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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物流运作概述. (一) 国际物流中的通关手续. (二) 国际运输. 一、国际物流运作系统. 二、 国际物流系统运行的主要环节. 三、 国际物流运作的基础设施. 四、 国际物流运作中的主要运输方式. 卖方(发货人). 国际货运代理人. 国际货运代理人. 买方(收货人). 承运人. 承运人. 交付. 国际 运输. 报关. 交付. 送货. 交货. 报关. 信 息 流. 海关. 海关. 国际物流运作系统. 国际物流中的通关手续. 通关手续通常包括申报、查验、征税和放行四个基本环节。. 国际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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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物流运作概述 (一)国际物流中的通关手续 (二)国际运输 一、国际物流运作系统 二、国际物流系统运行的主要环节 三、国际物流运作的基础设施 四、国际物流运作中的主要运输方式
卖方(发货人) 国际货运代理人 国际货运代理人 买方(收货人) 承运人 承运人 交付 国际 运输 报关 交付 送货 交货 报关 信 息 流 海关 海关 国际物流运作系统
国际物流中的通关手续 • 通关手续通常包括申报、查验、征税和放行四个基本环节。
国际运输 • 国际物流系统中,涉及的国际货物运输方式很多,包括海上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公路运输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国际多式联运。
国际物流系统运行的主要环节 • 商品出口的物流模式主要包括三个主要过程。第一个阶段主要包括出口方进行的备货、到证,即接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编制出口货物运输计划等;第二个阶段主要包括商品出口前的包装、贴运输标记、储存、运输、商品进港、装船、制单、交单、报关、报验等;第三个阶段主要包括买方收货、交单结汇、理赔、索赔等。
代运至外地 银行 审单 付款 赎 单 购买外汇 申请开证 申领进口许可证 货物入库 询盘 发盘 制定进口订货计划 签订合同 FOB 货主自提 异议索赔 接货 进口报关 货物装船 进口商检 拨交结算 还盘 制定进口商品经营方案 租船订舱 办理保险 发装运通知 接受 船边现提 对外洽谈阶段 履约阶段 进口前准备 进出口业务的基本业务流程 ——进口运作程序
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 催证审证改证 询盘 选择市场 海关检验放行 组织出口货源 发盘 报关出口 租船订舱 办理出口退税 签订合同 CIF 制定出口商品经营方案 投保 还盘 寻找贸易伙伴建立销售渠道 货物装船后取得提单 持全套单证和信用证向银行交单议付 加工备货 包装 取得保单检验证书 自制有关单据 向商检局报验 广告宣传 接受 对外洽谈阶段 履约阶段 出口前准备 异议与索赔 汇集有关单证 进出口业务的基本业务流程 ——出口运作程序
国际物流运作的基础设施 • 1.海运服务 • 2.港口 • 3.内陆清关仓库/集装箱货运站 • 4.铁路运输 • 5.公路运输 • 6.内河运输
国际物流运作中的主要运输方式 • 1.海上/航空(Sea/Air) • 2.航空/公路(Air/Road) • 3.铁路/公路/内河(Rail/Road/Inland) —海上/铁路/内河(Sea/Rail/Inland) • 4.微型陆桥(Mini-bridge) • 5.陆桥(Land-bridge) • 6.驮背运输(Piggyback) • 7.海铁运输(Seatrain)
第二节 国际贸易实务基础知识(1) (一)贸易术语的含义 (二)国际贸易惯例 一、贸易术语 (三)《贸易术语解释的国际通则》对有关贸易术语的解释 (四)对FOB、CFR、CIF的说明 (五)各贸易术语的归纳对比
高附加值、高精密度商品流量的增加; 国际物流多品种、小批量化; (1)质量要求 提高物流效率最重要的是如何高效率地 组织所需商品的进出口、储备和供应。 从订货、交货,直至运入国内保管、 组织供应的整个过程,都应加强物流 管理。 (2)效率要求 (4)经济要求 (3)安全要求 (5)信息化要求 国际贸易与国际物流 • 国际贸易是国际物流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 国际物流的高效运作是国际贸易发展的必要条件; • 国际贸易对物流提出新的要求;
贸易术语的含义 • 它一般用三个英文字母的缩写来概括说明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方面的权利、义务以及买卖双方有关费用、风险和责任的划分。 具体解决1、在什么地方、以什么方式办理货物的交接; 2、由谁办理货物的运输、保险及通关手续,并承担相关的风险与费用; 3、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传递单据时,应分别承担哪些责任与义务。
国际贸易惯例 一些国际组织和商业团体便分别就某些贸易术语作出统一的解释和规定,其中影响较大的有以下三种: • 1.《贸易术语解释的国际通则》简称INCOTERMS • 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修订本》 • 3.《1932年CIF合同华沙-牛津规则》
《贸易术语解释的国际通则》对有关贸易术语的解释《贸易术语解释的国际通则》对有关贸易术语的解释 1.买卖双方各自的义务 2.贸易术语的分类
对FOB、CFR、CIF的说明 • FOB • CFR • CIF
FOB(Free on Board ) • 1)卖方的基本义务。 • 2)买方承担的基本义务。 • 3)使用FOB时应注意的事项。 • (1)关于风险划分问题。 • (2)关于船货衔接问题。 • (3)关于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
CFR(Cost and Freight ) • 1)卖方的基本义务。 • 2)买方承担的基本义务。 • 3)使用CFR时应注意的事项。 • (1)关于风险承担问题。 • (2)关于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 • (3)关于装船通知的问题。
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 • 1)卖方承担的基本义务。 • 2)买方承担的基本义务。 • 3) 使用CIF时应注意的事项。 • (1)关于保险的问题。 • (2)关于风险承担问题。
第三节 商品商检 二、检验时间和地点的规定 一、商品检验的含义 三、检验机构 四、检验证书及其作用
商品检验的含义 • 商品检验(Commodity Inspection)是指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对卖方交付给买方的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残损以及货物装运条件的检验和公正鉴定。商检还包括根据一国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对某些货物进行卫生、安全、动植物病虫害的检疫。 • 为了维护有关贸易各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争议的发生,以及发生争议后便于分清责任和妥善处理,就需要由第三者,即专业的检验或检疫机构,对商品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及装运技术、残损短缺等进行检验或鉴定,并出具相应的检验证书,作为买卖双方交付货物、支付货款和进行索赔、理赔的重要依据。
检验时间和地点的规定 • (一)在出口国检验 • 1.在产地或工厂检验 • 2.装运时或之前在装运港(地)检验 • (二)在进口国检验 • 1.在目的港(地)卸货后检验 • 2.在买方营业场所或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即将检验的时间地点延伸或推迟到货物运抵至买方的营业场所或最终用户的所在地后,在一定时间内由双方约定的商检机构进行检验, • (三)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复验
三、检验机构 • 从事商品检验的机构大致有下述四类: • (1)卖方或生产制造厂商; • (2)国家设立的商品检验机构; • (3)民间的独立的公证行或公证人,以及同业公会或行业协会附设的检验机构; • (4)买方或使用单位。
检验证书及其作用 • (一)证书的种类 • 品质检验证书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lity); • 重量检验证书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Weight); • 数量检验证书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ntity); • 兽医检验证书 (Veterinar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 • 卫生检验证书 (Sanitar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 产地检验证书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Origin); • 熏蒸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Fumigation)
(二)检验证书的作用 • 检验证书是证明卖方所交货物在品质、数量和包装方面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也是买方对品质、数量、包装提出异议的不可缺少的法律依据。
第五节 国际货运与保险 货运保险是指由被保险人在货物装运以前,向保险公司投保货物运输险,交纳保险费并取得保险单证。 一、有关险别的约定 二、保险金额的确定
有关险别的约定 • 按照保险业的规定和国际惯例,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责任范围,取决于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所签订的保险合同(保险单)内所列的条款。 • (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 (二)英国伦敦保险协会的“协会货物保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s)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1.基本险别 1)平安险FPA (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2)水渍险WPA (With Particular Average) 3)一切险(All Risks) 2.附加险 一般附加险包括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渗漏险、短量险等 特殊附加险战争险、罢工险等
英国伦敦保险协会的“协会货物保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s) • 从1982年1月1日起,该协会开始采用新的保险条款从名称到内容都有所改变,原来的三种基本险--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已为ICC(C)险、ICC(B)险和ICC(A)险所取代。
保险金额的确定 • 保险金额,是指货物发生损失时,买方可以向保险公司取得赔偿的最大限度。国际上习惯按CIF价值的110%投保。 • 保险金额=CIF价格×(1+保险加成率) • 保险费=CIF价格×(1+保险加成率) ×保险费率
第六节 国际货运代理配合运作 一、国际货运代理人在国际物流中的性质 二、国际货运代理人在国际物流中代理的内容 三、国际货运代理在国际物流中的地位与作用 四、贸易公司与国际货运代理的配合
国际货运代理人在国际物流中的性质 • 国际上参与对外贸易运输的机构基本可以归纳为外贸部门或进出口商、货运代理人和交通运输部门三个方面。 • 进出口商签定了贸易合同之后,为了履行合同,就得与货运代理人签订一份运输合同。在该合同中,货主是托运人,货运代理人是承运人。由于货运代理人不掌握运载工具,它必须与拥有运载工具的承运人再签定一份运输合同。
国际货运代理人在国际物流中代理的内容 • 常见的代理内容有: • (一)代理租船订舱。 • (二)代理货物报关。 • (三)代理转运及理货。 • (四)代理储存。 • (五)代理集装箱。 • (六)代理多式联运业务。
国际货运代理在国际物流中的地位与作用 • 国际货运代理人是从国际商务和国际运输这两个关系密切的行业里共同分离出来而独立存在的。这是商业和运输高度社会化和国际化的必然结果。 • 国际货运代理人能够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中每一个环节的业务或全程各个环节的业务,手续简单方便。
贸易公司与国际货运代理的配合 • 当从事进出口的贸易公司一边备货或备好货时,一般就会选择合适的货运代理来替他们租船订舱。 • 进出口商与货运代理人签订的运输合同,其内容应包括托运人名称、预定的来工厂接货的时间、地点、商品名称、件数、毛重、净重、体积、装运标记及其他事项。
第七节 国际理货 一、理货的意义和性质 二、国际理货的原则和依据 三、理货单证 四、国际理货业务的内容及种类
理货的意义和性质 外轮理货处于承、托运双方的中间地位,履行判断货物交接数字和状态的职能。 国际理货具有以下三种性质: (一)公正性:理货人员是以中间人的身份独立地对承、托运双方交接的货物数字和状态,作出实事求是地判断和确认,并出具理货证明。 (二)服务性:理货服务于对外贸易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服务于委托方,但又不受委托方的约束、授意和暗示,不偏袒委托方的利益,因此,理货的服务性是受到公正性制约的。 (三)涉外性:由于理货人员常常在外轮上工作,并与外国海员、商人等进行业务来往,因此要遵守外国的风俗习惯,符合外事工作的要求。
国际理货的原则和依据 • (一)理货的原则 • 实事求是原则 • 船边交接原则 • 一次签证原则 • (二)理货依据 • 能够用来检查、核对实际货物的数字和标志是否符合要求的单证资料,称为理货依据。理货依据通常包括载货清单、装货单、收货单、危险品清单等。
理货单证 • 理货单证是指理货机构在理货业务中使用和出具的单证,是船舶载运货物在港口交接当时的数量和状态的实际情况的原始记录,因此具有凭证和证据的性质。 • 理货单证包括理货委托书 、计数单 、现场记录 、日报单 、货物溢短单 、货物残损单 、分港卸货单 、货物分舱单 、货物积载图 、理货证明书等
国际理货业务的内容及种类 • 国际理货公司业务范围从开始只为外轮理货,发展到为内贸船舶理货、集装箱拆装箱理货、上门理货等等。 具体包括: • 为客户提供出单服务 • 代表船方办理的理货业务 • 收发货人委托理货公司办理理货业务 • 集装箱装拆箱理货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