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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運會 田賽簡報. 重要事項. 帶備防晒用品 ︰ 如太陽油、帽 因場地空曠,請多穿衣服. 處理兼項. 若參賽者同時間涉及田賽及徑賽,有關運動員須先行向田賽裁判報到及請假,再往徑賽召集處報到 因召集及等候徑賽需時,盡可能先讓運動員優先試跳後,才往召集處報到 若運動員於徑賽後可返回場地繼續作賽,但已過的輪候次序不被補回. 通則 ( 除跳高外 ). 所有比賽均要每次量度 確保場地沒有其他人士方可讓運動員試跳 ( 擲 ) 參賽者少於八人,每人可有六次試跳,超過八人,則每人初賽有三次試跳 ( 擲 ) ,成績最好的可再試三跳 ( 擲 ) 不論初賽或決賽,成績均作計算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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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項 • 帶備防晒用品︰如太陽油、帽 • 因場地空曠,請多穿衣服
處理兼項 • 若參賽者同時間涉及田賽及徑賽,有關運動員須先行向田賽裁判報到及請假,再往徑賽召集處報到 • 因召集及等候徑賽需時,盡可能先讓運動員優先試跳後,才往召集處報到 • 若運動員於徑賽後可返回場地繼續作賽,但已過的輪候次序不被補回
通則(除跳高外) • 所有比賽均要每次量度 • 確保場地沒有其他人士方可讓運動員試跳(擲) • 參賽者少於八人,每人可有六次試跳,超過八人,則每人初賽有三次試跳(擲),成績最好的可再試三跳(擲) • 不論初賽或決賽,成績均作計算名次 • 決賽試跳(擲)次序︰ • 運動員會依排名之倒序作賽,即在初賽時的試跳(擲)成績最佳者,將排在最後一位試跳(擲)
成績處理 在田賽項目,除跳高外,如成績相等,應以其次優成績判定名次;如次優成績仍相等,則以第三較優成績判定,餘此類推 如仍相等,並涉及第一名時,令成績相等的運動員按原比賽順序,進行新的一次試跳(擲),直到決出名次為止 每名運動員應以其最好一次試跳(擲)成績,包括因第一名成績相等而進行決名次賽的成績,作為其最後的決定成績 所有賽果必須交往中央的紀錄室(位置終點處的玻璃門) 6
田賽︰跳遠 • 賽前先翻鬆及填平沙池,確保運動員軟著陸 • 犯規︰ • 起跳時或後身體觸及起跳線前方地面者 • 在起跳線兩端之外起跳 • 完成試跳,在著地區向後行 • 使用任何翻騰動作 • 落地時,身體任何部份觸及著地區以外地面,而該點較其跳落在著地區之位置為近
三級跳遠 在助跑後,向前連續三次跳躍,順序是一次單足跳、一次跨步跳和一次跳躍 單足跳時應用起跳腿落地,跨步跳時用另一條腿落地,然後完成跳躍動作 運動員在跳躍中擺動腿觸地不應視為試跳失敗 比賽規則和成績的丈量與跳遠相同 用左腳起跳為例,跳躍順序為:左-左-右-落在沙池 8
起 跳 • 身體任何部位不能觸及起跳線以後地面,上圖XY 為起跳線
起跳失敗及成功原因 • (3) (2) (6) 接觸起跳線後地面,被判失敗。 • (7) 在起跳線前,但在起跳板旁起跳,被判失敗。 • (1) 部份在起跳板及部份在板旁,是合法的。 • (4) (5) 在起跳線前起跳,是合法的。 助 跑 • 在助跑中,跑離跑道或接觸到界線,是准許的。
如何量度成績 • 從運動員身體任何部份觸地的最近點量至起跳線或起跳線的延長線,丈量線應與起跳線或其延長線垂直。
田賽︰跳高 起始高度 • 達標分高度以下的6cm開始,始後每次升高3cm 試跳失敗︰ • 橫桿在試跳中跌下 • 身體觸及兩架間或兩支架外的地面包括其著地區(唯若裁判應為並未因此得益,則可以不判以為失敗) • 未有單腳起跳
成績計算︰ • 越過成績相同之高度而試跳次數最少之參賽者為勝 • 若仍無法分辨,則以整個比賽中,試跳失敗次數最少之參賽者為勝 • 若仍無法分出第一名,裁判應在試跳失敗中選其中最低之高度,再給予一次試跳機會 • 如仍不能不出勝負,則升高或降低2cm予選手試跳,直至分出勝負
參賽者 試跳記錄 全賽中 失敗次數 決勝試跳記錄 名次 1.63M 1.66M 1.69M 1.72M 1.72M 1.70M A XO O XO XXX 2 X 0 1 B XO - XO XXX 2 X X 2 C XO X XO XXX 3 3 跳高: 名次表(1)
參賽者 試跳記錄 全賽中 失敗次數 名次 1.63M 1.66M 1.69M 1.72M 1.75M 1.78M 1.81M A XO XXO XO XXO XX- O XXX 8 1 B XO - XO XXO XO XO XXX 6 3 C XO X XO O O XXO XXX 5 4 D - - O XO X- XO XXX 3 2 跳高:名次表(2)
投擲項目規則 a. 運動員可從任何方向進入投擲圈或助跑道。 b. 在使用投擲圈的項目,運動員必須在投擲圈內從靜止姿勢開始進行投擲。 c. 允許運動員觸及鐵圈的內側。在鉛球項目,更允許觸及抵趾板的內側。 d. 運動員在投擲中,如作出下列事項,將被判犯規: (1) 進入投擲圈開始投擲,身體任何部份觸及鐵圈上緣或圈外地面。 (2) 在鉛球項目,身體任何部份觸及抵趾板的上緣。 (3) 在標槍項目,身體任何部份觸及投擲弧或助跑道的界線、或助跑道以外地面。 17
運動員不能離開投擲圈或助跑道,直至器械落地後方可,並要符合以下條件︰運動員不能離開投擲圈或助跑道,直至器械落地後方可,並要符合以下條件︰ 18
器械著地的規則: 若鉛球、鐵餅、鏈球的球體或標槍的槍尖最先觸地點 接觸到著地區的角度線或線外地面,將判失敗。 在標槍項目,槍的金屬槍尖先於標槍的其他部位觸地,投擲方為有效。 20
標槍 a. 投擲時應握在把手處,從肩部上方或投擲臂的上方擲出,不得拋或甩,不得採用非傳統姿勢進行投擲 b. 只有標槍的金屬槍尖先於標槍的其他部位觸地,投擲方為有效 c. 投擲時,在標槍出手以前,身體不得完全轉向背對投擲弧 23
田賽︰鉛球 • 開始推擲動作時,身體任何部位不得觸及鐵圈及抵趾上緣或投擲圈外之地面 • 鉛球未著地,不得離開推擲圈。離開時,第一次觸及的鐵圈上緣或推擲圈外地面,必須完全在白線或其延長線後面
應用單手將鉛球從肩部推出 當運動員進入圈內開始投擲時,鉛球應貼著或靠近頸部或下顎 推球過程中不得將鉛球移至肩部以下或移至肩軸線後方 26
田賽︰鐵餅 • 規則︰ • 除投擲預備位置及姿勢規則外,所有鉛球規則均通用於鐵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