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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

海商法. 船舶污染法律制度. 第七章. 第一节 船舶污染的基本法律问题. 船舶污染. 、船舶污染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船舶污染是指船舶逸漏或排放污染物于海洋,产生损害海洋生物资源、危害人体健康、妨害渔业和其他海上经济活动、损害海水使用质量、破坏环境优美等有害影响。. 第二,船舶污 染的污染物质 通常是运输中 的有害物质和 船舶清除垃圾 、船上人员生 活污水,但主 要是油类物质。. 第三,船舶污 染是一种特殊 的海上侵权行 为,属于环境 侵权行为。. 第四,船舶污 染具有跨国性 或国际性,易 引发复杂的国 家管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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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海商法

  2. 船舶污染法律制度 第七章

  3. 第一节 船舶污染的基本法律问题

  4. 船舶污染 • 、船舶污染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船舶污染是指船舶逸漏或排放污染物于海洋,产生损害海洋生物资源、危害人体健康、妨害渔业和其他海上经济活动、损害海水使用质量、破坏环境优美等有害影响。

  5. 第二,船舶污 染的污染物质 通常是运输中 的有害物质和 船舶清除垃圾 、船上人员生 活污水,但主 要是油类物质。 第三,船舶污 染是一种特殊 的海上侵权行 为,属于环境 侵权行为。 第四,船舶污 染具有跨国性 或国际性,易 引发复杂的国 家管辖问题。 第一,船舶污 染必须是船舶 逸漏或排放污 染物于海洋, 而不是通过船 舶专门将陆上 有害物质倾倒 于海洋。 • 、船舶污染的概念和特征 (二)特征

  6. 二、船舶污染的分类 依污染途径与方式可分为 依污染物可分为 油 类 污 染 事 故 性 污 染 排 放 性 污 染 其 它 毒 害 物 质 污 染

  7. 三、船舶污染的性质 性质:一种海上侵权行为 构成要件: ★污染行为具有违法性 ★污染造成的损害事实 ★损害行为与船舶污染的因果关系

  8. 四、船舶污染的危害性 1.巨大的经济损失 2.破坏海洋生物及其生存环境 3.给沿海旅游业带来负面影响 4.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与威胁

  9. 第二节 船舶污染的国际法管制

  10. 简称1969年布鲁塞尔公约 (三)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from Ships, 1973 MARPOL 1973 (二)1969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件公约》 (一)《1954年防止海洋油污国际公约》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Relating to Intervention on the High Seas in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at Sea by Oil, 1954 Case of Oil Pollution Casualties, 1969- Intervention Convention 简称1954年伦敦油污公约 一、有关防止海上污染的立法

  11. 《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Civil Liability for Oil Pollution Damage, 1969 二、有关海上污染民事责任与赔偿的立法 适用范围 责任主体 民事赔偿责任与例外 责任限额与限制基金 CLC 强制保险与保证

  12. 《1971年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国际公约》《1971年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国际公约》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an International Fund for Compensation for Oil Pollution Damage, 1971 二、有关海上污染民事责任与赔偿的立法 适赔偿基金的目的与法律地位 基金摊款 赔偿与补偿 FUND

  13. 占世界船 舶总吨位 公约名称 加入国家数 100 28 56 35 30 75 88.55% 67.26% 50.46% 62.03% 57.00% 50.14% FUND1992 CLC1992 FUND1971 CLC1976 FUND1976 CLC1969 二、有关海上污染民事责任与赔偿的立法 CLC公约与FUND公约在国际上获得广泛接受 FUND CLC 截至1998年1月1日

  14. 《1996年关于海上运输有害有毒物质责任与赔偿国际公约》《1996年关于海上运输有害有毒物质责任与赔偿国际公约》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Liability and Compensation for Damage in Connection with the Carriage of Hazardous and Noxious Substances by Sea 二、有关海上污染民事责任与赔偿的立法 适用范围 赔偿责任基础 赔偿范围 HNS 船舶所有人的责任限额 赔偿机制

  15. 《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Civil Liability for Bunker Oil Pollution Damage,2001 二、有关海上污染民事责任与赔偿的立法 适用范围 责任主体 赔偿责任基础 责任限额 强制保险

  16. 二、有关海上污染民事责任与赔偿的立法 海洋污染民事责任与赔偿的上述立法的特点 1.对船东实行严格责任,并实行高额的赔偿责任限额,同时强制要求船东进行保险或取得其他相应的财务保证。 2.船东与货主共同分担污染损害。

  17. 《1969年油船所有人自愿承担油污损害责任的协定》《1969年油船所有人自愿承担油污损害责任的协定》 Tanker Owners Voluntary Agreement Concerning Liability for Oil Pollution,1969 三、有关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民间协定 适用范围 责任主体 赔偿责任与赔偿范围 TOVALOP 赔偿限额

  18. 《1971年油类油污损害责任的暂行补充协议》 Contract Regarding on Inteim Supplement to Tankers Liability for Oil Pollution,1971 三、有关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民间协定 适用范围 责任主体 赔偿责任与赔偿范围 CRISTAL 赔偿限额

  19. 《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Oil Pollution Preparedness, Response and Cooperation,1990 四、反油污协助方面的立法 适用范围 缔约国的责任 OPRC90 缔约国间的合作

  20. 《国际海事委员会油污损害赔偿指南》 CMI Guidelines on Oil Pollution Damage 五、CMI油污损害指南 序言与总则 经济损失 CMI Guideline 预防措施、清除和恢复原状费用

  21. 第三节 美国的油污立法

  22. 一、美国油污法产生的背景 EXXON VAIDI”号超级油轮搁浅事件

  23. 二、美国1990年油污法的主要内容 适用范围 赔偿范围 免责事项 责任限制 船舶油污强制保险

  24. 三、有关油污索赔的重要案例 1.纯经济损失 2.惩罚性赔偿金 3.自然资源损失 4.清污费用 Robin Dry Dock and Repair Co.v. Flint South Port Marine LLC v. Gulf Oil Ltd. Pshp United States v. Conoco General Electivic Co.v.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Commorce Petition of Cleveland Tankers, Inc. United States v. Hyundai Merchant Marine Co. Sekco Enery, Inc. v. M/V Margaret Chouest Ballard Shipping Co. v. Beach Shellfish South Port Marine, LLC v. Gulf Oil Ltd. Pshp

  25. 第四节 我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相关立法

  26. 一、我国防治船舶污染的立法现状 立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防治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家海域使用暂行规定》

  27. 一、我国防治船舶污染的立法现状 参加公约 《1969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件公约》 《1972年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 《1973年国际干预公海油类物质污染议定书》 《1978年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 《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及其1992年议定书 《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 《1969年油轮所有人自愿承担油污损害责任的协定》

  28. 二、加强与完善我国船舶污染防治立法的设想 (一)加强与完善我国船舶污染防治立法应当遵循的原则 (3)坚持在全面系统审查现有船舶防治立法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将重点立法和一般立法结合起来的原则; (4)广泛听取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公众和专家意见,坚持综合考虑、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 (5)认真研究有关船舶污染防治国际立法,特别是我国已经缔约和参加的国际条约,搞好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相协调和接轨的原则; (6)学习和借鉴外国船舶污染防治立法的先进经验和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采用各国通行的船舶污染防治和海洋环境保护制度和措施的原则。 (1)以船舶污染问题和海洋环境管理的实际情况为事实依据,正确处理现状与发展趋势关系的原则; (2)坚持船舶污染防治立法和我国整个环境法律体系特别是海洋环境法律体系的统一性,正确处理船舶污染防治立法与相关海洋环境法的共性和特性的关系原则;

  29. 二、加强与完善我国船舶污染防治立法的设想 (二)加强与完善船舶防治立法的具体举措 1.加强行政管理立法,并结合我国的技术条件和实力,适当提高对船舶结构和船舶排污行为的要求,并加强船员的管理和培训,保护我国的海洋环境。 2.加强关于海上污染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规定,建立和完善油类、化学品、核物质等污染损害的责任制度、赔偿制度、强制保险制度以及基金分摊制度。 3.加紧制定关于污染应急计划及反应机制方面的法律规范,提高处理污染事故的能力。

  30. 第七章结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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