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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底泥管理法規架構 及 底 泥管理方案 介紹. 張志偉高級環境技術師. 簡報大綱. 壹、緣起說明 貳、土污法現行底泥管理概念 叁、問題分析 肆、底泥管理策略 伍、具體執行項目 陸、預期 效益 柒、展望. 一、緣起 :. ( 一 ) 前言: 底 泥 :指因重力而沉積於地面水體底層之物質。 底泥污染: 指底泥因物質、生物或能量之介入,致影響地面 水 體 生態環境與水生食物的正常用途或危害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之虞 。. 生物毒性. 生物可利用性. 一、緣起 :. 品質. 底泥. 污染物濃度. 一、緣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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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底泥管理法規架構及底泥管理方案介紹 張志偉高級環境技術師
簡報大綱 壹、緣起說明 貳、土污法現行底泥管理概念 叁、問題分析 肆、底泥管理策略 伍、具體執行項目 陸、預期效益 柒、展望
一、緣起: (一)前言: 底泥:指因重力而沉積於地面水體底層之物質。 底泥污染:指底泥因物質、生物或能量之介入,致影響地面水 體生態環境與水生食物的正常用途或危害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之虞。
生物毒性 生物可利用性 一、緣起 : 品質 底泥 污染物濃度
一、緣起 : • 底泥污染不易採單一移除標準管理,傳統土壤或廢棄物法規無法因應。因此,於99年2月3日修正「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將底泥品質管理相關規範已納入,為保護水體環境維護底泥品質跨出第一步 • 有鑑於法令建立初期亟需指導性計畫,並確立底泥管理目標與事涉各部會之權責分工,故預報院訂定「底泥管理方案」 。 (二)底泥品質管理
二、土污法現行底泥管理概念 評估後毋須整治底泥水體採適當管制及未污染底泥預防措施 相 關 管 制 措 施 國內底泥疏濬工作及水體用途主要屬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故於底泥污染時應由其擬定一套整治計畫 美國底泥品質管理策略 國內底泥品質管理架構
三、問題分析: (一)底泥品質管理制度待整合、部會分工待確立 (二)底泥品質資訊系統亟待建置 (三)本土底泥整治風險評估技術待發展 (四)專業人才待培訓
2.法規研提及 推動策略 四、底泥管理策略
四、底泥管理策略 (二)技術發展面 1.建立本土化技術庫 2.培育訓練專業人力 • (一)管理制度面 • 1.建構完善管理制度及部會分工 • 2.整合部會底泥相關資訊
建構完善管理制度 • 及部會分工 四、底泥管理策略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測底泥備查作業辦法(2013/7/15公告) 底泥品質指標、分類管理及用途限制辦法(2012/1/4公告) 底泥檢測及 資料申報 • 底泥之環境影響與健康風險、技術及經濟效益評估報告撰寫指引 環境影響及風險評估 • 污染底泥整治可行性核可審查原則(草案) 底泥污染監測 污染調查評估 研擬後報院核訂 水體使用管制 污染來源管制 • 底泥整治計畫撰寫指引 底泥整治 整治規劃 及執行 底泥品質管理方案 相關管制措施 • 底泥再利用分類標準(草案) 部會分工 國內底泥品質管理架構
建構完善管理制度 • 及部會分工 四、底泥管理策略 底泥管理策略包括前端污染源頭管控 (廢(污)水及泥沙),以及末端管制污染 實務上本會透過報院之「底泥品質管理方案」作為整合部會分工依據 土污基管會 統合污染底泥管理工作 水保及地礦署 森林及保育署 環資部水及流域司 環資部資源循環司、 化學品及污染管制局 水利事業主管機關 定期防汛疏濬 湖泊、水庫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集水區 泥沙沖刷 Reservoir 非法棄置 River 港灣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灌溉渠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點源污染 Harbor 非點源污染 河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污染水產食品管理 下水道管理單位 農業、衛生主管機關 建管及都發單位
四、底泥管理策略(方法) 工作方法 (一) 完備法令管理規章,維護改善底泥品質 1. 完備管理污染底泥相關法令規章 • 污染底泥管理規範納入土污法修正條文中 • 公告「底泥品質指標之分類管理及用途限制辦法」 • 公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測底泥品質備查作業辦法」及相關行政指引 2. 整合跨機關底泥污染預防相關法規 底泥污染主要源自於廢水、非法棄置廢棄物以及其它非點源污染物的傳輸。為有效維護改善底泥品質: • 各級環保主管機關 加嚴放流水排放標準暨總量管制 •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 針對自然水體污染源積極督導追查污染物排放,以有效杜絕非法排放 • 農業主管機關及工業局 協調落實灌排分離制度 • 各工業局及管理局 強化控管工業區或科學園區內各事業單位廢水或廢棄物之申報、流向、後續處置等行為。
四、底泥管理策略(方法-續) 工作方法 (二) 建構完善監測體系,強化應變處理量能 1. 建立底泥定期檢測相關技術指引及資料管理系統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清查轄下的水域範圍及清單以提供水體管理範圍、辦理底泥品質定期檢測及品質狀況比對評估工作、辦理檢測作業向環保署申報 • 環保署 彙整管理全國底泥品質監測數據資料 2. 建構底泥污染應變標準作業流程 對於底泥檢測發現高於指標上限值同時水中生物體濃度過高者: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調查其可能污染源並需辦理底泥污染水體之禁漁、限制底泥用途等管制工作。
四、底泥管理策略(方法-續) 工作方法 (三) 建立風險管理制度,落實污染底泥管理 1. 建立底泥風險評估方法及管理制度 • 衞生署、農委會 建制本土水產品攝食調查資訊 • 衞生署 透過風險值推算訂定水產品每日食用建議量 • 環保署 採納各項本土水產品攝食建議量資料,納入現行土壤地下水健康風險評估 2. 辦理污染底泥整治可行性評估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綜合考量人體健康風險及生態危害風險,結合污染物之毒性評估,進而評估本土污染底泥危害風險,依風險高低分別評估合宜之後續監測策略。
四、底泥管理策略(方法-續) 工作方法 (四) 提升本土技術能量,強化人員專業能力 1. 發展本土化監測、整治及相關技術能量 環保署協助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強化管理底泥品質之能力,透過多種工作以達精進底泥品質管理相關技術: • 國際交流 • 結合學術界培植國內相關技術 • 長期蒐集最新科技新知 2. 定期辦理相關作業人員之專業訓練 環保署定期辦理多項專業訓練以強化能力: • 國外訓練及場址參訪 • 針對業務執行人員:辦理國內相關專業訓練 • 風險評估業務人員:風險教育及風險溝通工作訓練 • 底泥污染整治技術之教育訓練。
五、具體執行項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五、具體執行項目 透過水體底泥 及生物體的監測調查 (起動值) 後續整治及 管理工作 風險及技術等 評估工作
五、具體執行項目 • 依土污法第六條第六項訂定 • 參考先進國家訂定底泥品質指標為後續管理工作之起動點,而非移除標準 • 作為串連母法中底泥檢測時機及後續評估、整治工作規定依據 • 水體底泥用途除疏濬底泥用於土方或建材等用途外,均與其所在水體之用途息息相關 底泥品質指標之分類管理及用途限制辦法
五、具體執行項目 分類管理及用途限制辦法 架構概念
底泥品質指標項目 五、具體執行項目
底泥採樣方法 五、具體執行項目 • 重金屬分析: • 係採用環檢所中華民國101年7月31日生效 • 廢棄物及底泥中金屬檢測方法-酸消化法M353.01C • 而不是海拋底泥的M319.10C 及土壤採用的S321.63B • 底泥採樣: • 係採用環檢所中華民國101年7月15日生效 • 底泥採樣方法S104.31B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測底泥品質備查作業辦法 五、具體執行項目 (一)訂定目的 • 底泥品質調查為底泥管理工作之基礎,藉由本辦法之施行,各級主管機關可充分掌握我國特定地面水體之底泥品質及污染潛勢資訊,據以強化水域環境維護工作 • 於辦法中規範底泥品質系統性調查及資料庫定期申報之作業方式,並加強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於水體管理之責任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測底泥品質備查作業辦法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測底泥品質備查作業辦法 五、具體執行項目 (二)法源依據及適用範圍 • 法源依據: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六條第七項規定訂定(第一條) • 適用範圍:河川、灌溉渠道、湖泊、水庫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特定地面水體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第二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測底泥品質備查作業辦法 五、具體執行項目 (三)檢測週期及採樣布點規定 (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 以五年為一循環週期定期辦理,採樣檢測作業應於枯水期(調查水體所在區域雨量相對較少)之期間辦理。 • 採樣布點依水體類別規範: • 河川底泥於中下游感潮區與平原區河段設置,並以河口、河川主流與支流匯流處為原則,主流設置至少三處、支流設置至少一處。 • 灌溉渠道底泥以幹線或支線末端為原則。農地土壤有污染疑慮者,優先定檢渠道入水口底泥。 • 湖泊及水庫底泥設置至少三處,應涵蓋入水口及取(出)水口。 • 定期檢測作業開始三個月前,提送計畫書送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後執行。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水體底泥品質檢測5年規劃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水體底泥品質檢測5年規劃表 五、具體執行項目 • 已於102年9月4日由本署公文發送至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說明: • 依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測底泥品質備查作業辦法」第四條辦理底泥採樣布點規劃。 • 依據各類水體底泥採樣調查優先順序說明,規劃各水體底泥品質調查優先順序。 • 請考量各機關執行底泥品質調查時之預算編列、人力調配等因素,妥善執行5年規劃。
各類水體底泥採樣調查優先順序說明 五、具體執行項目
水 體 代 碼 水源保護區與否 測 站 座 標 採 樣 日 期 檢測項目及結果 相關檔案及資料 管 理 單 位 測 站 名 稱 測 站 地 點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測底泥品質備查作業辦法 五、具體執行項目 • 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以網路定期申報底泥品質檢測資料 • 應於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完成前一年度資料申報。 (四)申報備查作業程序及申報時機 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 底泥品質資料庫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測底泥品質備查作業辦法 五、具體執行項目 (五)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其他應遵行規範 • 除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外,應委託許可檢測機構辦理。 • 應考量水體環境管理、污染潛勢監測、長期性監測資料建立等因素綜合評估,選定底泥採樣點。 • 為評估水體水質與底泥品質之關連性,得將採樣點設置於既設之水質監測站。 • 水體明顯變化、潛在污染源注入處或民眾活動區域,應考量增設採樣點。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測底泥品質備查作業辦法 五、具體執行項目 (六)不適用本辦法之特定水體範圍 • 免依本辦法辦理底泥品質定期檢測及申報作業水體 • 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屬戊類水體者。 • 依水利法規定辦理定期清淤作業,或無法取得具代表性之適當樣品者(如底泥厚度過淺)。 • 其他經中央或直轄市、縣(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位於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保留區、野生動物保護區或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等法定保護區範圍內之各類水體。
水 體 代 碼 水源保護區與否 測 站 座 標 採 樣 日 期 檢測項目及結果 相關檔案及資料 管 理 單 位 測 站 名 稱 測 站 地 點 五、具體執行項目 • 整合部會底泥相關資訊 • 掌握國內各類水體底泥品質資料,結合其它環境資訊資料庫建置底泥決策支援系統 • 標的資料庫—土壤及地下水管理資訊系統(SGM) • 整合資訊管理系統 • 網頁型資料庫 • 統合管制及整治資訊 • 區分主管機關管理權限 • 未來底泥亦納入SGM中,內容主要涵蓋: • 底泥品質申報資料管理 • 底泥污染場址管理 • 陸續辦理資料庫整合擴充相關作業 底泥品質資料庫
五、具體執行項目 雨水管線 渠道 污水管線 水區水體分類 水列管事業大門口 河川水質測站 水列管事業放流口 河川流量測站 工業區 集污區排入點
五、具體執行項目 • 掌握國內各類水體底泥品質資料,結合其它環境資訊資料庫建置底泥決策支援系統 • 建制本土化健康風險及生態風險評估參數資料庫 • 針對各種技術辦理模廠測試,了解技術的實際可行性與經濟效益,供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評估使用技術之依循。 • 建立本土化技術庫
五、具體執行項目 • 水體底泥污染模式 • 藉由模式進行各項整治方案情境模擬,配合整治條件,量化評估污染改善效益,提供最佳決策方案 • 本土化底泥生物毒性試驗方法 • 快速提供污染底泥對生物體潛在毒性資訊 • 底泥地球物理探測技術 • 可快速掌握底泥分布概況,從而概估具危害特性之底泥數量
五、具體執行項目 • 結合學術界資源,推動國內底泥相關技術研發中心,並鼓勵國內底泥整治相關機構及學術研究單位合作進行技術研發工作,例如成立底泥技術研發中心提昇本土化底泥管理及污染整治技術之能量 • 建構我國底泥專業證照制度,規劃在職訓練課程,提升我國土水產業從業人員專業能力,與各大專院校推動建教合作等。 • 培育訓練專業人力 污染模擬 毒性測試 環境經濟 底泥技術 研發中心 物理 化學參數 GIS
六、預期效益 • 完備相關子法及行政指引 • 確定部會分工原則暨整合部會資源 • 建立底泥決策支援系統 • 完成底泥生態及人體健康風險評估架構 • 建立底泥生物急毒性及慢毒性試驗方法 • 建構水理水質模式模擬水質與底泥交互作用 • 開發地球物理探測底泥技術 • 建構國內污染底泥調查與整治技術發展藍圖 • 成立人員訓練與技術研發中心
七、展望 • 維護國民生活環境健康 • 落實底泥品質永續管理 • 發展在地有效技術,推展底泥整治產業 • 最終達到泥淨、水清、魚游、人快活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