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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保险法律制度与保险监管. 第二节 保险公司和保险经营规则. 目录. 一、保险公司 (一)保险公司的含义及组织形式 (二)保险公司的设立和变更 (三)保险公司的破产、解散和清算 二、保险经营规则 (一) 保险经营规则的概念 (二) 保险业务范围的规范 (三) 保险公司经营的规范. 一、保险公司. (一)保险公司的含义及组织形式 (二)保险公司的设立和变更 (三)保险公司的破产、解散和清算. (一)保险公司的含义及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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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保险法律制度与保险监管 第二节 保险公司和保险经营规则
目录 • 一、保险公司 (一)保险公司的含义及组织形式 (二)保险公司的设立和变更 (三)保险公司的破产、解散和清算 • 二、保险经营规则 (一)保险经营规则的概念 (二)保险业务范围的规范 (三)保险公司经营的规范
一、保险公司 • (一)保险公司的含义及组织形式 • (二)保险公司的设立和变更 • (三)保险公司的破产、解散和清算
(一)保险公司的含义及组织形式 • 1、保险公司的含义:在我国,保险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商业保险公司,它包括中资保险公司、外资独资保险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和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 • 2、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 • 我国 • (1)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现代企业制度最典型的组织形式) • (2)国有独资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造) • (3)外资独资公司、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和中外合资保险公司 • 国际上 • (1)相互保险公司:由所有参加保险的人自己设立的保险法人组织,是保险业特有的公司组织形式。相互保险公司较适宜于人寿保险公司 • (2)相互保险社:该组织形式是一种非营利性保险组织。它的成员既是保险人又是被保险人 • (3)保险合作社:由一些对某种风险具有同一保障要求的人组成的一个集团,当其成员受到灾害损失时,由其他成员共同来分担
(二)保险公司的设立和变更 • 1、保险公司的设立 • (1)保险公司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募集设立 • (2)保险公司设立的条件 • 有符合本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 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 有合格的高级管理人员 •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 (3)保险公司的设立程序 • 申请筹建:提交资料、批准 • 开业:提交资料、批准
(二)保险公司的设立和变更 • 2、保险公司的变更 • (1)保险合同的合并 • 合并的定义、种类(吸收合并、新设合并) • 合并的程序 • 合并的结果 • (2)保险公司的分立 • 分立的定义、种类(新设分立、派生分立) • 分立的程序 • 分立的结果 • (3)保险公司的其他变更事项 变更保险公司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调整业务范围、修改保险公司章程、变更出资人或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保险公司更换董事长、总经理、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三)保险公司的破产、解散和清算 • 1、保险公司的破产 • (1)含义:是指保险公司对已到清算期限的债务,经债权人请求而因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以致客观上不能支付的行为 • (2)宣告破产的形式 ①保险公司申请宣告破产 ②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宣告破产 ③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 • (3)破产清偿顺序:《保险法》第89条
(三)保险公司的破产、解散和清算 • 2、保险公司的解散 • (1)定义:是指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因为法定原因或法定事由出现,并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停止其从事保险业务,关闭其营业结构、消灭其法人资格的行为 • (2)解散的形式及原因 • 任意解散(三种原因) • 强制解散(两种原因)
(三)保险公司的破产、解散和清算 • 3、保险公司清算 • (1)含义:是指保险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根据法律规定,清算保险公司债权债务的行为。 • (2)类型 ①正常清算 ②破产清算 • (3)清算与解散的关系 ①保险公司清算是保险公司解散的后事处理,而所谓后事处理是针对保险公司未了的债券债务关系及其相关事宜了解的行为过程 ②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而解散,其债权债务关系由分立或者合并后的公司承担,而因其他事由解散,一般须依据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算
二、保险经营规则 • (一)保险经营规则的概念 • (二)保险业务范围的规范 • (三)保险公司经营的规范
(一)保险经营规则的概念 • 1、保险经营规则含义:是指经营保险业务的主体在从事保险活动时所必须遵守的法定的行为规范。 • 2、《保险法》的规定 • (1)保险业务范围的规范 • (2)保险公司经营的规范
(二)保险业务范围的规范 • 1、保险业务范围是指在从事保险业务时法定的活动范围,它分为保险业务种类范围、保险业务经营范围。 • 2、保险业务经营范围 • 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人从事保险活动时,必须在法定的保险业务种类的范围内开展保险业务。所谓法定的保险业务种类,就是指前项介绍的种类,而法定的范围则是指法律规定的保险人在从事保险活动时,能够经营的保险业务种类。
(三)保险公司经营的规范 • 《保险法》主要针对保险公司的经营制定了一系列经营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九个方面: 1、关于兼业与兼营 2、提取准备金 3、提取公积金 4、提取保险保障基金 5、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6、承保能力 7、再保险 8、资金运用 9、职业道德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