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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院 限制性选修课程. 《 竞争法 》 教师:徐士英 教材: 《 竞争法论 》 (徐士英著). 学习参考资料. 专著部分 1 、 《 经济学原理 》 梁小民(北京大学) 2、《经济学原理》曼昆 (三联书店出版社) 2 、 《 竞争与垄断:社会主义微观经济分析 》 胡汝银 上海三联书店 3 、 《 反垄断法 》 (任选 曹士兵、王晓晔、波斯纳、阿瑞达等) 4 、 《 反不正当竞争法 》 (任选 孔祥俊、邵建东等) 5、《市场竞争的道德借读》(谢晓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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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院 限制性选修课程 • 《竞争法》 • 教师:徐士英 • 教材:《竞争法论》(徐士英著)
学习参考资料 • 专著部分 1、《经济学原理》 梁小民(北京大学) 2、《经济学原理》曼昆 (三联书店出版社) 2、《竞争与垄断:社会主义微观经济分析》胡汝银 上海三联书店 3、《反垄断法》(任选 曹士兵、王晓晔、波斯纳、阿瑞达等) 4、《反不正当竞争法》(任选 孔祥俊、邵建东等) 5、《市场竞争的道德借读》(谢晓尧) 6、《消费者保护》(严方)
论文部分 1、《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经济法劳动法) 2、《中国经济法年会论文集》 3、《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4、WTO经济导报 5、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6、人民法院案例选 7、《经济法论丛》(北大、武大、人大)
几个问题: • 美国司法部和欧盟委员会为什么对 Microsoft 提起诉讼和处罚? • 搭售商品 • 强制交易 • 控制代码标准
微软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 1990年,美国FTC对微软与IBM关于PC操作系统的冲突对微软进行反托拉斯调查,指控微软的定价政策非法阻挠竞争并在其操作系统故意设置隐瞒代码,妨碍竞争对手应用程序的运行。 1994年7月,美国司法部向哥伦比亚联邦地区法院提起反托拉斯民事诉讼,指控微软违反了《谢尔曼法》第1条和第2条,要求法院防止和限制微软以排他性和反竞争的合同销售其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在1994年7月,微软与司法部在法庭上达成了一项和解协议,要求微软改变一系列商业做法,包括修改与个人电脑制造商所签授权协议的许多关键条款。地区法院法官托马斯.彭菲尔德.杰克逊(Thomas Penfield Jackson)于1995年8月批准了该协议,并据此作出了同意令(Consent Decree)。但在微软于1995年推出视窗95和因特网浏览器2.0并把两者的使用权捆绑在一起之后,又把网景等对手置于不利地位。1997年微软推出浏览器4.0后,情况更糟。(续下页)
97年10月20日美国司法部针对微软违反了1995年的协议以不正当手法垄断市场的行为向哥伦比亚联邦地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微软停止搭售浏览器的行为,否则将每天处以100万美金的罚款。97年12月11日杰克逊法官作出预先禁止令,要求微软把IE从视窗中分离出来。在1998年5月12日哥伦比亚地区联邦上诉法院判决微软发行视窗98的计划不受正在被上诉的地区法院的预先禁令的影响后,司法部和20个州于1998年5月18日正式向联邦地区法院对微软提起反垄断诉讼。指控内容包括:97年10月20日美国司法部针对微软违反了1995年的协议以不正当手法垄断市场的行为向哥伦比亚联邦地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微软停止搭售浏览器的行为,否则将每天处以100万美金的罚款。97年12月11日杰克逊法官作出预先禁止令,要求微软把IE从视窗中分离出来。在1998年5月12日哥伦比亚地区联邦上诉法院判决微软发行视窗98的计划不受正在被上诉的地区法院的预先禁令的影响后,司法部和20个州于1998年5月18日正式向联邦地区法院对微软提起反垄断诉讼。指控内容包括: 1.试图与网景瓜分浏览器市场,引诱网景不与其竞争; 2.与因特网服务商和内容服务商等签定排他性协议; 3.限制电脑制造商修改和自定义电脑启动顺序和电脑屏幕; 4.与视窗95和视窗98捆绑销售因特网浏览器软件等。 微软辩护:政府反垄断诉讼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公司知识产权,其视窗95和视窗98是受联邦知识产权法保护的。
1999年11月5日,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法官杰克逊对微软案件作出了初步裁决,认为微软非法利用了自己在操作系统市场中的地位排挤了竞争对手。1999年11月5日,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法官杰克逊对微软案件作出了初步裁决,认为微软非法利用了自己在操作系统市场中的地位排挤了竞争对手。 • 2000年4月3日,法官杰克逊作出了法律裁决,认定微软滥用其在计算机操作系统方面的垄断地位,违反了美国的反托拉斯法。 • 2000年6月7日,法官杰克逊作出了最后判决,将微软分割为两家独立公司,分别经营“视窗”操作系统和“办公室”等应用软件以及包括IE浏览器在内的网络业务。 • 2000年6月13日,微软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法院递交上诉请求。2001年6月28日,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作出裁决,驳回联邦地区法院将微软一分为二的判决,但对杰克逊有关微软违反托拉斯法的大部分事实予以认定,并要求地区法院重新审理。
2004年,欧盟在经过长期调查后宣布裁决:微软必须向服务器领域的竞争对手提供信息,使他们的软件可以与视窗操作系统兼容;不得捆绑销售视窗软件和媒体播放器软件;2004年,欧盟在经过长期调查后宣布裁决:微软必须向服务器领域的竞争对手提供信息,使他们的软件可以与视窗操作系统兼容;不得捆绑销售视窗软件和媒体播放器软件; • 2005年12月,因微软没有进行公布信息,欧盟正式发表文件,扬言进行处罚; • 2006年7月12日 欧盟宣布对微软处以2.8亿欧元(3.57亿美元)的罚款。
限制竞争行为 • 2、行业联合行动为什么受到各国法律的制约? • 98年年底,彩电行业掀起降价浪潮。为了稳定彩电市场价格,保住基本的生产利润,彩电行业几家主要企业负责人在一次交流会上达成维持最低销售价格的口头协议。但由于这个所谓的最低销售价格仍然能够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所以君子协议不断被撕毁,降价浪潮仍然一波接一波。 • 2001年初,彩电行业的利润达到不能再低的地步。迫于这个严峻的市场竞争形势,国内主要的彩电生产商再次碰头,就彩电行业的销售价格进行协商,最终达成了一份行业销售价格协议。 • 根据该协议,如果企业的产品的销售价格低于某一价格时,其将排除在该行业协会之外。2001年5月1日,各大家电超市或者商场的彩电价格并未像消费者所预期的那样迎来一个新一轮的降价高潮。相反,几乎所以品牌的彩电基本都维持在一个基本的市场价位。
限制竞争行为 • 价格联盟 • 划分市场 • 联合抵制
不正当竞争行为 • 模仿学习竞争对手的商业标识是否应当禁止?
不正当竞争行为 • 广告模仿、颜色模仿、外形模仿 • 原告在海口市开办东北人餐厅,并获国家工商局核准的“东北人”服务商标。原告设计了一套识别系统,以热烈的大红色作为企业形象的主要色彩,以特有的行书“东北人”作为企业的商号,把黑色作为主要文字书写色彩。在餐厅的装饰、布置以及服务人员的服饰等方面突出了浓郁的东北民间风俗特色,包括以红、绿、蓝为底色,镶以风凰和牡丹图案为主的花土布作为服务人员的服饰和桌布以及其他装饰用的布料,并特别在男服务员的服饰上印上“粗粮、野菜、水饺棒!”的广告用语;餐厅的纸巾样式为白色并写有红色“东北人风味连锁餐厅”;玻璃窗上均贴上双喜、玉米、蘑菇、白菜、萝卜、鲤鱼的窗花;在餐厅的广告宣传上以通俗的“粗粮、野菜、水饺一-棒!”、“要想营养好,请来东北人吃粗粮、野菜、水饺!”等作为广告语。
被告在广州市东北菜风味饺子馆在开业的宣传中自称是“东北人风味饺子馆”,其中的“东北人”三个字的字体与原告餐厅的商标字样相同。被告在其经营中所使用的菜单上也以红色为底色,并印有凤凰、牡丹、贴着红纸的酒缸、拿簸箕的小女孩以及“食粗粮、野菜、水饺,饮东北小烧玉米酒”的广告词,并附有总店和分店的分布情况。被告的菜单除了菜的内容有区别以外其他均相同。另外,被告所使用的餐巾纸包装上也设计为红白相间,并印有红色的“东北菜风味饺子馆”字样;其他的装饰诸如服务员的衣饰式样、窗花以及酒坛、土炕、玉米、贴着倒“福”字的簸箕等饰物,都与原告的餐厅摆设、布置相仿。 被告在广州市东北菜风味饺子馆在开业的宣传中自称是“东北人风味饺子馆”,其中的“东北人”三个字的字体与原告餐厅的商标字样相同。被告在其经营中所使用的菜单上也以红色为底色,并印有凤凰、牡丹、贴着红纸的酒缸、拿簸箕的小女孩以及“食粗粮、野菜、水饺,饮东北小烧玉米酒”的广告词,并附有总店和分店的分布情况。被告的菜单除了菜的内容有区别以外其他均相同。另外,被告所使用的餐巾纸包装上也设计为红白相间,并印有红色的“东北菜风味饺子馆”字样;其他的装饰诸如服务员的衣饰式样、窗花以及酒坛、土炕、玉米、贴着倒“福”字的簸箕等饰物,都与原告的餐厅摆设、布置相仿。 • 原告诉称:被告在餐馆的经营上模仿原告,二者不仅仅在经营风味品种上都是东北风味的,而且在餐馆的整体装饰、装潢上也模仿原告的经营风格和特色,被告还对外称其是“东北人”的分店。被告的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第一章 竞争理论概述 • 本章重点: 1、竞争的性质 2、竞争的功能
第一节 竞争的性质及功能 一、竞争的概念 Competition 市场主体为追求有利的市场条件,实现自身既定的经济目标而不断进行相互较量的过程。(市场份额、利润、资源、交易机会等的争夺)
竞争存在的条件: • 市场上存在多元的竞争参与者; • 竞争参与者之间的利益具有内在的制约关系,即一方经济利益的实现或增加对另一方有直接的逆向关系; • 具有实现竞争参与者利益的市场环境,即竞争者的胜败必须由市场体现出经济利益的增减。
市场经济: • 西方通说:通过分散决策的交换,达到资源配置的优化。 • 我国文件:国家宏观调控下由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起基础性作用。
二、竞争的性质 • 竞争既是一个动态的行为过程,也是资源配置的有效机制。
竞争是一个动态的行为过程: • 丛林法则,适者生存,优胜劣汰。 • 私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必须完成从产品到商品的“惊险跳跃”,率先实现技术创新和组织创新。 • 适者生存的市场竞争准则推动了竞争的发展,市场就在这样循环往复的竞争过程中持续,人类社会也就在这样的改进中发展
竞争是资源配置的有效机制 • 资源稀缺(scarcity):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因此必须研究如何有效配置和利用。 • 要让利用资源效率高的市场主体继续获得资源,继续发展;让资源利用效率低的市场主体退出市场。 • 只有开展充分的竞争才能实现。
资源配置(allocation of resources) 市场竞争从表面上看是企业和企业之间的价格或市场的争夺,而本质上则体现为社会资源在不同行业、不同生产经营者之间的流动。通过这种流动,促进了资源的有效利用。
两种不同的方式进行 • 人为的方式 局限:信息不充分、主题不单一; • 市场交换的方式 局限:竞争过渡或者竞争不足 结论:市场经济是较为有效的方式,但是需要调控和规制。
从表面上看,竞争使企业之间的市场争夺,本质上却体现为社会资源在不同部门和生产者之间的流动,通过竞争,达到了合理有效。从表面上看,竞争使企业之间的市场争夺,本质上却体现为社会资源在不同部门和生产者之间的流动,通过竞争,达到了合理有效。 结论:没有竞争就不存在市场经济,竞争构成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素,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制度原则。
二、竞争的功能 • 激励功能:促进社会进步技术 部门内的竞争如何导致资源配置优化 竞争使同一部门的不同生产者的个别劳动时间平均化 为统一的社会价值,以相同的价格出售自己的产品。先进的生产者就能维持和扩大再生产
分配功能:调节社会供求趋于平衡 部门间的竞争如何导致资源配置优化 等量资本要获得等量利润 不同部门的不同利润率必然平均化 资本转移(资源流动)的过程就是资源在不同部门的分配过程。
选择功能:市场主体实现优胜劣汰 一切市场主体任其切削、筛选和“吞噬”
三、竞争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 • 市场主体的独立性 • 市场体系的完善性 • 政府干预的适度性 • 社会保障的完备性
市场主体的独立性(竞争主体) • 利益独立(产权明晰是关键)公有制的误区 • 决策独立 • 责任独立 • 亚当·斯密:理性人假设:个人利益最大化使得社会利益增长(蜜蜂寓言) • 产权明晰稳定社会关系
市场体系的完善性: • 要素市场充分 • 资源自由流动(市场统一开放,进入无壁垒,退出无保护) • 市场结构合理
政府干预的适度性 • 政府干预的必要性(竞争产生与市场相悖的力量:限制竞争和破坏竞争 • 政府干预的适度性( 竞争规则应当符合市场规律) • 球场理论:既要规制,又要精彩
社会保障的完备性(市场竞争的防御工程) • 市场竞争中的弱者保护 • 市场竞争的失败者救济 • 市场竞争突发事件应对
小结: • 竞争使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制度和基本因素,必须全心培育、维护、完善之。 • 没有竞争的经济使低效的经济; • 不加以规范的竞争使破坏经济的竞争。
第二节 竞争理论的发展(见教材) • 一、竞争谱系(完全竞争 垄断竞争 寡头垄断 垄断) • (1)完全竞争理论: 亚当·斯密等新古典经济学 • 必须满足的条件: • 价格的taker而不是maker。 • 市场是按照消费者的意愿进行控制的市场.社会资源按照最优产出并以最高价格投入使用 • 社会福利达到最大化。
(2)垄断(没有竞争) • 独占企业对市场的排他性控制。 • 垄断市场的特征: • 一家企业控制全部市场; • 企业的产品是不可替代的; • 其他企业进入市场存在实质性的阻碍(包括法律的壁垒和效益的壁垒――潜在的进入者没有成本上的优势)(最重要)
垄断的产生原因(种类): • 资源垄断:一家独占某种资源(南非德比尔钻石公司80%) • 自然垄断:一种物品(或者服务)由一个企业生产或提供的成本要低于有竞争者存在情况下生产同样产品或提供同样服务。 • 行政垄断:政府的壁垒,政府给予某企业一种资源独占权,(包括销售商品独家经营、许可证)。
(3) 垄断竞争(靠近完全竞争) • 市场上存在大量厂商,是一个存在竞争的市场; • 存在消费者的偏好差异和生产者之间产品差别使企业及其产品之间互为垄断 • 现实的市场只能是既有竞争、又有垄断的状态,是一种“不完全竞争”的市场,或“垄断竞争”的市场。
寡头垄断(oligopoly),靠近垄断 • 少数企业提供某一行业的全部或大部产品,每家企业对市场的价格和产量都有实质性的影响。 • 相互依赖性强,容易通过共谋而不是单独行动来决定价格和产量,以暗示和默契达成一致。 • 典型案例:囚徒的两难选择。
第二节 竞争理论的发展 • 简要理解各种竞争理论的要点
第二章 竞争法基本理论 • 重点: • 掌握竞争法的概念和特征 • 掌握竞争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竞争法的概念和特征 • 竞争法的概念 • 从功能出发界定:维护市场秩序 政府对偏离竞争机制的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规制的法律 • 从调整社会关系(调整对象)出发界定: • 竞争者之间 • 竞争者与受竞争影响的利益者之间 • 竞争者与竞争行为规制者之间
从法律范围出发界定: 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倾销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以及其它规制市场秩序的法律规范。
竞争法的特征 • 法律关系的纵横交织性 • 法律关系主体的多样性 • 法律关系客体的唯一性 • 主体权力义务的不对等性
法律关系主体的多样性 • 一切与市场竞争秩序有关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公民个人,不特定的主体。 • 市场秩序的生产者或影响者 • 市场秩序的维护者 • 受市场秩序影响的相关利益者
维护经济民主原则 • 保障实质公平原则 • 社会整体效率优先 原则 • 倾斜保护弱者原则 市场规制法基本原则
垄断概述 • 概念 • 从经济学角度,指少数的企业凭借经济实力对生产和市场进行控制,并在一定的领域内从实质上限制竞争的一种市场状态 • 从法学角度各国垄断法中规定的、垄断主体对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进行排他性控制或对市场竞争进行实质性限制,妨碍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或状态 • 分类 • 从垄断者占有市场的情况,分为独占垄断、寡头垄断和联合垄断 • 从法律对垄断的态度从垄断者占有市场的情况,分为经济性垄断、国家垄断、行政垄断和自然垄断 • 从法律对垄断的态度,分为合法垄断和非法垄断
反垄断法概述 • 概念 • 控制市场的行为 • 对市场竞争设置障碍的市场主体的行为 • 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总和 • 规制对象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限制竞争协议 • 企业合并 • 社团组织利用依法独占的地位进行垄断 • 行政性垄断 • 宗旨 • 保护经济主体的自由权利 • 保护消费者权益 • 维护社会分配的正义 • 维护社会的政治民主 • 反垄断法的历史演进 • 反垄断法的产生发展 • 反垄断法产生的理论基础经济理论基础法学理论基础 • 现代反垄断法面临的新挑战
垄断行为之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表现形式 • 不正当的价格行为 • 差别定价 • 强制交易 • 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行为 • 掠夺性定价 • 独家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