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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客車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草案

小客車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草案. 一、緣起 依據台灣車輛同業公會統計資料,目前國內每年約銷售超過四十萬輛汽車,數量龐大,而其中大多數屬於小客車。 雖然目前市面上已出現部分混合動力汽車,但由於該類車輛數量仍不多,且一般而言該類汽車對環境較友善,暫不構成立即性環境問題,故本次規格研擬仍以使用傳統燃料之小客車為主要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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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客車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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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小客車環保標章規格標準草案

  2. 一、緣起 依據台灣車輛同業公會統計資料,目前國內每年約銷售超過四十萬輛汽車,數量龐大,而其中大多數屬於小客車。 雖然目前市面上已出現部分混合動力汽車,但由於該類車輛數量仍不多,且一般而言該類汽車對環境較友善,暫不構成立即性環境問題,故本次規格研擬仍以使用傳統燃料之小客車為主要對象。 由於目前各國多半未開放小客車規格標準,但小客車造成之能源資源消耗、空氣污染、廢棄物回收等壓力對各國而言皆為重要環境議題,故本年度本會展開共同核心規格標準選項後,共有韓國、泰國、菲律賓、加拿大等國表示參與意願,而本項目亦經本年度環保標章審議委員會同意納入本年度開放項目。 由於泰國環保標章方才完成費時三年研擬之小客車環保標章規格標準草案,故本次研擬工作主要參考泰國版本,經各國代表協商後完成草案。

  3. 二、其他國家同類產品規格標準主要考量 目前世界各國環保標章組織中,僅有泰國已開放一般性之傳統燃料小客車,以下簡述其規格重點。 泰國:Personal Cars 1.能源效率。 2.廢氣排放 3.使用之塑膠組件有害物質與材質標示 4.塗料重金屬含量 5.噪音限制 6.車輛之可回收性與是否使用再生原料 7.車輛之可拆解性 8.空調系統與蒙特婁議定書管制物質 9.是否可能使用可再生能源或替代能源

  4. 三、我國目前相關之國家標準或法規 交通部公告最新版之車輛安全管理法規 車輛型式安全及品質一致性審驗作業要點(940330) 車輛零組件型式安全及品質一致性審驗作業要點(931210) 汽車安全性調查召回改正及監督管理辦法(931110) 經濟部能源局公告最新版之車輛耗能法規 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930114) 環境保護署公告最新版之車輛污染相關管制法規 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921210) 汽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及廢止辦法(930519) 進口汽車空氣污染物驗證核章辦法(920702)

  5. 四、規格標準主要考量 本次規格標準研擬過程中考量許多環境因素,但部分考量因難以執行驗證,或缺乏可量化標準而暫不納入規格標準,以下分項簡述 製造廠商應通過ISO 9001或ISO/TS 16949: 此為泰國環保標章原草案內容,然因各國代表認為此一要求屬於NPRPPM規範(與產品無關之生產與製造方法),易引發貿易障礙與違反WTO精神問題,故決議刪除。 產品應以符合當地國法規之方式製造、運輸、與廢棄: 此為泰國環保標章原草案內容,然因無法查證產品可能之運輸方式,且產品之廢棄係由消費者為之,製造廠無法亦不應為此負責,故決議刪除。 製造商應提供說明以指引消費者適當維護與廢棄車輛: 製造廠應提供消費者充足且適當之資訊,使消費者有能力維持車輛之正常狀況,避免不必要之燃料消耗與污染物排放,亦應指引車輛廢棄後之妥善處理方式。

  6. 四、規格標準主要考量(續) 適用之車輛範圍: 為適當定義本次規格之適用範圍,各國代表考慮應以排氣量或車重定義小客車,經討論後決議採取歐洲國家定義,以總重3500Kg以下、以運輸人員為主要用途之四輪車輛為本規格開放對象。 塗料重金屬: 規格規定車輛製造時使用之車身塗料,不應使用汞、鉛、鎘、六價鉻、砷、銻、TPT、TBT,塗料中若含有來自原料之雜質與污染物時,其所含汞、鉛、鎘與六價鉻之總量不得超過重量之0.1% (1000 ppm)。 製造商應提供說明以指引消費者適當處置廢耗材: 為避免廢棄物造成污染,製造廠應提供消費者充足且適當之資訊,使消費者適當處置廢機油、廢冷卻劑、廢電池、或廢觸媒等。 塑膠件之標示與有害物質: 較大之塑膠組件應標示材質以利回收,而車身或內裝使用之外殼塑膠件不應含有RoHS限制物質。

  7. 四、規格標準主要考量(續) 車輛噪音: 為控制可能之車輛噪音,本次規格參照ECE(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 R51-02版規定,設定上限為74dB(A)。 能源效率: 此部分各國差異較大,原泰國提出之限值略顯寬鬆,然各國法規與汽車工業現況皆有差別,故此部分可能容許各國依實際狀況調節,我國草案係直接引用能源局節能標章建議之能源效率值。 廢氣排放: 本次草案之廢氣排放限值,係參照 EU Directive 70/220/EEC (as last amended by 1999/102/EC)中於今年起生效之EURO 4 標準,對柴油車與汽油車分別管理。 蒙特婁議定書與臭氧層保護: 本此草案對臭氧層保護之規定,係要求車輛使用之冷媒,其臭氧層破壞潛勢值(ODP,Ozone Depletion Potential)應為零。

  8. 四、規格標準主要考量(續) 車輛之可拆解性: 為促進廢棄後之回收再利用,本次草案亦要求製造商須依據ISO 14021之規定,在產品設計與製造程序中展示已納入”易於拆解性”。 使用回收原料: 由於可能牽涉安全性考量,故本草案未強制規定再生原料之使用率,但各國代表仍鼓勵產品製造廠商宣告其所使用回收材料之清單與含量比率。但由於此類不明確之規定不宜納入我國規格標準,故將此條文納入規格附註。 車室內空氣品質與車內裝潢材料: 車室內空氣品質為近年來屢被及之議題,本次規格研商過程亦引發討論,然由於目前各國皆缺乏明確可數量化之管制標準與標準測試方式,故本次暫不納入草案,但可作為非共同性之規格標準要求與未來發展項目。

  9. Life cycle consideration Environmental aspect Pre-pro duction Production Transportation Usage Disposal Resource use Such as material consumption ⊙ ⊙    Energy Consumption ⊙ ⊙ ⊙   Water Consumption ⊙ ⊙  ⊙  Emission/release of pollutant into Air ⊙  ⊙   -Water ⊙   ⊙ ⊙ -Soil ⊙   ⊙ ⊙ Hazardous substance ⊙ *  * * Waste ⊙ ⊙   ** Other impact ⊙ ⊙    Fitness for use    ⊙  Safety    ⊙  四、規格標準主要考量(續) 研擬主要考量使用之生命週期查核表: 為選擇主要之環境考量,規格研擬過程中使用下表以檢視產品生命週期各階段應考量之重點。 :有明顯衝擊,並已納入規格標準 ⊙:有潛在衝擊 :無衝擊或衝擊不明顯

  10. 五、小客車規格標準(草案) • 本規格標準適用於主要目的為運輸乘客且總重量不超過3500公斤之四輪客車。 • 產品在製造過程中使用之車體塗料,不得添加汞、鉛、鎘、六價鉻等重金屬與其化合物,亦不得檢出砷、銻等重金屬與其化合物、三苯基錫(TPT)及三丁基錫(TBT)。塗料中若含有來自原料之雜質與污染物時,其所含汞、鉛、鎘與六價鉻之金屬與其化合物總量不得超過塗料重量之0.1% (1000 ppm)。 • 產品之塑膠外殼組件中重量超過25公克或面積超過200mm2者,應具有永久性材質標示以利後續回收。 • 產品排放之噪音量不得超過 74 db(A)。 • 產品所排放之廢氣,應符合歐盟EU Directive 70/220/EEC號指令及其後續修正指令所規定之EURO 4排放控制標準第一類。

  11. 測試方法/ 車輛排氣量(cm3) US FTP 75 (km/L) EU 1999/100/EC & Amendment (km/L) < 1200 15.4 13.4 1200-1800 15.3 13.3 >1800 12.2 10.6 • 車身或內裝使用之外殼塑膠件必須符合下列要求:(1)製程與產品中不得使用含有鉛或鎘之物質。(2)不得含有下列阻火物質(flame retardant):‧多溴聯苯類(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多溴聯苯醚類(polybrominated diphenylethers, PBDE) monobrom diphenylether, dibrom diphenylether, tribrom diphenylether,tetrabrom diphenylether,pentabrom diphenylether, hexabrom diphenylether,heptabrom diphenylether,octabrom diphenylether, nanobrom diphenylether,decabrom diphenylether.‧含10-13個碳原子之含氯鏈狀烴類化合物(chloroparraffins)且氯含量重量比超過50% (含)以上者。 • 產品之燃料使用效率不得低於下表基準:。

  12. 產品空調系統使用冷媒之臭氧破壞潛勢(ODP)應為零。產品空調系統使用冷媒之臭氧破壞潛勢(ODP)應為零。 • 製造商須於產品設計與製造程序中展示產品已符合CNS14021中關於「可拆解之設計」之相關要求,以鼓勵對於零組件之回收與再利用。 附註: 1.本規格標準鼓勵產品製造廠商宣告其所使用回收材料之清單與含量比率。 2.汞、鉛、鎘、砷、銻、六價鉻等重金屬與其化合物含量之檢測方法應參考國際或國家或特定行業之標準方法如NIEA R353 (US EPA 3050B) / US EPA 3051A或NIEA M317 (US EPA 7471B) / NIEA M318(US EPA 7473) /US EPA 7471B / US EPA 7473B,其偵測極限應不大於2ppm或規格標準之容許含量值。 3.三苯基錫(TPT)及三丁基錫(TBT)含量之檢測方法應參考國際或國家或特定行業之標準方法如NIEA T504,其偵測極限應不大於2ppm或規格標準之容許含量值。 4.產品噪音之檢測方法應參考國際或國家或特定行業之標準方法如ECE(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 R51-Annex3規定之檢測方法/CNS 5799機動車輛噪音量試驗法。

  13. 5.多溴聯苯類與多溴聯苯醚類阻火物質含量之檢測方法應參考國際或國家或特定行業之標準方法如US EPA 3540C/8081A/8082A/8270D,其偵測極限應不大於5ppm。 6.10-13個碳原子之含氯鏈狀烴類化合物含量之檢測方法,應參考國際或國家或特定行業之標準,方法如US EPA 8270D/3540C,其偵測極限應不大於5ppm。

  14. 附件一 小客車之產品生命週期考量及環保標章規格標準研擬考慮因素 環境影響 因素生命 週期階段 能源及 資源消耗 空氣污染 水體污染 廢棄物污染 影響人體健康 一般 產品 環保 產品 一般 產品 環保 產品 一般 產品 環保 產品 一般 產品 環保 產品 一般 產品 環保 產品 原料取得 ⊙ ⊙ ⊙ ⊙ ⊙ ⊙ ⊙ ⊙ ⊙ ⊙ 製造 ⊙ ⊙ ● * ⊙ ⊙ ⊙ ⊙ ⊙ ⊙ ⊙ 運輸 ○ ○ ○ ○ ○ ○ ○ ○ ○ ○ 使用 ● * ⊙ ● * ⊙ ○ ○ ○ ○ ⊙* ○ 廢棄 ○ ○ ○ ○ ● * ○ ● * ⊙ ● * ○ 註:1.○表示可忽略之環境負荷;⊙表示具某種程度之環境負荷; ●表示具顯著之環境負荷 2.*表示列入環保標章規格標準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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