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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產學合作資訊網 Information Network of Industry-Academy Cooperation, Ministry of Education. 教育部推動技專校院與 產業園區合作計畫申請系統操作說明. 報告單位:產學合作資訊網 報告人:黃瀞葶 99 年 10 月 25 日. 注意事項. 若教師無產學合作資訊網使用帳號及密碼者,請逕向各所屬學校申請 。 【 教師 】 之預設帳號及密碼, 本國教師 帳號為 身分證字號 , 外國教師 為 護照號碼 。 審查委員可於線上查詢計畫主持人之歷年 專利申請情況 及 產學計畫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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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產學合作資訊網 Information Network of Industry-Academy Cooperation, Ministry of Education 教育部推動技專校院與 產業園區合作計畫申請系統操作說明 報告單位:產學合作資訊網 報告人:黃瀞葶 99 年10月25日
注意事項 • 若教師無產學合作資訊網使用帳號及密碼者,請逕向各所屬學校申請。 • 【教師】之預設帳號及密碼,本國教師帳號為身分證字號, 外國教師為護照號碼。 • 審查委員可於線上查詢計畫主持人之歷年專利申請情況及產學計畫成果。 • 產學合作資訊網中各教師之歷年專利申請情況及產學計畫成果,已與校務基本資料庫98年度資料整合。 • 教師僅需將其所屬資料自產學合作資訊網系統取回即可提供審察委員線上查閱。
簡 報 大 綱 • 專利與產學計畫成果資料取回 • 教師操作步驟 • 學校操作步驟
專利與產學計畫成果資料取回 為確保計畫主持人資料填報之完整性,教師如欲申請100年度產業園區補助案,登入系統後需先取回教師個人歷年的專利及產學計畫成果資料(95~98年度) , 方可進入計畫申請畫面,以避免因資料不完整影響審查配分。
登入系統(1/4) • 教育部產學合作資訊網 http://www.iaci.nkfust.edu.tw • 按選左上方【績效管考系統】圖示,進入登入畫面。
在【系統登入】畫面,選擇【教師】身份別。 登入系統(2/4)
登入系統(3/4) • 輸入您的帳號密碼 • 按下【登入系統】即可登入本系統。 ※ 若教師無產學合作資訊網使用帳號及密碼者,請逕向各所屬學校申請。
登入系統(4/4) 進入系統歡迎畫面 • 如老師您有未取回的專利資料及產學計畫成果,會於登入後顯示提醒您先取回。 • 欲申請100年度產業園區申請案,必先取回歷年的資料(95~98年度) 。
專利資料取回(1/5) 進入專利資料取回畫面 • 歡迎登入的畫面中央文字點選【可按此】進行取回動作。 • 於左方權限功能選項於 【專利管理】→【專利資料取回】。
專利資料取回(2/5) • 於【學校填報年度】 選擇年度,如98年度再按下【查詢】按鈕。
專利資料取回(3/5) • 查詢結果顯示於下方,帶出老師所有尚未取回資料。
專利資料取回(4/5) • 於查詢結果勾選【取回資料】最上方選項即可勾選所有案件,按下【確認取回】後再於視窗小畫面按下【確定】既可取回資料。 ※若勾選【同意公開】即同意該筆資料提供予資訊網會員查詢產學合作能量。 ※不公開資訊:身份證別號、研究金額、主要經費來源單位名稱、受惠單位名稱、委託及合作單位名稱。
專利資料取回(5/5) • 專利取回成功, 可至左方權限功能表 【專利管理】 【專利管理】 查詢已取回的資料。
產學計畫成果資料取回(1/5) 進入產學計畫成果取回畫面 • 可於歡迎畫面中央文字 點選【可按此】進行取 回動作。 • 可於左方權限功能選項 【產學計畫成果管理】 【產學計畫成果資料取回】
產學計畫成果資料取回(2/5) • 於【學校填報年度】 選擇年度,如98年度 再按下【查詢】按鈕。
產學計畫成果資料取回(3/5) • 查詢結果顯示於畫面下方,帶出老師所有尚未取回的案件。
產學計畫成果資料取回(4/5) • 於查詢結果勾選【取回資料】最上方選項即可勾選所有案件,按下【確認取回】後再於視窗小畫面按下【確定】既可取回資料。 ※若勾選【同意公開】即同意將該筆資料提供予資訊網會員查詢。
產學計畫成果資料取回(5/5) • 產學計畫成果取回成功, 可至左方權限功能表 【產學計畫成果管理】 【產學計畫成果管理】 查詢已取回的資料。
簡 報 大 綱 • 專利與產學計畫成果資料取回 • 教師操作步驟 • 學校操作步驟
新增申請案(1/15) • 登入系統後 點選左方權限功能 【產業園區計畫】 【100年度計畫申請】
新增申請案(2/15) • 如果老師您看到右側兩個畫面,表示您尚有資料未取回,請先將資料取回,方可進行申請。
新增申請書基本資料畫面 新增申請案(3/15) • 若本年度未曾新增過申請書,則會直接進入填寫新增畫面。 • 若已新增過則可看到申請清單。
新增申請案(4/15) 申請清單畫面 • 按下『新增申請書』按鈕,可進入新增申請書畫面。 (最多僅可新增2筆申請書) • 點選『計畫名稱』可檢視/修改申請書。
新增申請案(5/15) 步驟一:填寫基本資料 • 填寫申請書基本資料 • 合作企業所屬園區: • 請先選擇廠商所在縣市 • 填入園區名稱,如不屬於任何園區則填無。 • 計畫主持人過去經歷與實績說明(建議字數2000字內)。
新增申請案(6/15) • 在填寫申請書之前,請先詳閱上方『填寫說明及申請規則』內容,若未符合是無法提出申請。
新增申請案(7/15) • 合作企業必需為已在資訊網中申請帳號者,方可輸入企業統一編號。如合作企業尚未申請帳號,請先於資訊網首頁【互動專區】做申請帳號動作。
新增申請案(8/15) • 填完基本資料後按下【確定】鈕,此筆申請書資料即暫時儲存起來,前往步驟二:填寫申請補助經費總表。
新增申請案(9/15) 步驟二: 填寫申請補助經費總表 • 填寫前請先詳閱 『經費配合比例原則』
新增申請案(10/15) • 資料填寫完畢後,按下【確定】,經費資料即暫存,前往步驟三:上傳申請書附檔。 • 按下 【返回編輯基本資料表】 即回到基本資料表作修改。
新增申請案(11/15) • 企業應編列合作企業配合款之15%以上為管理費,若無達到15%將出現警示訊息。
新增申請案(12/15) 步驟三:上傳申請書附檔 • 請自行將文件格式轉成PDF檔後上傳, 如需轉檔程式,可至首頁『下載專區』下載。 • 檔案大小請勿超過7MB • 檔案名稱請包含年度及申請人姓名、學校、科系。如:100年度申請書-測試者-測試大學-測試系.pdf • 僅可上傳一個檔案。 • 按下【上傳】鈕即可附加檔 • 按下【返回編輯補助經費總表】,即可回到上頁修改補助經費總表。
新增申請案(13/15) 步驟四:提出申請 • 確認申請書內容皆填寫無誤後,於此畫面按下【提出申請】,既完成申請流程。
新增申請案(14/15) • 已完成申請流程。可列印申請書封面、基本資料、補助經費總表。 • 如需再次修改請向校方提出申請,請校方做退回動作。
新增申請案(15/15) • 若申請書填寫不完整將無法提出申請,系統會於畫面右方顯示原因。
檢視/修改申請書(1/4) 檢視/修改申請書畫面 • 按鈕說明 • 【提出申請】:可於此提出申請。 • 【刪除申請書】:可刪除整份申請書,包含附檔一併刪除。 • 【編輯基本資料】:檢視/修改申請書。 • 【編輯補助經費總表】檢視/修改補助經費總表。 • 【管理申請書附檔】:刪除/上傳申請書附檔。
檢視/修改申請書(2/4) 檢視/修改基本資料 • 於『檢視/修改申請書』畫面點選【編輯基本資料】進入,可檢視資料,並於此修改資料。 • 若不做任何變更,按下【取消】即回到『檢視/修改申請書』畫面。
檢視/修改申請書(3/4) 檢視/修改補助經費總表 • 於『檢視/修改申請書』畫面點選【編輯補助經費總表】進入,可檢視資料,並於此修改資料。 • 若不做任何變更,按下【取消】即回到『檢視/修改申請書』畫面。
檢視/修改申請書(4/4) 檢視/修改申請書檔案 • 於『檢視/修改申請書』畫面點選【管理申請書附檔】進入,可刪除及上傳附檔。 • 若要更換附檔,請先將舊檔刪除後方可再上傳。 • 點選『刪除檔案』連結,即可將附檔刪除。 • 若不做任何變更,按下【取消】即回到『檢視/修改申請書』畫面。
修改退回申請書 • 提出申請後,若想再修改,需向學校提出申請,請校方做退回動作。 • 由學校退回之申請書,於申請清單畫面中,會從【已提出申請】改為【校方退回】。 • 修改完後,依步驟四:提出申請,完成申請流程。 • 如學校送出此份申請書,則校方申請狀況顯示為【已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