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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四章. 第五章. 刑法與實例運用. Law & Life. 刑法整體介紹. 第一節. 社會生活與刑法. 第二節. 刑法實例分析與法律適用. 第三節. 影片欣賞. 第. 1. 節. 刑法整體介紹. 刑法的意義. 刑法是規定「 犯罪 」與「 刑罰 」的國內公法,也就是規定何種行為構成犯罪,及犯罪行為應該如何處罰的法律。. 刑法的意義. 2. 1. 01:11. 01:06. 廣義的刑法 泛指一切有規定犯罪與處罰的法規,除了刑法法典    之外 ,尚包括其他一切設有 刑事處罰規定 的法規 。 狹義的刑法 專指現行刑法法典 。. 回上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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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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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四章 第五章 刑法與實例運用 Law & Life 刑法整體介紹 第一節 社會生活與刑法 第二節 刑法實例分析與法律適用 第三節

  2. 影片欣賞 第 1 節 刑法整體介紹 刑法的意義 • 刑法是規定「犯罪」與「刑罰」的國內公法,也就是規定何種行為構成犯罪,及犯罪行為應該如何處罰的法律。 刑法的意義 2 1 01:11 01:06 • 廣義的刑法 • 泛指一切有規定犯罪與處罰的法規,除了刑法法典   •  之外,尚包括其他一切設有刑事處罰規定的法規。 • 狹義的刑法 • 專指現行刑法法典。 回上頁 回主選單 至下頁

  3. 第一節 罪刑法定原則 罪刑法定原則的意義 • 何種行為構成犯罪-犯罪的「構成要件」。 • 犯罪後應處以何種刑罰-犯罪行為之「法律效果」。 • 犯罪與刑罰均應以法律來加以明文規定。 • 罪刑法定原則為刑法最重要、最根本的原則。 • 我國刑法第1條規定:「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亦同。」 1 Part 回上頁 回主選單 至下頁

  4. 第一節 罪刑法定原則 • 例如: • 刑法第320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 」-竊盜罪之犯罪行為。 •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竊盜罪之刑罰。 • 「罪」與「刑」都須明確規定。 • 在罪刑法定主義的原則下,凡是法律沒有規定之行為,就非犯罪行為,當然不得任意加以處罰。 圖 圖 2 Part 回上頁 回主選單 至下頁

  5. 第一節 罪刑法定原則的實質內涵 罪刑法定原則 • 應包含以下原則: • 排斥習慣刑法的適用 • 依當地民情風俗、長久習慣、多數人認可而制定之不成文刑罰,稱為習慣刑法。不能以不成文的習慣刑法作為犯罪科刑的依據。相較刑法的嚴格規定,民法的規範則較為寬鬆。 圖 例如: 「隨地吐痰」的行為在習慣上認為不對,但並不是一種犯罪行為,無法以刑法加以處罰。 圖 • 刑法的效力原則上不得溯及既往 • 行為時若刑法並無處罰之規定,縱使日後法律有所變更,亦不得以日後施行的刑法追溯過去的行為而加以處罰。 3 Part 回上頁 回主選單 至下頁

  6. 第一節 罪刑法定原則的實質內涵 罪刑法定原則 • 刑法否定絕對不定期刑 • 刑法的範圍有明文規定,使法官量刑時有明確標準可循。 例如: 普通搶奪罪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官在此一定的範圍內裁判。 • 刑法禁止類推適用 • 刑法禁止將法律於某案例類型甲明定的法律效果,轉移適用於法律未設規定的案例類型乙之上。 例如: 刑法第321條規定,在「車站」竊盜須加重處罰,但無規定在「機場」竊盜也要加重處罰。法官審判時,不能以車站與機場人潮皆多,易疏忽為理由,判定在機場偷竊也要加重處罰。 4 Part 回上頁 回主選單 至下頁

  7. 影片欣賞(00:30) 第一節 刑法的內容 刑法的內容 • 現行刑法於民國24年公布實施,於民國94年2月2日完成第16次修正。此次修法為變動幅度最大的一次,總則及分則皆有涉及。 • 最後於民國96年完成第17次修正。 • 架構上分成總則編12章與分則編36章。 總則編 • 總則編規定犯罪的一般要件和刑罰的共同原則。 1 Part 回上頁 回主選單 至下頁

  8. 動畫欣賞(04:51) 第一節 犯 罪 刑法的內容 • 犯罪是指觸犯刑事法規,而科以刑罰的有責行為。 • 犯罪行為須具備要件(ㄧ) • 行為人必須有行為 • 行為的構成須具備意思、動作、意思和動作間的因果關係。 • 動作若是被強迫或不是出於自由意思的發動都不是刑法上的行為。 • 行為還可分積極的作為(如:拿刀殺人)與消極的不作為(如:見死不救),二者都可能構成犯罪行為。 • 消極的不作為要構成犯罪,需有義務為前提。例如:父母對子女、醫生對病患。 2 Part 回上頁 回主選單 至下頁

  9. 第一節 犯 罪 刑法的內容 • 犯罪行為須具備要件(二) • 行為必須是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為 • 犯罪行為必須是當時的法律有明文規定,罪與刑才能成立。 • 行為人必須有責任能力 • 責任能力是指負擔刑事責任的能力。 • 刑法第18條規定,行為人年滿14歲即有責任能力。 圖 3 Part 回上頁 回主選單 至下頁

  10. 第一節 犯 罪 刑法的內容 • 犯罪行為須具備要件(三) • 行為人必須有故意或過失 • 原則上,刑法大多處罰出於故意的行為人,而行為人出於過失時,則限於刑法有規定者才罰。 • 行為人必須沒有阻卻違法的是由 • 原本應該加以處罰的行為,有時會因某些事由的存在,而不加以處罰,這些事由稱為阻卻違法事由。 • 阻卻違法的是由必須有法律的明文規定。 圖 4 Part 回上頁 回主選單 至下頁

  11. 第一節 刑法的內容 刑 罰 • 刑罰的目的在於遏阻犯罪並處罰犯罪之人。 • 原則上就是「重罪重罰、輕罪輕罰」。 • 刑罰的種類 可分為單獨處罰的主刑、附隨主刑而處罰的從刑。 圖 5 Part 回上頁 回主選單 至下頁

  12. 第一節 分則編 刑法的內容 • 在刑法理論下,各種犯罪的規定其背後都有一個中心目的,就是這個條文所要保護的「特定法律利益」,刑法上將它稱作「法益」。 • 以犯罪所侵害的法益區分標準,包括: • 侵害國家法益之罪 • 侵害社會法益之罪 • 侵害個人法益之罪 6 Part 回上頁 回主選單 至下頁

  13. 第一節 刑法的內容 分則編 • 侵害國家法益之罪:如內亂、外患罪、妨害國交罪、瀆職罪、妨害公務罪…等。 • 侵害社會法益之罪:如公共危險罪、偽造貨幣罪、偽造文書罪…等。 • 侵害個人法益之罪:如殺人罪、傷害罪、墮胎罪、遺棄罪、妨害自由罪、妨害電腦使用罪等。 圖 7 Part 回上頁 回主選單 至下頁

  14. 第一節 刑事特別法 補給站 刑事特別法 • 刑事特別法是針對特定人、事、時、地之需求,而特別制定的刑法。其效力優先於普通刑法。 • 適用於「特定之人」的特別刑法 例如:陸海空軍刑法、少年事件處理法等。 • 適用於「特定之事」的特別刑法 例如: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適用於「特定之時」的特別刑法 例如:戡亂時期貪污治罪條例、非常時期農礦工商 管理條例。 • 適用於「特定之地」的特別刑法 例如:台灣省內菸酒專賣暫行條例等。 回上頁 回主選單 至下頁

  15. 2 節 社會生活與刑法 • 主要可分成「公共安全」、「公共信用」、「善良風俗」等三大項目。 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 • 公共安全是指社會上多數人的安全。 • 其重要規定如下: • 放火罪 • 放火燒毀建築物、火車、電車等物品,而產生公共危險。 • 依據犯罪人對公共安全危害之程度而有輕重不同的處罰。 1 Part 回上頁 回主選單 至下頁

  16. 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 • 妨害交通罪 • 危害大眾交通工具的往來安全:如:破壞鐵軌、燈塔,攜帶炸彈搭機。 • 危害大眾的往來安全:如:飆車蛇行、酒後駕車。 • 肇事後逃逸:如:開車撞傷人後,為逃避賠償而加速逃跑,成立的前提必須造成他人受傷或死亡。 圖 2 Part 回上頁 回主選單 至下頁

  17. 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 • 妨害公共衛生罪 • 投放毒物而污染環境:丟棄或排放有毒物污染空氣、土壤或水源。如:將工業污水排入河川。 • 對公開販賣的物品下毒:如:先前千面人將氫化物加入蠻牛飲料中,造成「毒蠻牛案」 。 • 違背防疫法令:如:為預防禽流感而頒布法令,但黑心商人卻走私進口疫區禽鳥。 圖 3 Part 回上頁 回主選單 至下頁

  18. 公共信用 名人有話說 公共信用 • 公共信用包括公眾間的信賴秩序以及私人間之互信。 • 違法之行為如下: • 偽造貨幣:未得到授權擅自發行通用貨幣。如:使用影印機自製偽鈔來使用。 • 偽造有價證券:有價證券是指ㄧ切具有財產價值的證券,如公司股票、支票等。而信用卡、金融卡、郵票、車票也同樣是所保護之對象。 • 偽造文書:刑法上的文書是指只要可以持續表示一定意思之文字或符號。 • 文書可分為「公文書」、「私文書」。 • 1.公文書如身分證、車牌。 • 2.私文書如情書、契約書。 圖 回上頁 回主選單 至下頁

  19. 善良風俗 善良風俗 • 善良風俗是指社會上已存在之優良風俗習慣。 • 其重要規定如下: • 妨害風化(ㄧ) • 指侵害社會風氣與國民教化的行為。 • 包括:血親性交、使人為性交、猥褻行為、散佈、播放或販賣猥褻物品。 1 Part 回上頁 回主選單 至下頁

  20. 影片欣賞(01:35) 善良風俗 • 妨害風化(二) 1.血親性交:與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為性交行為,又稱亂倫行為。 2.使人為性交、猥褻行為:意圖以強暴、脅迫等違反他人意願的方法,使他人為性交、猥褻行為。 3.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物品:將足以使一般人產生色慾之物品公然陳列或公開播放給他人觀賞。 圖 2 Part 回上頁 回主選單 至下頁

  21. 善良風俗 • 妨害婚姻及家庭(ㄧ) • 1.妨害他人婚姻 • (1)重婚罪:指在婚姻已有效存在下又與他人結婚。 • (2)通姦罪:指在婚姻有效存在中,與配偶之外的人為和姦的行為。 • 和姦,是指雙方當事人皆心甘情願的姦淫行為,如一夜情、買春等。 3 Part 回上頁 回主選單 至下頁

  22. 影片欣賞(01:19) • 妨害婚姻及家庭(二) 善良風俗 2.妨害他人家庭 (1)和誘罪:是指引誘20歲以下未成年人並經其同意而脫離家庭。 (2)略誘罪:是指未經過20歲以下未成年人其同意而誘騙其離開家庭;而若被誘人未滿16歲就算已經其同意仍成立略誘罪。 3.賭博 刑法上的賭博罪,以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者為限。 4 Part 回上頁 回主選單 至下頁

  23. 3 節 刑法實例分析與法律適用 刑法實例分析與法律適用 實例一 共犯關係 小牛、小虎、小龍三人為好朋友,考試時小牛作弊被馬老師發現,小牛一氣之下以三字經罵老師,之後打電話給兩個好友要教訓老師,小虎一口答應;小龍怕事不答應卻願意出借西瓜刀,之後小虎使用西瓜刀砍傷老師。 1 Part 回上頁 回主選單 至下頁

  24. 刑法實例分析與法律適用 實例一 共犯關係 • 各自的刑事責任 • 小虎-使用西瓜刀砍傷老師的行為,依刑法277條第1項之規定,成立「傷害罪」。 • 小牛-以三字經罵老師依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規定成立「公然侮辱罪」,之後打電話給兩個好友要教訓老師另成立「教唆傷害罪」,屬於刑法上的教唆犯。 • 小龍-提供西瓜刀,成立「幫助傷害罪」,得依傷害罪之刑減輕處罰。 2 Part 回上頁 回主選單 至下頁

  25. 刑法實例分析與法律適用 實例二 既遂與未遂 大飛與美美分手後,大飛以「作法」欲置美美於死,未成功,隨後砍殺美美至重傷,美美就醫後未死,大飛便拔除美美的呼吸器,但不忍又接回去,三個月後,大飛看到美美與男友逛街,一氣之下使用鋼筆將美美刺死。 3 Part 回上頁 回主選單 至下頁

  26. 實例二 既遂與未遂 刑法實例分析與法律適用 • 大飛的刑事責任 • 以「作法」方式-屬於「不能未遂」,依刑法第26條規定,不處罰。 • 砍殺美美,美美被急救成功-美美被急救成功,非大飛之意願,所以屬於「普通未遂」,依刑法第25條規定,減輕其刑。 • 拔除呼吸器,但又接回-因為基於大飛之意願,屬於「中止未遂」,依刑法第27條第1項規定,減輕或免除其刑。 • 以鋼筆將美美刺死-因美美已死,依刑法第271條規定,成立「殺人既遂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4 Part 回上頁 回主選單 至下頁

  27. 刑法實例分析與法律適用 實例三 竊盜、搶奪與強盜之分別 蕉皮、山雞和阿南為籌錢買機票,蕉皮在夜市賣冰,卻為了省電,偷接隔壁攤的電,山雞以飛車方式,趁人不及防備搶得名牌皮包,小黑見狀,將其攔下,山雞卻以小刀刺傷小黑後逃逸,阿南帶武士刀到便利商店大喊「搶劫」,女店員不敢反抗,便得手十萬元現金。 5 Part 回上頁 回主選單 至下頁

  28. 實例三 竊盜、搶奪與強盜之分別 刑法實例分析與法律適用 • 各自的刑事責任 • 蕉皮-在被害人不知情下偷接電,依刑法第320條第1項、第323條規定,成立「竊盜罪」。 • 山雞-趁人不及防備搶得名牌皮包,本依刑法第325條第1項規定,成立「搶奪罪」,但為脫逃而以小刀刺傷小黑,會構成刑法第329條的「準強盜罪」。 • 阿南-帶武士刀到便利商店大喊「搶劫」,使被害人不能抗拒,依刑法第328條第1項規定,成立「強盜罪」。 6 Part 回上頁 回主選單 至下頁

  29. 律 與 生 活 刑法整體介紹 • 竊盜罪在刑法中有明文之規定。 回上頁

  30. 律 與 生 活 刑法整體介紹 • 對不同犯罪的類型給予不同的刑罰 回上頁

  31. 律 與 生 活 刑法整體介紹 民法第1條: 「 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 • 凡民法未規定的民事爭議,皆可採用習慣來加以處理。 回上頁

  32. 律 與 生 活 刑法整體介紹 • 但在道路或公共處所「隨地便溺」,則會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罰錢。 回上頁

  33. 律 與 生 活 刑法整體介紹 刑法第18條規定:「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回上頁

  34. 律 與 生 活 刑法整體介紹 • 阻卻違法的是由及例子 回上頁

  35. 律 與 生 活 刑法整體介紹 刑 罰 從 刑 主 刑 沒 收 罰 金 拘 役 追徵、追繳、抵償 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 死 刑 褫奪公權 資格刑 財產刑 自由刑 生命刑 回上頁 • 刑罰的種類

  36. 律 與 生 活 刑法整體介紹 • 妨害警察執行公務可能會構成妨害公務罪。 回上頁

  37. 律 與 生 活 刑法整體介紹 斷頭台為一執行死刑之器具,用以將犯人的頭斬去。 在法國廢除死刑前,以斷頭台斬首是該國執行死刑之唯一合法方式。 密特朗於1981年當選為法國總統後便廢除了所有由斷頭台執行的死刑。 • 法國最後的死刑-斷頭台 回上頁

  38. 律 與 生 活 社會生活與刑法 • 目前警察取締酒後駕車多以呼氣酒精測試為方法。 回上頁

  39. 律 與 生 活 社會生活與刑法 回上頁 • 毒蠻牛案千面人王進展被捕。

  40. 律 與 生 活 社會生活與刑法 • 擅自更改契約書的內容,小心觸犯偽造文書罪。 回上頁

  41. 律 與 生 活 社會生活與刑法 “Guilt always hurries towards its complement, punishment; only there does its satisfaction lie.” Lawrence Durrell, British writer 犯罪總是以懲罰相補償;只有處罰才能使犯罪得到償還。 ……英國作家 達雷爾 回上頁

  42. 律 與 生 活 社會生活與刑法 • A片、色情書刊等都是屬於猥褻物品。 回上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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