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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清华 中国地名研究所 目前学术兴趣:地名与地域文化 办公电话: 010-6606.0276 Email : qinghua_zh@live.cn. “小规划”的地名命名与 “大规划”的地名文化保护. 中国地名研究所 张清华. China Institute of Toponomy. 2014年10月1日. 地名. 规划. ≈ 有计划的群体命名. 狭义的概念. = 有计划的群体命名 +管理控制. 广义的概念. 大规划和小规划. 上篇. 狭义的地名规划 “小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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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清华 中国地名研究所 目前学术兴趣:地名与地域文化 办公电话:010-6606.0276 Email:qinghua_zh@live.cn
“小规划”的地名命名与“大规划”的地名文化保护“小规划”的地名命名与“大规划”的地名文化保护 中国地名研究所 张清华 China Institute of Toponomy 2014年10月1日
地名 规划 ≈有计划的群体命名 狭义的概念 =有计划的群体命名+管理控制 广义的概念 大规划和小规划
上篇 狭义的地名规划 “小规划”
1991年在河北邢台召开的全国地名管理会议强调指出,“城镇地名的命名更名要与城镇的总体规划同步进行,政府审批城市规划方案的同时,要审批地名的设计方案”。“地名规划”的概念呼之欲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地名规划终于提到日程。
“地名规划”(Toponym Planning)概念的提出以及规划实践的发展,得益于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的大规模城市建设。伴随城市发展,新城区中的新地名不断涌现,给命名、更名等地名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 ‘
规划理念、规划原则、规划操作 规划三部曲 原则 规划 理念 好的想法 好的框架 好的操作
规划理念与地名规划要素 历史文化 城市规划 地名规划 其它要素 地理要素 地名规划中的“四极”
“四极”演绎出种种关系 地名规划中,规划理念的形成是历史文化、城市规划、地理要素以及语言、民俗等其他因素形成的“四极”之间相互矛盾、平衡的结果。规划理念不能偏向或者偏离哪一个方面。或者说,地名规划不可能做到完全而全面的反映一方面而忽略另一方面。
规划理念应该全面、综合的反映“四极”,不能顾此失彼。“四极”之间不断变换、平衡,形成矛盾与和谐,演化出种种对立或相互依存的关系。地名规划应该处理好这些关系,实现规划内部要素之间、规划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和谐,达到规划目标。规划理念应该全面、综合的反映“四极”,不能顾此失彼。“四极”之间不断变换、平衡,形成矛盾与和谐,演化出种种对立或相互依存的关系。地名规划应该处理好这些关系,实现规划内部要素之间、规划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和谐,达到规划目标。 • 用“极”而不用“集”? ‘
离心力与向心力 城市规划 历史文化 地名规划 地理要素 其它要素 地名规划中的“四极”
规划原则 地名规划的原则,即地名规划的准则。归纳起来,地名规划总的原则有三条。 • 继承性原则 • 区域性原则 • 科学性原则
其一,继承性原则。这一原则包涵两方面,一是对规划区已经形成的命名方式的继承;二是对原有地名的有选择的继承。任何的规划不是对历史的全盘否定,当然也不是说全盘的继承。地名规划应该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换句话说,应该在不变中实现变化,在变化中实现历史的继承。这一原则可以理解成为一条求同的原则,求的是历史与现实的同,也是一条纵向的原则。其一,继承性原则。这一原则包涵两方面,一是对规划区已经形成的命名方式的继承;二是对原有地名的有选择的继承。任何的规划不是对历史的全盘否定,当然也不是说全盘的继承。地名规划应该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换句话说,应该在不变中实现变化,在变化中实现历史的继承。这一原则可以理解成为一条求同的原则,求的是历史与现实的同,也是一条纵向的原则。 ‘ ‘
其二,区域性原则。这一原则也可以叫因地制宜原则,强调的是规划区本地的属性和特点。地名规划成果不可能,也不应该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对于一定的区域而言,一个最好的地名规划应该是最符合本地实际的规划,而不一定是辞藻最华丽的规划。这一原则可以理解成为求异原则,求的是规划区与其他区域的异,也是一条横向的原则。其二,区域性原则。这一原则也可以叫因地制宜原则,强调的是规划区本地的属性和特点。地名规划成果不可能,也不应该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对于一定的区域而言,一个最好的地名规划应该是最符合本地实际的规划,而不一定是辞藻最华丽的规划。这一原则可以理解成为求异原则,求的是规划区与其他区域的异,也是一条横向的原则。 ‘ ‘
Individualize赋予个性 • localize地方化 • 规划方案讨论时,由虚到实得过程
其三,科学性原则。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整个规划都应该在科学原则的指导下进行。之所以把科学性放在前两条原则之下,本这里的意义是指侠义的科学原则。其三,科学性原则。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整个规划都应该在科学原则的指导下进行。之所以把科学性放在前两条原则之下,本这里的意义是指侠义的科学原则。
科学原则——做到“三化” 1.规范化 • 专名。规范地理实体的专名:单字不用繁体、自造、代用及不规范简化字,少用生僻、多音字;组词注意含义健康,符合当地习惯,不生歧义;读音顺口且与市区其它地名无重音、谐音。 • 通名。规范地理实体的通名,如市区的街巷、郊区的村镇及各类建筑物,其名称的通用部分如“街”、“村”、“桥”、“大厦”,应当符合命名规范,并照顾当地习惯。
生僻字:“少用”不是“不用” • 宝鸡 周至 二曲镇 1984年(县名更改后的20年) 盩厔 山曲为盩 水曲为厔 盩厔广场 • 汉中 勉县 沔县 沔水 沔汉广场 • 三门峡 北虢 卢氏 灵宝 陕县 北虢广场
2.层次化。对同一区域数量较多的同类地名,应按其性状的差别(大小、长短、宽窄、高低、主次等)确定不同的等级,使用不同的通名,以便识别、管理。如街道一般分为大道、路(街)、巷(胡同),桥梁一般分为大桥、桥。讲的通名。
3.序列化。对若干相邻的同一类型、同一层次的地理实体,可在专名的字形或字义上形成有机联系,进而造就一个个地名群,达到举一反三、好找易记的目的。如命名街道时,在住宅区以“安”为共用之字各自组词,在校园区分别以意义相连的“知、书、达、理”四字组词。 讲的是专名。
序列化:显性序列与隐性序列 • 序列:按某种标准排列。 • 隐性序列:序列通过文字内涵表示,如春、夏、秋、冬;梅、兰、竹、菊等。 • 显性序列:序列通过文字表面表示,如第一、第二、第三等。
西四北五条 春生街 西四北四条 西四北大街 夏养街 西四北三条 秋收街 西四北二条 冬藏街 西四北一条 隐性序列 显性序列
幸福西路 幸福东路 N “东路”与“西路”
幸福西路 幸福东路 N 幸福花园 “东路”与“西路”
幸福西路 幸福东路 N “幸福东路”、“幸福西路” “东幸福路”、“西幸福路”
地名规划应处理好的几种关系 • 一、地名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 二、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的关系 • 三、“为”与“不为”的关系 • 四、专家与民众的关系 • 五、地名群体与个体的关系 • 六、文化与实用的关系 • 七、地名规划与地名信息化的关系 ‘
一、地名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目标和计划,是城市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也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依据。城市规划要在一定时期内,对城市各类设施:包括经济设施,社会设施,以及基础设施所做的发展计划和综合部署,使其有机联系,各得其所。
因此,城市规划实际上就是社会经济发展在城市空间上的“物化”规划,其任务是解决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在城市规划空间上的协调发展问题。城市规划按其任务要求、内容和深度的不同,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因此,城市规划实际上就是社会经济发展在城市空间上的“物化”规划,其任务是解决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在城市规划空间上的协调发展问题。城市规划按其任务要求、内容和深度的不同,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 总体规划是指综合性的城市规划,是确定一个城市的性质、规模、 发展方向以及制订城市中各类建设的总体布局的全面环境安排的城市规划。总体规划选定规划定额指标,制订远、近期目标及其实施步骤和措施等工作。详细规划是就城市的交通、环境等某一方面进行的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规划是进行城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专项规划起到指导作用。 ‘
“物质性规划” • 目前,交通、地下空间等专项规划,都是把“物质存在”作为规划对象。为表述方便,本文把这类规划称为“物质性规划”。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来看,城市的和谐发展,仅仅依靠这些“物质性规划”是不够的,还需要其它规划来补充。
地名的作用 • 地名的基本功能有二: 表层的定位符号功能 深层的信息载体功能
比如:地名“北京”的作用 北纬39°55′东经116°24 ′ 位于中国的华北地区 定位符号 表层功能 中国的首都 东方古都 现代化国际都市 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等 信息载体 深层功能
定位符号系统 地名是城市的定位符号系统,是城市交通环境和城市空间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地名系统的规划应该作为城市规划中一个相对独立的专项,和其他的专项规划一起对总体规划进行补充和阐释。
包含与被包含 • 城市规划和地名规划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地名规划的制订应该紧密联系城市总体规划,并体现城市总体规划的思想,依据城市规划科学地划分各类地名,进行合理的层次设计和序列编排。同时地名规划与绿化、交通、文物保护规划等其它相关专项规划紧密配合,强化地名规划的区域特指性的同时丰富地名文化内涵,发挥地名的信息载体功能。
“皮、毛关系” • 地名规划是整个城市建设和发展的一部分,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规划、建设所涉及的各类地理实体名称的总体筹划和设计,是地名管理与服务的重要环节,应该与城市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修改和完善。城市规划是地名规划的基础,二者的关系是“皮”与“毛”的关系。
“皮、毛关系” •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缺少地名规划的城市规划也是不完善的,地名规划是对其他“物质性规划”的补充。只有结合城市规划进行科学地地名规划,才能建立完善的城市地名体系。在地名规划过程中要处理好地名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专项规划的关系,不能使地名规划游离于城市规划之外。 地名规划要与城市规划衔接同步。
正确理解同步 • 应当说明的是,所说的“同步”指的是相对的同步,是相对于城市规划与地名规划相脱节而言,目的是反对城市规划和地名规划分离的倾向。 • 并不是说,两种规划在进度上保持精确的一致。保持精确的一致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不可能的。
地名指示方位的有限性 • 地名指示方位的有限性。完全依靠地名来指示方位? • 道路迷宫?地名迷宫? • 地名指示方位的趋近性。言名知地,是一种追求,但不可能完美的实现。后面还提到。 • 城市导向系统。标识牌——普通民众能够快速的理解地名之间的联系,更好的掌握地名体系,生活方便。地名之间的联系,不仅仅是专家讨论规划方案,也能深入民间。隐形序列更容易被理解、接受和使用。
地名规划应处理好的几种关系 • 一、地名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 二、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的关系 • 三、“为”与“不为”的关系 • 四、专家与民众的关系 • 五、地名群体与个体的关系 • 六、文化与实用的关系 • 七、地名规划与地名信息化的关系
二、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的关系 地名规划可以分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三个层次。 地名总体规划是对规划区域的地名进行宏观设计,承担着对区域地名宏观架构的作用。主要工作是确定规划的主要指标,完成地名调查分析,确定地名规划原则(包括命名原则和调整原则),设计主要的控制性地名。
总体规划 • 在总体规划中要在宏观的角度上做出一些规定。如对通名进行规范:对体系上欠缺的通名,补充完整;对词语结构过长的地名进行简化;对通名与地理实体不符的进行调整;对新出现的通名进行分类。
承上启下的分区规划 • 分区规划主要作用是对总的规划区域依据城市规划,结合历史、地理等因素进行二级甚至更低层次的区域划分。然后界定各次级区域地名系统的布局特点以及采词原则,为下阶段的规划工作提供词汇储备。
详细规划 • 地名详细规划是依据技术规范进行的命名操作。它以总体规划为依据,具体设计单体的地名,保证总体规划的意图得到贯彻。详细规划中最主要的工作有两项,一是新地名的具体采词,一是确定原有地名的存废。
递进过程 • 上述三种规划是递进关系,也是一个典型的、完整的工作过程。工作中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以上三种规划是单独编制,还是综合编制。在建设成熟的城区,地名工作以常规管理为主,那么应该考虑总体规划应该占较大比重,
重点解决好区域地名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宏观政策与规范问题,以及为以后可能会产生的地名确定采词原则;在新建城区,地名的命名是工作重点,那么详细规划应该占较大比重,重点解决具体的命名问题。重点解决好区域地名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宏观政策与规范问题,以及为以后可能会产生的地名确定采词原则;在新建城区,地名的命名是工作重点,那么详细规划应该占较大比重,重点解决具体的命名问题。
可以说,地名规划不仅仅是新建城区的专利,而是城市建设、管理都要面临的问题。不同的城市类型应该有不同的地名规划类型。地名规划是地名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这里所说的“规划’已经不是仅仅完成地名命名的小规划,而是包含了众多地名管理要素的大规划。可以说,地名规划不仅仅是新建城区的专利,而是城市建设、管理都要面临的问题。不同的城市类型应该有不同的地名规划类型。地名规划是地名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这里所说的“规划’已经不是仅仅完成地名命名的小规划,而是包含了众多地名管理要素的大规划。
地名规划应处理好的几种关系 • 一、地名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 二、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的关系 • 三、“为”与“不为”的关系 • 四、专家与民众的关系 • 五、地名群体与个体的关系 • 六、文化与实用的关系 • 七、地名规划与地名信息化的关系
三、“为”与“不为”的关系 • 地名是随着历史的进步而不断产生、发展的。因此地名的更替必然是城市发展的结果,地名的变化是城市发展节奏的参照。地名受到城市建设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处在不断变化之中,地名规划也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一个区域地名系统的形成与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个地名规划难以十分完全而恰当地将某一区域的地名同时全盘托出。
尊重地名产生的规律 • 地名规划是地名理论的具体运用。编制地名规划,应该尊重地名产生和发展的规律,准确把握地名体系的运动趋势,参照城市规划将区域地名进行分期规划,把握规划的层次和深度,解决好地名规划与城市规划同步的问题,正确处理地名规划的“为”与“不为”。以新建城区的地名规划为例,应该首先对区域内影响较大的地名进行规划,形成地名群的骨架结构,进而对层次较低的地名进行规划。
城市主干道、主要的地理实体的命名应该同城市总体规划同步,主干道以外的道路和次要的地理实体可以同城市详细规划同步。这是地名规划中的“为”。城市主干道、主要的地理实体的命名应该同城市总体规划同步,主干道以外的道路和次要的地理实体可以同城市详细规划同步。这是地名规划中的“为”。 • 对地名体系最末端的地名(或者说“最小”的地名),变动因素还比较多,可以先不确定具体专名,而是依照地名规划的总体思想确定地名采词原则,为以后地名命名提供依据——这是地名规划中的“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