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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 业务说明. 安全文明施工费审核. 《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印发 《 山东省 <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 实施细则 》 的通知的通知 》 (青建管字 〔2006〕2 号 ) 《 关于做好我市建筑安装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审核工作的通知 》 (青建管标定字 〔2006〕1 号 ) 《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监管的通知 》 (青建管标定字 〔2008〕1 号) 业务咨询电话: 0532-85063620. ●管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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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 业务说明
安全文明施工费审核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青建管字〔2006〕2号 ) 《关于做好我市建筑安装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审核工作的通知》(青建管标定字〔2006〕1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监管的通知》(青建管标定字〔2008〕1号) 业务咨询电话:0532-85063620
●管理对象: 2006年2月1日以后在我市辖区范围内的新开工建筑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办理安全报监手续的同时,由申报人将可证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情况的相关资料,报送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报送资料: 1.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审核单》原件 一式两份。 (下载链接: http://123.234.82.8/news/down/bzde_neiye/xgbgxz.htm) 2. 投标报价书正本或副本原件一份。 3. 银行进账单(或银行对账单)的原件。 4. 发票的原件。 5. 银行专项账户的证明材料。 (首次申报或专项账户变更的情况须提报该项材料)
●审查内容及注意事项: 1. 《审核单》中的金额以“元”为单位,填写时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 工程基本信息栏中,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的内容应与中标通知书内容一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填写全称。 3. 安全文明施工费确认情况栏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应由施工单位造价专业人员根据投标报价书进行填写。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对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审查内容及注意事项: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和安全施工费。采用消耗量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计取执行当期发布费率。采用其他计价方式的,按施工组织设计拟采取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计算费用,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确认,但不得低于工程总造价的3%。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和安全施工费应按发布计费程序及费率全额计取,不允许缺项及漏项;若出现缺项及漏项,应在不调整总价的情况下全额计取。
●审查内容及注意事项: 4.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的造价专业人员应注册在本单位,并对相应费用进行复核后加盖执业印章。 若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或代建单位)进行造价控制的,建设单位造价专业人员执业印章处可加盖负责本项目造价控制的咨询单位(或代建单位)造价专业人员执业印章,应另行提供建设单位、咨询单位(或代建单位)签订的造价咨询合同。
●审查内容及注意事项: 5.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情况栏中,建设单位应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全额存入施工企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账户。专项账户开户行名称及账号应与施工单位备案的专用账户一致。进账单和发票的关系双方应为中标通知书中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账单和发票的金额应与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和安全施工费的费用总和金额相一致。
●审查内容及注意事项: 6. 第一次申报安全报监的施工企业,以首次进账账户作为施工企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账户。施工单位仅由因银行账户撤消或查封时,可申请另行开设新的专用账户。申报审核单时,应同时提交银行出具的原备案专用账户不能正常的证明材料和施工单位申请设立新的专用账户的申请。
●相关罚则: 根据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关于印发《建设开发单位建筑市场行为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青建管工字〔2012〕27号) 第九款第(八)条,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拨付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的,考核时每次扣20分。 根据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考核办法》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2〕115号)第十三款第(十二)条,施工企业未设立安全文明施工费专项账户或未实行专户核算、专款专用的,每次扣5分,一年内参加投标时每次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