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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环节工作会议

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环节工作会议. 主持人 赵霖. 一、中央电大会议简介. 中央电大于今年 11 月 26 日至 30 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电大开放教 育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环节工作会议,会上对 2000 秋和 2001 春入学的法学本科学生的一系列毕业实践环节作了部署。. 照片. 会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 、讨论通过了两个文件: 《 法学专业本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 》 、 《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意见 》 ; 2 、培训了答辩主持人并颁发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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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环节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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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环节工作会议 主持人 赵霖

  2. 一、中央电大会议简介 • 中央电大于今年11月26日至30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电大开放教 育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环节工作会议,会上对2000秋和2001春入学的法学本科学生的一系列毕业实践环节作了部署。

  3. 照片

  4. 会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 1、讨论通过了两个文件:《法学专业本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意见》; • 2、培训了答辩主持人并颁发了证书; • 3、中央电大教务处周延军处长、文法部副主任叶志宏分别就集中实践环节中毕业论文的写作、答辩、答辩主持人的职责、要求以及学位授予等问题作了说明; • 4、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详细讲述了中国政法大学对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的要求。

  5. 二、贵州电大集中实践环节的具体工作要求(共七点)二、贵州电大集中实践环节的具体工作要求(共七点) • 1、法律实践必须在修完法学专业8 0%的主干课程之后进行。法律实践为3学分。 • 2、法律实践的内容应限定在立法、执法与司法实践范围内。 • 3、法律实践不得免修。其形式可以是:模拟法庭、社会调查、在司法机关及律师事务所实习。各试点分校应根据条件建立模拟法庭或采取其他方式建立固定的教学实践基地,为学生的法律实践提供条件。 • 4、法律实践的成绩考核以学生提供的书面材料为依据。书面材料的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法律实践的成绩评定标准为:及格、不及格。

  6. 接上 • 5、法律实践书面材料考核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给予相应的学分。没有参加法律实践、未交法律实践书面考核材料或者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学分。参加法律实践的学生应当填写法律实践鉴定表,写明有关参加法律实践时的基本情况,并由法律实践的组织单位或接受单位签署意见。 • 6、法律实践书面考核材料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省电大负责审核。 • 7、法律实践成绩初评为不及格者,允许补作一次。

  7. 三、贵州电大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三、贵州电大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 (一)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 (二)对答辩学生资格的要求 • (三)对指导教师资格的要求 • (四)指导教师的职责 • (五)毕业论文的答辩 • (六)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 • (七)其它

  8. 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共八点) • (一)毕业论文的写作应安排在修完法学专业8 0%的主干课程 • 之后开始进行,修完全部课程后,完成答辩考核工作。 • (二)毕业论文的选题限于法学专业范围·之内,一般尽量以本科阶段的法学课程内容:勾选题范围。选题应注意结合法学研究动态和我国的立法,司法和执法实际,鼓励学生对我国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探讨。

  9. 接上 • (三)毕业论文的体裁应为学术性论文,字数不得少于6000字。调查报告、工作总结或者单纯的案例分析不能作为毕业论文。 • (四)毕业论文应观点明确、材料充实、结构完整、层次清楚、语言通顺、格式规范。 • (五)毕业论文应包括:目录、论文摘要、关键词、正文(包括绪论、本论、、结论)、注释及引用的参考文献资料目录。对所引用的中外文参考文献资料,论文中必须注明所引用著作的书名或者文章名称、作者、出版单位(或期刊名)及出版.时间,引用其它参考材料也应注明资料来源。注释的方法可用脚注或尾注。没有注释的不及格。

  10. 接上 • (六)毕业论文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等。凡成绩在及格以上者,给予学分。 • (七)毕业论文应由本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为5学分。毕业论文统一使用A4规格纸小4号宋体字打印及装订。 • (八)毕业论文的写作流程如下:

  11. 写作流程 • 1、学生与指导教师见面,确定写作方向、题目; • 2、学生提交亲笔手写的论文提纲(500字左右),指导教师审查提纲,捉出修改意见,告知第一次交初稿的时间; • 3、学生完成亲笔手写的初稿后,按时交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提出修改意见。二稿、三稿均按此程序进行; • 4、学生在指导教师修改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定稿。按照规定打印三份提交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写出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 • 5、准备答辩

  12. 对答辩学生资格的要求 • 1、是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注册学员; • 2、修完法学专业80%的主干专业课,且完成法学毕业实践环节; • 3、在校期间未受过行政处分或虽受过行政处分但已撤销

  13. 对指导教师资格的要求 •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由只有较高思想水平,较好专业修养和较强写作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担任: • (一)有法学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取得法学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的高校法学教师或者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 • (二)具有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法学专业教学研究工作满五年的法学教师、法学研究人员; • (三)具有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审判员、检察员,律师等专业职称、职务,从事法律业务工作满五年的人员; • (四)具有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并从事法律业务下作满八年的人员;

  14. 指导教师的职责 • (一)指导学生选题和收集材料;指导学生论文写作方法;介绍参考书目,进行文献检索指导;指导学生拟定论文写作提纲;检查学生论文进展情况,随的·进行具体指导。 • (二)指导学生撰写论文文稿;审阅论文初稿,提出修改意见;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做好指导记录。每次指导均要有具体指导记录,完成指导后存档¨ • (三)审查学生毕业论文的真实性;对论文完成稿写出评语并写出初评成绩。 • (四)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准备工作。指导教师应及时向毕业论文工作组织管理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指导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每个指导教师每届指导的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对每个学生的指导时间不得低于10学时。

  15. 毕业论文的答辩 • (一)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由各试点分校负责组织,应设立答辩委员会负责答辩工作。(二)答辩委员会下设答辩小组,答辩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至少有一人是高级职称,每组必须有一人是答辩主持人。地市电大的答辩主持人应具有法学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持有中央电大颁发的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答辩组应根据毕业论文的研究方向设立,每个答辩组由电大专职教师和外聘专家组成。在本人指导的学生进行论文答辩时,指导教师应该回避。答辩组负责审阅并组织毕业论文的答辩和评分。答辩主持人主持毕业论文的答辩及评分工作,并对论文答辩成绩签字负责。

  16. 主持人资格证书

  17. 证书正页

  18. 接上 • (三)答辩委员会审阅论文,应主要审查其论点是否正确,论据是否充分,是否有一定新意,作出初步评价。然后,在论文所研究的范围内,提出若干质疑问题,要求学生答辩。如发现论文是抄袭他人或由他人代写的,不能继续参加答辩,应令其重写。学生重写后的论文仍属于抄袭他人作品的,取消其作毕业论文的资格。(四)答辩后要及时公布答辩成绩。答辩委员会根据学生的毕业论文初评成绩和答辩成绩,给出论文综合成绩,由答辩主持人签字,抄入毕业论文评语和成绩表中。成绩评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同意见记入评定表。(五)完成答辩的毕业论文交试点地、市电大教务处存档,集中保管。 (六)成绩评定为“良”以上报中央电大和政法大学进行严格复核

  19. 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 • (一)毕业论文的质量。检查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应当从以四个方面来考察: • 1、科学性。观点是否明确;论据是否充分、可靠;结论是否合理:是否能够反映出学生对本学科知识系统掌握的程度及对其中某一问题有较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 2、实用性。选题是否具有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是否能够体现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 3、逻辑性。论证是否有力;层次是否分明;结构是否严谨、合理。 · • 4、技术性。是否具有收集整理运用材料的能力;语言表达是否清晰、准确;格式是否规范。

  20. 接上 • (二)学生的答辩情况。根据学生现场答辩的表现,答辩组通过分析、研究确定学生的成绩。 • (三)成绩评定标准: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等。取得及格以上成绩者给予毕业论文的学分,获良以上成绩者可以申请学位。

  21. 各等级成绩评定标准如下 • l、优秀:观点明确;论据充足:论述深刻;论证严谨;有一定的独创性,科学性较强;文章结构完整,层次清晰,语言流畅,格式规范;在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重点突出。 • 2、良好:观点明确;·内容充实;有一定的理论性;论证较为严谨,逻辑性较强:文章结构完整,层次清楚,语言流畅,格式规范;在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

  22. 接上 • 3、中等:观点明确:内容较为充实;有一定的理论基础;论证较为严谨,逻辑性较强;文章结构完整,层次较为清楚,语言流畅,格式较规范;在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 • 4、及格;观点明确;材料较为具体、充分;能运用所学知识阐述自己的观点;结构较为完整,层次较为清楚,语言通顺,格式较规范;在答辩中回答问题基本正确,无重大明显错误。 • 5、不及格

  2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及格: • (1)观点不明确或有严重政治性错误: • (2)材料空泛或虚假,论证片面、紊乱,无逻辑性; • (3)结构不完整,层次不清楚,语言不通顺; • (4)文章体裁不符合规定; • (5)字数少于6000字; • (6)有剽窃,抄袭,由他人代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 (7)引用废止的法律、法规的; • (8)答辩中不能回答问题或表现出对自己论文的内容完全不熟悉。

  24. 成绩评定步骤与办法 • 1、指导教师根据每个学生的写作态度和论文质量写出论文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 • 2、答辩组根据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写出答辩评语并评定成绩。 • 3、各试点地、市电大答辩委员会对评定的成绩予以审核。毕业论文成绩评定为优秀者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总数的15%。 • 4.中央电大对毕业论文成绩进行抽查和审核。毕业论文成绩被评定为不及格者,可准予在当年补做一次。

  25. 其它 有关毕业论文工作的其他事项,如组织管理、时间安排、物质保证、报酬标准等,由各试点电大分校自行确定。 各试点分校对毕业论文答辩中所出现的文不对题,引用过的法律,明显抄袭等情况,应视为教学事故,对论文的指导教师在下次论文指导中不得聘用. 各试点分校,应于毕业论文答辩评定工作结束后,选送1篇优秀论文(包括答辩评定意见)报省电大,参加中央电大法学专业优秀毕业论文评定。

  26. 各地市电大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 l、必须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确保质量,各试点电人均应成立符合文件要求的答辩委员会; • 2、答辩委员会应严格审查指导教师的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能用; • 3、指导教师必须按照要求认真指导,严格把关,不能简化程序; • 4、答辩组的组成应符合要求·,每组应由三人或三人以上组成,其中至少有—·人是高级职称(本专业),每组必须有一人是答辩主持人(持证)。 • 5、答辩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评定成绩,在不及格的8种情况中,应格外注意学生论文中是否有抄袭现象,是否有引用过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27. 毕业论文格式介绍: • 以下用图片说明

  28. 封面

  29. 封面后页

  30. P1

  31. P2

  32. P3

  33. P4

  34. P5

  35. 联系方式 • 0851-6831639 • E-MAIL:ZHL114@sohu.com 谢谢大家!200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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