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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医疗救助. 黑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局 董艳雪 2010.4.27. 主要内容. 国家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背景 我省城市医疗救助工作的发展历程 我省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 完善城市医疗救助工作的总体构想. 一、国家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背景. 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日益凸显. 2003 年全国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资料显示,应就诊而未就诊的居民中38%是困难群众,应住院而未住院的居民中70%是困难群众。 有关科研机构调查显示,有59%的低保家庭成员因病致贫。.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成为突出的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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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医疗救助 黑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局 董艳雪 2010.4.27
主要内容 • 国家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背景 • 我省城市医疗救助工作的发展历程 • 我省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 • 完善城市医疗救助工作的总体构想
一、国家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背景 • 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日益凸显 2003年全国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资料显示,应就诊而未就诊的居民中38%是困难群众,应住院而未住院的居民中70%是困难群众。 有关科研机构调查显示,有59%的低保家庭成员因病致贫。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成为突出的民生问题
我国当时的医疗保障体系尚未有针对困难群体的救助制度和救助政策 199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制度实施以员工正式的工作单位为参保单员。 城市低保对象组成主要是“三无对象”、企业失业人员和特困职工及其家属,绝大多数人员没有资格和能力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民生、重视民生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温家宝总理非常关心医疗救助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 党的十七大突出强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 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出要把基本医疗制度作为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点之一,把“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
2005年3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标志我国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建设正式启动。2005年3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标志我国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建设正式启动。 • 温家宝总理对《意见》做出“意义深远,务必加强领导,搞好试点”的重要批示。 • 2009年,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 • 《意见》标志着我国医疗救助工作跨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我省城市医疗救助工作的发展历程 • 培育试点,典型引路阶段(2003-2005年) 2003年,省厅在大庆和哈尔滨市开展城市医疗救助工作试点。 2004年,全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大庆现场会上推广试点经验。 2005年,省政府下发了《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多层次医疗救助体系”。
2005年,按照国务院试点工作要求,省政府成立了由主管省长挂帅,民政、劳动、卫生、财政四部门参加的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2005年,按照国务院试点工作要求,省政府成立了由主管省长挂帅,民政、劳动、卫生、财政四部门参加的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 在13个市(地)选择了30个县(市、区)为试点单位,哈尔滨南岗区、大庆萨尔图区、牡丹江宁安市作为示范点。 省民政厅、卫生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四部门出台了《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
总结推广,全面建制阶段(2006-2007年) • 2006年全省已有60%的县(市、区)开展了城市医疗救助工作。 • 2007年12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黑龙江省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 2007年底城市医疗救助实现全面建制。
以部门协调机制为依托,初步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 。 • 以改进措施、提高水平为突破口,健全了医疗救助政策。 • 以加强管理、强化服务为手段,规范了医疗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 • 全省医疗救助工作初见成效
巩固成果,规范提高阶段(2008年至今) • 2008年11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救助对象范围、救助方式、救助标准、救助程序、救助基金筹集管理等重点内容。 • 各地从完善救助政策、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加强规范管理等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
2009年9月,省厅在延寿县召开了医疗救助工作座谈会。民政厅副厅长尚寿山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2009年9月,省厅在延寿县召开了医疗救助工作座谈会。民政厅副厅长尚寿山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总结工作、查找问题、部署任务、解读政策。 全体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了延寿县医疗救助信息管理平台。 会议是省厅自医疗救助开展以来召开的第一次专门工作会议,对全省医疗救助工作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2009年末,全省有8个地(市)、57个县(市)重新调整完善了医疗救助工作方案,有的地方已调整了三次 。
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基本内容 • 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基本含义 政府通过提供财务、政策和技术上的支持,以及社会通过各种慈善行为,对贫困人群中因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的人群,或者因支付数额庞大的医疗费用而陷入困境的人群,实施专项帮助和经济支持,使他们获得必要的卫生服务,以维持其基本生存能力,改善目标人群健康状况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
城市医疗救助的特点 1、实施主体是政府,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2、救助对象是贫困人群中因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的人 群,或者因支付数额庞大的医疗费用而陷入困境的人群。 3、救助手段是财务、政策和技术支持。 4、救助目的是帮助救助群体维持其基本生存能力,改善目标 人群健康状况。
城市医疗救助的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 的原则。 2、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支付能力相适应,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 。 3、统筹协调,搞好医疗救助制度与相关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的原则。 4、突出重点,分类施救,公开便捷,发挥医疗救助的救急救 难作用的原则。
对象范围 以城市低保对象为主,一些市地县还扩大了医疗救助对象覆盖面,将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重病、重残人员,重点优抚对象、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救助站流浪乞讨人员、贫困精神病人等困难群体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救助方式及标准 1、资助参保 补助城市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补助标准为成年人中央和省级政府各补助30元,未成年人中央和省级政府各补助5元 ,地市县财政按筹资总额度兜底安排补助资金。 对城市低保对象个人缴费给予资助,资助参保平均标准37元/人、年。
2、住院救助 对经住院治疗的救助对象,难以承担高额医疗费用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在规定的救助额度内给予救助。 关于起付线:起付线是保险学中的一个概念,是指在保险赔付过程中设定一个需要完全由被保人自我负担的费用水平,俗称“门槛”。 全省80%以上的县(市、区)取消了住院救助起付线。 关于封顶线:当年个人累计享受医疗救助额度的一个上限 。 全省救助封顶线普遍设置在4000元,一些市县将救助封顶线提高到8000元、1万元、3万元 。 关于救助比例: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支付部分、社会互助帮困部分等费用后,对个人实际自负费用给予医疗救助的一定比例 。 根据困难群众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多少或者是救助对象贫困程度设置救助比例。 救助比例设置有累进和累退两种方式。累进指随着医疗费用增加,补助比例也相应提高;累退指补偿比例随着医疗费用的增加而降低。 我省的救助比例平均设置在30-50%左右。 关于救助病种:十几种到一百多种不等,有的地区已取消了救助病种。
3、门诊救助 对患慢性病、常见病、地方病不需住院或者一次性住院治疗后还需门诊康复的救助对象,对发生的门诊费用按一定比例和金额救助。 哈尔滨:按低保对象类别发放医疗救助补贴,补贴标准100-200元。 延寿县:购药救助,救助标准500-2000元。
4、临时救助 对于经住院救助后医疗负担仍然较重的困难群众或因突患重病陷入困境的低收入家庭 ,给予临时救助。 救助标准视资金筹集情况确定。
5、医疗优惠和政策减免 定点医疗机构免收挂号费、诊查费; 减免处置费、护理费、化验费、住院床费、大型仪器检查费; 对限定的疾病诊疗费给予优惠; 其它优惠政策。
6、设立慈善医院、慈善药店 采取整合资源、多渠道融资等有效措施,兴办或选定面向困难群众的慈善医院、慈善药店,降低医疗费用,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 大庆市政府投资1400多万元建立了以城市医疗救助对象为主要服务群体,低价位、非赢利性的爱心医院,对解决困难群众日常医疗困难、治疗大病、重病发挥了重要作用。
救助程序 一般程序:个人申请—社区入户调查—街道审核—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民政、财政部门发放救助金
延寿县“一站式”结算服务 依托县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软件,开发出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微机管理软件。 软件设置“档案管理、补助管理、查询统计、实时监控、报表管理、监测分析、配置维护”等功能,基本满足了医疗救助各方面需要。 具体程序:救助对象入院—定点医院进行治疗—治愈出院时—同步结算城镇居民医保报销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救助对象出院时只须支付自付部分—定点医院先行垫付医疗救助金—定期与民政部门结算 特点:1、实现了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的无缝衔接 2、搭建了便民利民的医疗救助服务网络 3、加强了医疗救助的规范管理
杜蒙县“一站式”结算服务 具体救助程序:救助对象申请—县民政部门审批—向定点医院下达《医疗救助通知书》--定点医院先行垫付救助资金—救助对象出院时支付自付费用—定点医院与民政部门定期结算—财政部门将救助资金拨付定点医院 特点:1、医前救助 2、手工操作也可以实现“一站式”服务
救助基金 1、基金筹集 五个筹集渠道:中央、省、市(地)、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福彩公益金安排的城市医疗救助资金;社会各界捐赠的资金;城市医疗救助基金形成的利息收入;按规定可用于城市医疗救助的其它资金。
2、基金管理 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专账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建立市医疗救助基金专账”,用于办理基金的汇集、核拨、支付等业务。
3、基金使用 基金收支应坚持基本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各地累计结余的资金一般应不超过当年筹集基金总额的15%。 基金按规定应及时结转下年使用。
完善城市医疗救助工作的总体构想 • 城市医疗救助开展以来取得的实际效果 1、有效提高了贫困人群对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 2、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人群的疾病经济风险 3、完善了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 4、促进了健康公平和社会和谐
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1、城市医疗救助资金需求与供给的矛盾比较突出,医疗救助水平尚未满足困难群众的医疗需求。 2、城市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缺乏有效衔接。
完善全省城市医疗救助工作的思路 1、将医疗救助工作融入到医改大环境中 2009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立健全八项体制机制、着力推进五项重点改革 。 三年内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筑牢医疗保障底线
2、加大政府筹资力度,扩展社会筹资渠道 争取国家大力支持 协调省级财政按比例配套 督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同时加大资金投入 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特别是发挥慈善组织作用
3、建立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3、建立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 制度设计层面:资助参保、解决起付线以下自负部分、二次补偿 管理服务层面:报销服务衔接、信息数据衔接、资金使用衔接 供方监管层面 :定点医院选择和监管
4、科学设计救助制度 扩大救助覆盖面:扩大救助对象范围和救助病种,全面取消起付线; 提高救助水平:提高救助封顶线和救助比例,完善分类施救办法和多 种救助方式; 简化救助程序:全面推行“一站式”结算、开展医前、医中救助。
5、加强部门之间合作 与财政、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制定政策、管理服务、人员认定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医疗救助工作顺畅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