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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劳动法律监督. 胡昌平. 教学内容:什么是法律监督,什么是工会法律监督,重点是如何实施工会法律监督。 教学目的:提高工会法律监督的认识,明确工会法律监督的形式途径和方法,切实加强工会法律监督的力度. 一、法律监督概述. (一)法律监督含义 1 、定义:法律监督是国家为了保证法律的统一实施,对法律活动进行监察督促,对违法行为进行矫正责罚的法律制度。 2 、特征: ( 1 )监督主体的外在性;监督的逻辑起点是把人当成有私欲的,不能自己监督自己。 ( 2 )监督主体的全面性; ( 3 )监督内容的广泛性; ( 4 )监督的判断性和控制性;. (二)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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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劳动法律监督 胡昌平
教学内容:什么是法律监督,什么是工会法律监督,重点是如何实施工会法律监督。教学内容:什么是法律监督,什么是工会法律监督,重点是如何实施工会法律监督。 • 教学目的:提高工会法律监督的认识,明确工会法律监督的形式途径和方法,切实加强工会法律监督的力度
一、法律监督概述 • (一)法律监督含义 • 1、定义:法律监督是国家为了保证法律的统一实施,对法律活动进行监察督促,对违法行为进行矫正责罚的法律制度。 • 2、特征: • (1)监督主体的外在性;监督的逻辑起点是把人当成有私欲的,不能自己监督自己。 • (2)监督主体的全面性; • (3)监督内容的广泛性; • (4)监督的判断性和控制性;
(二)种类 • 1、按监督的主体不同: • 国家监督:人大、司法、行政、执政党的监督。 • 社会监督: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公民。 • 2、按法制活动的过程不同: • 立法监督 • 守法监督 • 执法监督 • 3、按监督的方式不同: • 法制监督 • 行政监督 • 民主监督 • 舆论监督 • 执政党监督
(三)监督的功能与作用 • 1、功能: • (1)评价功能 • (2)调节功能 • (3)抑制功能 • (4)保障功能 • (5)教育引导功能 • 2、作用: • (1)法律监督是国家法制的调节系统 • (2)法律监督是民主制度的保障 • (3)法律监督是权力制衡的有效手段
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概述 • (一)性质和特点 • 性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的有组织的群众监督。 • 特点: • (1)监督主体和内容的广泛性; • (2)监督过程的民主性;以权利对抗权力,首先是宣传、提醒、协助、参与,其次才是批评和斗争。 • (3)监督行为的法定性。
(二)重要性: • 1、劳动关系的从属性,使劳动者权益容易受到侵害; • 2、劳动法律意识普遍淡薄,容易造成随意性调整; • 3、劳动力供大于求,使劳动者个人主张权利有后顾之忧; • 4、企业改革改制缺乏规范,容易导致劳动者权利无保障; • 5、强资本弱劳动的局面下,劳动的价值难以充分体现。
(三)原则和意义 • 1、原则: • (1)依法监督; • (2)实事求是; • (3)依靠群众; • (4)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 • 2、意义: • (1)是贯彻劳动法推进劳动法制的基本力量; • (2)是工会履行维护职责的基本手段; • (3)是党、国家和社会对工会的基本要求。
三、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实施 • (一)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组织建设 • 《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工会可以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或者设立劳动法律监督员。基层工会的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劳动争议调解员依法行使职权,需占用工作时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应当支持,按正常出勤对待。 •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试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工会领导机关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由相关业务部门的人员组成,也可以吸收社会有关人士参加。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工会有关部门负责。” • 第十条规定:“基层工会或职代会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或监督小组。”
(二)工会实施劳动法律监督的条件 • 1、认识:是工会履行职责的必然结果; • 2、立场:必须作为劳方代表,站在国家法律的立场; • 3、知识:必须掌握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 4、能力:必须有高超的沟通艺术。
(三)参与过程中的监督 • 工会作为劳动法律关系和工会法律关系的主体,参与劳动关系的调整,在参与的过程站在法律的立场发表主张,消除违法现象是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
1、参加有关会议,提出工会的主张; • 2、参与劳动合同文本制定,规范个别劳动关系的源头; • 3、参加平等协商,公平合理地确定企业内部的劳动标准; • 4、参与延长工作时间的协商,监督单位执行法定工时制度; • 5、审查单位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监督解除权正确行使; • 6、参与“三同时”审查验收,监督单位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 • 7、参加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监督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 8、参与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处理,督促单位切实整改; • 9、参与停工怠工事件的处理,督促解决职工的合理要求; • 10、参与劳动争议处理,纠正劳动违法现象; • 11、协助单位工资和保险福利等工作,保障劳动法规的实施; • 12、参与立法和执法检查活动,维护法律的权威。
(四)对违法行为的监督 •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在本质上是对已经发生的违法行为的矫正。 • 违法现象: • 1、违反职代会制度,侵害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 • 2、违法用工,不签合同违法解除合同; • 3、随意处分职工,乱扣乱罚; • 4、侵害职工人身权,强迫劳动; • 5、克扣和无故拖欠工资; • 6、不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 • 7、违反工作时间规定,超时加班加点; • 8、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 • 9、隐瞒伤亡事故,逃避责任追究; • 10、不依法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 • 11、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 12、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监督程序 • 1、调查。《实施办法》第十九条 :“工会依法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时,有权查阅和复制与侵权事实相关的资料,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询问书》 •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 (三)妨碍工会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调查处理的;
2、提出意见。 • 《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会应当要求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单位应当在十五日内向工会作出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又不改正的,工会有权提请当地人民政府或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3、要求书面答复。 4、向国家有关行政 机关提出建议。 5、监督行政机关依 法作出行政行为。 6、落实整改。
“二书”制度的意义 • 1、“两书”具有工会组织明确意思表示的意义 • 2、“两书”具有监督程序上的意义; • 3、“两书”具有证据上的意义 •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4、“两书”具有群众监督与权力监督的联动意义
(四)支持和帮助职工主张权利 • 工会通过支持和帮助职工主张权利,使职工作为权利主体有效主张权利,纠正劳动违法。 • 1、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 2、支持和帮助职工行使诉讼权利; • 工会法第二十一条 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 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发生非法限制职工人身自由、非法扣留职工合法证件以及对职工非法搜身、侮辱、虐待、体罚等侵害职工人身权利的情况时,工会应当予以制止,要求纠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纠正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支持职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3、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应当通过各种方式为所属工会组织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经济确有困难的职工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