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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纳税实务 》. L. I. 模块八 行为税类涉税业务. D. 1. 相关知识. 2. 印花税的计算. 3. 印花税申报与缴纳. 项目一 印花税 涉税业务. 任务描述. 苏州瑞德通讯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 2008 年 2 月开业,注册资金 220 万元,当年发生经济活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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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实务》 L I 模块八行为税类涉税业务 D
1 相关知识 2 印花税的计算 3 印花税申报与缴纳 项目一 印花税 涉税业务
任务描述 苏州瑞德通讯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2月开业,注册资金220万元,当年发生经济活动如下: (1)领受工商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各一份; (2)建账时共设8个账簿,其中资金账簿中记载实收资本220万元; (3)签订购销合同4份,共记载金额280万元; (4)签订借款合同1份,记载金额50万元,当年取得借款利息0.8万元; (5)与广告公司签订广告制作合同1份,分别记载加工费3万元,广告公司提供的原材料7万元; (6)签订技术服务合同1份,记载金额60万元; (7)签订租赁合同1份,记载租赁费金额50万元; (8)签订转让专有技术使用权合同1份,记载金额150万元。 如果你是该公司的会计,就上述公司的行为该缴纳的印花税是多少,又该如何缴纳?
任务分析 通过任务描述,本任务主要涉及印花税的相关知识。印花税内容较多,针对不同的应税凭证在税率、计税依据等方面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只要充分区分不同的应税凭证才是解决本任务的关键。
基本概念 纳税人 税目 税率 优惠政策 相关知识
基本概念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是一种具有行为税性质的凭证税,凡发生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就必须依照印花税法有关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印花税具有覆盖面广,税率低、税负轻,纳税人自行完税等特点。
立合 同人 立据 人 立账 簿人 使用 人 领用 人 纳税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并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在中国境内
税目 • 8.借款合同 • 9.财产保险合同 • 10.技术等合同 • 11.产权转移书据 • 12.营业账簿 • 13.权利,许可证照 • 1.购销合同 • 2.加工承揽合同 •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 • 5.财产租赁合同 • 6.货物运输合同 • 7.仓储保管合同 五大类十三个税目 (一)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1.比例税率: ① 适用0.05‰税率的为“借款合同”; ② 适用0.3‰税率的为“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 ③ 适用0.5‰税率的为“加工承揽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簿; ④ 适用1‰税率的为“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⑤ “股权转让书据”适用1‰税率,且为单向征收,即卖出时征收,买入时不征收。 2.定额税率 “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税目中的其他账簿,适用定额税率,均为按件贴花,税额为5元。 税率
优惠政策 • 八个方面 1、对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但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则应另贴印花。 2、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 3、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 4、对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5、对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税 6、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 7、对农牧业保险合同免税 8、对军事物资运输凭证、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凭证、新建铁路的工程临管线运输凭证等特殊货运凭证免税
印花税的计算 • 1.计税依据 • (1)一般规定 •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各种应税凭证上所记载的计税金额。 • (2)特殊规定 • 2.应纳税额的计算 •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或应税凭证件数)×适用税率
印花税申报与缴纳 • ①纳税方法 • 印花税按照应纳税额大小,纳税次数多少以及税源控管需要,分别采用自行贴花、汇贴或汇缴、委托代征三种征收办法。 • ②法律责任 • ③纳税环节:印花税应当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 • ④纳税地点: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 • ⑤纳税申报 • 印花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印花税纳税申报表》。
纳税方法 印花税的纳税办法,根据税额大小、贴花次数以及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分别采用以下三种纳税办法。 (1)自行贴花办法 (2)汇贴或汇缴办法 (3)委托代征办法
会计处理 企业缴纳的印花税,一般不会发生应付未付税款的情况,也不需要预计应缴税款额。为了简化会计处理,在缴纳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印花税”;企业购买印花税票时,按实际支付的印花税款项,借记“管理费用”。 例:甲汽车制造厂与乙服装厂订立以货易货合同,甲提供给乙汽车2辆,价值25万元,同时购买乙生产的价值相当的工作服,货款相抵。购销合同税率0.3‰。
甲乙均为纳税人 • 应纳税额=250000* 0.3‰ =150(元) •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150 • 贷:银行存款 150
任务实施 (1)计算领受权利许可证照应缴纳的印花税: 应纳税额=3×5=15(元) (2)计算设置账簿应缴纳的印花税: 应纳税额=7×5+2200000×0.5‰=1135(元) (3)计算签订购销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应纳税额=2800000×0.3‰=840(元) (4)计算签订借款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应纳税额=500000×0.05‰=25(元) (5)计算签订广告制作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应纳税额=30000×0.5‰+70000×0.3‰=36(元) (解释:广告制作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原材料金额与加工费在合同中分别列明的,原材料和辅料按购销合同计税,加工费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二者合计为应纳税额。) (6)计算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应纳税额=600000×0.3‰=180(元) (7)计算签订租赁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应纳税额=500000×1‰=500(元) (8)计算签订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应纳税额=1500000×0.5‰(按产权转移书据纳税)=750(元) 那么,该公司又该如何缴纳印花税呢?纳税人书立、领受或者使用印花税法列举的应税凭证的同时,纳税义务即已产生,应当根据应纳税凭证计算的应纳税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并加以注销或划销,纳税义务才算全部履行完毕。
1 相关知识 2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 3 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与缴纳 项目二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算与申报
基本概念 纳税人 税率 优惠政策 相关知识
基本概念 •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 • 负有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 • 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以下简称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税率 • 城建税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设置三档差别比例税率,即: 城市市区,7% 县城、建制镇,5% 不在上述地区,1%
优惠政策 • 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但因城建税具有附加税性质,当主税发生减免时。城建税相应发生减免。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 • 1.计税依据 • 城建税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计税依据,但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 2.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与缴纳 • 1.纳税环节 • 城建税的纳税环节实际就是纳税人缴纳“三税”的环节,纳税人只要发生“三税”的纳税义务,就要在同样的环节分别计算缴纳城建税。 • 2.纳税地点 • 城建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三税”同时缴纳。纳税人缴纳“三税”地点就是该纳税人缴纳城建税的地点。 • 3.纳税期限 • 城建税的纳税期限与“三税”的纳税期限一致。 • 4.纳税申报与缴纳 • 纳税人应按规定填报《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申报表》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会计处理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 1.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时,应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 • 2.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时,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交而未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例:某市区企业2011年3月缴纳增值税10万元,营业税3万元,增值税滞纳金0.1万元。例:某市区企业2011年3月缴纳增值税10万元,营业税3万元,增值税滞纳金0.1万元。 • 应纳城建税=(10+3)*7%=0.91(万元) • 教育费附加= (10+3)*3%=0.39(万元) •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9100 • 贷:应交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9100 •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3900 • 贷:应交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3900
1 相关知识 2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3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与缴纳 项目三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基本概念 纳税人 征税范围 税率 优惠政策 知识准备
基本概念 •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分等定额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 •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征税范围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土地。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优惠政策 • 1.法定免缴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 2.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1)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计税单位为平方米。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 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 ②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 ③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后再作调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 (2)计算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规定的税额按年计算,分期纳税。 • 年度应纳税额=应税土地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 月(或季、半年)度应纳税额=年度应纳税额÷12(或4、2)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期限 纳税地点 纳税申报与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与缴纳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①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纳税。 • ②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纳税。 • ③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纳税。 • ④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纳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纳税。 • ⑤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纳税。 • ⑥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纳税。
纳税期限 •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一般按月,季或半年征收一次,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纳税地点 • 土地所在地
申报与缴纳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会计处理 • “管理费用” •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例:某公司与政府机关共同使用一栋共有土地使用权的建筑物。该建筑物占用土地面积2000平方米,公司与机关的占用比例为4:1,该公司所在市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为5元/㎡。例:某公司与政府机关共同使用一栋共有土地使用权的建筑物。该建筑物占用土地面积2000平方米,公司与机关的占用比例为4:1,该公司所在市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为5元/㎡。 • 土地使用税=2000*4/5*5=8000(元) • 借:管理费用 8000 •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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