其他项目涉及上述内容,且经教委、经信委、财政局三方确认

  11. (二)不属于我委技术评审的项目类型 1.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机房内部综合布线、光缆敷设、装修材料购置 2.信息化建设、图书馆建设项目中的信息资源购置、数字资源购置等 3.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及实训室建设类 4.教学资源类建设项目 5.教具购置、教学专用软硬件采购、定制教学应用系统等 6.电子图书、影像等信息资源购置 7.服务于科研项目的网站、业务系统,以及专用科研设备、试验设 备、 专业科研数据库等科研专用设备和资源的采购与建设 8.专业实训或者教学用的软硬件 其他经主管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三方确认的项目

  12. 三、技术评审要点

  13. (一)项目申报材料基本要求 有以下情况的项目,直接退回: (1)项目申报材料未按照技术评审模板要求编制;严格按模板要求填报系统,申报书应为.doc格式,明细表为.xls格式 (2)申报经费明细表过于简单,不具备审核条件; (3)申报单位缺乏内部统筹,重复申报、不整合、分散申报等; (4)升级改造项目前期未验收的,不予受理; (5)选用国外品牌未提供说明或专家论证意见; (6)其他按“申报材料要求”需提供相关意见或说明未提供的。

  14. (二)符合“56号文”总体原则要求

  15. (二)符合“56号文”总体原则要求

  16. (二)符合“56号文”总体原则要求

  17. 方案 集约 安全 产业 共享 (三)技术合理性评审要点 1.架构合理 2.技术路线正确 3.方案与业务需求匹配 1.产品选型合理 2.国产化率高 3.必须选用国外品牌产品时要经过严格论证并特别说明 1.机房、网络、存储等满足市里统筹要求和规定 2.充分利用市级基础设施和共性平台 • 1.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等保等) • 2.利用现有信息安全保障资源和条件 • 1.市里已有的不能重复采集 • 2.市里没有的,建成后共享共用

  18. (四)技术评审总体要求 统筹共享 选型合理 信息安全 技术可行 技术合理 • 各单位须依据信息化顶层设计成果组织项目,本单位(含所属单位)信息化项目须做好统筹,不得分散申报 • 全市统一建设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共性平台,必须充分依托和使用 • 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自建领域性、行业性共性平台,建成后应纳入全市统筹范围供相关部门集约使用 • 申报各项软硬件设备配置依据充分、产品选型与需求相匹配,实施策略得当。 • 凡国产有相关软硬件产品的必须优先采用,不采用须有充分的理由及专家论证意见 • 明确提供已采用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 按照国家本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文件要求进行建设 • 涉及信息安全的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保自主可控 • 项目技术目标应符合业务需求和业务目标。项目技术路线应符合项目需求分析结果,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 业务流程设计明确、操作合理,性能指标完整准确,系统功能模块内容清晰。 • 项目实施方案完整,阶段定位准确,保障机制合理,预期效果可考核。 • 系统功能设计紧密贴合业务流程,功能模块划分逻辑关系明确。 • 预算明细详细、明确、合理,充分利用已有成果,防止资源浪费。 • 相关软硬件产品采购须以够用为原则,坚决避免盲目投资和奢华配置 • 具有基础和条件的项目应优先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项目建设和运营

  19. (1)业务应用系统申报要求 • 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党政机关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当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实施,防止重复建设和频繁升级”的要求,涉及业务应用系统的项目申报方案,应深入分析项目涉及到的关键业务需求,清晰梳理出重点功能模块,明确与相关系统间的逻辑关系,重点关注项目对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应用情况,严禁频繁升级和重复建设。  • 原则上,项目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行1年后方可升级改造。 

  20. (1)业务应用系统申报要求 • 1.项目系统功能和业务需求保持一致 • 申报材料中,应对系统功能设计和业务需求间的对应关系进行论证 • (1)应根据业务需求进行方案设计,明确功能需求、数据需求、性能需求和安全需求,避免“豪华配置”; • (2)应利用相对成熟的工具软件,提供可行、高效的技术方案; • (3)功能模块划分合理、逻辑清晰,并与业务流程紧密结合,符合计算机系统建设的相关标准规范。

  21. (1)业务应用系统申报要求 • 2.系统功能边界清晰准确 • 申报材料中,应明确与原有系统的关系、与相关系统间的功能边界。 • (1)对于升级改造类项目,应明确原有系统情况,以及升级改造后的利旧、完善和新增功能。 • (2)应明确与本部门内部相关系统间关系,以及与跨部门其他业务系统的边界; • (3)应提供与相关系统的对接或协同开发方案。

  22. (1)业务应用系统申报要求 • 3.加强统筹共享 • 方案应全面统筹、系统规划,并在部门内部进行充分论证;系统开发和软硬件采购应充分利旧、资源共享。应充分利用部门已有相关业务系统的建设成果,避免重复建设,有效提升单位内部统筹整合水平; • 4.保障信息安全 • 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要求,按照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或分级保护相关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进行建设,确保安全可靠。 • 5.对于办公自动化系统、应急指挥系统、图像信息系统、大屏显示系统、物联网应用项目、非紧急救助呼叫中心系统等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遵循相应的规范要求。

  23. (2)网络基础设施要求 • 1.不得新建专用网络 • 依据《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的有关要求,本市各级国家机关的业务应用系统,凡不宜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必须依托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各级国家机关不得新建专用网络。 • 现阶段,全市统筹建设的电子政务网络包括:政务外网、高可信网、政务内网、医保网、应急卫星通信网和无线政务网等。 • 2.明确如何应用 • 申报材料应根据需求分析结果,明确项目涉及到的网络基础设施,提供项目涉及到的网络系统整体结构,描述VLAN划分规划、设备部署、网络管理系统、与其它网络的接口等详细内容。

  24. (3)信息安全保障要求 • 1.系统定级备案要求 • 项目申报书中应明确网络和信息系统是否是涉密信息系统。 • 对于非涉密信息系统,项目申报书应当根据确定的安全保护等级,提供系统定级报告,等级确定为二级及以上的已上线运行信息系统应提供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材料,按照安全等级保护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结合系统实际情况开展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或改造工作。 • 对于涉密信息系统,应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要求开展工作。

  25. (3)信息安全保障要求 • 2.三级及以上系统等提供专家论证意见 • 三级及以上系统、全市重要信息系统目录的系统、重大信息化项目应当提供等保测评报告,以及完整的安全建设或升级改造方案并出具该方案符合所定安全等级标准的专家论证意见。 • 3.涉及机房和网络建设改造项目的要求 • 应明确说明机房和网络承载的信息系统的最高密级(或等级),并按照要求提供该系统的定密材料、定级报告、备案证明材料、安全建设改造方案、专家论证意见。

  26. (3)信息安全保障要求 • 3.规范安全产品采购 • 依据《北京市公共服务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163号政府令)、《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财库[2010]48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京财采购[2010]754号)、《北京市政务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京信息办函[2005]46号)、《关于加快政务数字证书推广应用》的通知(京信息办函[2006]15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 • 安全产品的采购应遵循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勤俭实用,保障安全的原则,充分利用已有资源,性能指标合理。

  27. (3)信息安全保障要求 •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或本市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并从我委公布的目录(见http://www.bjtec.org.cn“资质名录”栏目)中进行选择。 •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电子政务活动应当采用统一的政务数字证书(北京CA),涉及国家秘密或安全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的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应使用政务数字证书建立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责任认定等信息安全保障机制。 • 需要使用数字证书的政务系统,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应按照《政务数字证书规范》(DB11/T254-2004)标准执行。

  28. (3)信息安全保障要求 • 4.重要信息系统容灾备份要求 • 依据《北京市公共服务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第163号令)、《关于加强我市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灾难恢复工作的意见》(京信安协[2006]3号)、《北京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北京市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京信发〔2007〕7号)、《北京市信息安全容灾备份中心使用管理规定(暂行)》的文件的有关要求: • 原则上禁止各单位建设异地灾备中心,电子政务部门的重要信息系统应当利用北京市信息安全容灾备份中心(密云)所提供的基础平台资源实现灾难恢复功能。

  29. (4)国产化产品应用要求 • 依据市领导批示和56号文要求: • 新增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项目应符合无线局域网安全技术标准(WAPI)。 • 项目涉及的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移动终端、办公设备、专用机具等,应选用支持无线局域网安全技术标准并通过国家有关安全认证的产品。 • 已建无线局域网(WLAN)项目应逐步进行改造。 国产为原则、非国产为例外

  30. (5)其他要求 • 1.经费预算 • 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明细表》模板进行填报; • 系统调试、线路租用费等运维费用不属于升级改造项目评审范围; • 与项目开展相关度不高的调研费、差旅费、会议费、场地费等以及办公桌椅购置等也不属于升级改造项目评审范围。

  31. 其他要求 • 2.软硬件环境建设 • 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备配置和最低使用年限标准的通知》(京财资产〔2011〕1714号)要求,进行设备更新时申报材料中应明确所更新设备的采购时间、使用年限、更换原因等内容,合理选型、严禁奢华。 • 应根据项目需求分析,提出硬件设备配置方案,明确说明哪些硬件设备是新增、扩容、升级或更换;根据应用软件系统和办公计算机等对主机系统软件产品的需求、服务期限、可更换的产品等,提出软件产品配置方案,应明确说明哪些软件产品是新增、升级或更换,及软件产品部署情况。

  32. 四、常见问题

  33. (一)共性问题 • 集约方面:市级、部门级共性平台使用不足; • 共享方面:形成的信息资源不共享、不开放; • 国产方面:软硬件设备选型较少考虑国产,存在安全隐患; • 整合方面:内部缺乏统筹,重复建设较多; • 节约方面:存在片面追求高配的现象,购买服务不足。

  34. (二)内部统筹问题 • 缺乏顶层设计:钱等项目而非项目等钱,缺少计划性与市级总体部署存在一定脱节,决策和服务相对薄弱 • 缺乏统筹:内部各自为政,事实上仍以处室或系所为单位申报缺少内部统筹建设的基础平台,“小而全”的系统林立 • 信息孤岛:内部也不共享,不能适应大数据时代的到来 • 频繁改造:大量内容事实上可以通过集约、统筹解决

  35. (三)项目申报问题 • 申报书:名称和结构不规范、内容空泛,教科书式方案 • 材料不齐全:如:相关部门意见、安全等级备案等 • 立项依据不足:“因为没车,所以买车” • 搭车现象:“假整合”现象 • 需求分析不足:方案中缺乏论证和分析 • 工作量估算不准:普遍偏高,“倒排”现象突出 • 内容与预算不一致:未按模板编制,经费在建设内容中未体现 • 不属于审查范围:项目申报及预算内容涉及会议费、调研费等

  36. (四)方案问题 1.项目申报材料中未提供完整技术方案,主要包括:业务边界描述不清晰,申报材料内容不一致;缺乏技术总体框架、部署方案、软硬件功能与性能等核心内容;涉及信息资源共享整合的项目,未提供完整的信息资源共享方案。 2.不符合信息化规划、顶层设计相关要求。项目与设计两张皮。 3.不符合信息安全要求,主要包括:不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不符合国产化有关要求;不符合安全产品采购要求。 4.项目建设规模不合理,主要包括:软硬件选型不合理,采购数量超出项目需求,配置不合理;应用软件开发工作量不合理;片面追求高标准、高配置不符合厉行节约有关要求。

  37. 联系方式 • 请登录“市电子政务项目全流程管理系统” 下载项目评审培训PPT、项目申报书模版等资料。 • 联系人:钟宜亚(57587570)、周琼(57587571) • 办公地址:惠新东街6号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516室 • 专用邮箱:xmps@bjeit.gov.cn • 政务外网域名:http://xxh.bjeit.egov.cn • http://172.26.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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