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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与标准问题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研究员 博士生导师 李顺德. 世界贸易组织( WTO )日前发布的 2005 年 《 世界贸易报告 —— 探讨贸易、标准与 WTO 的关系 》 指出: “ 此次报告的核心问题是标准和国际贸易 ” 。 这是世界贸易报告首次明确将标准化问题提到国际贸易议程的显著地位。. WTO 的 《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 》 ( Agreement on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 (T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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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与标准问题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研究员 博士生导师 李顺德
世界贸易组织(WTO)日前发布的2005年《世界贸易报告——探讨贸易、标准与WTO的关系》指出:“此次报告的核心问题是标准和国际贸易”。世界贸易组织(WTO)日前发布的2005年《世界贸易报告——探讨贸易、标准与WTO的关系》指出:“此次报告的核心问题是标准和国际贸易”。 • 这是世界贸易报告首次明确将标准化问题提到国际贸易议程的显著地位。
WTO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Agreement on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TBT) • 《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Agreement on the Application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SPS) •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TRIPs)
知识经济和新经济的发展将国际贸易、标准和知识产权联为一体知识经济和新经济的发展将国际贸易、标准和知识产权联为一体 • 1、WTO已经把国际贸易、标准和知识产权捆绑在一起 • 2、国际贸易中的纠纷充分反映出国际贸易、标准和知识产权结合的趋势 • 3、标准和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不可忽视的非关税壁垒
DVD专利许可、 • 思科诉华为、 • 欧盟针对温州打火机的CR法案、 • 彩电安全锁、 • 欧洲玩具、电子电器安全标准、 • 数字电视制式之争、 • 3G移动通信标准之争、 • 进口农产品农药残留标准
1988年《标准化法》 • 1990年《标准化法实施条例》、《认证认可监督条例》 • 2001年10月成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1年底,科技部提出“人才、专利、标准”三大战略2001年底,科技部提出“人才、专利、标准”三大战略 • 2002年国家启动标准化战略,国务院科教领导小组批准了“重要技术标准研究”重大专项,包括《国家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研究》、《技术标准涉及专利的政策及管理模式研究》等12个专项。 • 2004年中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规定(暂行)》(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2005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第三次修改课题研究,包括《专利权与强制性标准问题研究》课题。 2005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第三次修改课题研究,包括《专利权与强制性标准问题研究》课题。 • 2005年6月,正式启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计划,20个专项课题之中包括《标准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和《保护和禁止滥用知识产权问题研究》,前者由国家质量技术检验检疫总局牵头,后者由商务部负责。
一、有关标准的几个概念 • 二、标准中的知识产权不容回避 • 三、标准中的知识产权不能滥用 • 四、标准中的知识产权应妥善处理
一、有关标准的几个概念 • 1、什么是标准 • 2、什么是标准化 • 3、什么是技术标准 • 4、我国标准化的现状
1、什么是标准 • 国际标准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定义: • 标准是通过协商一致建立的,并经权威机构批准的文件。该文件规定了活动或活动结果的规则、准则或特性,其目的是在规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
标准是在一定范围内获得的最佳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并经一个公认机构的批准。标准是在一定范围内获得的最佳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并经一个公认机构的批准。 • 作为法定标准,一般强调的是公开性、通用性、一致性、系统性。
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的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1]。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的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1]。 • [1]国家技术监督局1989年4月1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条文解释》第2条。
日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了《月饼国家标准》,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月饼标准制定工作进入了最后阶段。 • 该标准草案规定了月饼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和技术要求、实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并拟定该条文强制性标准中关于月饼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标签标志以及包装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款。
《月饼国家标准》明确规定,单件商品内包装的空位不超过总容积的15%,外包装空位不超过总容积的45%;多件商品混装一盒,需根据商品形态与商品性能合理摆放,其空位容积,不超过盒内容积的50%。月饼包装成本应不超过其出厂价格的25%。《月饼国家标准》明确规定,单件商品内包装的空位不超过总容积的15%,外包装空位不超过总容积的45%;多件商品混装一盒,需根据商品形态与商品性能合理摆放,其空位容积,不超过盒内容积的50%。月饼包装成本应不超过其出厂价格的25%。 • 月饼市场已有不少行业标准。这次将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是在更大范围、更高规格上规范市场。
2、什么是标准化 • 标准化是指对于在经济、技术、科学和管理等社会实践中的重复性事物或概念,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1]。 • [1]国家技术监督局1989年4月1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条文解释》第1条。
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1]。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1]。 • 标准化是制定标准、实施标准等活动的过程,其目的在于获得秩序和效益。 • 标准化水平是科技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反映。标准化工作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技术基础,是发展规模经济的基础。标准化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技术经济发展政策。 • [1]国家技术监督局1989年4月1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条文解释》第3条。
标准化的主要形式有简化、统一化、系列化、通用化、组合化。标准化的主要形式有简化、统一化、系列化、通用化、组合化。 • 简化是在一定范围内缩减对象事物的类型数目,使之在既定时间内足以满足一般性需要的标准化形式。 • 统一化是把同类事物两种以上的表现形态归并为一种或限定在一定范围内的标准化形式。
系列化是对同一类产品中的一组产品同时进行标准化的一种形式,是使某一类产品系统的结构优化、功能最佳的标准化形式。 • 通用化是指在互相独立的系统中,选择和确定具有功能互换性或尺寸互换性的子系统或功能单元的标准化形式。 • 组合化是按照标准化原则,设计并制造出若干组通用性较强的单元,根据需要拼合成不同用途的物品的标准化形式。
3、什么是技术标准 • 按照标准化对象,通常把标准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大类。 • 技术是人类在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积累起来并在生产劳动中体现出来的经验和知识。
技术标准是对生产、建设、商品流通的质量、规格和检验方法,以及对技术文件常用的图形、符号等所作的规定。技术标准是指重复性技术开发、重复劳动、重复性服务事项在一定范围内的统一的规范要求。技术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技术标准包括基础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工艺标准、检测试验方法标准,及安全、卫生、环保标准等。技术标准是对生产、建设、商品流通的质量、规格和检验方法,以及对技术文件常用的图形、符号等所作的规定。技术标准是指重复性技术开发、重复劳动、重复性服务事项在一定范围内的统一的规范要求。技术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技术标准包括基础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工艺标准、检测试验方法标准,及安全、卫生、环保标准等。
管理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管理标准包括管理基础标准,技术管理标准,经济管理标准,行政管理标准,生产经营管理标准等。 • 工作标准是指对工作的责任、权利、范围、质量要求、程序、效果、检查方法、考核办法所制定的标准。工作标准一般包括部门工作标准和岗位(个人)工作标准。
4、我国标准化的现状 • 到2002年底,我国拥有国家标准20206项,其中强制性标准2789项,占13.8%;推荐性标准17417项,占86.2%;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8931项,采标率为44.2%。其中采用ISO标准4646项,采用IEC标准1751项,采用其他标准2534项。从标准结构上看,产品标准6048项,占29.9%;方法标准8240项,占40.8%;基础标准3848项,占19%;安全标准633项,占3.1%;卫生标准757项,占3.8%;环保标准118项,占0.6%;管理标准463项,占2.3%;其他标准99项,占0.5%。
到2003年底,我国拥有: • 国家标准20906项,其中强制性标准2952项,占14.1%;推荐性标准17954项,占85.9%;从标准结构上看,产品标准6221项,占29.76%;方法标准8548项,占40.89%;基础标准3988项,占19.08%;安全、卫生、环保标准1583项,占7.57%;管理标准和其他标准566项,占2.71%。 • 行业标准(备案)36011项,地方标准(备案)16800项,企业标准(备案)110万项。
二、标准中的知识产权不容回避 1、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知识产权进入标准已成定局 2、不同类型的标准与知识产权的关联程度有所不同 3、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与标准有不同的关联
1、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知识产权进入标准已成定局1、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知识产权进入标准已成定局 (1)标准中涉及的知识产权不能忽略 (2)知识产权进入标准已成大势所趋 (3)"专利联营"(Patent Pool)已经成为现实
RAND许可(即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的简写): • 专利权人承诺愿意在合理和非歧视条件下给予他人的专利许可 • RF许可(即Royalty-free的简写): • 专利权人承诺愿意免费给予的专利许可
2、不同类型的标准与知识产权的关联程度有所不同2、不同类型的标准与知识产权的关联程度有所不同 • 技术标准可以划分为法定标准和事实标准。 • 法定标准是指政府标准化组织或政府授权的标准化组织设置的标准。 • 事实标准是单个企业或者具有垄断地位的少数企业共同设置的标准。
事实标准又可划分为两类: • 一类是由某个企业依据其市场优势形成的统一或单一的产品标准,典型的是美国微软公司的Windows操作系统和英特尔公司的微处理器的结合,被美国学者称之为“WinTel事实标准”。类似的还有过去JVC公司的VHS家用录像机和SONY公司的Betamax 家用录像机。 • 一类是由若干企业联合制定的标准,如DVD机。法定标准和事实标准的划分的是新经济时代的一个重要新特点。
3、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不同的关联3、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不同的关联 • 与技术标准关系最为密切的知识产权是专利和技术秘密 • 计算机技术的大量普及,主要借助于版权保护的计算机软件也与技术标准密切相关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商业标记等有时也会与技术标准发生直接关系
DVD标准中的DVD标识、杜比降噪技术标准中的DB标识、“WinTel事实标准”中的“WinTel”标识等都是采用商标保护的DVD标准中的DVD标识、杜比降噪技术标准中的DB标识、“WinTel事实标准”中的“WinTel”标识等都是采用商标保护的 • 作为标准化组织出版的标准化文件也会涉及知识产权问题 • 2005年1月11日,IBM公司宣布开放其500个涉及专利的标准,以便于推动开放源代码软件的开发。
三、技术标准中的知识产权不能滥用 1、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是TRIPS的一条基本规定 2、知识产权滥用有可能构成非法垄断行为 3、标准中的知识产权滥用有可能成为非法 贸易壁垒
1、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是TRIPS的一条基本规定 • 在WTO的TRIPs当中,第8条第2款、第40条、第41条第1款、第48条第1款、第50条第3款、第50条第7款、第53条第1款、第56条、第63条第1款、第67条等条款,从不同角度提出了防止滥用知识产权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措施。
在技术标准领域,会存在标准技术权利人的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冲突的问题,也不可忽视利益平衡的问题,而实现利益平衡的重要手段就是对技术标准的技术许可进行反垄断的审查,限制滥用技术标准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在技术标准领域,会存在标准技术权利人的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冲突的问题,也不可忽视利益平衡的问题,而实现利益平衡的重要手段就是对技术标准的技术许可进行反垄断的审查,限制滥用技术标准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 • 美国司法部和联邦委员会1995年4月6日联合发布的《知识产权许可的反垄断指南》(Antitrust Guidelines for the Licensing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欧盟1996年1月31日发布了《技术转让规章》,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1999年7月3日发布了《专利和技术秘密许可证合同中的反垄断法指南》。
2、知识产权滥用有可能构成非法垄断行为 • (1)在知识产权的许可协议中设置限制性贸易条款 • (2)滥用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程序 • (3)不实施或不合理地限制他人实施知识产权
《合同法》 • 第三百二十九条: 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 第三百四十三条: 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三百四十四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性条款: (一)要求受让人接受并非技术进口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或者服务;
(二)要求受让人为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技术支付使用费或者承担相关义务;(二)要求受让人为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技术支付使用费或者承担相关义务; • (三)限制受让人改进让与人提供的技术或者限制受让人使用所改进的技术; • (四)限制受让人从其他来源获得与让与人提供的技术类似的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
(五)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的渠道或者来源; • (六)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产品的生产数量、品种或者销售价格。 • (七)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利用进口的技术生产产品的出口渠道。
3、标准中的知识产权滥用有可能成为非法贸易壁垒3、标准中的知识产权滥用有可能成为非法贸易壁垒 • 技术标准在许可中涉及知识产权的许可,而标准化组织或标准的持有人也有可能利用标准的优势从事垄断市场或滥用标准、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因此,技术标准也面临知识产权反垄断的问题,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对标准的制订进行知识产权反垄断审查,已经成为技术标准市场准入的必备审查程序:对标准的制订进行知识产权反垄断审查,已经成为技术标准市场准入的必备审查程序: • (1)对交叉许可和专利联营协议的审查 • (2)知识产权的信息披露与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
(1)对交叉许可和专利联营协议的审查 • 是否只包括互补性的而非竞争性的专利 • 是否是“一揽子”许可机制 • 必要专利是否经过成员以外的专家独立评审、选择、确认 • 是否承诺“平等进入”取得许可 • 是否限制开发替代技术,限制创新
(2)知识产权的信息披露与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2)知识产权的信息披露与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 • 知识产权的信息披露是指标准化组织或标准的发起人为了便于将来推广标准和豁免自己的责任,要求标准提案人在将有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技术纳入标准之前,必须披露该技术有知识产权,甚至要求必须有知识产权权利人愿意在标准建立后在合理的条件下进行知识产权许可或无偿许可的声明。
如果是标准制定过程中没有履行披露义务,则可以根据衡平法的禁止反悔(Estoppel)原则进行处理,禁止主张其专利权。如果是标准制定过程中没有履行披露义务,则可以根据衡平法的禁止反悔(Estoppel)原则进行处理,禁止主张其专利权。 • 禁止反悔原则的基本要素是:某一方误导性的行为被禁止反悔;主张禁止反悔的一方应证明误导行为与合理损害间的联系。 • 没有在知识产权权利披露前置的阶段披露有关的专利技术,在事后主张其自己知道的知识产权权利,是对标准化组织工作的误导 。
四、技术标准中的知识产权应妥善处理 1、制定技术标准应尽可能结合自己的知识产权 2、采用技术标准应充分注意其中涉及的知识产权 3、应重视技术标准与技术法规的衔接、配合 4、标准化管理与知识产权管理应该密切结合
1、制定技术标准应尽可能结合自己的知识产权 1、制定技术标准应尽可能结合自己的知识产权 标准制订的前提是技术实力。企业制定自己标准的根本目的,不是一定要垄断一项标准,而是要争取在一项标准中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这种参与权是依靠企业在标准中所拥有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主要是技术专利来体现的。 提出此项建议,目的在于促使社会各界树立起一种意识,那就是重视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相结合的意识。
提出标准不等于占有市场,不拥有标准也不意味着不能占有市场。对市场的占有,主要是由企业的制造能力、技术水平和产品决定的。提出标准不等于占有市场,不拥有标准也不意味着不能占有市场。对市场的占有,主要是由企业的制造能力、技术水平和产品决定的。 • INTEL公司主要以产品经营盈利 • 在移动通信方面,欧洲开放GSM标准并没有失去本土市场。 • 国产家电将洋产品挤出中国市场,并不是由于我们采用自有的技术标准,而是由于技术水平和制造水平的提高。
国家信息产业部分别宣布: • 闪联的《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 • e家佳的《家庭网络平台》 • 两个系列标准作为3C(即计算机、通讯和消费电子产品)行业国家推荐性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