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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 卡上傳作業與門、住診作業流程 之連結暨實務分享. 許明暉, M.D., M.Sc. 台北醫學大學‧萬芳醫院 資訊室主任 神經外科主治醫師 E-mail : 701056@tmu.edu.tw. 醫師看診畫面. 健保 IC 卡讀取過程. 讀取重大傷病. 讀取藥品資訊. 藥品資訊 CCIS 查詢. 藥品資訊 Skolar MD 查詢. 就診紀錄. 產檢紀錄. 懷孕用藥警示. 過敏查詢. 過敏 Skolar MD 查詢. 實施對象. 特約醫事服務機構 資訊端 可登錄、讀取(查詢)及上傳 本局公告之健保 IC 卡 應 存放內容之 特約醫事服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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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卡上傳作業與門、住診作業流程 之連結暨實務分享 許明暉,M.D., M.Sc. 台北醫學大學‧萬芳醫院 資訊室主任 神經外科主治醫師 E-mail : 701056@tmu.edu.tw 1
實施對象 特約醫事服務機構資訊端可登錄、讀取(查詢)及上傳本局公告之健保IC卡應存放內容之特約醫事服務機構。
中醫 器官捐贈註記、安寧緩和醫療註記 重大傷病註記 過敏藥物 醫師身分證號 主次診斷醫療費用、部分負擔 門診所有醫令 讀取 V V V V V 登錄 V V V 上傳 V V V 中醫讀取、登錄、上傳IC卡之內容
支付條件及標準(一) • 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向轄區分局申請核備。 • 上傳作業於保險對象就醫之日起24小時內辦理完成。 • 各月份之醫療服務案件於次月20日前申報者(含補報)。
錯誤率計算分醫令上傳及費用上傳2部分: • 1. 費用上傳案件錯誤之認定,95年係以醫療費用欄位為「0」 • 或「空值」。 • 2.醫令上傳部分,為使申報資料與IC卡上傳資料具可比較性, • 將2份資料先以保險對象身分證字號歸戶,以門診醫療服 • 務醫令申報資料之醫令勾稽IC卡上傳之醫令,勾稽不到之 • 醫令認定為錯誤。 • 3.錯誤率之計算:如費用上傳10件有2件醫療費用欄位為「0」 • 或「空值」;醫令部分經以身分證字號歸戶後如3位病人共 • 申報30筆醫令經勾稽IC卡上傳之醫令有3筆勾稽不到,則 • 錯誤率= 2+3 / 10+30 =12.5﹪ 錯誤率之計算
門診醫令不列入勾稽之案件 • 下列門診醫療服務點數清單申報清單案件,不列入分母、分子計算及比對: 1.案件分類「B7」門診戒菸代辦案件、「B8」精神科強制住院代辦案件、「A3」預防保健案件、「D2」流感案件。 2.精神科重大傷病主、次診斷碼前三碼為 290、294、295、296、297、299及前四碼為293.1之案件。 3.AIDS主診斷前三碼為V08、042之案件。 4.案件分類「02」之急診案件除重要醫令前六碼為33067B、33068B、33069B、33070B、33071B、33072B、33084B、33085B、26072C、26073C需勾稽外,其他醫令不勾稽。
住診醫令之勾稽 1.住院醫療服務點數清單申報清單病患來源S之精神科強制住院案件者,該案件整件申報之醫令不列入分母、分子之計算、比對。 2.納入計算之醫令範圍,以住院醫療服務醫令清單醫令類別2(診療明細)或4(不另計價之藥品或診療項目)之醫令: (1)手術醫令:醫令前五碼為62001~88999。 (2)重要醫令:醫令前六碼為33067B、33068B、 33069B、33070B、33071B、33072B、33084B、 33085B、26072C、26073C。
IC卡門住診費用之比對 • 門診不納入分母及分子計算之案件: • (1)就醫類別為: 04(急診)、05(住院)、BA(門急診 • 當次轉住院之入院)、BC(急診中)、BE(職業傷害 • 或職業病之住院)、DA(轉診)等案件。 • (2)就醫類別為「AA」、「AB」之醫令代碼前五碼為 • 90010~ 91000之根管治療且費用為0者。 • 住院納入分母及分子計算之案件:就醫類別為BB • (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