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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内容的教学,使学生了解为什么我们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为什么不能照搬西方议会民主、 “ 三权分立 ” 和多党制?为什么要积极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帮助学生了解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政治文明和法治国家进程中吸取人类文明成果时,必须分清马克思主义和西方理论在国家和法的理论上的根本区别,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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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内容的教学,使学生了解为什么我们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为什么不能照搬西方议会民主、“三权分立”和多党制?为什么要积极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帮助学生了解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政治文明和法治国家进程中吸取人类文明成果时,必须分清马克思主义和西方理论在国家和法的理论上的根本区别,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教学重点与难点】为什么说人民民主专政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为什么在当前还必须强调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我们为什么不能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为什么必须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什么不能照搬西方的多党制;如何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自由和人权。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第一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 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民主的含义 “民主”源于古希腊文,原意为“人民的权力”,“多数人的统治”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 从广义上讲,民主是一种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治理中,以尊重人们的平等权利和多数人 从狭义上讲,在国家治理的过程中,民主又主要表现为“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态”,指一种国家制度。是指一定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有事物的国家制度。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 在阶级社会中,民主在本质上,首先和主要是指一种国家制度。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包括两个方面:民主的阶级本质为国体;民主的形式为政体。 • 国体:是指由哪个阶级执掌政权,居于统治地位,享有民主权利,这是民主的本质和内容; • 政体:是指民主的实现形式,即用什么样的形式组织政权,这是民主的实现形式。 •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表现和适应国体,民主是国体和政体的统一。民主是一定阶级的民主,一定阶级统治国家的形式。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归纳上述内容,民主的含义包括三个方面: • 第一,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国体意义上和政体意义上); 第二,民主是同专制制度相对立的,实行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三,民主总是一定阶级范围内的民主。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 社会主义民主: • 本质:人民当家作主。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就国体来说,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 二、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两者辩证统一,不可分割。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 1)性质相同---它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国家政权。 • 无产阶级专政学说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 2)作用职能相同---它是新型民主的和新型专政的国家政权,是绝大多数人享有民主权利而对少数敌人实行专政的政权; • 它担负着保卫社会主义制度,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 3)历史使命相同---实现共产主义 无产阶级专政的领导力量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共产党,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任务是彻底消灭阶级和阶级差别,最终实现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 • 无产阶级专政为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必须建立对敌人的专政制度和对人民的民主制度,这就是新型民主的和新型专政的国家政权。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人民民主专政具有中国特色 • 政权组成的阶级结构和专政对象看 我国人民民主具有极大的广泛性。即参加国家政权的有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人民军队和新的社会阶层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是绝大多数人的政治统治。是多数人对极少数人的专政。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 • 各级人民代表由人民群众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 各级人民代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国家和地方大事; •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的核心内容,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适合中国国情 。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我国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国务院 国家主席 最高人民 法院 最高人民 检察院 中央军事 委员会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中国,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的重大事项由人民代表大会决定。行政机关负责执行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决议、决定。法院、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分别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 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 1)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自己的组织,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成各级政权机关; • 2)全国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建立一切国家机关,包括行政、司法机关; • 3)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决定全国及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有四项: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这也是中国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主要体现。
直接选举 县 不辖区的市 乡 镇 (自治县) (民族乡) 人大代表 人大代表 人大代表 人大代表 选 举 选 举 选 举 选 举 选民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全国人大代表 间接选举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代表 辖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 选举 选举 选举 县、自治县、市辖区、不辖区的市的人大代表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理论与我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成功创造。 。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 (1)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历史的产物 1941年,毛泽东提出对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 1949年,民主党派参加了中国人民政协会议。 1956年,毛泽东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1978年以后,多党合作进入新时期。1982年,十二大确立了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十三大提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1989年,党提出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我国为什么要实行这一政党制度? • 这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是现实的需要。 • 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站在同一条战线上,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形成了与共产党的亲密合作关系。 • 基本特点可概括为:一党领导,多党合作;一党执政,多党参政。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它成立于1948年1月。是由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民主革命同盟和国民党民主促进会等国民党内的民主派,在民主革命的共同斗争中组织起来的民主政党,成员是原国民党民主派和国民党其他爱国分子。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它于1941年3月成立,原称“ 中国民主政坛同盟 ”,1944年改现名。1947年10月被国民党反动派宣布为 “ 非法团体 ”而被迫宣布解散。1948年1月在香港重新组建,在当时,它是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各民主阶层的政治联盟,成员主要是文教、科技界的知识分子。 中国民主同盟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它于1945年12月成立。它由一批民族工商业者和一些与其有联系的知识分子所组成。它成立的宣言和政纲,都反映着当时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要求。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它于1945年12月成立。它由一批民族工商业者和一些与其有联系的知识分子所组成。它成立的宣言和政纲,都反映着当时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要求。 中国民主建国会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 “ 民进 ” 。它成立于1945年12月。它是在抗日战争胜利后,于上海民主运动中逐渐形成的,是反对内战,争取民主的社会性的政治组织,其成员主要是教育界和出版界的知识分子。 中国民主促进会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它创立于1927年12月,原称中华革命党,1930年8月又改称 “ 中华民族解放运动委员会 ” ,1941年3月筹建并参加 “ 中国民主政坛同盟 ” ,1947年2月正式定名为中国农工民主党。它的主要成员是医药界、工程技术界和文化教育界的知识分子。 中国农工民主党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中国致公党,简称致公。它于1925年10月在美国旧金山成立。它是太平天国革命失败后,由流亡海外的中国侨民所组织的秘密团体——洪门致公党改组而成。它的成员是归国华侨和侨眷。中国致公党,简称致公。它于1925年10月在美国旧金山成立。它是太平天国革命失败后,由流亡海外的中国侨民所组织的秘密团体——洪门致公党改组而成。它的成员是归国华侨和侨眷。 中国致公党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九三学社,简称九三。它于1946年五月成立。前身是在1944年底组织起来的 “ 民主科学社 ” 。1945年9月3日为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曾定名为“九三座谈会”,后定名为九三学社。它的主要成员是文化教育界、科学技术界的高、中级知识分子。 九 三 学 社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台 湾 民 主 自 治 同 盟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它于1947年台湾人民举行二 二八起义失败后,由台湾籍的各界爱国同胞于当年11月在香港成立的政治团体。它的成员是台湾籍的爱国人士。 .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特征 特征一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共同准则,以实现不同时期的总任务为共同纲领,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共同理想。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共同准则,以实现不同时期的总任务为共同纲领,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共同理想。 特征二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各民主党派都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各民主党派都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 特征三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都受到宪法的保护,享有宪法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都受到宪法的保护,享有宪法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 特征四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 特征五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 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 ——毛泽东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 人民政协作为在共产党领导下实现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重要组织,是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国外侨胞和社会各界代表组成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 政治协商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进行政治协商的主要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 、参政议政 。 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人大、政协参与管理国家和参政议政;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通过多渠道实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吸收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中的优秀人才到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实行多党合作共事。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五.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是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所谓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是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事物的权利。 • *它的核心是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力。 • *实行这一制度的原则是各民族平等、团结、合作和共同繁荣。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由国情决定 • 1)历史依据—-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与发展 • 2)政治基础---近代以来反对外来入侵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 • 3)现实条件---地域上以汉民族为主体的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局面 • 4)现代化建设需要各民族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优势互补、共同繁荣。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使我国少数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有机结合、经济因素与政治因素有机结合、中央统一集权与民族区域自治有机结合。 • 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自治权利,有利于国家的集中统一,有利于促进各少数民族的共同繁荣,有利于国家的富强,是社会主义优越性。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自治权力 • 1)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 • 2)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 • 3)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力 • 4)享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按传统风俗习惯生活及进行社会活动的权利和自由。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六、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十七大指出:“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做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 1)基层民主是我国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各阶层人士,在城乡基层政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的民主权利,包括政治民主、经济民主、文化民主、教育民主等,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具有全民广泛和直接参与的特点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2)为什么扩大基层直接民主,是推动国家直接民主发展的基础? • 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 3)扩大基层直接民主的重点是,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 A.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村民自治 B. 城市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城市居民委员会 C.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第二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 依法治国的含义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依法治国的内涵包含的内容: • 1)依法治国主体:广大人民群众; • 2)依法治国客体: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 • 3)依法治国依据:宪法和法律; • 4)党法关系: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相互促进。 •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办事,依法治理国家。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法制与法治 关系 • 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统治阶级按照本阶级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和根据各种法律制度建立起来的社会秩序的总称。 • 法治与人治相对, 法治的特性:普遍性、公开性、可预期性、明确性、一致性、可循性、稳定性、至上性、司法独立权威性、司法公正性。 • 法治的核心价值在于维护人类的尊严和自由。 • 社会主义法治 ---从实质上讲,就是良法之治,即保障人权、捍卫民主、实行有效管理、防止权力滥用;从形式要件上讲,就是体系完备、法律至上;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治国之道与目标模式。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2. 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第一,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第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第三,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 第四,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