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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書寫作要領

公文書寫作要領. 高雄市政府秘書處 文書科 科長侯燕嬌. 公文字體規範. 20級. 12級. 16級. 一、字型:標楷體 二、大小: ( 一 ) 20 級 :機關全銜 、發文文別。 ( 二 ) 12 級 :聯絡方式 、郵遞區號、地 址、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 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正本、副 本等。 ( 三 ) 16 級 :受文者、 本文、蓋章戳。 ( 四 ) 10 級 : 頁碼 、檔號及保存年限. 12級. 16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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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文書寫作要領 高雄市政府秘書處文書科 科長侯燕嬌

  2. 公文字體規範 20級 12級 16級 一、字型:標楷體 二、大小: (一)20級:機關全銜 、發文文別。 (二)12級:聯絡方式 、郵遞區號、地 址、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 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正本、副 本等。 (三)16級:受文者、 本文、蓋章戳。 (四)10級:頁碼、檔號及保存年限 12級 16級 12級 16級 10級 2 2

  3. 「大簽」格式 科 長 3

  4. 角簽–文末簽辦 會辦單位    第一層決行 擬: 一、本案為○○○○○○○○○○。  二、○○○○○○○○○○○○○○○     ○○○○○○○○○。  三、文陳閱後存查。 來文文末簽辦︰角簽 4

  5. 「便簽」格式 會辦單位:○○室 擬: 日期、時間寫在職名章下方 科 長 5

  6. 公文書書寫注意事項─受文者之書寫 (一)用全銜,不用簡稱或簡體字。(適於電子交換) (二)注意機關的排序: 先 中央 再 地方 主辦單 位最後 先 機關單位 再 個人 先 外部 再 內部 P6

  7. 書函的結構及作法 (一)書函文字、用語均比照函。 (二)書函的結構實務上可視需要採﹝三段式– 主旨、說明、辦法 ﹞或〔條例式〕 , 但 對上級機關首長行文宜採三段式。

  8. 叁、一般公文用語、用字

  9. 上行文期望用語

  10. 上行文期望用語

  11. 平行文期望用語

  12. 下行文期望用語

  13. 公文共同格式~一般公文用語

  14. 伍、公文撰擬要領 • 主旨(何事?)(不可分項)為全文精要,要把握主要意旨簡述以說明行文目的與期望,應力求具體扼要,以不超過60個字為原則, 最後再加期望語 • 說明(為何? )(可以分項) :當案情必須就事實、來源或理由,作較詳細之敘述,無法於「主旨」內容納時,用本段說明。本段段名可因公文內容改用「經過」、 「原因」等其他名稱,亦即 一.先敘明創稿或復文或轉文。 二.再敘明來文依據或訴求,並詳細說明原因(即引據、申述、歸結) 三.視主旨之訴求,增加相關之說明。 四.檢視相關之附件(超過一項要編號標示–用見出紙)。 • 辦法(應如何做? ) : (可以分項)為簽之重點,須擬具體意見供裁示 例如 有〔甲〕、〔乙〕、〔丙〕數案供裁示時 ,必須於說明段內分析優劣點,不能僅用〔陳核〕、〔請示〕等。或向受文者提出之具體要求無法在主 旨」內簡述時,以本段列舉。本段段名可因公文內容改用「建議」「請求」 、「擬辦」、 「核示事項」等其他名稱。

  15. 簽之撰擬要領 簽同樣以 主旨、說明、擬辦三段式辦理: 1.主旨:扼要敘述,概括「簽」之整個目的與期望,不分項,一段完成。 期望語:請 核示(提出擬辦意見簽核時) 請 鈞閱、請 鈞參、請 核閱(檢陳有關資料請長官過目、瞭解參考時) 請 鑒察(將辦理情形簽報長官瞭解) 請 鑒核(除簽報長官瞭解外,並含有請示之意)。

  16. 簽之撰擬要領(續) 2.說明:對案情之背景、經過與有關法規或前案,以及處理方法之分析等,做簡要之敘述,並視需要分項條列。 3.擬辦:為「簽」之重點所在,應針對案情,提出具體處理意見,或解決問題之方案。意見較多時分項條列 4.「簽」之各段應截然劃分,「說明」段不提擬 辦意見,「擬辦」段不重複「說明」內容 。

  17. 公文書寫注意事項-分項標號 五、全形與半形字形標準: (一)分項標號:另列縮格以全形書寫,括弧以半 形為之。 (二)內文:    1、中文字體及併同於中文中使用之標點符號應以全形為之。    2、阿拉伯數字、外文字母以及併同於外文中使用之標點符號應以半形為之。 範例 主旨: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 ΟΟΟΟΟΟΟΟ 說明: 一、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 二、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 (一)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 (二)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 1、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 2、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 (1)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 (2)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 (三)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 ●分段項目符 號應另列縮 格以全形書 寫。 ●括弧”( )”以 半型為之。

  18. 一般公文時效管制 一、最速件:1日 二、速件:3日 三、普通件:6日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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