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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 北部預備會議. 第三議題:完備法規制度,整合科技資源. 子 題 一: 健全法規制度,促進產學研界研發成果運用綜效 題 綱 二: 建構有利法制環境,鼓勵大學及公部門研究機構新創(衍生)事業之設立 主辦機關: 教育部、農委會 協辦機關: 中研院、經濟部、國科會、財政部、國防部、人事行政局 報 告 人:唐永新 教授 / 臺灣科技大學 機械工程系 ( 大學新創衍生事業 ) 、 馮震宇 教授 / 政治大學法律系 ( 公部門新創衍生事業 ). 中華民國 97 年 12 月 1 日. 第一部份 大學新創衍生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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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 北部預備會議 第三議題:完備法規制度,整合科技資源 子 題 一: 健全法規制度,促進產學研界研發成果運用綜效 題 綱 二: 建構有利法制環境,鼓勵大學及公部門研究機構新創(衍生)事業之設立 主辦機關: 教育部、農委會 協辦機關: 中研院、經濟部、國科會、財政部、國防部、人事行政局 報 告 人:唐永新教授/臺灣科技大學機械工程系(大學新創衍生事業)、 馮震宇教授/政治大學法律系 (公部門新創衍生事業) 中華民國97年12月1日
第一部份 大學新創衍生事業 壹、前言 貳、現況檢討 一、問題說明 二、問題檢討 参、未來展望 肆、建議可行方案 第二部份 公部門新創衍生事業 壹、前言 貳、現況檢討 一、問題說明 二、問題檢討 参、未來展望 肆、建議可行方案 大綱
第一部份 大學新創衍生事業
壹、前言 • 一、 因應全球化競爭,國內產業迫需從製造導向邁向研發創新導向 • 二、 台灣中小企業佔企業總數97.25%,缺乏高階研 • 發能力、核心技術與產品附加價值偏低 • 三、 學校擁有最多的碩博士人才,研發能量豐沛 • 四、 大學研發能量,導向產業界之研發創新需求 • (一)引導大學的研發能量透過產學合作協助現有的企業 • 轉型升級 • (二)大學應用已有研發成果,發展具有研發創新能力之 • 衍生企業
貳、現況檢討 • 一、問題說明 • (一)大學研發以學術研究為主,與產業實際 需求未盡相符 • (二)大學研發產出雖具有創新性,但整體的 系統整合能力明顯不足,欠缺產品的研 發規劃 • (三)大學研發產出欠缺有利的發展環境及大 學內部的配套措施
貳、現況檢討 • 二、問題檢討 • (一)大學之創業養成教育不足,欠缺創業區塊 之相關概念與實務操作技能 • (二)大學創業配套措施不足,有待建立有利的 校內法規,訂定激勵措施 • (三)大學之成功創業標竿案例欠缺,需發掘培 育各領域的創業標竿及創業模式
参、未來展望 • 一、長程展望 • -建立各領域以研發創新及高附加價值為導向 的大學衍生創業上市上櫃公司 • 二、近程之預期目標、指標 • -建立大學衍生創業先導性的各領域產企業 • - 擴展大學衍生創業營運績效良好產企業之質 與量
肆、建議可行方案(1/4) • 一、積極發展建置創業養成教育課程,補強創業區 塊之相關概念與實務操作技能,整備衍生創業基礎 • (一)遴選具有創業實務經驗的種子師資,至全國大學院 校開授具體可行的創業教育訓練課程 • (二)舉辦全國性的大學創業競賽,獎勵優秀的創業團 隊,提供創業輔導及進駐大學育成中心等優惠措施
肆、建議可行方案(2/4) • 二、建立適用的校內法規制度,跨越過往存在之障礙,鼓勵大學研發成果發明者如教職員工生創辦衍生公司 • (一)適度降低大學相關人員至大學衍生公司服務之門檻 • (二)建立大學衍生公司之有利回饋機制及人員獎勵措施 • (三)建立大學衍生公司之防止利益衝突與利益迴避之配 套措施 • (四)確立大學投資相關衍生公司之投資上限、風險控管 與進退場機制等
肆、建議可行方案(3/4) • 三、鼓勵大學的研發團隊朝向具有分工完整、系統整合之產品開發的架構,透過此架構來醞釀衍生創業公司 • (一)慎選研發團隊的領導具有衍生創業的熱忱,並引進 專職的碩博士研究人員與技術人員,以產品研發為 導向,強化研發團隊的人力素質 • (二)大學應協助提供研發團隊有足夠的空間及研究設備 ,以強化研發團隊進行創業的前期準備 • (三)經濟部等政府部門應特別為大學衍生企業之公司提 供融資貸款及研究創新之發展計畫等相關經費補助 申請管道,以扶植大學衍生創業茁壯之契機
肆、建議可行方案(4/4) • 四、建立大學衍生創業模式及發掘標竿案例,複製孵化出更多研發創新導向之大學衍生企業 • (一)發掘大學各領域的標竿創業公司,研究分析可行的 創業機制與模式 • (二)宣導可行的大學創業機制與模式,複製與孵化更多 具有研發創新導向之大學衍生企業
第二部份 公部門新創衍生事業
壹、前言 一、公部門研究機構具有相當豐碩之研發成果 例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屬16個試驗研究機關、國 防部所屬中山科學研究院等 二、衍生事業為研發成果釋出產業可行模式之一 衍生事業已在國立大學、工業技術研究院、中央研究 院等機構獲得採行,並且也獲得豐碩的成效 三、農業科技研發成果需以更多元之方式釋出產業 國內農業研發能量主要集中於公部門,農委會近年積 極推動農業科技商品化及產業化機制
貳、現況檢討 一、問題說明 公部門成立衍生事業之現行問題 (一)人事制度問題 (二)回饋機制問題 (三)會計審計問題 (四)風險管控
貳、現況檢討 二、問題檢討 (一)衍生公司對產學合作之效益 (二)公部門可採行之方法及法律基礎 1. 科學技術基本法 2. 公司法 3. 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 屬及運用辦法 (三)公部門成立衍生事業應有之配套措施
參、未來展望 一、適度鬆綁對公部門研究機關研究人員之人事 法規限制 二、針對公部門研究機關建立回饋機制 三、建立適當之防止利益衝突與利益迴避機制 四、確立公部門投資相關衍生事業之方式與退場 機制 五、建立公部門衍生事業先導性的農業科技企業
肆、建議可行方案(1/2) 一、適度放寬目前公務員服務法對公部門研究機構人員之限制 (一)儘速通過修改公務員服務法限制或准許政府所屬研 機關之研究人員亦得以借調或留職停薪至企業界 (二)鼓勵各機關訂立適當的行政規則,規範借調、留職 停薪與兼職之對象、方式、範圍、程序及回饋機制, 俾其所屬研發人員能知所遵循,進而加強研究人員 的流動 二、建立公部門衍生事業回饋機制及人員獎勵措施 (一)針對政府研究機構特性建立適當之回饋機制 (二)建立對相關有功人員之獎勵配套措施 (三)確立以股權代替現金作為對價之相關原則
肆、建議可行方案(2/2) 三、建立公部門防止利益衝突與利益迴避之配套措施 將產學合作進行制度化予以監督管控,同時設立利益衝突的防治措施 四、確立公部門投資相關衍生事業之原則 (一)投資上限 (二)風險控管 (三)建立退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