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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基层老龄工作. 主讲人:陈正革 联系电话: 84424386.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 “ 加强老龄工作 ”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 “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 ” 。由此可见 “ 重视老龄问题、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 ” 的重要性。. ⊕. 老龄工作的基本含义. ⊕. 老龄工作基本方针、总体目标、组织机构和法规制度. ⊕. 我市人口老龄化的基本情况. ⊕. “ 十二五”时期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 基层老龄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老龄工作的基本含义. (一)基本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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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基层老龄工作 主讲人:陈正革 联系电话:84424386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强老龄工作”;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由此可见“重视老龄问题、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强老龄工作”;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由此可见“重视老龄问题、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性。
⊕ 老龄工作的基本含义 ⊕ 老龄工作基本方针、总体目标、组织机构和法规制度 ⊕ 我市人口老龄化的基本情况 ⊕ “十二五”时期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 基层老龄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老龄工作的基本含义 (一)基本含义 老龄工作是与人口老龄化相伴随而产生的,指围绕老年人和人口老龄化所开展的全部活动,即指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等各领域的涉老单位围绕老年人和人口老龄化所开展的各种活动。
(二)关联问题 • 老年人的含义 • 人从出生开始,经历生长、发育、成熟到衰老的过程,生理机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必然老化,目前国际上通常以60或65岁为标准确定是否为老年人。我国规定,老年人是指60周岁及以上的人口,简称60岁以上人口。 • 人口老龄化的含义 • “老龄化”一词有两种含义:一是指个体的老龄化;另一个是指人口群体的老龄化。人口老龄化的定义一般是指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比例的上升。人口老龄化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其结果是老龄化社会。 • 老龄化社会的含义 • 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人口所占比例达到或超过总人口数的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达到或超过总人口数的7%时,这样的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则称为老年型人口,这样的社会即称之为老龄化社会。
区别 产生的背景不同 产生的时间不同 包含的内容不同 性质不同 联系 老年工作和老龄工作都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老年人问题和老龄问题的解决都需要经济基础来支撑;老年工作是老龄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老年工作,就谈不上老龄工作;老龄工作包含老年工作,如果仅仅局限于老年工作,就会忽视老龄问题的宏观方面。 ·老年工作与老龄工作的区别和联系 返 回
机构设置 在市本级、辖市区、镇(街道)层面,分别建立老龄工作委员会(简称老龄委),老龄委由同级党委政府各涉老单位组成,老龄委下设办公室(简称老龄办);在村(社区)层面,设立老龄工作专兼职人员。就我市镇(街道)老龄工作机构设置来看,老龄委主任一般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兼任,老龄办主任由民政办主任兼任。 工作职责 各级老龄委负责统揽同级老龄工作,各老龄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老龄办为老龄委办事机构。 民政部门与老龄办的关系就镇江而言,各级民政部门既是同级老龄委成员单位,又是老龄办的领导机构。 老龄工作基本方针 二、老龄工作基本方针、总体目标、组织机构和法规制度 ⊕ 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 老龄工作总体目标 ⊕ “六个老有”: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老龄工作组织机构 ⊕
老龄工作法规制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 3、《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1年1月21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共六章五十三条。 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苏发〔2009〕5号)。 5、中共镇江市委、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镇发〔2010〕30号)。 6、《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28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60号)。 8、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27号)。 9、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1〕178号)。 10、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镇政发〔2012〕41号)。 返 回
三、我市人口老龄化的基本情况 近30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生育率和老年人口死亡率同时大幅下降,我市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 (一)人口老龄化的现状 1986年,全市60岁以上老年户籍人口占户籍总人口的10.28%,与全省同步进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提前了13年。截止2012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户籍人口57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1.05%。其中,65岁以上老年户籍人口37.1万,占总人口的13.7%。“十一五”期间,全市平均每年新增老年人口1.67万,年均增长率为3.5%,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年均增长率为4.2%。调查显示,我市老年家庭“空巢”率为47.4%,其中独居率为11.6%。我市老年人群体呈现基数大、增速快、寿龄高、空巢多等特点。
(二)人口老龄的发展趋势 预计到2015年将出现全市老年人口第一个峰谷,届时全市老年人口将达62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4,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接近10万人,约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6%。 (三)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广泛而深远,人口老龄化使劳动力年龄结构、人口赡养比结构、代际利益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对养老、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对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加强,对老年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返 回
四、“十二五”时期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四、“十二五”时期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主动适应人口老龄化新形势,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党政主导、社会主体、全民参与,统筹推进城乡、区域之间老龄事业发展,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老年健康支持体系、老年人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创新老龄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推动老龄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同步,在更高层次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目标,不断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 返 回
五、基层老龄工作的主要内容老龄工作的内容十分宽泛,结合当前任务,镇、村两级老龄工作的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五、基层老龄工作的主要内容老龄工作的内容十分宽泛,结合当前任务,镇、村两级老龄工作的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于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由胡锦涛同志签署第72号主席令颁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1)基本概念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形式。 (2)功能定位 省里定位在为老年人提供送上门的居家服务和走出家门的社区服务上。在实现载体上,省里提出通过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国家定位在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上。 (二)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1.居家养老服务的概念和功能定位
2.居家养老服务的地位和特点 (1)居家养老服务的地位 省、市分别强调,要加快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信息服务为辅助”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2)居家养老服务的特点 居家养老有以下三个方面特点:一是居家养老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持和发挥家庭在养老中的主体作用。二是居家养老符合老年人的意愿和利益,符合民族文化传统、社会心理和生活习惯。三是居家养老可以把老年人自身、家庭、社会和国家的作用有机、有效地组合起来,使各方面的养老资源发挥最佳效用。
3.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基本情况 (1)村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2013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要分别达到100%和75%。 10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2015年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 。省里向部分农村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个补标1万元,句容市民政局对建成并通过验收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给予2万元的建设补贴。
(2)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2013年,全市要建成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省级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6家,其中句容3家,按《镇江市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达标考核表》建设,7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2015年实现全覆盖。把省级示范点打造成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省里对句容的补标准为每个15万元。2013年,各镇(街道)至少有1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由单位或个人冠名。
(3)“智能养老院”建设。 “智能养老院”(“虚拟养老院”)是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打造的为老服务平台,老人通过一个电话或网络的一个指令就可以在家享受到便捷的上门服务。 (4)城市社区小型托老所和农村“老年关爱之家”建设。 其目的是不断满足城乡经济相对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寄养服务需求,其性质是小型养老服务机构。城市社区小型托老所床位数在10—50张之间,省补标准为每张床位0.2万元。农村“老年关爱之家” 床位数在20—50张之间,其中,困难地区公办新建省补标准为每张床位0.5万元,公办改(扩)建和民办省补标准每张床位0.3万元。
(四)切实加强基层老年协会组织建设 1.加强基层老年协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 基层老年协会是老龄工作社会化的重要推进者、是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平台、是做好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实现“六个老有”的重要载体。实践证明,凡是老龄工作有序开展、老龄事业蓬勃发展的地区,基层老年协会都组织健全、作用明显。 2、基层老年协会组织建设的目标任务。 2013年市本级、辖市区、镇(街道)三级老年协会全覆盖,村(社区)老年协会覆盖率达到90%。
3.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 将适时在扬中召开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切实加强老年协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希望句容能够给全市提供可学习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 4.充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 从我市的实践来看,广大基层老年协会充分发挥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贯彻“替政府分忧,为老年人服务”的工作宗旨,以有力的组织领导、规范的工作制度、丰富的工作经验,以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崇高品德,为基层老年老龄工作的全面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五)熟悉掌握我市老年人社会优待相关规定 从事老龄工作的同志应熟悉掌握老年人社会优待的相关规定,这是搞好老龄宣传、提供咨询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1、社会保障优待 2、社会服务优待 3、法律服务优待
4、《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规定 凡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可到居住地所在辖市区民政局指定地点申请办理《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1寸近期免冠红底彩照1张。各辖区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如下:
老龄工作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老龄事业发展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程度。希望你们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老龄工作,为当地老龄事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