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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年度軍事學校正期班 甄選簡介. 大 綱. 100 年招生成效 入學管道 甄選員額 甄選資格 甄選期程. 報名程序 甄選日期 錄取、 報到 服役規定 協請配合事項. 第 1 頁,共 28 頁. 100 年招生成效. 100 年招生成效. 各校招生成效統計. 資料時間 :100.07.01. 第 2 頁,共 28 頁. 入學管道. 入學管道. 第 3 頁,共 28 頁. 甄選員額. 軍費生. ( 詳如簡章第 1 頁 ). 第 4 頁,共 28 頁. 自費生. ( 詳如簡章第 1 頁 ). 第 5 頁,共 2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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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綱 • 100年招生成效 • 入學管道 • 甄選員額 • 甄選資格 • 甄選期程 • 報名程序 • 甄選日期 • 錄取、報到 • 服役規定 • 協請配合事項 第1頁,共28頁
100年招生成效 各校招生成效統計 資料時間:100.07.01 第2頁,共28頁
入學管道 第3頁,共28頁
軍費生 (詳如簡章第1頁) 第4頁,共28頁
自費生 (詳如簡章第1頁) 第5頁,共28頁
報考資格 報名資格 學歷 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力 年 齡 應屆畢業生 、社會青年 17歲至22歲 79.1.1.至84.12.31 25歲(含)以下 76.1.1.以後出生 *報考飛行生須22歲以下 在營志願役 士官 第6頁,共28頁
體格標準(詳如簡章第5頁) 報考資格 第7頁,共28頁
報考資格 限制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刑之宣告、感訓處分、保安處分、保護處分。但符合「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之1第1項規定或少年時期受緩刑宣告期滿未經撤銷,不在此限。 2.在校期間因品德言行方面有記大過1次以上處分,或經軍事校院開除學籍離校後3年內。 3.軍職人員近3年內因品德違犯風紀案件受記過以上處分者。但連帶處分者不在此限。 4.違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裁定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 5.體格檢查不合「軍事學校正期班學生體檢體格區分表」基準。 6.已屆役齡考生,經役政單位安排接受兵役體檢後,其體位判定為「替代役體位」、「免役體位」或「體位未定」。 第7頁,共28頁
甄選期程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報 名 考 生 體 格 檢 查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網 路 填 表 及 通 信 報 名 寄不 發合 准格 考通 證知 及單 智 指測 定、 項口 目試 考、 試問 卷 面 學試 校、 推專 薦長 甄測 試驗 學 校 推 薦 放 榜 個 人 申 請 放 榜 新 生 報 到 入 學 調 適 教 育 及 入 伍 訓 練 100 11 01 至 100 11 21 101 12 01 至 101 03 02 101 01 17 至 101 01 18 101 03 02 至 101 03 16 101 03 28 101 04 07 101 04 08 至 101 04 09 101 04 13 101 04 25 101 06 25 101 07 02 第8頁,共28頁
報名程序 網路填表 建立考生 體檢資料庫 醫院輸入考 生體檢資料 考生網路 預約體檢 至各體 檢醫院 填寫資料 合格 體檢完畢考生上網填表報名 http://rdrc.mnd.gov.tw/ 不合格 無法登入 完成網路報名資料 列印報名表並簽名 後通信報名 郵寄(採限時掛號) 報名文件及書面審查資料:軍事學校正期班甄選委員會 備齊報名相關表格、資料 第9頁,共28頁
報名程序 體檢注意事項 1.體檢方式:體檢採網路預約方式辦理,請先至「國軍人才招募中心」登錄 (網址:http://rdrc.mnd.gov.tw/) 2.請考生預約體檢時確實選擇「軍事學校正期班」,避免造成無法報名。 3.體檢時間:自100.12.01~101.03.02 4.體檢費用統一收費1200元,由考生自行負擔檢查,結果有疑義須實施延伸性檢查者,依全民健保規定收費。 第10頁,共28頁
體檢注意事項 報名程序 5.體位判定:(體檢後約10個工作天) 初審體位判定:合 格→上網登入報名系統 不合格→無法登入 複審體位判定:合 格→核發准考證 不合格→不核發准考證 6.考生僅限至一家醫院體檢,不得跨醫院重複辦理體檢。 7.考生應妥為保存體檢表正本乙份,於入學報到時繳交錄取單位查驗。 第11頁,共28頁
報名程序 體檢醫院 (詳如簡章第21頁) 第12頁,共28頁
體檢醫院 報名程序 第13頁,共28頁
體檢醫院 報名程序 第14頁,共28頁
報名程序 體檢醫院 第15頁,共28頁
報名 報名程序 第16頁,共28頁
報名文件(詳如簡章第6-7頁) 報名程序 第17頁,共28頁
審查文件書面資料 報名程序 第18頁,共28頁
指定項目甄試 甄試 第19頁,共28頁
放榜 第20頁,共28頁
報到 第21頁,共28頁
入學報到 第22頁,共28頁
軍費生 第23頁,共28頁
自費生 第24頁,共28頁
服役 第25頁,共28頁
協請配合事項 • 有意報考軍事學校之學生務必參加101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 請各校教官協助有意願報考軍校正期班學生儘早完成體檢,避免體檢日期結束前無法預約體檢,造成學生權益損失。 • 請提醒考生甄選資格之國籍規定: 1.大陸地區人民需在台設籍滿20年;港、澳地區人民 需在台設籍滿10年。 2.具雙重國籍者,報到入學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 外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繳交就讀學校登管(未完成 相關確認手續者,仍依規定開除學籍) 第26頁,共28頁
協請配合事項 • 非應屆畢業之役齡男子,報名表須經戶籍地公所役政單位完成體位查核簽署。 • 第二階段共同項目考試地點,由考生於報名表上自行勾選,完成報名後不得要求更改。 • 報名繳交資料: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1份(須含父母戶籍資料並不得以戶口名簿代替,戶籍謄本記事欄記事勿省略)。 • 考生於報名表上選填之志願系(組)一經完成通信報名後,一律不得申請更改及退還;另考生未完成網路報名、考生及法定代理人未於簽名欄親筆簽名及寄送資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報名或判定為不合格件。 第27頁,共28頁
協請配合事項 • 考生填寫報名表時,應詳讀填表注意事項,報名表上聯絡電話欄須留考生及法定代理人聯絡電話,俾利報到或備取生通知作業。 • 學校推薦檢附「就讀學校師長推薦函」須加蓋學校章戳。 • 錄取生如欲報考「101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或其他就學考試者,應於101年5月3日(星期四)下午7時前,完成確認放棄全部錄取資格手續;未完成確認放棄全部錄取資格手續者,報到入學後不得請假參加任何就學考試,若損及考生個人權益,考生或法定代理人不得有異議。 第28頁,共28頁
成績計算方式 校系分則 範例如下:
如有疑義 歡迎來電洽詢 國軍人才招募中心 -0800-00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