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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保理业务及其在我国开展问题的研究. 孙冬冬 陈炎炎 包爱珍 寿亚云 陈建静. 据国际保理商协会 (FCI) 的一份报告显示 2006 年全球保理业务量达 11 342.88 亿欧元 , 中国内地国际保理业务量为 66 亿美元 . 同期仅香港的国际保理业务量就达 97 亿美元. 国际保理业务概况 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发展现状 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发展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对策建议. 一、国际保理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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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保理业务及其在我国开展问题的研究 孙冬冬 陈炎炎 包爱珍 寿亚云 陈建静
据国际保理商协会(FCI)的一份报告显示2006 年全球保理业务量达 11 342.88 亿欧元, 中国内地国际保理业务量为66 亿美元.同期仅香港的国际保理业务量就达97 亿美元.
国际保理业务概况 • 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发展现状 • 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发展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对策建议
一、国际保理的含义 国际保理(factoring)是保付代理的简称, 系指卖方与保理商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帐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帐务处理、收取应收帐款,及买方信用担保合为一体的金融服务。
二、国际保理的产生和发展 • 现代保理业务的发展始于 20 世纪 30 年代的美国, 20 世纪 60 年代保理服务传遍英国及欧洲大陆各国, 70年代在亚太地区陆续被采用, 目前已遍及欧美、日本及东南亚诸国。 • 随着保理业务的发展,世界上先后建立了几个国际性的保理组织机构, 其中最大的是1968年成立的国际保理商联合会( Factors Chain International, FCI),它是在荷兰成立的国际性保理组织,它的建立以及1988年正式发布的国际保理公约标志着保理业务在国际贸易和金融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得以确立。 • 目前, FCI组织已经有150家会员, 他们遵守统一的国际保理业务规则,形成一个完整的国际保理商体系,互相为对方的出口商提供资信调查服务。目前国际上的保理业务大多由专业保理公司从事,他们中90%以上是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的会员。
三、国际保理的功能及特点 • 贸易融资 • 销售账户管理 • 应收账款的催收 • 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 • 国际保理业务在较低的费用下提供了包括信用保险在内的全面服务。 • 保理业务是一种B to B意义上的电子商务,FCI全球数据交换网络传递信息便捷、准确和高效。 功能 特点
四、国际保理的业务流程 • 国际保理业务有两种运作方式,即单保理和双保理。前者仅涉及一方保理商,后者涉及进出口双方保理商。 国际保理业务一般采用国际双保理方式。双保理方式主要涉及四方当事人,即出口商、进口商、出口保理商及进口保理商。
1.签订保理商代理合约; 9.货物装运并寄送货运单据; 2.签订国际保理合同; 10.应收账款转移通知书; 3.申请债务人信用额度; 11.融通资金; 4.传递信用额度申请书; 12.应收账款转移通知书; 5.对债务人信用评估; 13.催收货款; 6.通知核准信用额度; 14.付款; 7.通知核准信用额度; 15.付款; 8.签订销售合同; 16.付清余款
五、国际保理业务的优势 1. 出口商可享受无追索权, 手续简便的贸易融资 2 . 进口商可减少资金积压, 降低进口成本 3 . 商业银行拓宽了市场范围, 利润增加
六、国际保理业务的劣势 1、国际保理公司承担风险大 2、进出口商承担的风险依然存在 3、保理业务的费用问题
(一)业务操作并未完全采用国际通行做法 (二) 业务范围主要集中在个别业务 (三) 不能改善中小进出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四) 缺乏再担保, 中资银行无从转嫁风险 (五) 国际保理业务还面临一些技术难点
(一) 信用交易在我国尚未普遍建立 • 首先进出口商在观念上就对国际保理业务有了一种排斥心理,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的发展。 • 其次出口商倾向选择传统的贸易结算方式。我国的国际贸易目前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这些产品主观检测性强,由于质量等争议引起的风险,保理商是不承担付款责任的
(二) 国际保理业务法规建设滞后 • 我国现行金融法律法规中没有设立保理机构的具体条件和管理办法,也没有制定开展保理业务的具体规定和实施办法,从而在制度方面限制了保理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 目前国内银行在办理保理业务时只能将 《国际保理惯例规则》、《国际保理公约》等作为借鉴。法律建设滞后这一立法现状使得在我国开展该项业务时无法可依, 有法难依。一旦遇到业务纠纷, 银行很难保障自己的利益。
(三) 我国银行对目标客户定位不清 • 我国保理的目标客户群应是中小客户。而目前在我国国际保理业务中很多银行对一些中小企业的保理需求没有给予满足,特别是在保理融资方面,对我国中小型企业融资的动力不足。 • 我国银行在保理业务中风险管理过于集中,或者说银行自身风险管理能力薄弱,只是采取风险规避而没有实现风险分散。
(四) 缺乏专业的国际保理从业人才 • 从事国际保理业务的人员不仅必须具备熟练的英语应用、计算机操作能力,还要有较丰富的国际金融知识、法律知识,熟悉相关国际惯例、 国际贸易交易规则和习惯等。 •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都在陆续申请开办国际保理业务,但从事保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大都未经过专业的国际保理业务培训。在实践中,因为需求的限制从业人员也缺乏实务方面的锻炼。
(一)政府应努力营建推动我国保理业发展的环境(一)政府应努力营建推动我国保理业发展的环境 1、政府要强化服务职能,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和信用体系。 2、政府要制定扶持政策,鼓励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领域普遍采用国际保理结算方式。 3、政府要制订保理业务法律法规,加快保理业务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二)银行要加强自身建设 大力发展国际保理业务 1、加强与世界知名保 理商的交流与合作。 2、提高保理业务在客 户中的认知度。 3、加快国际保理业务 人才的培养。
(三) 外贸企业应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和管理 1、企业要主动适应市场变化。 2、企业应该加强自己的信用意识和信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