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 likes | 358 Views
惠元. 販賣業者輔導登記填表作業說明會. 簡 報. 行政院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 販賣業者輔導、登記表審查、資料建檔及查核計畫. 委辦單位: 惠元環保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 九十 年十一 月二十一 日. 簡報內容. 壹、法源依據與相關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 物品及容器商品販賣業者登記及回收設施管理辦法 貳、申請登記作業流程 參、後續相關配合措施 ( 填表說明 ) 肆、相關諮詢管道. 壹、法源依據 - 廢棄物清理法法源. 法源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十條之一第一項至第三項及第五項辦理
E N D
惠元 販賣業者輔導登記填表作業說明會 簡 報 行政院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 販賣業者輔導、登記表審查、資料建檔及查核計畫 委辦單位: 惠元環保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 九十 年十一 月二十一 日
簡報內容 壹、法源依據與相關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 • 物品及容器商品販賣業者登記及回收設施管理辦法 貳、申請登記作業流程 參、後續相關配合措施(填表說明) 肆、相關諮詢管道
壹、法源依據-廢棄物清理法法源 • 法源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十條之一第一項至第三項及第五項辦理 90.10.24新法第15條第一項及第二項 物品或其包裝、容器經食用或使用後,足以產生下列性質之一之一般廢棄物,致有嚴重污染環境之虞者,由該物品或其包裝、容器之製造、輸入或原料之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理,並由販賣業者負責回收、清除工作。 一、不易清除、處理。 二、含長期不易腐化之成分。 三、含有害物質之成分。 四、具回收再利用之價值。 前項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90.10.24新法第16條第一項 依前條第二項公告之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以下簡稱責任業者),應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 90.10.24新法第19條第二項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物品或其包裝、容器之販賣業者,應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並執行回收工作;其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為何要登記? 為何要設資源回收設施?
壹、法源依據-相關罰則說明 「物品及容器商品販賣業者登記及回收設施管理辦法 」 未依規定辦理業者登記 90.10.24新法第51條 未依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者,經限期繳納,屆期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並處應繳納費用一倍至二倍之罰鍰;提供不實申報資料者,除追繳應繳納之回收清除處理費外,並處應繳納費用一倍至三倍之罰鍰,屆期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一、違反依第十六條第四項或第十八條第四項所定辦法。 二、違反第十八條第一項至第三項、第十九條、第二十二條或第二十三條規定。 三、無故規避、妨礙或拒絕第二十條之查核或索取有關資料規定。 四、違反第二十一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者。 前二項情節重大者,並得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命其部分或全部停工。 未依規定張貼標誌及設置回收設施
超級市場業 批發或零售式販賣業 販賣業九大行業 連鎖式經營清潔及化妝品零售業 攝影器材零售業 汽機車加油站包裝飲料販賣業 交通場站便利商店業 汽機車加油站 無線通訊器材零售業 連鎖式經營便利商店業 壹、法源依據-公告九大行業對象(管理辦法NO.2) 「物品及容器商品販賣業者登記及回收設施管理辦法 」
壹、法源依據-公告對象範圍及規模(管理辦法附件一)壹、法源依據-公告對象範圍及規模(管理辦法附件一)
壹、法源依據-公告對象範圍及規模(管理辦法附件一)壹、法源依據-公告對象範圍及規模(管理辦法附件一)
超級市場業-1.惠康頂好超市2.松青超市….. 批發或零售式販賣業-1.萬客隆 2.大樂3.家樂福….. 攝影器材零售業-照相器材公會 汽機車加油站包裝飲料販賣業 交通場站便利商店業-1.統聯汽車客運 2.國光汽車公司 3.國道高速公路局…. 汽機車加油站- 各加油站 無線通訊器材零售業-1.全虹2.震旦行… 連鎖式經營清潔及化妝品零售業-1.屈臣氏百佳 2.康是美…. 連鎖式經營便利商店業-1.統一超商2.全家便利商店3.福客多超商….. 壹、法源依據-管制行業對象說明
壹、法源依據-法條說明 管理辦法第三條 第一條前條物品及容器商品販賣業者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回收點標示規格如附件二。 回收點標示應經常保持完整,其圖樣與文字應清楚可見。 回收點標示應於營業時間向外張貼、懸掛或放置於營業場所之入口明顯處。 管理辦法附件二(回收點標示規格) 一、回收點標示至少包括相鄰不重疊之「回收標誌」、「本店回收項目」 及「資源回收專線」三部分。 二、「回收標誌」部分之回收標誌為正方形,邊長至少十二公分,圖樣 如下:三、「本店回收項目」部分至少包括「本店回收」或「本站回收」文字, 及應回收物品或容器項目文字(如廢容器、廢乾電池、廢潤滑油容器 等),每字邊長至少一點五公分。 四、「資源回收專線」部分為「環保局資源回收專線□□□□□□□□ (填寫門市所在地環保局資源回收聯絡電話)」或「環保署資源回收 專線 0800-085717」文字,其中文字體及數字長邊每字邊長至少一公分。
壹、法源依據-法條說明 管理辦法第四條 第一條第二條物品及容器商品販賣業者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回收筒規格及位置如附件三。 回收筒得為筒、箱、架、籃、袋或其他盛裝容器,且足以防止洩漏其內容物及廢液。 回收筒應於營業時間維持可投入狀態。 販賣業者得依物品或容器類別,於同一位置分類設置回收筒。 回收點標示以邊長二公分以上字體註明「資源回收物請交服務人員」者,回收筒規格及位置得不受第一項限制。 管理辦法附件三(回收筒規格及位置)
壹、法源依據-法條說明 管理辦法第五條 不同販賣業於同一場所營業者,得經營業場所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共同設置資源回收設施及負回收清除責任,其規格與位置,不受第三條第一、三項及第四條第一項之限制。 管理辦法第六條 販賣業者應於各門市開始營業日或本辦法實施日起二個月內,填具物品及容器商品販賣業者登記表,向各門市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登記。 前項登記事項有變更或撤銷者,販賣業者應於事實發生日起二個月內,填具前項登記表,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撤銷登記。 前二項物品及容器商品販賣業者登記表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登記、變更或撤銷登記日,以主管機關收文日或登記表郵戳日為準。 管理辦法第七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一日施行。
連鎖式業者 量販店業者 連鎖式便利商店 連鎖式經營清潔及化妝品零售店 交通場站便利商店業 加油站 • 各縣市新增對象名單 • 各縣(市)攝影、照相器材公會 • 超級市場公會 • 各通信器材商業公會 說明會辦理 1.提供門市資料 2.協助地方門市完成表單套印(基本資料,戳章) 3.督促各門市回繳總公司 現場輔導登記表填寫及辦理登記 登記資料回繳基管會 各門市登記資料分寄各縣市主管機關 登記表審查,補件及建檔工作 完成登記作業 貳、申請登記作業流程
參、後續相關配合措施-登記表填表說明 □新登記 □變更登記 □撤銷登記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參、後續相關配合措施 請於期限內完成所屬各門市申請表單繳回基管會 1.11/24前請將所屬門市資料mail至fu.tp@msa.hinet.net 或傳真至(02)2778-1070 楊舒閔小姐收並請署名總公司名稱 2.11/30前請將各門市回繳登記表單依縣市別整理寄至 各縣市環保局 確實依規定設置資源回收設施及張貼回收標誌 請確實依「物品及容器商品販賣業者登記及回收設施管理辦 法 」設置資源回收設施及張貼回收標誌 通知尚未辦理登記同業儘速辦理登記 對尚未辦理登記之同業請告知相關訊息督促其儘速辦理登記
肆、相關諮詢管道 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 業務承辦人員:陳順治 小姐 TEL:(02)2370-5888轉3507~9 委辦單位協辦人員:賴藍卉 小姐 免付費諮詢服務專線:0800-085-717(您幫我清一清) 委辦單位諮詢服務專線 惠元環保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專案工程師:王維銘 楊舒閔 公司電話:(02)27780289(代表號) 諮詢服務專線:0800-773-636 網上諮詢服務網址 諮詢網頁:基管會http://recycle.epa.gov.tw(下載登記表格) 環保署http://www.epa.gov.tw
肆、相關諮詢管道-縣市主管機關諮詢管道 聯絡電話 業務承辦人員 縣市環保單位 台北市環保局 TEL:(02)27208889#4570 李月蘭 台北縣環保局 TEL:(02)29628121#506 詹益欽 基隆市環保局 TEL:(02)24651115#259 陳錦能 宜蘭縣環保局 TEL:(039)365447#311 連振仲 桃園縣環保局 TEL:(03)3386021#407 馮愛媛 新竹市環保局 TEL:(03)5330911#303 王榮光 新竹縣環保局 TEL:(03)5519345#558 徐文英 苗栗縣環保局 TEL:(037)358325#317 吳美蓉 台中市環保局 TEL:(04)22276011#703 沈旭昇 台中縣環保局 TEL:(04)22294025#3411 陳穎儀 彰化縣環保局 TEL:(04)7245129#406 郭至善 雲林縣環保局 TEL:(05)5340416#138 黃宛真 南投縣環保局 TEL:(049)2202437 蔡素鉛 嘉義市環保局 TEL:(05)2251775#306 賴素春 嘉義縣環保局 TEL:(05)3620800#101 黃妙真 台南市環保局 TEL:(06)2686751#302 周幼任 台南縣環保局 TEL:(06)6572813#112 廖偉登 高雄市環保局 TEL:(07)3313411 張仲佐 高雄縣環保局 TEL:(07)7455515#605 柯英祥 屏東縣環保局 TEL:(08)7351911#340 施秋敏 花蓮縣環保局 TEL:(03)8237575#235 徐大同 台東縣衛生局 TEL:(089)221998 金詩羚 澎湖縣環保局 TEL:(06)9270759#15 陳翠華 金門縣環保局 TEL:(082)334225 鄭孟郎 連江縣衛生局 TEL:(0836)22095#222 王榮龍
簡 報 完 畢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