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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 台. 舞 台. 103 學年度 大學多元入學說明. 簡依貞 老師. 各入學管道人數比例. 全國 統 計. 微 幅增加. 增加. 遞減. 武陵. 減少. 減少. 增加. 102 學年度各類升大學管道招生名額統計表. 「考試」、「招生」分離. 三項入學管道. 三大考試制度. 繁星推薦入學 個人申請入學 考試入學. 學科能力測驗 指定科目考試 術科考試 104 學年度英語聽力測驗. 學科能力測驗 指定科目考試 術科考試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學科能力測驗. 學科能力測驗. 必修課程. 學科能力測驗 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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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學年度大學多元入學說明 簡依貞 老師
各入學管道人數比例 全國 統 計 微 幅增加 增加 遞減 武陵 減少 減少 增加
「考試」、「招生」分離 三項入學管道 三大考試制度 • 繁星推薦入學 • 個人申請入學 • 考試入學 • 學科能力測驗 • 指定科目考試 • 術科考試 • 104學年度英語聽力測驗
學科能力測驗指定科目考試術科考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學科能力測驗指定科目考試術科考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學科能力測驗五標 依各科全體到考考生成績計算 各科及各項目分為五種標準 ------------------------------------------ 頂標:該科成績位於第88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前標:該科成績位於第75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均標:該科成績位於第50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後標:該科成績位於第25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底標:該科成績位於第12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
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的使用 大學繁星推薦入學 個人申請入學 考試入學 離島及原住民學生保送甄試 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 中央警察大學申請入學 軍校甄選入學 大學進修學士班 部分國外大學 台北藝術大學、東華大學等學士班單招 日本立命館亞洲太平洋大學
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的其餘說明 社會考科中的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三科試題所佔比例相當。 自然考科的試題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份以高一必修課程為主要範圍,考生必須全部作答。第二部份以高二課程為範圍,考生只要答對一定題數,這部分即為滿分。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 由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分2次於102/10/19、102/12/14辦理(今年已在11月11日截止報名) • 成績採等級制,103學年度可納為「個人申請入學」審查資料之一。 • 自104學年度開始本測驗成績納入「繁星推薦入學」、「個人申請入學」、「考試入學」之檢定項目。
繳費(3/3~3/5) • 報名(3/3~3/5) • 公告錄取名單(3/11) • 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截止(3/19)
繁星推薦學群介紹 第一類學群:文、法、商、社會科 學、教育、管理等 第二類學群:理、工等學系 第三類學群:醫、生命科學、農 等學系(醫學系除外) 第四類學群:音樂相關學系 第五類學群:美術相關學系 第六類學群:舞蹈相關學系 第七類學群:體育相關學系 第八類學群:醫學系 • 一~三類組僅可擇一(一~三、八學群)申請 • 四~七學群不可跨學群,僅限藝才班及體育班學生
推薦條件 全程就讀同一所高中、修滿高一高二各學期之應屆畢業生 且高中前四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符合大學之規定 學測成績任一科不得為零分 該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術科成績通過校系之檢定標準
「大學繁星推薦」、「科技院校繁星計畫」等入學方式,高中對同一學生僅能擇一報名。「大學繁星推薦」、「科技院校繁星計畫」等入學方式,高中對同一學生僅能擇一報名。 各高中得增加符合資格之原住民外加推薦名額。 原住民生僅可擇一般生身分或原住民生身分報名,原住民生另分別排定推薦順序(一樣1校1學群至多可推薦2名) 原住民與原住民的申請學生一起比較在校成績、學測分數。 務必注意「外加名額」放在哪個學系,是否為自己想要念的學系
繁星推薦—推薦條件 • 高中對大學每個學群至多推薦2名 • 每名考生僅能被推薦至1校1學群,再自由排序學系 • 藝才班及體育班之學生僅限被推薦至大學第四~第七類 A生 B生 C生 D生 E生 F生 第四類學群 G生 H生 I生 J生 T大學 第一類學群 第二類學群 第三類學群 第八類學群
如高中對同一大學推薦超過1名學生時,必須排定學生之推薦順序如高中對同一大學推薦超過1名學生時,必須排定學生之推薦順序 第四類學群 音樂班學生 T大學 第一類學群 第二類學群 第三類學群 六名學生一起排推薦順序 第八類學群 醫學系 學生如獲推薦第8類學群A校醫學系,並通過第1階段篩選,不得再於個人申請報名A校醫學系。
可以跨組嗎? • 繁星計畫沒有限制一類組只能填第一學群,二類組只能填第二學群。 • 1~3學群都可以報名 • 但須考量各校的分發比序項目,自己是否佔有優勢。
繁星推薦分發比序 • 通過學測檢定標準後。 • 第1比序皆為「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 第2-7項比序由大學依學系性質,自訂學測各單科或總級分,或單科學業總平均成績全校百分比 • 在校百分比 • 英文級分 • 國文級分 • 數學級分 • 英文百分比 • 國文百分比 • 數學在校成績百分比
第1比序統一規定為… 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藝才班及體育班 音樂班、美術班、舞蹈班等藝術才能班(以下稱藝才班)及體育班,其計算「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不列入普通科學生成績 分別就藝才班及體育班計算出音樂班、美術班、舞蹈班、體育班之「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繁星推薦之錄取分發 • 分兩輪分發: • 第一輪分發作業,各大學錄取同一高中學生以1名為限 • 第一輪分發後有缺額之校系進行第二輪分發(不限1名)。 • 故每一大學對每一高中至多錄取6名(不含藝才班、體育班、醫學系學生及原住民外加名額)
第八類學群(醫學系) • 繁星推薦第1類至第7類學群放榜同時, • 公告第8類學群(醫學系)可進入第2階段面試名單。
「錄取生」限制 第一類至第七類學群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不得報名該學年度個人申請管道,亦不得參加該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第一階段篩選 第八類學群錄取生不得參加個人申請統一分發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 未於規定期限內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報名該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招生或四技二專聯合登記分發招生
高中校內推薦作業 各校必須成立推薦委員會 高中對大學每個學群至多推薦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