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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学宗旨 创办纳税人学校,以“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为准则,旨在创新服务方式,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建立规范的纳税辅导机制,构建和谐的征纳双方交流平台,强化纳税人的税法知识水平和办税能力,提高税法遵从度,努力打造高效服务型的政府机关。二、办学机构 市局成立益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人学校”。 校 长:傅淼河(市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校长:胡跃生(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校务委员会下设教务组、服务组等执行机构。 教务组:陈茂辉 市局征收管理科科长) 姚普勋(市局流转税科科长) 李定和(市局所得税科科长) 黄物华(市局国际税务管理科科长) 服务组:肖 炜(市局办公室主任) 莫卫平(市局信息中心主任)三、工作职责 负责领导和管理学校全面工作,制定指导性的教学计划,督促检查分校各项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教学经费的筹集和分配,负责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学资料的组织,负责教学师资调配、统筹安排师资力量和协调工作,对分校的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进行评估,负责学校的对外宣传和联络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