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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盘锦市安监局工作目标 :. ( 1 ) 2012 年底前 ,所有危化品生产企业完成标准化达标 。 ( 2 )经营企业完成标准化达标。 ( 3 ) 2013 年底前 ,加油站、加气站完成标准化达标. 4 、 评分标准. 各单位、企业评审依据相应的评定标准(或评分细则,下同)采用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 100 分,评审标准如下: 一级: 评审评分大于等于 90 分(大型集团公司 90% 以上的成员企业评审评分大于等于 90 分); 二级: 评审评分低于 90 分,大于等于 75 分(集团公司 80% 以上的成员企业评审评分大于等于 7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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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盘锦市安监局工作目标: • (1)2012年底前,所有危化品生产企业完成标准化达标 。 • (2)经营企业完成标准化达标。 • (3)2013年底前,加油站、加气站完成标准化达标
4、评分标准 • 各单位、企业评审依据相应的评定标准(或评分细则,下同)采用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评审标准如下: • 一级:评审评分大于等于90分(大型集团公司90%以上的成员企业评审评分大于等于90分); • 二级:评审评分低于90分,大于等于75分(集团公司80%以上的成员企业评审评分大于等于75分); • 三级:评审评分低于75分,大于等于60分。 • 评定标准满分不是100分的,按100分制折算。
5、标准化程序 • (1、)考评分级管理 • 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审核公告 • 二级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监部门审核公告。 • 三级由企业所在地市(盟)安监部门审核公告
(2)企业申请条件 • 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达标评审的条件。 1、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并持续运行2年(含)以上,或者装备设施和安全管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集团公司推荐、省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均可申请一级企业评审。(大型集团或上市公司) 2、至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含承包商事故),或者10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事故(含承包商事故)。 • 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达标评审的条件。 1、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并持续运行2年(含)以上,或者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得分在90分(含)以上,并经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均可申请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 2、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一定量的化工企业)、经营活动5年(含)以上且至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10人以上重伤事故,或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事故
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达标评审的条件。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达标评审的条件。 1、已依法取得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2、已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1年(含)以上,并按规定进行自评,自评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且每个A级要素自评得分均在60分(含)以上; 3、至申请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造成1000万元或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事故
(3、)考评程序 颁发证书和牌匾 审核与公告 评审与报告 申请 评审 企业自评
考评程序实施 • 企业自评: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企业可以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 • 申请评审:申请一级企业,经所在地省安监部门同意后,向一级企业评审机构组织单位提出申请, 省局确定辽宁省安全生产协会为二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三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由各市局根据评审组织单位条件及工作实际,研究确定并报省局审核批准。二、三级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由省局审核确定后另行公告。 • 评审与报告:评审组织评审完成后,将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报审核公告的安监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的评审报告书面通知评审单位,并说明理由。 评审结果未达到企业申请等级的,经申请企业同意,限期整改重审,或根据评审实际达到的等级,按本办法的规定,向相应的安监部门申请审核。 审核与公告:审核公告的安监管理部门对提交的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对符合标准的企业予以公告。经公告的企业,由评审组织单位颁发相应等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 颁发证书和牌匾:证书、牌匾由国家安监统一监制,统一编号
(4)、取得证书和牌匾 • 证书有效期: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和牌匾有效期3年,期满前3个月,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延期,换发证书,牌匾。 • 等级撤销:取得证书的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行为的,由原审核单位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 • 1、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 • 2不接受检查、抽查的 • 3、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 4、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一级企业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所属成员企业10%以上发生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 • 5一、二级、三级企业发生人员死亡生产事故,半年内须申请复评,复评不合格的 • 6企业再次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
等级撤销: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按降低至少一个等级重新申请评审;自撤销之日起满一年的,方可申请被降低前的等级。等级撤销: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按降低至少一个等级重新申请评审;自撤销之日起满一年的,方可申请被降低前的等级。 • 取证后保持:企业取得证书后,每年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自我评定,形成自评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企业自评报告须按有关规定抄送相应的安监部门