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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第 23 次委員會議專案報告. 財政部近五年賦稅人權重要推動成果. 報告機關 : 財政部 102 年 12 月 26 日. 叁. 大 綱. 壹. 肆. 前言. 貳. 賦稅人權之重要推動成果. 落實「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第 68 點有關限制欠稅人出境保全措施之檢討. 未來改革之主要計畫及努力方向. 依據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第 22 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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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第23次委員會議專案報告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第23次委員會議專案報告 財政部近五年賦稅人權重要推動成果 報告機關:財政部 102年12月26日
叁 大 綱 壹 肆 前言 貳 賦稅人權之重要推動成果 落實「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第68點有關限制欠稅人出境保全措施之檢討 未來改革之主要計畫及努力方向
依據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第22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依據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第22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 為確保納稅義務人於稅捐實體及程序上之權利並實現憲法保障人民各項基本權之精神,本部近年來致力於稅制、稅政革新並持續推動各項法規鬆綁與稅政之e化及簡化,以達成法規合理化、簡政便民、建構優質賦稅環境及降低人民納稅依從成本之目標。 • 自97年5月20日至102年10月25日,完成52項稅法、88項法規命令及302則行政規則之鬆綁。 前言 壹
一、稅制改革 2011年租稅負擔率與各國比較(不含社會安全捐) 貳 賦稅人權之重要推動成果
一、稅制改革 98至100年度(3年度平均)綜合所得稅納稅單位結構比 貳 賦稅人權之重要推動成果 註:紅色百分比指納稅單位
(一)綜合所得稅 1、調高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度 (97.12.6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17條) 360萬申報戶受益,增加可支配所得216億元 2、調降最低3級稅率 (98.5.27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5條) 380萬申報戶受益,增加可支配所得248億元 3、取消軍教薪資所得免稅規定 (100.1.19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條及第126條) 貳 賦稅人權之重要推動成果
(一)綜合所得稅 4、增訂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100.11.9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17條) 5、修正納稅義務人申報減除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免稅額之條件 (101.12.5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17條) 估計受益人數約41萬人,增加可支配所得約20億元 貳 賦稅人權之重要推動成果
(二)營利事業所得稅 1、提供創新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 (99.5.12制定公布產業創新條例) 2、稅率自25%降為17% (99.6.15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5條) 貳 賦稅人權之重要推動成果 (三)菸酒稅-減輕米酒稅負,保障消費安全 (99.9.1修正公布菸酒稅法第2條)
99年9月1日修正公布菸酒稅法第2條 (四)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落實居住正義,維護租稅公平 (自100.6.1施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五)遺產及贈與稅-降低租稅規避誘因 建構合理租稅環境 (98.1.21修正公布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 貳 賦稅人權之重要推動成果 (六)土地增值稅-落實照顧自用住宅換屋族群政策 (98.12.30修正公布土地稅法第34條) 截至102.9.30,已有5,341戶享有此項優惠
二、修正稅捐稽徵法 (一)修正欠稅人限制出境規定,以保障人民遷徙自由 (97.8.13及98.5.13修正公布稅捐稽徵法第24條) (二)放寬錯誤溢繳稅款退稅年限,以保障人民財產權 (98.1.28修正公布稅捐稽徵法第28條) 貳 賦稅人權之重要推動成果 (三)加強保密義務,以確保課稅資料之安全及人民隱私權 (98.5.13修正公布稅捐稽徵法第33條)
二、修正稅捐稽徵法 (四)明定實質課稅原則及租稅規避之ㄧ般防杜條款,以落 實平等權 (98.5.13增訂公布稅捐稽徵法第12條之1,102.5.29修正) 貳 (五)強化納稅義務人權利保護,增進徵納雙方互信與和諧 (99.1.6增訂公布稅捐稽徵法第1章之1「納稅義務人權 利之保護專章) 賦稅人權之重要推動成果 (六)修正納稅義務人為全體公同共有人之送達方式,保障其 訴願及訴訟權 (100.5.11修正公布稅捐稽徵法第19條、第35條及第51條)
三、各稅處罰法規合理化 訂定彈性處罰倍數或適度調降罰鍰倍數;訂定行為罰處罰金額上限;適度放寬減免處罰標準。修正下列法規: • 所得稅法第110條第3項、第114條及第114條之2 • 營業稅法第51條 • 證券交易稅條例第9條之1 • 貨物稅條例第32條 •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4條及第45條 • 土地稅法第54條 • 契稅條例第24條 • 使用牌照稅法第31條 • 稅捐稽徵法第44條 • 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 貳 賦稅人權之重要推動成果
四、成立「財政部人權工作小組」 • 訂定「財政部人權工作小組設置要點」,於100年1月底成立「財政部人權工作小組」,本部部長擔任召集人,遴聘部內(外)委員14人,定期研討。 • 自100年1月成立迄102年10月,召開8次人權委員會會議,17件討論案交由本部相關機關(單位)從法規、執行及宣導等面向加強,並持續推動賦稅人權保障業務。 貳 賦稅人權之重要推動成果
五、積極疏減訟源並提升訴願決定品質 (一)辦理言詞辯論及受理訴願人陳述意見 (二)疏減訟源主要成果 1、國稅及地方稅近五年復查提起率平均分別為 0.5%(47,223/9,450,890)及0.014% (17,134/121,938,633) 2、本部98年迄102年10月 受理訴願案件情形 貳 賦稅人權之重要推動成果 件數 年度
六、司法院宣告違憲賦稅案件,積極檢討研修法規六、司法院宣告違憲賦稅案件,積極檢討研修法規 貳 賦稅人權之重要推動成果
叁 落實「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第68點有關限制欠稅人出境保全措施之檢討 • 102年2月召開之我國初次國家人權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中第68點有關限制欠稅人出境之保全措施,國際獨立專家認為有違反人民遷徙自由之虞,建議本部進行檢討。 • 為使限制欠稅人出境制度更為周延,本部已於102年12月23日舉行公聽會,討論限制出境制度存廢、應否採法官保留、限制出境之法定要件等,建立與各界充分溝通,尋求共識之溝通平臺,多了解民間意見,俾作為未來修法之參考。
未來改革之主要計畫及努力方向 一、檢討欠稅人限制出境規定 二、研擬推動綠色稅制 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