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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办部分人才项目简介

人才办部分人才项目简介. 部 分 人 才 项 目 构 架 图. ◇ 国家项目之千人计划. ◇ 国家项目之千人计划:. 1 、项目出台背景: “千人计划”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从 2008 年开始,用 5 - 10 年,在 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中央企业和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 等四个平台,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 2000 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 2011 年,新增 外专千人计划 平台。 2 、我校可利用的申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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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办部分人才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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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人才办部分人才项目简介

  2. 分 人 才 项 目 构 架 图

  3. ◇ 国家项目之千人计划

  4. ◇ 国家项目之千人计划: 1、项目出台背景: “千人计划”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从2008年开始,用5-10年,在 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中央企业和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 等四个平台,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200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 2011年,新增 外专千人计划 平台。 2、我校可利用的申报平台: 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国家重大专项或863、973计划引进的人才。 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依托国家重点学科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引才。 外专千人计划平台:用于引进 全职来华、非华裔外籍 高层次人才。

  5. ◇ “千人计划”各类子项目申报条件及待遇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申报条件(千人基本条件):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京工作原则上不少于9个月。理工、经管以及人文学科中的法律、国际关系、外交、心理等专业,以下四选一: (1)在国外 著名高校、科研院所 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技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 规则的创业人才; (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享受待遇: (1)工作条件: 担任校内行政、专技职务;担任国家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参与重大项目咨询论证;参加国内各种学术组织;参评政府奖励。

  6. (2)生活待遇 1、外籍引进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2-5年有效期多次往返签证;中国国籍的,可选择在国内任一城市落户; 2、中央财政给予每人人民币 100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免税); 3、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待遇,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参加境内社会保险; 4、可参照当地居民购房政策,购买自用商品住房一套; 5、五年内境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等,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6、引进人才的配偶由用人单位妥善安排工作或发放生活补贴,子女就学可按本人意愿,由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7、用人单位参照引进人才回国(来华)前的收入水平,一并考虑应为其支付的各种生活补贴,协商确定合理薪酬。     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所属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开设专门服务窗口,代为办理永久居留证、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各项生活待遇的手续。

  7.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申报条件:符合千人计划引才基本要求(长期项目中的人文领域部分学科尚未覆盖),聘期 3 年,每年来校不少于 2 个月。 享受待遇:中央财政给予“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引进人才每人人民币 50 万元的补助(免税);根据实际需要,可办理出入境、医疗、保险等手续。 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引进人才在合同期满后申请全职回国工作的,在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申请、专项办同意,可直接进入创新人才长期项目,中央财政再为其发放人民币50万元的补助。 3、外专千人计划项目 申报条件:符合千人计划引才基本要求;面向理工、经管学科,重点引进长期项目专家(聘期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年龄可放宽至65岁。 享受待遇:除享受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的所有待遇外,经用人单位向从事科研,特别是基础研究的外国专家提供300-500万的科研经费补助。通过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推荐上的外专千人入选者,还可额外享受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入选者的相关待遇(详见之后的高端外国专家项目。)

  8. 4、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申报条件:属于 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 领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全职来校工作;海外取得博士,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特别突出的博士研究生可破格。 享受待遇:中央给予每人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根据学科和个人能力差异,按进度分批给与100—300万的科研经费补助,并给予相应的其他工作和生活条件。 ◇ 千人计划之项目进展 长期和短期千人:现已进入第七批评审,在前六批中,国家“千人计划”共引进1510人,其中创新人才1161人,约占总人数的77%。高校入选情况中,在第1-5批共880名创新人才入选者中,高校入选者574人,占总数的65.2℅。截至目前,我校共有项目入选者5人,其中4位长期,1位短期。 青年千人:第一批结果已经公示,入选者共152人,我校1人入选。 外专千人:今年首次设立,正在申报过程中。

  9. ◇ 千人计划入选情况一览表

  10. ◇ 教育部项目

  11. ◇ 教育部项目之长江学者: 1、项目出台背景: 为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延揽海内外中青年学界精英,培养造就高水平学科带头人,1998年8月,教育部和李嘉诚基金会共同启动实施了“长江学者奖励计划”。2004年,教育部对“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进行了调整,加大了实施力度,每年计划聘任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各100名,同时开始将实施范围扩大到 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并积极探索“学科带头人 + 创新团队”的人才组织新模式。 2、项目内容: 现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包括 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创新团队 以及 长江学者成就奖 四个部分。

  12. 3、适用人群及岗位待遇 ◇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适用人群: (1)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自然科学类原则上 45 周岁 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 50 周岁 以下。 (2)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 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执行上教授居多)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3)聘期 3 年,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 9 个月 以上。 岗位待遇 (1)特聘教授奖金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0 万元,同时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2)学校配套科研启动经费,人文学科为 50 万元,分 3 期发放,学校和学院各自承担一半,理工学科结合已发放的科研启动经费统筹安排。

  13. ◇ 长江学者讲座教授 适用人群: (1)在国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相应职位; (2)每年能在国内受聘高校工作3个月以上,特殊原因不低于2个月。 岗位待遇: (1)讲座教授奖金为每人每月人民币 1.5 万元,按实际工作月支付。 (2)享受相应级别教授基本工资(现执行标准为 4163 元/月) ◇ 长江学者成就奖 在任职期间做出重大成就的特聘教授,推荐参评“长江学者成就奖”。 每年一等奖一名,奖励人民币100万元;二等奖三名,奖励人民币50万元。 ◇ 长江学者创新团队 以“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为依托,以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拔尖创新人才为核心。教育部每年遴选支持60个创新团队,资助期限为3年,每个创新团队资助经费合计300万元。

  14. 长江学者入选情况一览表

  15. 教育部项目之海外名师: 适用对象:在某一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国际公认的较高学术造诣的外籍专家或者学者。一般具有以下至少一项特征: (一)重要 著述或者论文 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权威性的影响; (二)曾任或者现任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 权威学术组织或者研究机构 的主要职务; (三)曾任或者现任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 权威学术刊物 主编、副主编或者主要审稿人; (四)曾为或者现为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 权威学术会议 的主席或者主旨报告人; (五)获得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 权威奖项(如,菲尔兹奖、诺贝尔奖、图灵奖等); (六)曾任或者现任国际一流演出团体的首席演奏员、演员或者驻团指挥; (七)其艺术作品具有开创性(原创性、独创性)的艺术语言,能够发掘和表现多样而无限的人类精神世界,并对学术思想和社会生活形成巨大影响的画家、雕塑家、设计师等。

  16. 海外名师项目其他注意事项: (一)每年在华工作时间累计应当不少于 60 天; (二)至少联合 1 所非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实施项目; (三)获准立项的项目每年获得最多不超过 20 万元人民币的经费支持; (四)获准立项的项目支持周期最多不超过 5 年; (五)已获教育部或者其他部门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再列入本项目支持范围; (六)每校每年可新申报 1 个项目; (七)须提交 3 封推荐信;(至少1封来自国外相同学科或者专业的专家或者机构)。

  17. 教育部项目之新世纪优秀人才: 实施背景:教育部设立的专项人才支持计划,支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开展教学改革,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和工程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问题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进行创新研究,资助规模为每年1000人左右。 受聘条件: 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 (1)国内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受聘 副教授及以上 的专业技术职务; (2)海外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有在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受聘过助理教授、讲师或相当职务,申请者原则上应为近一年来我校从海外引进的人才。

  18. 支持措施: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期限为3年。资助强度,自然科学类为50万元,学校承担2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为20万元。 经费使用规定: 1、所有支持经费均从“985”经费中列支,一次核定,分三年拨款。 2、经费支出中,人员费不能超过总金额的10%,国际交流费为总金额的40%,其它为业务费。 3、资助拨款分三期,第一期拨付40%,第二期拨付30%,剩余30%作为保证金,待项目结项后 再行发放。 4、经费中用于科研业务、国际交流、教学科研的比例分别为:40%、40%和20%。 5、人员费和业务费由教师自行掌握,国际交流费使用由人事处审批。

  19. 教育部外专局共管项目:团队为主,即“111”创新引智基地项目和学校特色项目教育部外专局共管项目:团队为主,即“111”创新引智基地项目和学校特色项目 (一)“111”创新引智基地 设立背景: 以建设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为手段,加大成建制引进海外人才的力度,在高等学校汇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引进国外智力的层次,促进海外人才与国内科研骨干的融合,开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学科,提升高等学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申报条件: 1、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 2、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人员构成: (1)应聘请不少于10名海外人才,其中包括:不少于 1 名学术大师;不少于 3 名学术骨干,不少于 6 名来华短期学术交流学术骨干。(2)配备不少于 10 名国内科研骨干。

  20. 教育部外专局共管项目之“111”创新引智基地 基地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海外人才应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或研究机构任职,与拟建基地有良好合作基础。 (2)海外人才所属学科领域包括基础科学、技术与工程、管理等。 (3)海外人才应具有外国国籍、所在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4)学术大师应为国际著名教授或同领域公认的知名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70 岁(诺贝尔奖 获得者可适当放宽),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 就。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眼光,能够把握国际科学发展的趋势,引领本学科保持或赶 超国际领先水平,汇聚国际上本学科的学术骨干。 (5)学术骨干应具有副教授以上或同等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与学术大师有合作基础。 (6)国内工作时间:学术大师每人每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1个月;学术骨干每人每年累计不少 于3个月,一般应有一名留在基地工作;每年来华短期学术交流的学术骨干不少于6人次。 (7)国内研究团队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科研骨干成员应具有博士学位,5年以 上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国家和省部级各类人才计划获得者应占国内科 研骨干的一半以上。

  21. 教育部外专局共管项目之“111”创新引智基地 资助要点: (1)基地建设周期为 5 年。 (2)经费支持力度为 90 万元/年,教育部和外专局1:1比例分担,随每年外专经费一并下拨。 (3)经费使用范围:聘请海外人才的国际旅费、津贴、住房、医疗等开支;开展科学研究所需 的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人员费、助研津贴和其他相关费用,原则上不得用于购买30 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国内优秀科研骨干赴国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从事合作研究、 短期访问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所需费用。 (4)教育部、外专局设置申报限额,我校每年可申报 1 个项目。 现有基地: (1)金融管理与金融工程创新引智基地,2007,财政金融学院、汉青经济与金融高级研究院 (2)数据工程与知识工程创新引智基地,2011,信息学院、重点实验室

  22. 教育部外专局共管项目: (二)学校特色项目: 设立背景:学校特色项目是指高校通过独特运作方式实施具有鲜明特征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项目,旨在推动高校在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工作中实施差异化战略。 项目要点: (1)获准立项的项目每年获得最多不超过 20 万元人民币的经费支持。 (2)获准立项的项目支持周期最多不超过 3 年。 (3)限额申报,高校每年可申报 1 个特色项目。 已入选项目: (1)汉青经济与金融高级研究院暑期国际学期聘请外教特色项目,2010年度,1年。 (2)暑期学校(国际小学期)特色项目,2011年度,1年。

  23. 国家外国专家局项目

  24. 外专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2011年7月设立实施) 1、项目实施背景 (1)“千人计划”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专家的工资、科研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压力较大;专家团队的引进没有相应的支持;专家的社会保障问题没有解决;针对非华裔顶尖专家的特点在政策上考虑不够。 (2)项目的设置,是与中央“千人计划”接轨的重大引智举措,是提升外专引智水平的重要抓手;长远目标是将长期、短期高端外国专家集聚到“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平台上,短期目标是通过“高端外国专家项目”产生出“洋千人”。 高端专家(参照中央“千人计划”要求) 2、适用人群 长期(3年全职来华工作) 短期(3年累计満6个月) 战略性新兴产业、交叉学科、国家急需发展的领域

  25. ◇ 外专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图解 中央千人计划所有待遇 (中央财政一次性资助) “千人计划”配套 引智工程 外专千人计划 配套科研经费 非华裔外国专家   (长期) 非华裔为主的外国专家 (长期、短期) 国家表彰计划 国家外国专家局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 团队差旅、生活 及部分薪酬 签证、出入境礼遇 社会保障体系 外专引智经费 (最高不超过工薪或报酬的60%)

  26. 外专局项目之“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2008)外专局项目之“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2008) 申报对象: 聘请的外国文教专家中的国外工程院/科学院院士、世界知名大学教授、相关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国际学术界享有较高学术地位的知名专家等。 工作时间: 每年在华工作5个月或5个月以上(含1年多次来华)。 项目资助: 1、国家外国专家局对评选出的专家授予“重点引进专家”称号。 2、对获得批准“重点引进专家”称号的外国专家资助3个专家指标(按现行标准合27万元人民币),用于专家往返国际旅费、在华期间住宿交通以及生活津贴或部分薪酬。 3、获得“重点引进专家”资助的外国专家,将列入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直接掌握的拔尖人才库,优先推荐国家“友谊奖”备选专家,优先享受国家为引进国外人才而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优先推荐出席国家有关重要礼宾活动。

  27. “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项目入选者(2009年开始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项目入选者(2009年开始实施)

  28. “千人计划”引智配套工程(2010年底设立实施)“千人计划”引智配套工程(2010年底设立实施) 项目内容: 围绕高校聘请的“千人计划”专家,以“千人计划”专家所在的学科为依托,引进与之相关的 海外高层次专家和专家团队,为“千人计划”专家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能力和作用、密切其与国际科技前沿的联系提供必要的国外智力支持和保障。 引智方向: 在聘有“千人计划”专家的高校中,为配合“千人计划”专家的科研工作而聘请的海外高水平专家、知名教授、学科带头人、有较高学术地位的资深专家等。 资助标准: 由外专局根据项目层次具体核定。 现有入选者: 信息学院、重点实验室:“千人计划”入选者周晓方教授团队。

  29. 北京市市属项目:北京市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实施背景: 北京市委、市政府支持优秀中青年人才的成长,推动各系统、地区人才工作,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北京市委组织部和北京市科委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申报类别:我校可申报类别为 A、C、D、E 四类。 A类:用于资助赴国外有关机构进行专业培训、研修或做高级访问学者。出国时间为4—12个月,资助额最高为所需费用60%,最多不超过10万元。申报人员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申报材料中应附申请人的外语水平证书、双方签署的协议或邀请函复印件。 C类:用于资助参加国内外重要专业会议或交流研讨活动,资助额不超过3万元。申报国际会议的(指参加世界或地区性的专业会议并在会上宣读论文),须在申报材料中附会议宣读论文邀请证明复印件。 D类:用于资助具有较高素质的青年人才承担研究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为10万元。申请人员应为所报项目的主持人或排名前三位者,每个项目限报一人。 E类:用于资助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较好社会效果的著作。资助额不超过2万。申报材料中须附出版协议复印件、著作的章节目录及内容简介。

  30. 北京市优秀人才项目入选情况一览表:

  31. 学校自设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特聘教授: 受聘条件: (一)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一般应担任过世界一流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原则上应在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现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三)保证聘期内全职在我校工作。 岗位待遇: (一)特聘教授薪酬实行年薪制,主要包括以下部分:1、按照我校教授的标准享受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2、由学校提供每年6-8万元人民币的岗位津贴; 3、由设岗学院根据受聘人取得科研项目的情况,按一定比例从科研项目经费中支付研究津贴。 (二)科研启动经费。其中,实验科学类每人总额人民币50-150万元;理论科学或人文社会科学类每人总额人民币20-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由学校与学院共同筹集,一般各负担50%,从“985”项目经费中列支。 受聘者已经享受的教育部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的其他资助,应与学校的资助统筹考虑。 (三)对海外受聘者,学校每年资助一次往返机票,提供公寓式周转住房一套。

  32. 学校自设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讲座教授 受聘条件: (一)热心为中国服务,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身体健康; (二)在国外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世界一流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 相应职位。   (三)学术造诣高深,在国际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四)保证每年能在我校工作3个月以上。 岗位待遇: (一)享受我校教授标准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实际工作月领取。 (二)每月享受讲座教授奖金1.5万元,按实际工作月领取。 (三)每年报销一次往返经济舱国际旅费。 (四)安排入住专家公寓。 入选者: 学校累计共有中国人民大学讲座教授60位,在聘期内者45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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