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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倫理

網路倫理. 網路倫理目錄. 1.電腦倫理十誡-簡報3 2.淺談網路倫理-簡報4 3.網路禮節-簡報5 4.著作權問題-簡報6 5.散佈權-簡報7 6.匿名技術的使用-簡報8 7.對隱私權的尊重-簡報9 8.對匿名性的控制-簡報10 9.非對話性媒體的網路倫理-簡報11 10.對話性媒體的網路倫理-簡報12 11.結論-簡報13 12.資料來源-簡報14. 網路規範. 1. 未經他人同意,不得擅自散佈他人隱私資料或個人資訊(如電 話、地址),以致造成他人生活困擾或損害名譽。(妨礙隱私 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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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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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網路倫理

  2. 網路倫理目錄 • 1.電腦倫理十誡-簡報3 • 2.淺談網路倫理-簡報4 • 3.網路禮節-簡報5 • 4.著作權問題-簡報6 • 5.散佈權-簡報7 • 6.匿名技術的使用-簡報8 • 7.對隱私權的尊重-簡報9 • 8.對匿名性的控制-簡報10 • 9.非對話性媒體的網路倫理-簡報11 • 10.對話性媒體的網路倫理-簡報12 • 11.結論-簡報13 • 12.資料來源-簡報14

  3. 網路規範 1. 未經他人同意,不得擅自散佈他人隱私資料或個人資訊(如電 話、地址),以致造成他人生活困擾或損害名譽。(妨礙隱私 權)   2. 未經他人同意前,不得公開在網路傳遞他人的文字、圖案或其 他媒體著作資料。(著作權法)   3. 擅改他人作品名字,以致讓人誤認原著作者,則侵犯他人的著 作人格權。(著作權法)   4. 不得利用網路集結群眾,組織非法團體或與他國敵人通信,傳 遞國家機密。(國家安全法)   5. 不得在網路中攔截資料,甚至擅改內容再傳送出去。(偽造文 書罪)   6. 不得在網路上或利用電子信件恐嚇或脅迫他人,以條件交換人 身安全。(妨礙自由罪)   7. 不得透過網路將公務上所得到的商業機密或資料,告知第三 者。(刑法:妨害秘密罪)   8. 透過網路招募會員,販賣色情刊物或媒體者,或經營色情站 台,透過網路傳送妨害風化之圖片、聲音、文字及影像者,觸 犯妨害風化罪。   9. 網路上不得散佈不實言論,以致造成對方名譽或信用的傷害, 則觸犯妨害名譽及信用罪。(刑法27章)

  4. 淺談網路倫理 近幾年來,隨著電腦、電子科技與網路技術的發達,網際網路浪潮迅速的席捲了全世界。許多人慢慢的發現,電腦與網際網路的結合,並不只是像電動刮鬍刀或者原子筆的發明一樣,只是解決人類某一方面的問題,改變了人類某一部份的習慣而已,而是由根本影響到知識的本質與傳播方式。其實,將整個網際網路風潮稱之為「知識革命」並不為過。   網路革命,目前還方興未艾,到底整個知識數位化、網路化之後,這個社會將改變成怎樣,目前還很難有定論。在這種時候談網路倫理,實在有點困難,因為整個大環境尚未穩定,就很難說的上能「瞭解情境」。即便如此,還是有一些已經很明顯的網路倫理問題值得探討,以下就提出幾個思考方向來嘗試探討此一課題。   首先,要談一談一般性的網路倫理問題,然後試著就使用者所扮演的角色不同來探討網路資源提供者與網路使用者的網路倫理問題,最後再就不同的網路媒體來探討對話性媒體與非對話性媒體的網路倫理。

  5. 網路禮節 A.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可輕易地轉給他人,因此對別人意見的評論必須謹慎而客觀。 •註明所有引述與參考資料的來源。 •不可使用學術網路作商業用途。 •將他人文章轉送至 mailing list 時,最好能註明文字的出處,並說明獲得方法。 •未經允許逕將他人私人信函轉送至 mailing list或 Usenet 是非常不禮貌的行為。 •若想要幽默一下,則必須特別小心。 •尊重智慧財產權。 •引述他人的話時,刪除其他無關的文字。 B. Telnet使用 •利用Telnet查資料時得到自己所需的資料後應該要立即離線避免影響其它人的使用。 •不要Post有人身攻擊的文章,請記住,濫罵只會阻礙溝通,並不會解決問題。 •但是因為WWW的盛行telnet的應用已經比較少了。 C.不要上傳或下載非法軟體,管理者更不要把商用軟體放在站上供Users下載。 •對於有病毒的軟體或文件, Users不要上傳有病毒的軟體或文件。 •下載大量資料或檔案時,最好選擇使用者較少的時段。 •上傳檔案時,應該要注意到檔案的完整性。 •下載圖形或是文件時,應該通知原作者以示尊重,及避免觸犯智慧財產權。   •使用者留言時,要注意到措辭,避免口不擇言。

  6. 網際網路提供每一個使用者近乎無限的「資料擷取能力」,加上目前的網路中充斥著許多免費的資料與程式,「分享」的精神洋溢在整個網際網路的社會中。因此,第一個值得關心的問題是「著作權問題」。到底我們使用網際網路時有沒有「搶奪不屬於自己的東西」?雖然網路上有很多「免費分享」的資源,卻不表示我們就可以隨意取用網際網路上的任何資源。或許在網路文化邁入成熟期的時候,著作權的問題將會有比較妥當的解決方式,但是在目前的狀況下,使用網際網路的人,所面臨這方面的試探遠比以往大。尤其是寫作網頁的人,有多少人是完全不取用其他網站的圖片或程式的呢?網際網路提供每一個使用者近乎無限的「資料擷取能力」,加上目前的網路中充斥著許多免費的資料與程式,「分享」的精神洋溢在整個網際網路的社會中。因此,第一個值得關心的問題是「著作權問題」。到底我們使用網際網路時有沒有「搶奪不屬於自己的東西」?雖然網路上有很多「免費分享」的資源,卻不表示我們就可以隨意取用網際網路上的任何資源。或許在網路文化邁入成熟期的時候,著作權的問題將會有比較妥當的解決方式,但是在目前的狀況下,使用網際網路的人,所面臨這方面的試探遠比以往大。尤其是寫作網頁的人,有多少人是完全不取用其他網站的圖片或程式的呢?   雖然我們應該尊重作者的腦力與勞力產物,但是反過來說,如果我們相信智慧是耶和華所賜,那基督徒是不是真的擁有完整的「著作權」?我們是否應該考慮在這個網路媒體開始成長茁壯時,也貢獻出自己的一部份智慧,將某些著作或程式免費提供人使用?   其實,目前網路上著作權的問題,並不是完全沒有比較好的解決方案的。真正適合大量傳播,影響眾人的網路作品,通常是以「輕薄短小」為主,所以如果選擇性的釋放短篇文章或書籍摘要,而保有完整著作的著作權,或者是一個可以抒解網路著作權問題的作法。 著作權問題

  7. 網際網路提供每一個使用者近乎無限的「傳播能力」,透過電子郵件或者是信件交換的網路論壇(NetNews),一個使用者的意見可以散佈到世界各角落去。而這種傳播能力,一方面可以幫助人們迅速的把問題與意見呈現出來,迅速的獲得幫助與回應,另一方面卻也容易被誤用,形成少數人逞著自己的發表慾,嚴重干擾他人獲取有用資訊的狀況。網際網路提供每一個使用者近乎無限的「傳播能力」,透過電子郵件或者是信件交換的網路論壇(NetNews),一個使用者的意見可以散佈到世界各角落去。而這種傳播能力,一方面可以幫助人們迅速的把問題與意見呈現出來,迅速的獲得幫助與回應,另一方面卻也容易被誤用,形成少數人逞著自己的發表慾,嚴重干擾他人獲取有用資訊的狀況。   整個網際網路信息交換的背後倫理基礎是「互信」,大家信任網路上所發佈的信息是真實而且是需要告訴大家的。因此大多數的伺服器都被設定為信任發信端,並且忠實照指示散發信息。這種「互信」的機制非常有效的幫助網際網路快速的蔓延,讓新的成員以相當低的軟硬體成本(因為不必一一查核檢驗所傳遞的信息)就可以建置系統,加入這個世界性的聯絡網。   但是隨著更多人進入網際網路世界,人內在的敗壞與罪性自然就會動搖網際網路的「互信」倫理基礎。這種現象可以由個人信箱中滿坑滿谷的廣告信、網路論壇中充塞的灌水文章(只有短短的幾句話、內容無關討論主題的文章)看得出來。這種擁有自己無法妥善控制之強大傳播權的網路使用者,正給予那些充滿道德疑慮的網路新手(許多都是教會內的好基督徒)一個「網路網路是混亂與罪惡的淵藪」的印象。於是劣幣逐良幣的狀況就發生了。   知識革命大致上是不會走回頭路的,基督徒也應該都知道人的罪性是無可避免的問題,即或我們無法阻止散佈權被濫用的問題,但我們至少可以扮演「防腐」的角色,一方面避免強迫他人關心他們不願意關心的事情(甚至「福音的信息」也不例外),一方面也散佈出網路使用者所需要的信息。 散佈權

  8. 在奠基於電子技術的網際網路上,網路使用者很容易找到匿名或用假名發表意見的機會,甚至可能匿名散發大量資訊給眾多的人。匿名,並不是完全不好的事情,在一個完全匿名的環境,可以為使用者帶來安全感,可以讓人願意暢所欲言,這也就是網路上許多人提供匿名環境與追求匿名技術的背後動機。但是「匿名」讓人不必為自己的言論負責任,因此常常會引動人內在的罪性去發表一些破壞性與虛假的訊息,並且「匿名」、「假名」也破壞了網際網路的「互信」規範,長期處於不必為自己的言論負責的匿名狀態,應該不是一種蒙神喜悅的狀況。在奠基於電子技術的網際網路上,網路使用者很容易找到匿名或用假名發表意見的機會,甚至可能匿名散發大量資訊給眾多的人。匿名,並不是完全不好的事情,在一個完全匿名的環境,可以為使用者帶來安全感,可以讓人願意暢所欲言,這也就是網路上許多人提供匿名環境與追求匿名技術的背後動機。但是「匿名」讓人不必為自己的言論負責任,因此常常會引動人內在的罪性去發表一些破壞性與虛假的訊息,並且「匿名」、「假名」也破壞了網際網路的「互信」規範,長期處於不必為自己的言論負責的匿名狀態,應該不是一種蒙神喜悅的狀況。 網路,不是脫離現實社會的另一個空間,而應該是現實社會生活的一種延伸,因此建立統一的網路人格,減少不必要的匿名發言,為自己的言論負責任,應該是網路使用者的基本網路倫理。 匿名技術的使用

  9. 網路提供者提供技術與設備供人使用網際網路,透過電腦科技的幫助,目前並不需要太高的資金與技術即可架設網站或撥接系統而一躍成為「網路資源提供者」的身份。網路提供者可以輕易掌握大量使用者的資訊,如果架設電子郵件或對話媒體之相關網站,更是可以掌握大量使用者的「私人資訊」。這些私人資訊存在自己隨手可得的機器裡面,人很容易有「窺探」的試探出現。網路提供者提供技術與設備供人使用網際網路,透過電腦科技的幫助,目前並不需要太高的資金與技術即可架設網站或撥接系統而一躍成為「網路資源提供者」的身份。網路提供者可以輕易掌握大量使用者的資訊,如果架設電子郵件或對話媒體之相關網站,更是可以掌握大量使用者的「私人資訊」。這些私人資訊存在自己隨手可得的機器裡面,人很容易有「窺探」的試探出現。   然而,一般網路使用者,既然把自己私人的資料與郵件存放在某特定網站,一定是把該網站的管理者視為「可信任的第三者」,對於該網路資源提供者的信任程度一定是遠勝過其他網際網路的使用者。因此這種「信任」的期待一旦破滅,就會造成極大的傷害,並且難以挽救。在台灣的網際網路中就曾經發生過系統管理者偷看使用者的私人信件,事情一經披露,就造成大量使用者的流失。目前台灣雖然醞釀要立「資料保護法」,但是在電腦技術的絕對優勢下,網站管理者的自制,還是網路使用者的隱私權最有效的保障。 對隱私權的尊重

  10. 幾年前台灣某電子布告欄中寄出一封信到白宮,威脅要暗殺柯林頓總統。這封電子郵件引起一陣軒然大波,該網站因為沒有適當控制使用者寄信的權力,又無法查出到底是誰寄出該郵件(大部分的電子布告欄都允許人隨意註冊使用),以致引發整個台灣學術網路對「身份確認」的重視與討論。幾年前台灣某電子布告欄中寄出一封信到白宮,威脅要暗殺柯林頓總統。這封電子郵件引起一陣軒然大波,該網站因為沒有適當控制使用者寄信的權力,又無法查出到底是誰寄出該郵件(大部分的電子布告欄都允許人隨意註冊使用),以致引發整個台灣學術網路對「身份確認」的重視與討論。   「匿名發表」,如果控制得當,並不至於造成太大的副作用,許多網站都提供匿名發表的討論區讓人抒發平常不敢說的意見。但是如果網站沒有控制好使用者匿名發言的權力,那就難保不會再次發生「威脅暗殺柯林頓」事件了。因此網站對使用者做適當的身份確認,在尊重使用者隱私的情況下保留一定的追查能力與系統記錄,是一種避免惹上麻煩並捍衛網際網路「互信」基礎的正確作法。 對匿名性的控制

  11. 資訊提供者將資訊透過網頁、資料庫等技術提供給使用者,而使用者無從主動增加資訊的內容,這種類型的網路媒體即稱為非對話性媒體。而目前大部分的網站都是這種類型的網路媒體,即或有少量的對話性,常常也只是簡單的留言板或者是寄信給資料提供者連結而已。這種網路媒體技術門檻比較低,又適合負擔商業廣告任務,因此這類網站便成為目前許多人想建置的網站。資訊提供者將資訊透過網頁、資料庫等技術提供給使用者,而使用者無從主動增加資訊的內容,這種類型的網路媒體即稱為非對話性媒體。而目前大部分的網站都是這種類型的網路媒體,即或有少量的對話性,常常也只是簡單的留言板或者是寄信給資料提供者連結而已。這種網路媒體技術門檻比較低,又適合負擔商業廣告任務,因此這類網站便成為目前許多人想建置的網站。   既然沒有信息交換,就沒有太重要的倫理課題需要探討,但是由於網路非對話性媒體比電視、廣播更難以控制、分析其使用者的特性,也無法透過「播出時間控制」、「解碼器」等方式來過濾使用者,因此在資訊內容的選擇上,要比電視、廣播更加謹慎,以免對特定的族群造成傷害。放資料上去時,應該設想到全世界看的懂該資料的人可能都會來看。 非對話性媒體的網路倫理

  12. 談到網際網路,大家第一印象通常是多采多姿的 WWW(全球資訊網),外面商業媒體所推廣的網際網路,也是偏向於單向式的WWW。然而真正熟悉網際網路的人,多半會認同Net-News或者BBS這種對話性網路媒體是真正把網際網路的的潛力釋放出來的工具。不過,隨著技術的進展,多媒體的WWW也開始加入了一些對話能力,而傳統的文字對話媒體也慢慢的承載起多媒體資料來了。在整個網際網路的發展趨勢上,「多媒體」和「對話性」是未來的兩大方向。   在網路上,如果沒有意見交換,實在是沒有什麼特別的倫理問題需要討論,因為整個網路不就是電子化的雜誌罷了?但就是因為網際網路的應用中,有複雜的對話性媒體,讓人可以在上面交換意見、問問題、甚至傳福音。而網際網路對話媒體的性質又與以往的媒體性質不同,因此就值得去探討。 對話性媒體的網路倫理

  13. 每次我思考網路的策略與倫理時,常常發現問題解決方案就是某些基督徒生命的特質,於是我有了一個結論:真正的「基督徒生命」,應該是我們的在這新媒體中致勝的最大資本,「道成肉身」永遠是最有效的傳福音方式。但是問題常常是:我們真的在網際網路上活出基督徒的生命了嗎?我們真的讓主的羊聽見了主的聲音了嗎?每次我思考網路的策略與倫理時,常常發現問題解決方案就是某些基督徒生命的特質,於是我有了一個結論:真正的「基督徒生命」,應該是我們的在這新媒體中致勝的最大資本,「道成肉身」永遠是最有效的傳福音方式。但是問題常常是:我們真的在網際網路上活出基督徒的生命了嗎?我們真的讓主的羊聽見了主的聲音了嗎?   其實網際網路雖然帶來知識革命,但基本上也是人與人、人與知識的溝通方式改變罷了。因此網路倫理,並不獨立於傳統倫理學之外,只不過因為網際網路帶來了新的環境,引發了新的問題,本文就這些課題提出探討而已。目前整個網際網路的發展正方興未艾,未來整個網路環境與技術還有會相當的改變,到時候應該會有更多的新興倫理課題需要我們去思考、解決的。 結論

  14. http://infotrip.ncl.edu.tw/law/law.html http://www2.ymes.tcc.edu.tw/ding/T-I/net_intro/stu-morals.htmhttp://a2z.fhl.net/paper/paper62.html http://www.fhl.net/21/2k0716-1.htm http://jweb.kl.edu.tw/71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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