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5

兩岸關係發展與展望

兩岸關係發展與展望. 江 丙 坤 博 士 2012 年 11 月. 目 錄 一、兩岸經貿發展 二、 兩岸關係新局 三 、國民黨 主政下的兩岸關係 四、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內涵 五、第八次江陳會談 六 、 兩岸關係展望. 一、兩岸經貿發展. 1. 兩岸關係開展 ( 1 ) 1987.11.2. 蔣經國先生開放老兵赴大陸探親( 1979 年鄧小平先生實施開革開放)。 ( 2 ) 1990.10.6. 台灣公佈 「 對大陸地區從事間接投資或技術合作管理辦法 」 , 開放企業赴大陸間接投資 。

peta
Download Presentation

兩岸關係發展與展望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兩岸關係發展與展望 江 丙 坤 博 士 2012年11月

  2. 目 錄 一、兩岸經貿發展 二、兩岸關係新局 三、國民黨主政下的兩岸關係 四、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內涵 五、第八次江陳會談 六、兩岸關係展望

  3. 一、兩岸經貿發展 1. 兩岸關係開展 (1)1987.11.2. 蔣經國先生開放老兵赴大陸探親(1979年鄧小平先生實施開革開放)。 (2) 1990.10.6. 台灣公佈「對大陸地區從事間接投資或技術合作管理辦法 」,開放企業赴大陸間接投資。 (3)1991.3.9.台灣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設立(董事長辜振甫),同年12.16.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設立(會長汪道涵)。 (4)1992.7.31.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公佈實施。 (5)1992. 11.16. 兩會達成「九二共識」。 (6)1993.4.27.辜汪於新加坡首次會談,簽署四項協議。 1

  4. 2.大陸成為台商投資最多的地區 依台灣統計,累計至2012年9月赴大陸共40,047個投資項目,金額1,210.03億美元,占同期台灣對外投資總額61.32%;依大陸統計,累計至2012年8月共有87,212個項目,金額562.3億美元。事實上兩岸統計金額均偏低,根據學者推估超過1,500-2,000億美元。 我對外投資概況(累計至2012.9.) 資料來源: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2012.10.22) 2 31

  5. 3.大陸成為台灣最大貿易對象、出口市場及出超來源3.大陸成為台灣最大貿易對象、出口市場及出超來源 2011年對大陸與香港的出口比重為40.2%,為我第一大出口地區;自大陸與香港進口452.8億美元,比重16.1%,為我第二大進口來源;對大陸與香港貿易創造787.7億美元順差,同期台灣對外貿易出超總額為267.0億美元。 歷年臺灣對外出口地區、金額與比重 單位:億美元,% *:中國大陸含香港; **:東協六個創始成員國 資料來源:財政部海關進出口貿易統計(2011.2.16) 3

  6. 進口金額 • 出口金額 • 佔總進口比率 • 佔總出口比率 • 逆差 • 順差 • 2010年 • 1,211.0億美元 • 7.7% • 556.0億美元 日本 2000年 • 386.2億美元 • 27.4% • 217.3億美元 出 口 • 2000年 • 416.5億美元 • 16.7% ※ 1.4億美元 • 2010年 • 2,833億美元 • 17.9% • 1,813億美元 • 2000年 • 521.0億美元 • 20.9% • 297.5億美元 美國 出 口 中國大陸 香 港 • 2010年 • 314.7億美元 • 11.5% • 61.0億美元 • 2010年 • 1,147.5億美元 • 41.8% • 771.8億美元 口進 2010年 • 519.3億美元 • 20.7% • 339.1億美元 出 口 • 2000年 • 371.3億美元 • 24.4% • 285.4億美元 台灣 4.WTO指出中國大陸已成為台灣的「出口平台」:由 日、台、美三角貿易轉向日、台、大陸及美國四角貿易 出 口 • 2000年 • 355.9億美元 • 23.4% • 103.2億美元 4

  7. 二、兩岸關係新局 在「九二共識」基礎上儘速恢復平等協商,推進兩岸關係良性健康發展。 五大 共同願景 終止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 政治和諧 經濟合作 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優先討論兩岸共同市場問題。 協商參與國際活動的問題 建立黨對黨定期溝通平台 1. 破冰之旅:2005年3月29日國民黨副主席江丙坤赴大陸進行「破冰之旅」,與當時國台辦主任陳雲林達成12項共識,如兩岸直航與大陸觀光客來台等, 目前均已實現。 2. 和平之旅:2005年4月29日,國共領導人56年來第一次會談(連胡會),達成五大共同願景(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為奠定兩岸和平穩定發展的重要里程碑。 5

  8. 3. 2008年大選國民黨的兩岸經貿政策主張 ─推動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 1) 推動海空直航。 2) 吸引大陸觀光客來台。 3) 開放陸資來台投資生產事業。 4) 適度鬆綁對大陸投資的40%淨值比例上限及產業別的投 資限制,但鼓勵關鍵技術留台。 5) 建立兩岸金融預警及防衛機制,促成兩岸金融監理機制 運作協助金融業以更有利條件進入並開拓大陸市場。 6) 開放人民幣掛牌兌換,放寬國人投資含陸股成分之有價 證券,同時亦適度放寬陸資投資國內股市。 7) 推動諸如投資保障協議、智慧財產權保護、產品標準規 格及標準檢測認證規範、金融接軌與監理合作等議題的 協商,簽署綜合性的經濟合作協議。 6

  9. 三、國民黨主政下的兩岸關係 1.重啟對話,恢復制度化協商─ 8次會談18項協議 7

  10. 8

  11. 2. 自2008年5月國民黨執政後,採取「協商取代對抗 ,合作創造雙贏」政策,開創了兩岸和平發展新局, 達成了兩岸關係60年來最穩定與最有希望的時刻。 3. 2012年國民黨再度勝選,代表: (1)國民黨的兩岸經貿政策受到台灣人民肯定 (2)「九二共識」得到台灣人民支持 (3)兩會制度性協商得到台灣人民認同 9

  12. 貨品貿易 協議、服務貿 易協議、投資協議 、爭端解決協議、早期收 獲清單、經濟合作(智慧財產 權保護、海關合作、產業合作等) 後續協議如科技、衛生、能源合作等 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標準計量 檢驗認証合作、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共同打 擊犯罪及司法互助、金融合作、食品安全、空運 (客運、貨運)、海運、郵政、旅遊、週末包機等協議 ECFA 堆積木方式逐步完成 四、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內涵 1. ECFA的定位 ECFA是大三通(通郵、通航、通商)最重要的一項架 構協議 10

  13. 2. 早收清單執行成效 (1)台灣對大陸總進出口: 11

  14. (2)服務業:截至2012年8月 銀行業 台資銀行在大陸分行:金管會核准11家在大陸設立分行,目前10家已獲大陸核准開業、3家分行可對台商操作人民幣業務(華南、彰銀、國泰世華)、6家設立辦事處。 大陸銀行在台設立分行:中國銀行與交通銀行已獲准在台設立分行,招商銀行、建設銀行設立辦事處。 12

  15. 保險業:金管會核准9家赴大陸參股、其中6家已營業(壽險四家:國泰(上海)50%、新光(海航)50%、君龍50%、中國人壽(建信人壽)19.9%、產險2家:國泰人壽與國泰世紀、富邦人壽與富邦產險,均為台商獨資)、另設立14處代表人辦事處。保險業:金管會核准9家赴大陸參股、其中6家已營業(壽險四家:國泰(上海)50%、新光(海航)50%、君龍50%、中國人壽(建信人壽)19.9%、產險2家:國泰人壽與國泰世紀、富邦人壽與富邦產險,均為台商獨資)、另設立14處代表人辦事處。 證券業: 13

  16. 其他服務業 • 會計審計:5家會計師事務所獲1年臨時執行審計業務許可證。 • 醫院:獨資的上海禾新醫院成立 • 電影:核准8部(「雞排英雄」、「愛到底」、「翻滾吧!阿信」、「殺手歐陽盆栽」、「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愛你一萬年 」等),已上映6部。 • 其他:9家企業獨資經營電腦及相關服務、26家企業經營專業設計服務、2家企業獨資經營會議服務。 14

  17. 3. ECFA後續協議,透過經濟合作委員會積極推動: 兩 岸 經 濟 合 作 架 構 協 議 GATT24條規定 1.合理期間內應消除貿易障礙 2.取消商務性限制 3.實質多數產品零關稅 貨品貿易協議 生效後6個月內展開協商 逐步減少或消除彼此間實質多數的關稅與非關稅貿易障礙 服務貿易協議 生效後6個月內展開協商 WTO入會談判承諾表為基礎 GATS第5條規定 逐步減少或消除彼此間涵蓋眾多部門的服務貿易限制性措施,增進雙方在服務貿易領域的合作等 經濟合作 ECFA 15

  18. 已列入早收268項 (無農產品及弱勢產業) 目前零關稅:2634項 農:已開放259+未開放34=293項 工:已開放1963+未開放378=2341項 待協商項目5824項 依協議第3條:協議生效後6個月 內展開磋商並將貨品分為下列三 類 (1)立即實現零關稅 (2)分階段降稅 (3)例外或其他 已開放進口969項 未開放進口615項 (政府已宣佈不開放進口) 農產品1584項 8726項 已開放進口5660項 未開放進口1482項 工業產品7142項 農工合計已開放進口6629項(76%) 未開放進口2097項(24%) 註:未開放進口=禁止進口+有條件開放進口 貨品貿易協議-雙方同意以HS8位碼海關稅則分類為 兩岸協商基礎 16

  19. 已列入早收539項 農產品:18項 工業產品:521項 目前零關稅:657項 農產品:94項 工業產品:563項 待協商項目6727項 農產品:1073項 工業產品:5654項 依協議第3條:協議生效後6個月 內展開磋商並將貨品分為下列三 類 (1)立即實現零關稅 (2)分階段降稅 (3)例外或其他 農產品 1185項 7923項 工業產品 6738項 2.大陸方面: 17

  20. 五、第八次江陳會談 (一)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 主要內容 1. 投資人定義包括直接及第三地間接投資 2. 投資法規透明化 3. 企業徵收包括直接及間接,明確要件並依公平市場價值補償 4. 武裝衝突、緊急狀態之損失補償 5. 投資收益及撤資的匯出 6. P2G爭端解決(包括調解機構和程序) 7. P2P可選兩岸仲裁機構及第三地仲裁 8. 代位求償(指非商業風險的擔保、保證或保險,一方指定的機構依保險契約給付一方投資人後,在同等範圍內有權代位行使該投資人的權利和請求權。) 9. 人身自由-保障投資人及其投資的安全 18

  21. 突破點 ● 比國際投保協議突破: 1. 投資人定義包括間接投資在內 2. 協議納入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 3. 將P2P仲裁機制納入協議範圍 ● 比大陸現行法規突破: 1. 24小時通知vs. 4至7天通知 2. 含間接徵收並明確徵收要件 3. P2G爭端解決途徑多元化 4. P2P兩岸仲裁機構、第三地仲裁 19

  22. 爭端解決途徑 1. 投資人對投資人(P2P)的商務糾紛,只要投資人雙方同意,可選擇兩岸仲裁機構,在兩岸或兩岸之外的任意第三地進行「仲裁」。 2. 投資人對政府(P2G)的糾紛則提供「雙方友好協商」、「投資所在地或其上級協調機制協調」、「投資爭端協處機制協助」、「兩岸投資爭端解決機構調解」、以及「行政救濟或司法程序解決」等5種「制度化」與「多元化」的解決方式。 20

  23. (二)兩岸海關合作協議 1. 雙方海關將建立溝通平台,協助廠商處理關稅估價、稅則分類及原產地認定等通關問題。 2. 兩岸海關將共同就「優質企業」(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 AEO)相互承認、「應用無線射頻技術」(Radio-frequency identification RFID)於跨境貨櫃監管,促進通關程序簡化,節省廠商通關成本,進而提高產品市場競爭力。 3. 雙方海關透過情報資訊交換,共同打擊走私槍械、毒品、私菸酒等,維護雙方民眾健康、社會、經濟秩序與貿易安全。 4. 兩岸海關將積極合作,落實執行ECFA貨品貿易協議,使ECFA貨品能順利通關並享受優惠關稅,促進經濟發展。 21

  24. 六、兩岸關係展望 • 兩岸和平發展已成為雙方人民心中的共同價值。 • 台灣通盤檢討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使兩岸關係更加正常。 • 海基、海協互設辦事處,使兩岸更為和平、雙方互信更加累積。 • 兩岸協商得以持續,已簽18項協議可以順利執行, 並更加充實,擴大並深化兩岸交流。 • ECFA後續議題持續協商,經濟、金融、產業等合作更邁開大步,發揮優勢互補效益,結合雙方軟實力與硬實力成為巧實力,共同因應全球經濟變局。 22

  25. 5. 陸資來台可望擴大開放,單向改為雙向交流。 6. 陸客來台自由行試點城市由北京、上海及廈門,再增加10個,每日500名上限提高至1,000人。 7. 兩岸協商將逐漸由經濟面邁向文化面、教育面,待雙方互信基礎穩固後,才有可能水到渠成,邁向政治面,現階段進行民間的、學術界的意見交流較為可行。 23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