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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企业年金及税递型养老保险税优政策建议. 二 0 一四年四月. 龚刚 现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 劳动部第一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评审专家. 目录. 企业年金发展概况 企业年金改革建议. 中国企业年金发展情况. 数据来源:人社部网站 《 全国企业年金业务数据摘要( 2013 年度) 》. 中国 企业年金发展情况. 数据来源:人社部网站 《 全国企业年金业务数据摘要( 2013 年度) 》. 中国 企业年金人均资产增长情况. 数据来源:人社部网站 《 全国企业年金业务数据摘要( 2013 年度) 》. 中国 企业年金历年投资收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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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企业年金及税递型养老保险税优政策建议 二0一四年四月
龚刚 • 现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 • 劳动部第一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评审专家
目录 • 企业年金发展概况 • 企业年金改革建议
中国企业年金发展情况 数据来源:人社部网站《全国企业年金业务数据摘要(2013年度)》
中国企业年金发展情况 数据来源:人社部网站《全国企业年金业务数据摘要(2013年度)》
中国企业年金人均资产增长情况 数据来源:人社部网站《全国企业年金业务数据摘要(2013年度)》
中国企业年金历年投资收益情况 数据来源:人社部网站《全国企业年金业务数据摘要(2013年度)》
2013年企业年金基金分行业投资份额 • 企业年金实际运作资产5783.60亿元 不要这张片子,换一张片子,介绍受托、账户、投资管理保险业的份额,说明一下优势。 集合计划中保险公司发起集合计划占比,产品数、企业数和职工数,说明保险公司在服务中小企业的优势
2012-2013年国家层面组织研究中国社会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方案。2012-2013年国家层面组织研究中国社会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方案。 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将有实质进展。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 “制定实施免税、延期征税等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过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12月6日财税〔2013〕103号发布:行业期待已久的个人税收递延政策终于破冰。 人社监司〔2013〕85号和〔 2014 〕 4号发布:为贯彻实施个人税收递延政策,对部分操作问题进行进一步明晰。 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出台 • 2013年12月6日,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3]103号) ,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确立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实行EET税收模式。
弥补了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空白。 确立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实行EET税收模式,对企业年金发展有战略意义。 解决了企业年金管理不顺畅、企业年金税收模式不适应企业年金发展等问题。 企业年金税优政策的重大意义 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694号文和9号公告同时废止
我国处于养老金市场发展的起步阶段 中美养老金市场规模与结构 注:数据更新至2012年底。中国政府设立养老金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1.1万亿元)与基本养老保险结余资金(2.4万亿元)总和;中国雇主设立养老金主要指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基金规模6034亿, 2012年底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保费规模达到1227亿元,总计约为0.4万亿。美国数据来源ICI2012年度报告 数据和出处再核对 1、从规模来看,中国养老金市场规模明显偏小,储备不足,难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美国仅IRA账户资产就远高于中国全部的养老金总资产。 2、从市场所处的发展阶段来看,美国养老金市场政策支持力度大,已经处于成熟阶段,中国私营养老金市场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
目录 • 企业年金发展概况 • 企业年金改革建议
建议一:进一步扩大个人缴费享受税优比例或额度建议一:进一步扩大个人缴费享受税优比例或额度
建议一:进一步扩大企业年金个人缴费享受税优比例或额度建议一:进一步扩大企业年金个人缴费享受税优比例或额度 • 美国401k计划的核心是给予个税递延的方式刺激职工个人缴费为主,企业配比缴费为辅。我国企业年金缴费基本上是以企业缴费为主(5%-8.33%),职工个人不缴费甚至只是象征性缴费,通常是职工工资的1%或者10元。 • 我国给予年金个人缴费税优的比例和额度较美国401k计划相比都是比较低的,建议未来我们的政策重点还是还鼓励和引导职工个人缴费,未来我国尽快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税制改革,进一步提高职工个人缴费的税优比例至8%-12%,取消个人缴费基数300%封顶的限制,或者设置一定缴费额度上限,缴费额度上限可根据社平工资增长率定期调整公布,并对于50岁以上的人允许额外增加个人缴费税优额度,比如20000元/年,鼓励年龄较大的人加速积累养老金。
建议二:推出简易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计划 据统计,目前中国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占全部职工比重还不到10%,与美国401k计划覆盖50%的职工差距甚远。建议借鉴和学习美国简易401k计划(simple 401k),推出中国版简易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计划,简化年金方案备案和建立程序,降低门槛,加大个人所得税税优力度吸引更多中小型企业加入企业年金计划。 • 个税递延最大优势是将缴税时点向后推移,对个人缴费部分的刺激增大。因此,建议推出简易年金计划,通过个税税优政策推动个人缴费,辅以企业缴费,降低中小企业缴费负担,提高中小企业年金参与水平,有效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与集合计划的比较 数据来源:人社部网站《全国企业年金业务数据摘要(2013年度)》 • 目前,我国年金多以单一计划为主,备案要经过多重审核,流程繁琐,限制了中小企业加入。 • 集合计划发展速度缓慢,资产规模远远低于单一计划,效率和规模优势尚未体现出来。 • 单一计划企业数、职工数增长分别为16.49%,9.9%,集合计划仅为6.98%,3.82%。(职工人数好像不对,再核对,总数应该有2000多万人)
建议三:有效扩大市场供给,促进第二支柱发展建议三:有效扩大市场供给,促进第二支柱发展 人社部自2005年、2007年两次批准37家金融机构59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连续七年没有新批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此次税优政策出台,年金市场将有效扩容,因此建议给予符合条件的人寿保险公司参与经办简易企业年金计划资格,有效扩大市场供给,促进第二支柱发展。 1、对于人寿保险公司的条件可以考虑设定最低资本金和最低偿付能力的要求,相关标准由人社部会同保监会共同制定。 2、提出申请的人寿保险公司由人社部组织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评审专家审定,此类入围的人寿保险公司仅限于开展简易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业务,不得开展单一计划业务,可以开发简易企业年金、职业年金集合计划向人社部登记备案。 3、所有投资组合均需要引进托管银行进行资产托管,同时要求必须有三家以上外部投资管理人提供的投资组合供计划参与者选择。 4、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均与人社部集合计划信息披露要求保持一致。
政策建议二:有效扩大市场供给,促进第二支柱发展政策建议二:有效扩大市场供给,促进第二支柱发展 • 建议给予符合条件的人寿保险公司参与经办简易企业年金计划资格。 1、对于人寿保险公司的条件可以考虑设定最低资本金和最低偿付能力的要求,相关标准由人社部会同保监会共同制定。 2、提出申请的人寿保险公司由人社部组织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评审专家审定,此类入围的人寿保险公司仅限于开展简易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业务,不得开展单一计划业务,可以开发简易企业年金、职业年金集合计划向人社部登记备案。 3、所有投资组合均需要引进托管银行进行资产托管,同时要求必须有三家以上外部投资管理人提供的投资组合供计划参与者选择。 4、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均与人社部集合计划信息披露要求保持一致。
政策建议四:建议尽快给予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享受递 延税优政策,促进第三支柱发展 加一张上海个税递延试点进展描述,前期所做工作的描述 现阶段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覆盖的人群有限,还有很多单位没有建立年金计划,因此建议第二支柱与第三支柱个人享受税优的比例或者额度可以打通,如果职工个人参加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个人缴费没有达到税优上限的比例或者额度,职工可用差额部分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依然享受个税递延的优惠支持。如果职工所在单位没有建立年金计划的,可以全部比例或额度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通过个税递延政策的支持,促进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以实现三支柱平衡发展。
美国IRA计划覆盖率 数据来源:ICI《 2013 Investment Company Fact Book》 • 截止2012年底,约40%的家庭拥有IRA计划。
美国养老金资产分布情况 数据来源:ICI《 2013 Investment Company Fact Book》 • 截止2012年底,IRA账户资产5.4万亿美元,占美国私营退休金资产的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