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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南 省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工 作 要 点

河 南 省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工 作 要 点.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 年 9 月 10 日. 目 录. 前 言. 一、. 认定标准. 二、. 认定程序. 三 、. 申报材料. 四、. 把握要点. 五、. 一、前 言. (一)政策依据: 2008 年 4 月和 7 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了新的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 和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 ;同年 9 月,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印发了 《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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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南 省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工 作 要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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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河 南 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工 作 要 点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9月10日

  2. 目 录 前 言 • 一、 认定标准 • 二、 认定程序 • 三、 申报材料 • 四、 把握要点 • 五、

  3. 一、前 言 (一)政策依据:2008年4月和7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同年9月,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印发了《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二)必要性: 1.建设创新型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和研发投入主体的要求 2.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配套政策 3.《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要求:“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相关部门制订实施办法”

  4. 二、认定标准 (一)总体要求:高新技术企业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5. 二、认定标准 (二)六个条件:六个条件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1.在河南境内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 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6. 二、认定标准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7. 二、认定标准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及其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数量(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20分)等四项指标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

  8. 二、认定标准 (三)条件内涵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1)企业不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不能被认定。 (2)范围:包括发明、 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按照8月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训会精神,中药保护证书将被列为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范围。 技术秘密、技术诀窍、成果鉴定、查新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等均不属于《认定办法》规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范围。

  9. 二、认定标准 (3)来源方式:自主研发或设计;受让或受赠;企业并购或重组;获得5年以上独占许可。 独占许可是指在全球范围内技术接受方对协议约定的知识产权享有排他的使用权,在此期间内技术供应方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使用该项技术。 (4)有效性:申报企业从申报前三年至申报之日之间获得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将被列入计算范围(如:企业2009年9月申报,则2006年——2009年9月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有效)。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应在五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期内),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 (5)相关性:企业须对其主营产品业务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若是购买、转让或通过独占许可方式获得专利,须同申报企业的主营业务产品有较紧密联系,确实在生产研发过程中得到应用。

  10. 二、认定标准 (6)判断标准:以专利为例,其它形式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参照专利判断。 专利授权证书才表示获得专利,专利获得须在近三年内,并处在有效期内; 专利权属人应为申报企业本身,若申报企业以独占许可的方式获得专利,申报企业签订的五年以上独占许可协议须在省级以上知识产权局进行备案,申报材料中应同时提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专利权人的变更(即转让:受让、受赠、并购)须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出具专利“转移”《手续合格通知书》等备案证明。

  11. 二、认定标准 2.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脱离了这个范围,从事其它领域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3.企业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 (1)企业科技人员:在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 (2)研究开发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 研究人员:企业主要参与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 技术人员: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加研究开发工作。 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熟练技工。

  12. 二、认定标准 4.研究开发费所占比例 (1)研究开发活动:指企业为获得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 (2)研究开发费归集:企业应设置高企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范围包括:人员人工、直接投入、折旧费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和其他费用。 (3)企业对研究开发的投入要保持一定的强度,3%、4%、6%的比例均指的是三年研发费用总额所占的比例,不要求每年都达到这个目标。 (4)企业和中介机构应注意企业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与企业三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各项数据的逻辑关系,特别是要注意研发费用和管理费用之间的关系,符合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

  13. 二、认定标准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所占比例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所获得的收入与企业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2)技术性收入主要包括 技术转让收入: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技术承包收入:技术项目设计、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得的净收入。 技术服务收入: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用户提供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接受委托科研收入: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3)企业总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其他收入、补贴收益等。

  14. 二、认定标准 6.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1)判断依据: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是指企业对技术成果进行应用性开发,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的能力; 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 此项评价中可计入技术诀窍,但价值较小的不算在内。 (2)在具体认定时,主要考核企业最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 (3)同一科学技术成果(专利、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的软件版权、集成电路不图设计)在国内外申请只记为一项。 (4)多项技术成果在一个产品中进行了转化,可以判断进行了多项成果转化。例如:一个复杂的产品中应用了5项技术成果,即有5项成果进行了转化,转化次数计为5次。

  15. 二、认定标准 7.研发组织管理水平 (1)企业在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时, 是否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 (2)企业是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3)企业是否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 (4)企业是否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 (5)企业是否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针对以上五点,企业须提供附件材料进行佐证。

  16. 二、认定标准 8.成长性指标 (1)计算方法: 总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总资产额÷第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1。 销售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 (2)在计算会计年度内企业未产生销售收入或成长性指标为负的按0计算;第一年销售收入为0的,按两年计算;第二年销售收入为0的,都按0计算。 (3)此项指标计算所依据的数据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报表为准。

  17. 三、认定程序 1.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实施细则》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要求准备材料。 2.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在企业申报入口下载填报工具,并在网上进行注册,获取申报号并导入填报工具后进行填写。 3.准备材料 企业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利用填报工具填写资料并准备相关附件。电子版材料需要通过网络专用端口进行提交,纸质材料报送当地科技局。

  18. 三、认定程序 4.地方初审 各省辖市及有关扩权县(市)、郑州和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服务机构(作为申报企业推荐单位),负责各自辖区内申报企业申报材料以及中介机构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的初审。 5.组织认定 省级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高新技术企业拟认定名单。 上述工作应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

  19. 三、认定程序 6.公示、备案、认定、颁发证书 拟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 公示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实处理,属实的应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审批备案汇总表,报国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国家备案后,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企业名单和编号,并正式复函省级认定机构。 收到国家备案名单复函后,省级认定机构联合下发认定文件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

  20. 三、认定程序 7.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起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可申请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1. 四、申报材料 (一)总体要求 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附件材料、有关表格等。 书籍式装订,附上总附录,逐页编制页码。 具体内容和要求以每批申报通知为准。 (二)材料内容 1.企业承诺书:加强企业诚信管理,保障材料真实可靠。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须使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发布的最新版本填报工具填写后正式打印。正式打印的材料具有完整的条形码,每页材料上具有随机号和页码。纸质材料须与电子版材料内容一致。

  22. 四、申报材料 包括5个表格: (1)企业基本信息表 用于了解企业的整体情况,包括企业主营业务所属技术领域、企业近3年获得的知识产权数量、企业人力资源情况、企业近3年的销售收入和总资产情况、企业近3年的研发投入情况、企业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 要求企业对自身的管理人员与研究开发人员情况、科技成果转化及研究开发管理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2)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 用于了解企业近3年开展研究开发活动的情况,要求企业将近3年所执行的研究开发项目,按照单个项目逐一填报。 要求企业对研发项目的立项目的与组织实施方式、研发项目的核心技术及创新点、研发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等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23. 四、申报材料 评审专家将根据该表提供的信息,按照《工作指引》对研究开发活动(项目)的规定和《重点领域》的相关要求,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逐一进行评价。 此表中“核心技术及创新点”一栏中应首先对该项目所属技术领域(明细至《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第三级领域下的具体条款)进行表述。 (3)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 主要用于了解企业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具体情况,要求企业按照单个产品(服务)逐一填报,若同系列产品过多,可以进行归类填报。 要求企业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及主要技术指标、与同类产品(服务)相比较的竞争优势、产品(服务)获得的知识产权等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24. 四、申报材料 评审专家将根据该表提供的信息,按照《工作指引》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规定,对企业申报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逐一进行评价。 此表中“关键技术及主要技术指标”一栏中应首先对该产品所属技术领域(明细至《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第三级领域下的具体条款)进行表述。 (4)近3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 该表主要用于了解企业近3年所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在具体认定时,评审专家将通过考察企业知识产权与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之间的对应关系,来确认企业对其主营产品(服务)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

  25. 四、申报材料 (5)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该表主要用于了解企业近3年研究开发经费的支出情况,要求企业按年度将每个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逐一列示并加计汇总。 在具体认定时,评审专家将根据该表提供的信息,结合对企业研发项目的确认情况,对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进行评价 。 3.近三年度企业获得知识产权明细表 4.近三年度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明细表 以上两表是根据评审需要进行设计的,方便申报企业对知识产权数量和成果转化数量进行归纳整理,同时集中反映有关信息,有利于专家评审。

  26. 四、申报材料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 企业的注册时间以营业执照副本为准。《认定办法》规定,注册时间一年以上的企业才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否则不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税务登记证书的登记号关系到企业所得税的减免。 6.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须提供大专以上科技人员汇总表。 7.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且符合要求的企业近三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27. 四、申报材料 8.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且符合要求的企业近三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原件或彩色扫描打印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9.企业近三年度经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原件或彩色扫描打印件(纳税申报表必须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10.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备案证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企业产学研合作相关协议、建立研发机构证明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知识产权相关材料上应加盖企业公章)。

  28. 五、把握要点 (一)企业性质 申请认定企业必须是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申报的各项指标和资料均不应包含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企业,也不包含企业所得税合并纳税的其他成员企业。 (二)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1.自主知识产权的范围。 2.表现形式:以授权证书为准,专利申请书或受理通知书不允许做为知识产权部分的附件材料。 3.对主营产品(服务)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29. 五、把握要点 (三)审计报告 1.近三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1)审计报告须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 (2)审计范围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3)提供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的,不需要重新进行审计。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的,不得通过地方初审。 2.近三年度研究开发费和近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1)报告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会协[2008]83号)的要求。 (2)研发费用归集表中项目须与《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书》中所列项目一一对应;高新技术(服务)收入明细表中产品(服务)须与《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书》中所列产品一一对应。

  30. 五、把握要点 (3)中介机构应谨慎执业,在出具研究开发费专项报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报告时,应充分考虑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相关内容,企业编制的研究开发费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相关内容不一致的,中介机构应在专项报告作强调事项说明。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与企业账载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进行处罚。 (4)企业须按照财务会计有关规定,正确归集、核算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各类审计报告中的数字须符合正确的逻辑关系。 初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审核,发现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有疑点的,应要求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对企业不能证明研究开发费用真实、准确性的,不能通过地方初审。 注意专项报告中研发费和当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管理费之间应符合正确逻辑关系。

  31. 五、把握要点 3.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与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补贴收入)、管理费用(研究开发费)项目与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不一致的,企业须提供佐证材料说明相关情况。 (四)中介机构 我省中介机构采取不指定、不限定的原则,只要符合《工作指引》规定的有关条件,均可以参与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已公布的两批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介机构,仅为申报企业提供参考。

  32. 五、把握要点 (四)地方初审 1.各地市推荐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初审工作是做好当地申报认定工作的前提。 2.初审内容包括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的审查;科技部门要特别注意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方面审核。 3.前几批评审中出现了部分企业申报材料不完整(缺审计报告)、申报材料不合规(部分企业没有一项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现象,请各单位引以为戒。

  33. 五、把握要点 (五)政策宣传 1.在“河南科技网”(www.hnkjt.gov.cn)设立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专栏”,内容翔实,是学习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及时掌握认定工作动态情况的便利渠道。 2.各类培训材料、政策文件都会在上述专栏内挂出,请各申报企业下载学习。 3. 各地市推荐单位要加强对申报企业的培训指导,及时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34.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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