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6

国家法规数据库

国家法规数据库. 国家信息中心 信息法规处. 简 介. 自 1993 年以来 ,《 国家法规数据库 》 连续十六年每年发行新的光盘 ,2009 年版已经是第二十三版,包括自 1949 年至 2009 年下半年的法律法规。 权威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信息中心共同开发并联合各省市信息中心及有关部委共同维护。. 简介(续). 全面

Download Presentation

国家法规数据库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国家法规数据库 国家信息中心 信息法规处

  2. 简 介 自1993年以来,《国家法规数据库》连续十六年每年发行新的光盘,2009年版已经是第二十三版,包括自1949年至2009年下半年的法律法规。 • 权威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信息中心共同开发并联合各省市信息中心及有关部委共同维护。

  3. 简介(续) • 全面 内容包含全国人大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裁判文书、各部门规章、各地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以及我国参与的国际条约和公约。 • 服务 《国家法规数据库》光盘数据每季度更新一次,每半年出一次光盘;同时开通INTERNET 网每周公布最新法律法规更新包,光盘版用户可免费下载加入数据库中。

  4. 概 述 • 国家法规数据库产品经过将近二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相对成熟的产品。现在,国家法规数据库可以通过Web发行于局域网上,这已成为当今信息时代信息发布的新趋势。 • 在Web流行以前,联机信息发布基于封闭的主机-终端方式和Client/Server系统。1993年Web发明以来,计算机信息系统已逐步转换为浏览器/服务器方式,Web已经成为信息发布的标准平台。Internet技术的迅速发展也极大地促进了这种趋势。

  5. 主要特点 • 采用标准的Web浏览器(如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作为操作界面, 使用容易、无需培训。即使用户不熟悉浏览器,也操作自如,因为所有操作都在同一窗口中通过超文本链接完成,可以方便地在分类查询、检索结果目录概览和检索正文细览之间随时切换。 • 提供了强大的字段检索和全文检索功能,用户可以选择单项检索和组合检索两种手段,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主要标题信息检索字段,实现了对信息的全方位挖掘。

  6. 主要特点(续) • 提供层次目录结构的分类查询机制,实现超文本浏览、层次目录浏览和查询的紧密集成。系统提供快速分类查询制作工具帮助用户把层次目录结构自动转换为HTML(超文本标记语言或超文本链接标示语言 )页面,并且用户可以控制和修饰自动生成的分类查询HTML文件,满足用户定制界面的需求。 • 使最终用户可以对数据库的数据自行追加。 • 充分利用Web浏览器的内置特性,实现包括字体缩放、背景颜色设置、书签、打印与打印预览、WORD文件浏览、电子邮件和文件下载等各种功能。

  7. 界面 导航窗口 检索工具栏 概览窗口 细览窗口

  8. 国家法规数据库浏览器版窗口提供三种窗口:导航窗口、概览窗口、细览窗口。如图: • -------------------------------------------------------------- • 导 • 航 概览窗口 • 窗 ---------------------------------------------- • 口 • 细览窗口 • -------------------------------------------------------------- • 图3-2-2

  9. 2.1导航(分类)窗口 • 2.1.1分类结构与定义    导航窗口主要显示法规库各子库的名字和分类。法规分类由一系列层次导航文件组成,每一导航文件的上部为层次显示;下部为导航选择,其中如果存在下层导航文件(子类),单击左侧图标 将自动导向下层导航文件;单击右侧文字部分将进行这一子类的检索。如果没有下层导航文件(子类),左侧的图标为文本形。

  10. 单击左侧 图标,进入下一层分类 图3-2-3 分类窗口

  11. 选择库:在此窗口,用户要为检索选择子库或相应的分类。方法有两种:选择库:在此窗口,用户要为检索选择子库或相应的分类。方法有两种: • 当单击导航右侧文字部分(即库名或分类名)内容,此导航的文字变为红色,即选中此类。相应地在概览窗口显示此类中的全部法规标题,细览窗口则显示第一篇法规的内容。 • 当单击导航文字部分前的选择框,此时,选中的分类及其所有子分类都将被定义为检索的范围,但是在概览和细览窗口内容并不是立即改变,而是在以后输入检索关键词或者组合检索时起作用。用户可以某一个库内任意选择若干分类或子分类进行检索,也可以任选若干子库进行跨库检索。但是,不能进行跨库的任意子分类检索。

  12. 查看分类(子分类):系统不自动显示某个分类的子分类,需要单击此分类名前面的 ,在导航窗口中显示此分类的子分类。 • 提示与技巧 • 您可以任选两个以上子库进行跨库检索。但是不能选择不同子库的子分类内容进行检索。 • 2.1.2 全文检索工具栏 • 全文检索工具栏位于导航窗口的上方,包含两个输入框。在第一个框中用户可以选择可全文查询的项目,如标题、正文、文号等,另一个文本框提供用户输入检索条件。其下边的复选框提供用户选择是否进行二次检索和扩展检索。如下图:

  13. 选择全文检索字段(包括标题、正文、文号或同时这三个)选择全文检索字段(包括标题、正文、文号或同时这三个) 输入关键词或表达式 检索 同义词扩展检索 同义词扩展检索 显示帮助 选择概览中是否显示关键词所在的句子 组合检索 选择是否同时显示标题和内容 在前次检索结果中二次检索

  14. 组合检索是由多个可检索条件定义的检索方式,将在下一节中详述。 选择全文检索字段时,单击右侧下拉箭头。如图: 如果按标题检索,概览窗口除了显示检索到的法规标题外,还将命中的检索词汇以绿色反显。 如果按正文或文号检索,概览窗口显示检索到的法规标题外,细览窗口除了显示法规正文外,还将命中的检索词汇以红色反显。

  15. 2.2 概览窗口简介2.2.1.1 一般显示 概览窗口工具栏 法规标题 图3-2-4 概览界面

  16. 主要显示检索到的法规的标题。概览窗口用于显示短语检索和表单检索的检索结果概要列表。如图3-2-4。如果查询结果为空,在概览窗口中将显示“没有满足检索条件的记录”。主要显示检索到的法规的标题。概览窗口用于显示短语检索和表单检索的检索结果概要列表。如图3-2-4。如果查询结果为空,在概览窗口中将显示“没有满足检索条件的记录”。 • 单击某一法规标题,在细览窗口显示此篇法规的正文。 • 概览窗口每次显示的检索结果数由系统用户自行设置。检索结果不能一次显示完毕的,通过多页方式显示,用户可以使用首页、上一页、下一页、末页以及前10页的快捷链接方式导向指定页面。概览窗口同时显示在该数据库中命中的记录数和页数。

  17. 2.2.1 摘要显示 如果在左侧导航窗口选择了"摘要",则概览窗口中除了显示标题外,还将法规的第一条或者关键词所在的句子显示出来,如图所示. 图 3-2-5

  18. 当用户选择两栏显示时,这种方法可以帮助用户更多地了解检索结果当用户选择两栏显示时,这种方法可以帮助用户更多地了解检索结果 • 2.2.2概览窗口工具栏 显示上一页标题 显示下一页标题 显示最后一页标题 显示第几页标题 显示检索到的第一页标题 共检索到几篇法规 正显示第几页/共几页 图3-2-6

  19. 2.3细览窗口2.31 简介主要显示在概览窗口选择的法规的详细内容。也可以顺序浏览检索到的法规内容。如图。 法规正文 细览窗口工具栏 在细览窗口中检索到的标题、文号、正文关键词以红色反显。

  20. 2.3.2 细览工具栏细览窗口工具条位于细览窗口顶部,包括新建细览窗口按钮、首命中点按钮、上一个记录、下一个记录,及当前细览记录号、命中记录总数信息的显示。A 非正文字段检索 这种工具栏出现在只非正文字段检索后。 打印法规正文 在新的浏览器窗口显示法规正文  将此篇设置为书签  显示此页下一篇法规正文 设置显示的字体大小 显示此页上一篇法规正文 法规正文存盘 当前正在显示的法规序号 (当前记录是第几篇/共检索到几篇) 图3-2-8 提示与技巧 用户单击“弹出正文窗口”,将弹出一个显示正文的新窗口,可以方便地以全屏幕方式显示法规全文。

  21. B 正文关键词检索 这种工具栏出现在对正文关键词检索后。通常发生在组合检索,或在“全文检索”中的选项。如图3-2-9。 显示关键词位置 在新的浏览器窗口显示法规正文 显示下一篇法规正文 • 提示与技巧 • 用户单击“首命中点”,正文将显示第一个命中点位置内容。如果存在多个命中点,单击命中点关键词,将显示下一个命中点位置内容。 显示上一篇法规正文 当前正在显示的法规序号 (当前记录是第几篇/共检索到几篇) 法规正文存盘 图3-2-9 设置显示的字体大小

  22. C含有英文译文法规显示如图3-2-10 显示对应英文法规 显示关键词位置 在新的浏览器窗口显示法规正文 显示下一篇法规正文 显示上一篇法规正文 法规正文存盘 当前正在显示的法规序号 (当前记录是第几篇/共检索到几篇) 设置显示的字体大小 图3-2-10

  23. 2.3.3正文超链接在法规正文中,如果涉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则可以通过超链接方式显示相应的法律法规正文。有正反两种超链接方式:1、正向:超链接法律法规的名称或简称以下划线方式显示,并且以红色区分于其他正文内容。用鼠标单击超链接法规名称将弹出一个显示该篇法规内容的窗口。提示与技巧 用户单击超链接法规名称后将弹出新的显示窗口,多次单击将多次弹出窗口。这时应该将多余的窗口关闭,以防止过多地占用系统资源。

  24. 2、反向:在法律法规名称后面显示一个带括号的数字,单击该数字,2、反向:在法律法规名称后面显示一个带括号的数字,单击该数字, 显示引用该法规的相关法规标题。 点击后,弹出法规标题窗口如下: 反向链接点 此时,点击法规标题可以显示正文。

  25. 第三章 检索 这章我们详细介绍检索的方法和过程。检索的过程 如图3-3-1所示。 选择分类 组合检索 分类检索 全文检索 标题 正文 文号 以上三个字段 检索结果 正文 图3-3-1 检索过程 组合检索字段包括:法规分类号、标题、时效性、颁布日期、实施 日期、文号、正文。

  26. 3.1选择分类 • 选择检索法规分类在浏览器窗口的左方,即导航窗口。如图3-3-2所示。 • 法规分类选项用于列出法规数据范围的列表供用户选择。用户可根据要检索的内容选择适当的范围。当刚刚进入检索时,共有八种供选择: • (1) 更新法规库 • (2) 国家法规与部委规章库 • (3) 司法解释库 • (4) 地方法规与规章库 • (5) 国际条约库 • (6) 各国(地区)市场惯例库 • (7) 裁判文书库 • (8) 自定义法规库 • 如右图: 图3-3-2

  27. 国家法规与部委规章库是国务院、全国人大、高检高法及各国家部委颁布的法律法规;国家法规与部委规章库是国务院、全国人大、高检高法及各国家部委颁布的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与规章库是各省人大、政府及省会城市颁布的法规,同时也包括一些大城市颁布的法规; • 司法解释库是高法高检做的司法解释;(国外用户为空库)。 • 国际条约库是外交部提供的我国与其它国家、地区或组织签订的条约; • 各国(地区)市场惯例库是英法美日德国等国的市场惯例与规范; • 裁判文书库是各级人民法院发布的裁判文书。 • 更新法规库是当年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 • 自定义法规库是用户自己定义并加入此的法规。

  28. 用户根据自己的需要,要在检索前选择范围。用户单击要选择的分类的名用户根据自己的需要,要在检索前选择范围。用户单击要选择的分类的名 称或选择框来选择分类。在这以后的全文检索和组合查询都将在此类中进行。 用户单击“全部数据库”左侧的选择框时,可以全部选中或不选中法规库内 所有内容。 提示与技巧 用户可以单击要选的分类名称来选择分类。当分类名称左侧的选择框为 时 ,代表此分类被选中。 检索分类可以单选或复选。单选时直接点击分类名称。复选时点击分类名称左侧的选择框。 当分类左侧图标为 时,说明此分类下面还有子分类,对于大部分分类来说, 都有子类,用户单击此图标,分类窗口将显示其子分类内容,用户可根据自己 的需要选择相应的子类。 提示与技巧 用户单击分类名称左侧的图标时,分类窗口显示其子类。

  29. 当分类左侧图标为文本形时,表明其无子类。 由于我们给定的法规范围比较大,为了提高用户检索的效率和准确性,我们对 于法规都给定对应的分类,这些分类下还有更细的分类,帮助用户寻找检索目标, 以便用户缩小检索的范围,而且利用这些分类进行快速查询,便于用户浏览。 当选中某个分类后(即单击分类名),此分类左侧选择框就变为 ,此时概 览窗口显示这个分类包含的全部法规的标题,细览窗口显示第一篇法规的正文。 这就是分类检索。 提示与技巧 用户单击分类名称左侧的图标 时,分类窗口显示其子类,但是并未选中该分类。 用户单击分类名称时,表示选择此分类,概览窗口显示包含在此分类的全部法规标题,细览窗口显示第一篇法规的内容。 • 提示与技巧 • 用户单击分类名称左侧的图标 用户可以通过点击法规分类名称左侧的复选框来定义检索的法规范围。在同一个子库内,可以任选若干不同的子分类。在不同子库间,则不能在子分类间任选。即跨库检索时,只能在库名称间任选若干子库。 提示与技巧 用户选择复选框时,并未执行检索,只是为以后的全文检索或组合检索定义了一个检索的范围。

  30. 3.2 分类检索(导航检索) 分类检索的检索入口点在导航窗口。 如果某个分类存在下层分类,单击其左侧图标将自动导向下层子分类;单击右侧文字部分将进行检索。 提示与技巧 用户一旦选中某一个分类,则以后如果进行全文检索或组合检索都在此分类范围内。因此,如果您在全文检索中查不到某篇法规,很可能是您定义了不正确的分类,请试着采用上一级分类后再检索。 • 3.3 全文检索 • 3.3.1位置 • 全文检索的检索入口在导航窗口的上方。如图3-3-3示。 图3-3-3 字段选择下拉框

  31. 3.3.2检索方法 • 选择检索字段 • 单击字段选择下拉框左侧的箭头,如图3-3-4。 • 可选择“标题”、“正文”、“文号”,以及对以上的字段一起检索。 • 系统默认为“标题”。 • 对于所有的检索方式,在细览窗口中均对关键词(字)以绿色反显。 • 单击细览窗口工具栏上的“关键词”,可以自动滚屏,把第一次出现关 • 键词的位置滚动至第一行。 提示与技巧 单击细览窗口中关键词(显示为下划线),可以把下一次出现关键词的位置滚动至第一行。 2) 输入关键词的表达式 在选择字段窗口右侧的输入窗口中键入关键词的表达式,然后单击 检索按纽,就进行检索。 标题关键词表达式的形式如下: i.一个关键词,如“盗窃”。代表需要检索法规字段中带有“盗窃”的法规。 ii.几个关键词,以逻辑关系符号来表达要检索的范围。 如“人民*(盗窃+国家)” * :逻辑与 + :逻辑或 - :逻辑非 ( ) :改变优先级

  32. 3.4 组合检索 • 3.4.1位置 在“全文检索”工具栏下方,有一按扭“组合检索”,单击此按扭就可进入“组合检索”窗口。 如图3-3-5所示。 3.4.2组合检索窗口 如图 3-3-6。 图3-3-5 图 3-3-6 “组合查询”共提供七种选项: A. 法规分类号 B. 标题 C. 时效性: 代表法规时效 D.颁布日期: 代表法规的颁布 日期范围 E. 实施日期: 代表法规的实施 日期范围 F. 文号 F. 正文 这七种选项之间的逻辑关系 是“与”。

  33. 3.4.3检索方法 • 这七项中可在每项中添入关键字、词、表达式。也可只添入一项或几项。 • 1)法规分类号 可以输入字符串,也可以使用通配符"%",如“111201198809”或“1112%”。 • 2)时效性在“时效性”输入窗口左是时效性选择窗口,共提供四种选择: • 有效: 代表检索的法规必须是有效的。 • 失效: 代表检索的法规必须是失效的。 • 已被修正: 代表检索以被修正的法律法规。 • 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 代表检索法律问题的决议。 单击下拉箭头即可出现所有选项。如图3-3-7所示。 单击需要的时效性即可。 3)标题,文号,正文 可以输入词或短语,也可以构造全文检索表达式 (如:与关系:中国*美国; 或关系:中国+美国; 非关系:中国-美国) 逻辑关系符号:* :逻辑与+ :逻辑或- :逻辑非( ) :改变优先级 4)颁布日期,实施日期 可以输入一个确切日期YYYYMMDD,YYYY/MM/DD,YYYY.MM.DD(如19990101,1999/01/01, 1999.01.01)或模糊日期YYYY/MM,YYYY//DD,/MM/DD(如/12/01); 提示与技巧 单击“重新设置”,可清空设置条件,重新输入。

  34. 3.4.4返回“全文检索” 单击“返回”即可返回。“返回”选项在组合检索窗口左上方。 3.4.5帮助 单击“帮助”即可显示帮助文档。“帮助”选项在组合检索窗口左上方。 3.4.6排序用户可对“组合检索”的检索结果排序显示。可“升序”、“降序”,可排序的字段包括“标题”、“颁布日期”。即显示可“按标题升序”、“按标题降序”、“按颁布日期升序”、“按颁布日期降序”。如图3-3-8: 3.4.7二次检索 用户可在“组合检索”中做二次检索。点中“在结果中查询”按钮前的选择框,再在进行检索。如图3-3-9. 图3-3-9 3.4.8 扩展检索 用户可在“全文检索”或“组合检索”的结果中做“扩展检索”。点中“扩展检索”按钮前的选择框,再进行检索。如图3-3-10. 图 3-3-10 提示与技巧 用户一旦选中某一个分类,则以后如果进行全文检索或组合检索都在此分类范围内。因此,如果您在全文检索中查不到某篇法规,很可能您定义了不正确的分类,请试着采用上一级分类后再检索。

  35. 扩展检索是利用与法规检索关键词相关的同义词、近义词等对检索范围扩展后进行检索,因此,检索的精确度降低,但范围较宽。扩展检索是利用与法规检索关键词相关的同义词、近义词等对检索范围扩展后进行检索,因此,检索的精确度降低,但范围较宽。 3.4.9其它 对于所有的检索方式,在细览窗口中均对关键词(字)以红色反显。 单击细览窗口工具栏上的“关键词”,可以自动滚屏,把第一次出现关键词的位置滚动至第一行。 另外,使用不同的浏览器,可能会有不同显示效果。 提示与技巧 单击细览窗口中关键词(显示为绿色),可以把下一次出现关键词的位置滚动至第一行。 提示与技巧 IE浏览器下,有时需使用“编辑|Internet/常规”下“清除历史记录”键清除历史记录,属性设置方有效。

  36. 谢 谢!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