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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學年度苗栗縣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績效評鑑說明會. 評鑑對象. 設有 啟智班、資源 班 之學校 ,不含巡迴輔導班。 102 學年度增設之特殊教育班以訪視方式辦理,不列入評鑑成績。 102 學年度 轉型 之班級仍須受評。 實際 連續授課三個月 以上之代理 / 代課教師 ( 全時支援本縣巡迴輔導之特教班教師不須呈現當日教學, 將 另外安排教學觀摩時程 ). 評鑑應準備資料. 學校簡報 102 學年學校自評表 ( 電、紙 ) 102 學年度評鑑改進情形查核表 ( 電、紙 ) 當日教學設計(新課綱) ( 電、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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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學年度苗栗縣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績效評鑑說明會102學年度苗栗縣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績效評鑑說明會
評鑑對象 • 設有啟智班、資源班之學校,不含巡迴輔導班。 • 102學年度增設之特殊教育班以訪視方式辦理,不列入評鑑成績。 • 102學年度轉型之班級仍須受評。 • 實際連續授課三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 (全時支援本縣巡迴輔導之特教班教師不須呈現當日教學,將另外安排教學觀摩時程)
評鑑應準備資料 • 學校簡報 • 102學年學校自評表(電、紙) • 102學年度評鑑改進情形查核表(電、紙) • 當日教學設計(新課綱)(電、紙) 1.電子檔請於評鑑前兩週寄至承辦人信箱 (fly0953@ems.miaoli.gov.tw) 2.評鑑當日:除當日簡報檔之外,依班級類別準備一式六份(需核章) ,並依評鑑指標陳列相關資料 (國中99-102學年度;國小100-102學年度)
評鑑注意事項 1.資料準備 • 資料不重複列印、可掃描成電子檔 • 簡報內容須包含102學年度評鑑改進情形 • 「學校特色」及「教師特色」,另外準備卷宗陳列。 • 評鑑指標若學校自評為不適評,請學校提供具體說明。
評鑑注意事項 2.當日教學(教師自評部分免填): • 科目 特教班(不含學前)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或英語;資源班特殊需求領域(可以融入方式教學) 。 • 如以協同教學方式進行,每位教師必須平均授課。 • 獎勵與輔導 表現優良之教師除給予嘉獎外,將另外公開表揚;表現有待加強之教師,則安排輔導以加強教師專業知能。
評鑑重點及建議準備資料 評鑑指標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