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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对权利的救济

第六章 对权利的救济. 教学目的: 1 、掌握仲裁协议、仲裁机构的规定;掌握仲裁与诉讼的区别;掌握诉讼管辖、普通程序的一般规定。 2 、了解经济仲裁和诉讼程序上的规定. 教学重点: 仲裁协议、仲裁与诉讼的区别、诉讼管辖、普通程序. 教学难点: 诉讼管辖. 教学难点和重点. 思考:. 我们可以通过那些途径解决生活中发生的经济纠纷?如何选择合适的途径?. 想一想. 第一节 仲裁. 一、仲裁,是指争议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给双方所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当事人双方有义务执行裁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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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对权利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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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六章 对权利的救济 教学目的: 1、掌握仲裁协议、仲裁机构的规定;掌握仲裁与诉讼的区别;掌握诉讼管辖、普通程序的一般规定。 2、了解经济仲裁和诉讼程序上的规定

  2. 教学重点: 仲裁协议、仲裁与诉讼的区别、诉讼管辖、普通程序 教学难点: 诉讼管辖 教学难点和重点

  3. 思考: • 我们可以通过那些途径解决生活中发生的经济纠纷?如何选择合适的途径? 想一想

  4. 第一节 仲裁 • 一、仲裁,是指争议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给双方所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当事人双方有义务执行裁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 特点: • 1、自愿性 • 2、专业性 • 3、灵活性 • 4、保密性 • 5、独立性

  5. 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不能适用仲裁法的: • 1、有关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 3、劳动争议、农村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不适用《仲裁法》的规定。

  6. 我国仲裁法在1994年实施,确立了我国仲裁制度的基本框架。我国仲裁法在1994年实施,确立了我国仲裁制度的基本框架。 • 仲裁基本制度: • 1、协议仲裁 • 2、或裁或审 • 3、一裁终局

  7. 二 仲裁组织 • (一)仲裁委员会 •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 (二)仲裁协会 • 中国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 • 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根据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

  8. 三、仲裁协议 采用书面 形式 1、请求仲裁 的意思表示 3、选定的 仲裁委员会 • 仲裁协议书  我们双方愿意提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如下争议: •   一、(争议内容)1.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 • 3.争议的事项及其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   二、我们同意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             日  期 2、仲裁事项

  9. 1、 张老先生死后留下一栋房子, 他的三个子女为继承之事争执 不下,最后三个人约定让贵阳 仲裁机构来明断是非。 2、 李某对贵阳交通 管理局的处罚结 果不服,双方协 商请求贵阳仲裁 委员会仲裁。 3、 两公司就商标权发 生纠纷,双方协商 请求北京仲裁委员 会仲裁。 5、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 由双方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提交贵阳 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 法院起诉 。” 4、 仲裁协议中约定: 双方就产品质量问 题引起的争议提交 贵阳仲裁委员会或 昆明仲裁委员会仲 裁。

  10. 仲裁协议的效力 • 1、对当事人的效力——排除起诉权 • 2、对法院的效力——排除管辖权 • 3、对仲裁机构的效力——授权并限定仲裁的范围

  11. 第二节民事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1、合议制度 2、回避制度 3、公开审判制度 4、两审终审制度

  12. 二、民事诉讼中的主管和管辖 • (一)主管 •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13. 管辖

  14. 民事诉讼的代理人的范围比较广泛

  15. 在诉讼中要注重证据

  16. 民事诉讼程序

  17. 第二审程序

  18.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19. 本学期课程结束 •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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